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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第1章 社会保障体系1.1 社会保障的特征和理念基础1.1.1社会保障的内涵与外延1、社会保障的内涵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是指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对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被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进行补助。社会保障的内涵有四个要点:其一,社会保障的宗旨的通过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保持社会稳定,即以政府干预弥补市场失灵,消除竞争机制运行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全因素。其二,它是一种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保障责任的社会机制和经济机制,以区别于纯粹的“国家保障
2、”和“用人单位保障”。其三,它主要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为公民提供各类保障,其中既有属于共同保险性质的各类社会保障项目,亦有转移支付性质的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项目。其四、它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2、 社会保障的外延界定:(1)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2)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1.1.2 社会保障的制度特征1、 国家主导性 2、法制性 3、社会性 第一,社会保障的实施对象具有社会性;第二,社会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化;第三,社会化管理 4、福利性 第一,社会保障的低限度目标是消除和预防疾病,高限度目标是提高生活质量;第二,社会保障本身具有非营利性质,一般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机构进行管理;第三
3、,社会保障是国家社会政策的核心支柱。 5、 人道性1.1.3 社会保障的理念基础社会保障具有自助、他助、互助、共助相统一以及保护与激励的统一的特性。1.2 社会保障制度结构1.2.1 社会保障制度结构的总体框架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四大部分组成:(1)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2)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因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维持基本生活;(3)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4)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为社会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人及其眷属的基本生活。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差别较大,因此,人们习惯上
4、又将社会保障体系分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1.2.2 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构成1、 社会保险:是指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的人提供收入的保险计划。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养老保险、残废保险、死亡及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疾病和生育保险。2、 社会救助:是解决社会保险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社会问题的一种保障形式。中国的社会救助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城乡贫困救助、扶贫等内容。3、 社会福利:基本点是通过免费或低费地提供某种生活用品和劳务,给人以实惠和方便,以提高生活质量。它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第一种,公共福利事业;第二种,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第三种,员工福利;第四种
5、,特殊社会福利。4、 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特定优抚对象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所给予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1.2.3 两类不同性质保障项目的界定及分类管理1、 社会保险类项目和转移支付类项目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类项目和社会福利、社会援助、社会优抚等转移支付类项目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国家和社会对生存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工具。但是,二者所体现的收入再分配的性质和形式却有泾渭之分:(1)社会保险的再分配属于横向再分配,这种收入的横向转移发生在投保人之间,即在发生了风险的人与没有发生风险的人之间转移。转移支付类
6、项目的再分配属于纵向再分配,即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贫困阶层转移,社会普通成员的收入向优抚对象转移。(2)社会保险的贡献与收益呈对称性,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缴费上体现对等,以工龄替代缴费年限时则转化为在劳动上体现对等。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项目的贡献和收益则呈非对称性。2、 社会保险类项目和转移支付类项目的分类管理:社会保险要求建立起贡献与收益之间的联系,并进行专项基金管理;而福利救济优抚类项目只能由政府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不能采用收支对应的专项基金管理方式。1.3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1.3.1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保险的机理是集聚众多的经济力量,分担个别意外事件
7、的损失,进而分散风险。从这个角度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是一种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但是,二者又具有不同的性质与功能,是不可混同经营的两类业务。1.3.2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异同分析1、 二者的类同:(1)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都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2)两者都具有化解社会风险、维持经济繁荣的功能;(3)两者的运作原理及其所使用的很多术语和计算方法、预测方法类同;2、 二者的区别:(1)性质不同 (2)目标取向不同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4)资金来源不同 (5)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 (6)二者补偿水平及保障方式不同 (7)可承担的风险范围不同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具有的潜在优势
8、有:一是政府有权征税以实现对社会性风险的保险;二是政府能够使几代人共担风险;三是政府可以对社会保障支出进行指数化调整;四是精算原则和财务方面的约束机制不同。1.4社会保障的制度主体1.4.1 国家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中具有第一责任人地位。一是政府作为国家权利的执行机构,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扮演着执行主体的角色;二是政府对社会保障财务负有最后的(并非完全的)责任。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方主体,是指中央决策机构和承担调控与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国家在财政支出方面的责任包括:第一,在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政府财政补贴只是发挥辅助性作用,扮演“最后出台”的角色
