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题库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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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题库五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行政诉讼中,被告在一审中未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而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并提供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对此二审法院应如何对待?()A.二审法院不能采纳被告提供的证据,应当维持一审的判决B.二审法院可以采纳被告提供的证据,并根据此证据作出判决C.二审法院不能采纳被告提供的证据,但可以自己收集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并据此作出判决D.二审法院不可以采纳被告提供的证据,但可以发回重审答案:A本题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1条第3款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2、单项选择题分期付款的出卖人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就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

3、款或者解除合同?()A.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十分之一的B.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C.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三分之一的D.买受人连续二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三分之一的答案:B本题解析:合同法第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3、单项选择题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房地产的抵押,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A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4、,抵押权人有权取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C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D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建成的房屋抵押权实现时,应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答案:A4、单项选择题卢某到人民法院控告其丈夫犯有重婚罪,要求追究其丈夫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又向法院提出,要求判决与其丈夫离婚,该法院()。A.可将其离婚请求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处理B.由民庭和刑庭分别处理民、刑事案件C.应由法院合并审理,分别判决D.可由法院分别审理,合并判决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

5、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从刑事程序上看是自诉案件,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才可以提起,本案中并不是要求赔偿损失,而是要求离婚,这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对卢某控告其丈夫重婚罪和要求离婚的请求,应由民庭和刑庭分别受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5、多项选择题在甲国注册并悬挂甲国国旗的“HappyDanny”号渔船,2006年9月在乙国专属经济区捕鱼时遭到乙国军舰的拿捕。对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A、乙国警察部门对渔船上的船长和船员进行监禁并进行了一定的体罚B、HappyDanny号渔船在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后,乙国有

6、关部门仍将船只和船员扣留C、该船被拿捕后很长一段时间乙国才通知甲国相关部门这一事件D、事后经调查发现,该船仅为路过乙国海域,并未从事捕鱼行为。对该船所遭受的损失,经多次行政和司法程序仍未获赔偿,则甲国可进行外交保护答案:A, B, C本题解析:专属经济区须经宣告,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享有一项主权权利(自然资源)和三项管辖权(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研和海洋环保),公海的六大自由中其他沿海国还享有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本题中甲国渔船涉嫌在专属经济区捕鱼,侵害了沿海国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当然沿海国可以采取措施。但专属经济区制度要求:(1)对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

7、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故B错。(2)沿海国对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除有相反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形式的体罚。故A错。(3)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时,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措施和随后进行的体罚迅速通知船旗国。故C错。D项涉及外交保护。其条件包括:(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故D正确,不选。6、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联合国是国际法的立法机关B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主要

8、依靠联合国的维持和平部队和国际法院的执行庭C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主体完全相同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是国际法强制执行的依据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联合国是国际法的主要编撰机关;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主要依靠各国的单独或集体强制;国际法主体没有个人;联大决议只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国际法强制执行依据的是各国协议。7、单项选择题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是()。A.所有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企业改制成的上市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D.国有企业改制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答案:C本题解析:公司法第172条规定:上

9、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8、单项选择题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是()A.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3/4以上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1/2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出席会议代表2/3通过答案:B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里应当注意“全体代表”与“出席会议代表”的区别。9、多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数罪并罚,管制的最高刑期不超过2年,拘役的最高刑期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不超过20年B.刑法中的

10、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在内C.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提出控告的,追诉时效延长D.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经过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答案:B, D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数罪并罚和追诉时效相关规定的理解,应注意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修改。A项中,数罪并罚时,如果总和刑期是35年以上的,宣告的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不超过25年;C项中,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才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10、单项选择题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4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 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

11、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答案:D本题解析: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11、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垄断协

12、议的豁免情形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经营者还应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B.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且经营者还应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C.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经营者还应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D.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且经营者还应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

13、生的利益答案:A, B, C本题解析: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

14、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12、单项选择题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达不正确的是?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C.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以及民事案件进行案审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答案:C本题解析: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人命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

15、事奏裁,小事立断。13、多项选择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答案:A, B本题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A、B项应入选。根据第21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项不选。C属于缺少必备条款。14、多项选择题下列选项关于法与政治、道德之关系的表述

16、正确的有?A.法对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的控制作用,但是总有些国家权力难以被法律覆盖到,我们不能奢望所有的国家权力都受到法律的管制B.执政党政策的变更受程序的约束较小,但是其调整范围通常比法律大些C.法具有可诉性,道德通常不具有可诉性D.“恶法亦法”的观点试图说明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功能上的联系答案:A, B, C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与政治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认为法在本质上与道德没有必然联系,而非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所以D选项错误。15、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说法中,何者错误?A、对外国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若查明仲裁庭的组成或仲

17、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中国法院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B、对于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或申诉C、某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法院应当不予受理D、某仲裁裁决由甲国某仲裁机构做出,甲国没有参加纽约公约,与我国也没有双边协定。此时,该裁决的胜诉方应以该裁决为依据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后,才能执行答案:A, C本题解析:中国法院只能撤销本国的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的仲裁裁决,故A错,应选。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决

