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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21年门头沟区低收入线上边缘户、返低风险户及特殊群体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及我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防止低收入农户规模性返低,门头沟区延续设立帮扶基金,调整救助范围及标准,对低收入线上边缘户、返低风险户、重点关注户和常态关注户开展集中分层救助。为规范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资金的来源及基金的性质一、本基金以政府资金为主导,同时接纳有爱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款(不设封顶线),始终保持流动支出,动态管理,资金充足。二、区农业农村局商区财政局,始终保持帮扶基金充足,随用随追加;区慈善协会负责对基金的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
2、专用,杜绝进行任何投资或挪作他用。三、基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由区慈善协会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算,结余资金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处理。第二章 基金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截止2020年底低收入农户监测库中除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外的人员。具体划分为四类:第一类线上边缘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000元(含)的低收入农户。第二类返低风险户:具有返低风险的低收入农户(由各镇按照户申请、村审核、镇核定的程序认定)。第三类重点关注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4000元15000元(含)的低收入农户。第四类常态关注户:低收入监测系统中除以上三类人群以外的其他人员。第3章 基金的救助项目
3、本基金包含助医、特殊案例“一事一议”、保险三个救助项目。一、 助医项目此项目仅适用于线上边缘户。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待遇的低收入线上边缘户,在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包括自付一和自付二(费用范围根据当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容确定),经基本医疗、商业等保险报销赔付后,参照民政部门和医保局的政策进行救助。具体如下:1.门诊自付救助比例80%,全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人。2.住院自付救助比例80%,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人。3.重大疾病自付救助比例85%,全年救助封顶线16万元/人。助医项目不与医保等部门医疗救助政
4、策同时享受,个人申请救助,于2021年10月、12月分别受理两次。对于因刑事案件或第三方责任的事故造成家庭困难而提出申请的,不予救助。二、 特殊案例“一事一议”项目 本项目仅适用于返低风险户、重点关注户、常态关注户。1.返低风险户:因十五类重大疾病(附件2)造成生活临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基本医疗、商业等保险报销赔付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金额分段给予救助。个人自付部分1万元(含)3万元,给予自付药费总额40%的救助金;个人自付部分3万元(含)5万元,给予自付药费总额50%的救助金;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万元(含),给予自付药费总额60%的救助金,救助封顶线为6万元。分段救助各项,已接受政府救助或者社会救
5、助的金额要先予减除。2.重点关注户:因十五类重大疾病(附件2)造成生活临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基本医疗、商业等类型的保险报销赔付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金额分段给予救助。个人自付部分在1万元(含)3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个人自付部分在3万元(含)5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1万元;个人自付部分在5万元(含)10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万元;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含)的,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分段救助各项,已接受政府救助或者社会救助的金额要先予减除。3.常态关注户:因十五类重大疾病(附件2)造成生活临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基本医疗、商业等类型的保险报销赔付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金额分段给予救助。个人
6、自付部分在1万元(含)3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000元;个人自付部分在3万元(含)5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8000元;个人自付部分在5万元(含)10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2万元;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含)的,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分段救助各项,已接受政府救助或者社会救助的金额要先予减除。特殊案例“一事一议”救助申请,于2021年10月、12月分别受理两次。对因刑事案件或第三方责任事故造成家庭困难提出申请的,不予救助。三、 保险项目免费为监测库中低收入农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标准为:意外伤害险保费45元/年/人;家庭财产险保费40元/年/户。(2021年投保名单由各镇上报确定,尊
7、重农户自主意愿,已于2020年11月投保完成,保障期限截至2021年11月10日)。第四章 基金的申报程序一、提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以个人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二、村级初审由党支部组织村两委成员、包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无异议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镇级评审小组。三、镇级审定各镇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村级上报的材料采取查看申报材料完整性、入户走访问询真实性等形式进行复审核定,符合条件的形成镇级救助台账,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镇级