9、;当社会保障基金收不抵支时,由政府财政给予补贴。第二,让税、让利等优惠政策。第三,当制度转轨或政策变更时,国家出资消化转轨成本。第四,当地方政府遇到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特别是如果国家保障基金具有中央集权的性质时,中央政府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第五,国家承担公务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第六,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等转移支付类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1.4.2 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主体主要是指各类企事业组织。用人单位是经济系统中的基本组织,它通过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来组织劳动活动,并控制劳动过程。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中的义务:是按规定缴纳社会保
10、障费,为本单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障的参保手续,缴纳用人单位自身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用人单位拥有以下权利:要求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与本单位有关的社会保障争议提出诉讼或仲裁;监督社会保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等。1.4.3 社会成员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个人是提供劳动并获取保障的主体。社会成员个人的权利包括社会成员在丧失劳动能力或遭受到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动机会、失去生活来源时,享有按照法律规定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领取社会援助、享受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的权利;享有要求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事项的权利;享有就与本人有关的社会保障争议提出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的权利;享有监督
11、社会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关工作状况和行为的权利;等等。同时,也负有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义务。 1.5 社会保障水平及其适度性1.5.1 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相统一的概念,主要通过社会保障给付标准的社会适当性来体现。当然,所谓“社会适当”,在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很大的差异。1.5.2 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约束机制社会保障水平的约束机制分为需求导向与供给导向两个方面。影响社会保障需求水平的因素有: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口总量与构成,社会保障项目的多少及其待遇标准的高低。影响社会保障供给水平的要素有: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收入与储蓄水平、财政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
12、收益率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行政和业务支出。社会保障供求平衡的主要矛盾经常是需求大于供给,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度设计的先天性缺陷。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面临诸如人口老化、景气循环、生活费指数提高、金融风险等难以控制的因素。三是社会保障水平较多地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四是社会保障水平本身具有刚性,基线一旦确立,宜升不宜降,起点过高会处于骑虎难下的境地。1.5.3 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1、 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出发点:一是立足于解决“需求大于供给”这个主要矛盾;二是坚持从远期平衡着眼近期社会保障水平;三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为主要目标。这三个方面的统一,是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出发点。2、 确
13、定社会保障水平的原则:(1)保护与激励统一 (2)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速度须有“三个低于”,即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低于工资增长速度。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稳中求妥,采取渐进方式。 1.6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1.6.1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内涵与权责划分1、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概念: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既包括社会保障的立法制度,也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政府有关部门与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之间在社会保障管理职责权限方面的有关制度、方式和形式。社会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网络体系。2、 社会保障管理
14、机构的权利和职责界定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与领导属于政府的责任。政府通过有关机构进行管理。从横向看,这些机构遵循“立法、行政、监督”三分离、社会保障基金“征、管、用”三分离以及“政、企、事”三分离的原则进行管理。社会保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设置应体现“三方性”原则,即社会保障方法的决策与管理机构,尤其是高层决策与管理机构,应由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雇员(受保人)代表组成。3、 管理人员的地位:社会保障中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等项目由国家提供基金,个人不缴纳费用,管理结构相对简单。与上述项目相比较,社会保险的管理则复杂得多。它要求专业化管理,某些环节甚至要求是专家管理。同时,它也要求国家进行指
15、导与参与。4、 分权管理的程度:社会保障机构的协调和职权划分,从纵向看,一般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或上、下两个层次。地方分权管理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制度结构的选择以及由此决定的人事章程和职责划分。地方分权在行政上和财务上同中央机构的关系可分为两类:一是全国构成一个等级分明的统一体;二是各级机构拥有充分的自由权。1.6.2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组织机构 国外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大致有四种类型:(1)在政府内成立一个专门的管理社会保障的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社会保障工作。(2)由政府成立统一的协调机构,或由一到两个中央政府的部门进行全面的一般监督,并分别由各有关部门以及半独立性质的或民间的各种协会
16、来管理各种社会保障业务。(3)由政府的几个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与监督一种或几种社会保障项目。(4)由工会组织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障业务,并受到国家的直接监督。管理系统的设置一般是按照任务与责任的性质进行组合。这是从四种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出发的:(1)包括注册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保险费的分配和支付等在内的技术性业务;(2)评估残疾状况的医疗业务;(3)行政管理业务;(4)财务、会计和出纳业务。1.7 社会保障在市场经济制度中的定位与功能1.7.1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选择的结果 1.7.2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性构件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有三种系统,即动力系统、稳定系统和控制系统,这
17、三个系统各有其载体、内在机制和功能。1.7.3 社会保障制度的复合功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收入补偿、支出补偿以及互助互济,使受到创伤的社会机体和个人机体得以恢复,并重新投入运行,调节市场竞争机制、效率机制、动力机制和社会公平机制、均衡机制、稳定机制之间的矛盾。1.7.4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保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1.8 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1.8.1 社会保障法律的本质、体系结构与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本质是对公民的生存权进行强制性保护。社会保障制度以立法形式设立,使之成为一项公民权利。1、 社会保障法的体系与结构(1) 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社会保障法律体