18、定,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或申诉,检察院也不能抗诉。故B正确,不选。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故C错,应选。如果仲裁地所在国与我国既没有共同参加纽约公约,也没有双边协定的,则当事人应该以该裁决为依据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后,予以执行。故D正确,不选。16、不定项选择下列关于划拨土地的表述正确的是()A.从国家角度看,都是无偿的B.无期限使用就是永久C.只有国有土地才存在划拨D.划拨土地转让自由答案:A, C17、单项选择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持有关证件

19、向税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A.20日B.30日C.3个月D.15日答案:B本题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18、多项选择题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张某怀孕的(29条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法第25条即使存在第29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规

20、定解除劳动合同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答案:A, D本题解析: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被人民法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五)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劳动

21、者的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

22、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

23、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19、单项选择题在国际法中,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始于二战之后,下列关于战争犯罪的判断正确的是()A.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始于纽伦堡审判和卢旺达审判B.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战争犯罪包括战争罪、危害和平罪和灭绝种族罪C.联合国前南军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成立的惩治前南斯拉夫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法庭D.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等几大类答案:D本题解析:在国际法中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的实现,开始于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A项错误;根据欧洲国

24、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战争犯罪包括以下三类:危害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B项错误;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是为了惩治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罪行,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于1993年6月在海牙设立的,C项错误;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等几大类,D项正确。20、不定项选择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25、:(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请回答问题: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出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那么,下

26、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依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而本案中根据拟发行的股本数和每股面值计算,其股本金只有人民币8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B.若按溢价价格发行股份,本案的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金已达到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C.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中,专利技术等无形财产的出资已达人民币250万元,与公司法关于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不符,应当纠正D.我国公司法允许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作价出资,因此,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只要认真进行评估作价,不存在高估或低

27、估的问题,就完全合法答案:A, C本题解析: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本案中,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为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所以A正确。公司法第80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法修正案中规定的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已经高达25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20,所

28、以C正确。21、单项选择题梁某认为尽管道路上车辆众多,但只要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人们的安全就有保证。梁某的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法具有什么作用?A.评价作用B.强制作用C.预测作用D.教育作用答案:C本题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1)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

29、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2)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3)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4)预测作用: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5)强制作用: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本题中考查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是对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的一种预测,所以,C项当选。22、多项选

30、择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构成垄断协议?A.某国际啤酒公司与某经销商约定固定向该经销商出售啤酒的价格B.国内几家方便面供应商的代表聚会,就方便面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C.国内两家网络运营商为了不浪费网络资源,签署一份竞争合作协议,划分了双方在南北市场的销售范围D.某电子产品制造商因经营不景气,为了缓解销售数量的严重下降,与某经营者达成低价转售商品的协议答案:A, B, C本题解析:反垄断法第l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

31、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B、C两项分别符合该条第1、3项的规定,构成垄断协议,故BC项该选。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A项符合该条第1项规定,构成垄断协议,故A项该选。反垄断法第l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

32、解销售量严 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D项中符合垄断协议豁免的条件,不构成垄断协议,故D项不该选。23、单项选择题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答案:B本题解析:反致所涉知识点如下:(1)反致:甲乙,乙甲,甲甲。(2)转致:甲乙,乙丙,甲丙。(3)间接反致:甲乙,乙丙,丙甲,甲甲

33、。(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乙,乙丙,丙乙,甲乙。(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24、单项选择题乙半夜行窃偷走了甲的一台彩电,一个月后,乙把彩电借给其好友丙使用,丙也是小偷,对乙的行为很了解。一个星期后,丙以自己名义将该彩电在旧货市场卖给了丁,丁当场付清

34、价款并将彩电运回家。后来甲向丁主张自己对彩电享有所有权要求丁返还彩电,以下判断正确的有()(1)彩电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丁不能获得彩电的所有权,应当将彩电返还给甲(2)彩电是动产,适用一般的善意取得制度,丁已经支付完价款并实际占有彩电,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甲无权追回(3)彩电为盗赃物,一般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由于丁是在旧货市场上买的,故丁仍能依照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彩电的所有权(4)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5)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6)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7)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无瑕疵占有A.(1)(5)(6)B.(2)(4)C.(3)(6)(7)D.(3)(4)答案

35、:D本题解析: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动产交付给买受人后,若买受人在取得动产时为善意即可获得动产的所有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又区分不同的具体情况,做不同的处理。对于盗赃物、遗失物,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种物品的公共市场的买得的,仍然可以获得所有权,先前的所有人不能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彩电属于盗赃,但是丁是在旧货市场买的,可以获得彩电的所有权。既然丁已经享有彩电的所有权,那么对彩电的占有自然为有权占有。25、不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题:某法国甲公司与土耳其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双方发生了纠纷,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在国际商会下设的