8、公章后上报区级评审小组备案,同时归档管理个人原始申请材料及村级审核等材料。四、区级评审小组备案区级评审小组按照镇级评审小组上报的材料进行备案,组织相关单位成员进行抽查,保障基金救助各项目精准实施。核查确认后,按照各镇上报的镇级救助台账,形成拨款金额及明细,反馈至区慈善协会,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实施救助。五、区慈善协会发放救助资金区慈善协会按相关程序将救助资金下拨到相关镇政府资金账户,由镇级将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资金发放到位后,镇级评审小组负责将救助资金领取表(附件7、8)盖章后返回区慈善协会。基金救助工作运行完毕。第五章 申请材料1.户口簿首页、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查看原件
9、收取复印件);2.患者本人医院诊断证明原件、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病历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3.个人承诺书(附件3);4.门头沟区帮扶基金申请表(附件4);5.村级“四议一审两公开”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照片、公示照片、救助明细);6.镇级帮扶基金申请助医项目备案表、镇级帮扶基金申请特殊案例“一事一议”项目备案表(附件5、6);7.按照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六章 工作要求1.提高站位。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单位成立区级评审小组,负责基金救助全面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救助资金保障;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负责核查基金救
10、助申请是否重复享受本单位救助政策;区慈善协会负责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各镇负责镇级基金救助复审核定及材料存档工作。各镇要结合实际,建立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基金实施主管领导及主责科室,落实主体责任和职能分工任务,确保基金政策扎实落地。2.严格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村级初审、镇级审定、区级备案抽查”的程序开展基金救助工作。村级会议要严格履行参会人数、签字确认等相关要求,镇级会议材料需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不予救助。各级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在本基金里领取任何报酬。3.加强督导。区镇村三级要上下联动,细化责任分工,镇村要严格审查核定,入户跟踪走访,建立救助台账。部门之间
11、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确保基金救助取得实效,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不返低。第七章 其他1.本办法至2021年12月31日废止。2.本办法由门头沟区帮扶基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附件1:门头沟区帮扶基金评审小组名单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贾民芳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安红军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慕华区医保局副局长 张 娅区残联副理事长 赵金明区慈善协会秘书长 刘军勇清水镇副镇长 曾 凯雁翅镇副镇长 李东梅斋堂镇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高金利王平镇副镇长 安 波妙峰山镇工会主席 孙天中潭柘寺镇副镇长 金雪静军庄镇副镇长 康鹏遥龙泉镇副镇长 王 革附件2:十五类重大疾病名单1.恶性肿瘤;2.终末期肾病 肾
12、透析;3.重性精神疾病;4.I型糖尿病;5.先天性心脏病;6.白血病;7.血友病;8.再生障碍性贫血;9.重大器官移植(与职工医保一致);10.耐多药肺结核;11.艾滋病机会性感染;12.急性心肌梗塞;13.脑梗死;14.甲亢;15.唇腭裂;附件3:个人承诺书本人承诺,申领助医或“一事一议”项目的医疗费用单据,未用于其他部门申领任何救助金,已接收政府救助或社会救助的金额已如实申报。以上情况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承 诺 人:时 间:附件4:门头沟区帮扶基金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与户主关系户籍所在地所属镇村是否残疾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申请救助项目1.助医 2.特殊案例“
13、一事一议”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村委会初审意见参会人员签字: 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镇评审小组审定意见镇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镇党委公章: 年 月 日 21附件5:帮扶基金申请助医项目备案表镇党委(盖章):序号村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所患疾病救助金额(元)审定结论备注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附件6:帮扶基金申请特殊案例“一事一议”项目备案表镇党委(盖章):序号村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所患疾病救助金额(元)审定结论备注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附件7:帮扶基金申请助医项目资金领取表序号村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所患疾病救助金额(元)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备注镇党委(盖章):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附件8:帮扶基金申请特殊案例“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领取表序号村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所患疾病救助金额(元)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备注镇党委(盖章):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