18、系作为一个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组合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性、功能性联系的有机整体,其纵向结构由宪法、社会保障基本法、社会保障法律及其以下各层次社会保障法规,按照各自法律效力层次由高到低组成,呈“金字塔”状;其横向结构是由同一层次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排列而成。(2) 社会保障法体系的结构与内容:宪法中有关社会保障的条款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单行法规和实施细则 地方性社会保障法规和行政规章 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3) 有关社会保障的国际公约与建议书2、 社会保障法调整的对象:社会保障关系3、 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社会保障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社会保障法隶属于
19、社会法,是社会法的核心法。社会法与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并列,是同属于宪法之下的第二层次的部门法。社会保障法与各类相关法律在功能上有契合和互补,但不能互相取代。与社会法分立,但是在功能上互补性较强的相关法主要有劳动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破产法、保险法等。 1.8.2 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及实施机制1、 社会保障立法:(一)社会保障立法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二)社会保障立法及其与有关政策目标的兼容。(三)社会保障的立法模式。第一,分散立法模式。第二,综合立法模式。2、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机制:包括行政执法、司法、争议解决的仲裁活动、法律监督程序等,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20、法必纠”。 第2章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2.1 社会保障的萌芽2.1.1 中外早期社会保障思想及实践的发展2.1.2 社会保障制度的前身济贫法2.2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背景2.2.1 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必要条件2.2.2 工人运动兴起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必要条件2.2.3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直接促进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是西方的“福利国家论”。2.3 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及其历史和理论背景2.3.1 欧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形成及其社会经济根源2.3.2 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阶段的特征这个阶段的特征是:第一,社会保障的立法和计划都带有试验
21、性质,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各种探索。第二,保障对象大多仅局限于城市的产业工人及其家属,保障内容主要涉及某些特殊危险或不测事由。第三,“济贫法”解决社会问题的作用逐渐为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立法所代替,体现了由“济贫法”转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性。第四,处理社会问题的责任逐渐从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集中于中央政府。2.3.3 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形成与福利经济学和国家干预理论2.4 福利国家的兴起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化发展2.4.1 贝弗里奇报告与福利国家的兴起2.4.2 社会保障制度多样化发展阶段及其主要特征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化发展包含四重含义:一是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急剧增加,制度类型多样化;
22、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社会保障项目构成趋于体系化、网络化;四是社会保障支出的绝对值及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显著增加。2.5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整与改革阶段2.5.1 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1、人口老龄化 2、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削弱了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 3、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导致信任危机 4、制度运行的成本与效率状况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2.5.2 改革的探索与实践:1、 调整性改良:亦称小调整,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制度模式的条件下,通过对一些具体政策措施的调整增收节支,缓解制度的财务危机。各国采用的具体调整措施有:(1)提高退休年龄,延长享受待遇所需的最低缴费年限,
23、防止社会总人口中劳动力比例减少而享受者比例提高的现象加剧。(2)提高缴费率、取消缴费的收入界限(包括最低缴费收入和最高缴费收入)、提高缴费基数、降低计发保障津贴的基数等。(3)推行公共福利事业“私有化”、“市场化”。(四)改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式,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加基金增值的效率。2、 结构性改革:主要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制度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对现有制度架构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革,使其结构和系统功能得以更新和创新。这种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形式是缩减原有现收现付制的规模,增强自愿性(或强制性)和企业年金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计划的份额和作用,分担一部分国家责任,使制度结
24、构逐步由单一制度结构向多层次制度结构的方向发展。3、 根本性改革:是指由一种制度模式转换为另一种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把传统的现收现付制推倒重来,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积累制度。第二种形式是由公共管理储备积累模式转变为现收现付模式。2.5.3 改革的争论与风险1、 关于社会保障目标的争论 2、关于社会保障私有化的争论 3、关于福利型社会保障改革方向的争论 4、改革的政治和社会风险 2.6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6.1 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及其改革的背景 1、 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及其弊端:(1)社会保障以“身份”属性取代其“社会”属性,保障范围狭窄,其实施对象是国有企
25、事业单位的“职工”。(2)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机制紊乱,保障层次单一。(3)社会保障体系不完整,没有失业保险。2、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历史启示与国情背景:第一,在全球性经济困难时期,中国的社会保障计划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使之既能够对劳动力再生产的相关环节提供保障,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第二,“安全网”式的保障计划,中国应定位于何种保障水平,从而能给尽可能多的人提供基本保障;第三,社会保障如何有助于培育城乡统一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第四,社会保障如何适应变化了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环境;第五,相对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保障机构应具备什么职能;第六,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应采取什么样的政策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短缺,
