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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宣传讲稿一、认识民法典民法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的法典化盛事,充分体现了以良法保善治、以法典增福祉的编纂初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 法律问题及解答(一
2、)老吴与老伴膝下既无子女,亲属也距离较远。他们担心年老后无人照顾,有什么好的解决方式吗?答: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扶养人。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老李是一名受人敬重的老党员,生前曾说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不过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此时家人能决定捐献吗?答:可以。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
3、,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老马年事已高,意识逐渐不清醒,他担心自己以后的监护问题,应该怎么做?答:老马可以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为自己确定监护人。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四)老王生前先后立下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答:以最后一份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
4、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再做一点补充,如今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的情况越来越多,想用这种方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等信息。(五)老王去世后,有人在网上对其侮辱诽谤,家属能否维权?答:可以。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
5、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六)老王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答: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
6、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七)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答:特殊情况下有。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八)老谢去世后留下遗产,无人继承或受遗赠,这些遗产归谁?答: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
7、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九)老王与老伴育有一子。但是,早年因为对儿子的结婚对象不满意,产生激烈矛盾后互不联系,甚至不准备将遗产留给他。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儿子逐渐悔悟,老吴应该原谅他吗?答: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十)胎儿尚未出生,是否具有继承权?答:胎儿有继承权。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
8、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十一)小明尚年幼,家人因新冠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答: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第三十四条第四款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十二)小刚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父母可以要求商店退回吗?答:可以要求退回。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三)13岁的小王使用妈妈的手机玩游戏,并且在
9、妈妈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游戏充值了5万元,妈妈事后发现了可以追回钱款吗?答:可以追回。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十四)小花被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吗?答: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十五)小芳在12岁时遭受性侵,她后来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答:没有。第
10、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十六)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发生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答:由卖家承担。 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十七)小周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结果被身后驶来的一辆自行车撞伤,对方意图逃
11、走,周围又没有摄像头,小周可否扣留对方的自行车?答:可以,属于自助行为,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十八)小孙路遇小孩落水,积极跳入水中实施营救,但在营救过程中造成了小孩局部受伤,小孙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吗?答:不需要。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十九)小张遇
12、一男子正对女性施暴,阻止男子施暴过程中致对方受伤,是否需要赔偿?答:合理限度内造成的伤害不需要赔偿。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十)小张在阻止施暴男子的过程中手机被对方损坏,如何索赔?答: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进行索赔,若该男子逃逸或者无力赔偿,被救女子应当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十一)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
13、小区内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答: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
14、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二十二)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居民楼上掉落的物品砸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答: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
15、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十三)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起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如何避免冲动离婚?答: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十四)小王的男友患有重大疾病,但
16、一直对小王隐瞒,婚后小王发现这一情况,可以请求离婚吗?答: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十五)夫妻离婚时,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应当由父母哪方抚养?答: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17、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十六)什么情况下,夫妻一方债务不用共同偿还?答: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十七)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
18、请求补偿?答: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十八)小周借钱被要求支付额外的高额利息,小周可以不付额外的利息嘛?答:可以。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
19、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十九)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上散布自己身患传染病的虚假信息,他能要求平台删帖吗? 答:可以搜集侵权的初步证据,通知网络平台删帖。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十)小刘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一场篮球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允许范围内的碰撞,导致其手臂骨折,他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嘛?答: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原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