36、维也纳仲裁庭进行仲裁。但是双方当事人既没有选择奥地利的国内法,也没有授权仲裁员根据“公允和善良”行事。仲裁庭做出裁决,认定法国甲公司违约,要求其支付80万法郎的违约金。在叙述仲裁理由的时候,仲裁庭并没有适用法国法律、土耳其法律、奥地利法律等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是按照惯例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认定法国甲公司违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仲裁庭没有按照国际私法适用有关国家的国内法是错误的,仲裁裁决也没有法律约束力B该仲裁庭适用国际惯例裁决案件并没有违反有效的法律规范C仲裁庭应当适用土耳其、法国或者奥地利其中任何一国的国内法D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的国际商业惯例,完全可以作为仲裁庭仲裁的法

37、律根据答案:B, D本题解析: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时,仲裁庭可以适用其认为合理的法律或其他规范处理争议,并不像法院那样要受制于冲突规范的指引。26、单项选择题根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该中心的管辖权的条件中不包括()A.受理的争端限于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B.受理的争端必须是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C.争端双方须出具同意中心管辖权的书面文件D.提交“中心”的管辖,要求投资者必须用尽东道国的司法和行政救济答案:D本题解析:东道国可以要求用

38、尽当地救济,如果未作此要求,则不必事先用尽当地救济后才请求仲裁。27、单项选择题根据下列受害人的情况,国家可以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是:()A.甲国公民在乙国境内被乙国的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逮捕,用尽当地一切可行使的司法和行政救济手段均无效后要求甲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B.甲国某公民在乙国境内旅游期间被乙国公民抢去其财物,身无分文,因而到甲国驻乙国使馆要求外交保护C.甲国公民在乙国的财产被乙国强制征收和扣押,在要求甲国外交保护期间因涉外婚姻而丧失甲国国籍,取得丙国国籍D.甲国公民在乙国诉讼,一审终结后觉得乙国法院有意偏袒另一方乙国公民,要求甲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答案:A本题解析:国家行使外交保护

39、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使国民权利受到侵害的行为必须是可以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二是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的国籍;三是在提出外交保护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方法。B项要求外交保护的损害必须是由国家不当行为所致,如果损害仅涉及到外国私人的行为,国家不存在责任,不得行使外交保护。C项中甲国公民未持续保有甲国的国籍,因而无权要求甲国的外交保护。D项中甲国公民在乙国尚未用尽乙国法律规定的一切可利用的救济方法,因而无权要求外交保护。28、多项选择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怎样赔偿?()A.

40、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如果财产灭失,则不予赔偿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经济损失,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C.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D.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答案:C, D本题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A

41、B的说法不正确。CD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正确。29、多项选择题2004年6月6日,中国金龙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箱32美元,8月装船。2004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对绿豆货舱通风降温。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金龙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大远”轮与美国某航运公司“Lotus”号货轮发生碰撞,导致“大远”轮部分货舱进水,使2000箱绿豆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

42、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大远”轮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8000箱绿豆已发霉,经查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货舱温度过高所致。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对于2000箱货物的湿损,应由收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承运人有航行过失免责B、承运人应当赔偿收货人8000箱发霉的绿豆的损失,因为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C、对于8000箱货物的损失,如果承运人拒绝赔偿,收货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D、避难港费用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安全完成本次航程而发生的必须费用,应由受益的各方分摊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2000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

43、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即航行过失免责,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规定。同时,CIF合同中,货物风险自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给买方,保单一并转移,发货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不能说是在装船前受损。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对承运人造成的货损,保险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承运人追偿。海牙规则的承运人免责仅限于管船的过失,承运人仍负有管货责任。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

44、同安全,有意并合理的采取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第三方救助费用,避难港费用和临时或必要修理费等。其后果有二:共同海损应当由获救财产的受益人进行分摊;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人都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费用和分摊。单独海损则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舶或者货物的个别损害。二者区分的标准关键是看是不是人为的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30、单项选择题甲国是一个海洋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它通过高科技的卫星遥感发现了在东太平洋的洋底有一块面积为35平方公里的锰矿区,甲国想开发这块矿。假定甲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而且这块矿是位于国际海底区域的。那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判

45、断是正确的?()A甲国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B甲国不但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而且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一起开发C甲国只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就可以着手开发D甲国必须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管理局提交两块经过勘探具有同等商业价值的矿址,管理局挑选一块留给其下设的企业部开发或联合发展中国家一道开发,另一块则由甲国按照其与管理局订立的合同条件进行开发答案:D本题解析:国际海底区域的平行开发制度,注意掌握D项的描述。31、多项选择题关于调整班轮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成组运输工具的责任限制问题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提单记载的内容为提单所载货物的

46、最终证据C.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的雇用人或代理人也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保护D.汉堡规则取消了承运人对船长、船员等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及火灾中的过失免责答案:C, D本题解析:海牙规则没有规定成组运输工具的责任限制问题,因为当时还没有这种方式的运输。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提单对托运人来说是初步证据,而对善意的提单受让人来说则是最终证据。32、单项选择题下列哪一项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答案:C本题解析:法律价值的理解。秩序是法律的

47、基础价值,但不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一般认为自由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33、单项选择题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的审批机构是哪一个?A.县级人民政府B.地级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D.县级人大答案:C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国务院和省、直辖市的审批权限行政区域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这些都必须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其法律程序包括: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3)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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