26、并使公平与效率得以兼容。3、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基本的国情特点:一是生产力水平低;二是城乡二元结构;三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不平衡;四是人口多,人口老龄化进程快;五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对制度本身的束缚严重。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第一,经济体制转轨的复杂性;第二,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三,庞大的人口数量和人口老龄化影响;第四,全球化带来金融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流动,贸易自由化以及反倾销使产业竞争加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三个重大挑战:从长期看,要解决人口老龄化造成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从中期看,要减轻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巨大社会
27、震动;从近期看,则要考虑如何根据宏观经济形式波动适时调整有关社会保障项目的收支水平,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2.6.2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前期改革的基本实践:1、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期改革轨迹描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召开,这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探索期;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今,这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时期。2、 社会保险各项目的改革实践:(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实行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二是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部分积累的财务机制;三是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四是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五是逐步推行企业年金
28、(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六是1998年九届人大之后要求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并将行业统筹转为属地化管理;七是1998年中央提出“两个确保”的通知。 (2)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1994年,实行在公费医疗单位定额包干、超定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的改革举措,并且在部分企业进行了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试点。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至今。 (3)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是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二是逐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三是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的有机结合;四是失业保险与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 (4)工伤、生育保险制
29、度的改革。 3、 社会救助制度改革4、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1)统一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2)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5、 社会保障制度的机制创新效应:第一,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项目的费用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转变。第二,社会保险体现了分散风险的大数法则,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和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第三,通过对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机制转换,实现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公平与效率有机结合的转变。第四,实现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的转变,避免陷入高福利的泥潭,符合世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主流和中国国情。第五,在养老保险等
30、险种的财务机制上,实现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2.6.3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目标模式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临着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要完善新体制的设计;三是要实现从旧体制到新体制的过渡。2.6.4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1、 制度、政策的统一性和法制化 2、注重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3、从急需解决而又有能力解决的方面入手,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 4、对国家强制举办的社会保障项目要坚持低标准起步 5、加强社会保障各项目之间及其与相关体制之间在改革中的协调 6、改革与管理相结合。2.7 当今世界主要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性结构特征:
31、一是强制性;二是基金性;三是保障性。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上述三个共性特征的同时,大致可分为福利型、保险型、强制储蓄型和国家型。2.7.1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贯彻“选择性”原则(即选择部分人实行),强制待遇与收入及缴费相联系,并有利于低收入者,支付有一定期限;费用由个人、单位和政府三方负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力。2.7.2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特征是:全民保障;实行“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设施体系化”
32、,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保障措施,按照统一标准缴费,统一标准支付,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财政负担沉重。2.7.3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强制储蓄模式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国家采取公共管理方式,其核心是政府集中管理和运营资金;另一种以智利为代表的国家采取私营管理方式,其核心是由企业或个人自主选择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些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竞争运营基金。2.7.4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上述四种类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从其所体现的责任归属来看,福利型和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强调政府的责任;保险型社会保
33、障制度突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的共同责任;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则更强调个人责任。第3章 养老保险3.1 养老模式的分类与家庭生产理论3.1.1 养老模式的分类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养老形式归纳起来是自养、他养、互养三种类型;具体可划分为自我储蓄养老、家庭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和社会保险养老等四种类型。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是:第一,由国家建立并实施,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第二,享受对象必须是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第三,在老年风险发生之前,社会保险机构必须预先储存一部分基金,这笔基金及其增值部分必须用于支付退休金;第四,对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并分享
