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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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某省内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类与分级、编制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某省内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10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

2、用于本文件。4 基本要求4.1 健全机构4.2 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骨干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各部门(车间)要成立的以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隐患

3、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对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4.3 完善制度4.4 企业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奖惩考核制度。4.5 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上报、隐患治理和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制度。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应鼓励从业人员进行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对能排查出隐患、并能及时治理、避免事故发生的,实施正激励作用。企业应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每一个岗位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4、4.6 组织培训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4.7 全员参与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5 隐患分级与分类5.1 隐患分级根据隐患整改、治理难度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5.2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3 重大事故隐患5.4 以下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从事涂料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

5、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涂料生产车间、危化品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涉及的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相互之间或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储存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涂料等危险化学品储罐无泄漏后的收集措施的;储罐未按规定设置液位计的;储罐与罐车之间的装卸管线上未设置止回阀和紧急切断阀的; 生产涂料涉及的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管线等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灭火系统的;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的;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火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主要

7、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

8、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5.5 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5.6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记录文件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5.7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

9、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6 工作程序与内容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6.2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管控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6.3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6.4 以各类风险点(车间、工序)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见附录B)。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 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如:报警、联锁、

10、安全阀、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和消防、检查、检验等措施; 排查标准等信息。6.5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6.6 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参见附录C),至少应包括: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应包括制度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 排查标准等信息。6.7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6.8 排查方式排查方式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节假日及季节性隐患排查、专项或重要活动隐患排查、事故类别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其中专业性隐患排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

11、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6.9 排查要求6.10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风险管控情况,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日常巡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存储装置,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每天

12、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6.11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化工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

13、新修订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6.12 组织实施6.13 企业应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采取相应的排查方式,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级别,组织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隐患排查。6.14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6.15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

14、建议。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6.16 隐患治理6.17 治理要求6.18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6.19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6.20 治理流程6.21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

15、: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6.22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编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编制下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6.23 一般隐患治理由企业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

16、改措施并限期整改。6.24 重大隐患治理6.25 隐患评估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并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6.26 治理方案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报告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7、;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6.27 治理实施企业根据制定的治理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限期对隐患进行控制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6.28 验收6.29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化工企业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D;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E。6.30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8、报告。7 成果及应用7.1 文件管理7.2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7.3 涉及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其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并单独建档管理。7.4 效果7.5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隐患频率较高的

19、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7.6 同时应包括: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要求结合企业各类风险点的管控措施编制完整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制定完整的可执行的排查计划并有效落实,形成完整的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 隐患治理及时,保证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编制评估报告书及治理方案并实施治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8 信息化管理企业应

20、将隐患排查相关信息录入某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并保障正常运行。9 持续改进9.1 评审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9.2 更新9.3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期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9.4 沟通9.5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9.6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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