34、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3.1.2 贝克尔的家庭生产理论1、 贝克尔的家庭生产函数及其对家庭分工原因的分析:家庭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Zi=Zi(xi,ti,E) 式中,E表示家庭生产所处环境的变量;xi表示市场产品向量;ti表示时间向量。贝克尔认为,在家庭生产中,追求家庭产出最大化,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家庭分工是必然结果。家庭分工的原因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时间是家庭的稀缺资源,并且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如青年时期与老年时期,个人的时间价值是不同的。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最终在家庭内会形成青年成员与老年成员之间的分工。2、 家庭养老模式的运行:一个家庭内部的分工交换模型3、 家庭养老制度的不稳定
35、性与社会养老模式的兴起:(1) 不确定性对家庭养老制度的影响。 在家庭养老制度下,若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哪一种规避不确定性问题都必然会导致其中一方家庭成员福利水平下降。换言之,存在不确定性问题的情况下,依靠家庭养老模式并不能完全满足家庭效用最大化。 不确定性越大,家庭养老模式越不稳定。(2) 交易费用不为零时对家庭养老制度的影响。 家庭内部关于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交易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家庭养老将高度依赖于家庭外部的市场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如完善的社会养老计划、健全的社会化家务劳动市场等,将导致家庭养老模式的不稳定。 3.2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3.2.1 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
36、和实施范围从完善制度结构的角度看,应当建立一体化的,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官兵、个人劳动者和灵活就业者、农村劳动者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这种一体化要求统一管理,在运行机制上使各个类别、各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功能性联系。3.2.2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必要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是其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的有机结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长期以来只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日趋呈现“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态势,酝酿着未来的支付危机。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有二:一是提高企业征缴比例;二是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至非国有企业员工和灵活就业人群中。目前核心家庭增加、代际关系
37、疏远,为了增加养儿防老的保险系数,农民多倾向于多胎,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在于随生产力水平提高,将农村劳动者逐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3.2.3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近期目标和有待研究的问题1、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近期目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2、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1) 如何以建立在精算基础上的费率水平来配合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从长远看,大量的人口将会纳入现行高水平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如果在缴费年限、待遇计发方法等方面缺乏精算基础,过于宽松,国家和企业都将背上长期的沉重负担。(2) 乡镇企业职工和已非农就业的农民工是以城镇养老保险为主来覆盖,还是以农村养老
38、保险为主来覆盖。许多乡镇企业的职工有固定的职业,有的已与农业脱钩,具有与正式职工完全一样的特点。但是,大部分乡镇企业处于城乡结合部地带,人口结构呈城乡混杂、以农为主格局,并且处于流动之中。3.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3.3.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依据第一,制度模式在宏观层次上能够抵御经济周期波动、通货膨胀和未来老龄化高峰的不利影响;在企业层次上,不因企业的兴衰、变迁二而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领取;在个人层次上,使职工本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且其中的弱势群体应能够得到较多的帮助。第二,制度筹资模式与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接轨,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商业性人身保险
39、的市场运行机理,并且考虑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第三,制度模式要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后的养老问题。第四,制度模式的设计要求要与企业工资制度协调配套。3.3.2 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模式的特定内涵1、 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内涵与功能: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2、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涵与功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人预缴专款储蓄”的养老保险形式。3.3.3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深化改革与做实个人账户1、 个人账户空账的
40、形成2、 个人账户做实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隐形债务比较重;二是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 个人账户具有私有性与便携性。 3.4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结构及费率水平3.4.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的来源和结构:1、 企业缴费 2、个人缴费 3、政府的财政补贴3.4.2 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水平的合理界限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其核定工资总量的比例。费率厘定的实质是确定它占企业人工成本的比重。1、 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因素:工资水平与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赡养率,即离退休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之比;平均征缴率;平均余命;养老保险
41、覆盖面;统筹层次;基金的积累率;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值率)2、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水平的合理界限:(1)费率水平对资源配置的影响。(2)费率水平对征集效率的影响。(3)费率水平对就业的影响。3、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水平的调整3.5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计发方法3.5.1 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与待遇标准的依据和原则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与待遇标准的确定,早期的有关社会保险立法中多少能够维持退休者生存需要为限,后来发展成为以保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同其在职时已享受到的合理生活水平具有可比性为指导思想。因而,它一般以在职时的工资收入为基础,再辅之以缴费年限(或工龄)和退休年龄进行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可
42、以用工资替代率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确定应遵循下述原则:第一,退休金同在职时工资收入要保持可比性,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应因工龄、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有所不同;第二,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应以在职时实际工资收入的全部为基数;第三,退休金的最低额不应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标准,以体现缴费性项目与非缴费性项目的差别;第四,退休金的数额一般不应超过在职时的正常收入,以体现劳动与不劳动的区别。3.5.2 我国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计发方法就缴费年限和老人、中人、新人等不同的情况做出了具体规定。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较好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但是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简单地以缴费年
43、限满15年成为能否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分水岭”,未能从制度上激发参保人的缴费积极性。二是权利与义务脱节,未能体现多缴多得的效率原则。三是制度设计与人均寿命延长的趋势不相适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设计缺乏精算基础,过于慷慨,使基金在财务上不可持续。3.5.3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替代率水平的分析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偏高,应当降低费率,并相应降低工资替代率。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我国目前的工资替代率不宜下降。3.5.4 我国地区之间替代率水平差异的实证分析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与工资水平、养老金水平三者之间是一种函数关系。替代率较低的地区,其养老金的绝对额较高3.5.5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
44、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应当建立在精算基础上,包括研究养老保险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问题,如缴费基数、计发基数、指数化工资等,要及时准确掌握基础数据,如应参保人员和参保比例等。3.5.6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分为随工资调整和随价格调整两种。前者要求养老保险待遇随全体从业者工资水平的提高而作相应的增加。后者要求养老保障待遇随物价增长而相应增高。3.6 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与政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的资格条件包括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两个方面。3.6.1 法定退休年龄及其调整1、 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定依据:(1)一国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和身
45、体状况。(2)养老保险津贴支付的经济基础。(3)社会失业率状况。(4)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家庭对老年人的保障程度。2、 劳动者退休行为与养老保险制度结构的关联性分析:(1)养老保险金给付结构与退休行为。(2)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财务机制与退休行为。(3)退休待遇调整机制与退休行为。3、 劳动者退休行为与失业率的关联度分析:在其他因素既定时,延长退休年龄会相应地减少就业岗位,从而会提高失业率。4、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及其实施中的问题:(1)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寿命延长的矛盾。(2)非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密集地发生于转轨时期的国有企业。其一,化解企业冗员和缓解失业矛盾是导致提前退休行为的诱因。
46、其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行为现象比较突出。其三,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的两难选择。(3)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年龄不统一引发劳动争议。(4)社会保险制度自身的缺陷为提前退休行为提供了可能性。5、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对策思路:(1)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择机统一女职工退休年龄。(2)实施在精算基础上的弹性退休政策。(3)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4)破产企业应一次性预留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以缓解提前退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3.7 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与属地化管理3.7.1 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定位主要源于以下因素:一是增强互济功能。二是便于人员流动。三是有利于
47、提高管理水平。完整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应当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统一制度模式、统一待遇项目、统一调度基金和统一管理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统一调度资金3.7.2 行业统筹的属地化管理1、 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属地化管理的必要性2、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过程对相关问题的认定或确定3.8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3.8.1 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特点与存在的问题1、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现行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模式为现收现付制,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也没有基金积累。现行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其一,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财政或单位统包。其二,实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发办
48、法。其三,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水平调整同步进行。其四,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主要由原用人单位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上都设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机制。2、 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平均待遇水平要高于企业;(2)由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方面制度、政策有别,不仅人员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异地接收和转移,也给改革带来障碍;(3)部分财政困难地区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严重。3.8.2 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 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体现各自的特点:其一,具有特定的工作职能和有严格的考录标准和纪律约束;其二,机关由多层次的人员构成,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其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