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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燃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保证项目施工管理的科学、规范运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更新改造等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公司的管理职责:(一)负责识别并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地方,xx集团公司、xx股份公司及公司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负责建立职责清晰、统一高效、有序衔接、要素齐全的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三)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监督管
2、理,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负责;(四)执行上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设计合同;(五)负责对施工各承包单位资质审查。对特殊工种人员名单、上岗证、安全操作证等审核;(六)负责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络单的现场确认签证,并及时上报审批;(七)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参加线路路由及站场选址最终确定和踏勘放线工作。(八)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含穿越)、隐蔽工程等中间验收,组织线路工程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九)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并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十)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层层签订安全施工承包合同,派出专(兼)职
3、现场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十一)定期对工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工程管理处;(十二)处理和解决好地方关系,各种手续办理齐全。搞好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之间的相互合作。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成立项目经理部, 组织和领导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 监理管理职责:(一)负责监督建设承包商的施工管理工作;(二)编制项目工程管理监督计划,审查建设承包商上报的工程管理计划;(三)按计划对承包商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四)定期对工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直管公司;(五)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直管
4、公司,并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六条 工程施工承包商管理职责:(一)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二)编制项目施工计划;(三)成立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计划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四)定期对工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监理;(五)负责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管理,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并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三章 施工准备第七条 施工技术准备:(一)公司根据xx燃气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编制办法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编制工作;(二)工程开工前,由公司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进行设计交底; (三)施工前,公司负责组织
5、施工图会审,施工图不得超出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四)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2.主要工程量;3.施工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4.施工主要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5.施工方法、施工部署、技术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组织;7.质量安全环保目标以及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和保证措施;8.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第八条 办理开工手续。(一)公司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规定,负责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规划、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审批手续;(二)公司按照xx燃气公司建设项目工程
6、开工条件管理规定,进行工程开工报告的上报或审批;(三)施工前,施工单位需报公司,由公司向山东分公司申报,经批准后开工。第九条 设备材料准备。(一)一般情况下,甲控设备、材料均由公司按xx燃气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供应,施工单位只负责安装。公司按照施工单位编制的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及时定货保证施工进度计划;(二)工程的重要设备选型和材料选用,采取招投标办法,降低价格,保证质量;(三)在设备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后,公司应及时组织供货厂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移交;(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器材保管要求保管好设备材料,公司现场工程管理人员或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因施工单位保管不
7、善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施工单位赔偿。第四章 质量管理第十条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一)公司要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二)工程服务商要在能够实现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的质量目标。第十一条 项目质量计划(一)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二)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三)公司、工程服务商均应编写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及工程质量目标;2.该项目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标准;3.工序质量控制
8、一览表;4.工程质量专、兼职质检员名单及分工;5.该工程项目检查内容、时间;6.对工程质量进行每月、旬检制。公司有权每月上、中、下旬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设计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公司;7.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配件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商检证明、产品标牌、生产厂家、材质合格证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抽查。一旦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退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建设项目;8.施工质量实施“三检制”,施工工序未经项目经理部和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未经项目经理部和监理验收合
9、格签字确认,不得进行土方回填。否则视为不合格施工,结果施工方自负。第十二条 实施项目质量计划(一)公司、工程服务商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二)当产生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三)施工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四)施工承包商应使用符合设计规定的材料、设备和配件,建立和健全质量检验体系,对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五)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
10、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六)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七)监理单位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要明确质量要求,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和足够的器具。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八)监理采用必要手段、相应的检测工具检查监督工程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九)监理单位要明确质量控制点,对于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检查到位。(十)对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监理要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并督促整改。(十一)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签认。(十二)发生质量事故和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监理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上报公司。(十三)监
11、理单位定期对工程承包商施工质量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十四)公司检查工程服务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十五)上级公司和我公司定期对工程服务商施工质量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十六)公司要按照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及工程的中间检查验收工作。第十三条 现场质量检查(一)检查依据质量检查应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检查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要求等。(二)检查方式1.工程承包商检查工程承包商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日常自检、互检、专检,填写现场检查记录。2.监理检查监理工程师按监理规划和细则的要求进行的日常检查,填写监理检查记录。3.公司检查公司组织对监理工作质量、工程
12、承包商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形成质量检查记录。4.质量大检查公司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查。5.A 级质量检查股份公司或专业公司组织进行的质量检查。第十四条 质量验收与评定(一)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级进行。(二)工程质量验收是在工程承包商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三)工程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监理单位、山东分公司和直管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认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第五章 质量事故第十五条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3、中油质2009613号)规定,质量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质量事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特别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的质量事故。(二)重大质量事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的质量事故;国家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集团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同类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停工5日及以上、返工工作量超过30%及以上、工期延误3%及以上的质量事故。(三)较大质量事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
14、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经省(市、自治区)、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因所属单位质量原因发生退货赔偿或产生纠纷,涉及产品或服务价值达30万元及以上的;造成工程停工3日及以上5日以下、返工工作量超过10%及以上小于30%、工期延误1%及以上低于3%的质量事故。(四)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停工3日以下、返工工作量10%以下、工期延误1%以下的质量事故。第十六条 若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承包商和监理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第十七条 当出现质量事故后,现场暂时停工。工程承包商立即向监理和公司报告,采取防止事故进一步
15、扩大的临时措施,保护现场,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公司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具体处理程序按总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奖惩规定(一)对检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要根据质量问题的大小和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暂停施工、分析原因等措施进行整改。对已经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分别对责任单位采取停工、通报、警告、罚款、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等处罚。(二)发生质量事故,除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索赔外,还应按监理单位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以百分比表示),根据损失比例向相应的监理单位进行索赔。(三)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及相关监理单位,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于两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
16、单位,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及相关监理单位给予警告。连续两次警告,除索赔外,终止服务合同。(四)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及相关监理单位给予警告;情况严重者,除索赔外,终止服务合同。(五)工程承包商质量管理严格、质量稳定且超过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应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六)奖励和处罚办法由公司根据需要另行制定实施。第十九条 质量事故建档、记录和统计(一)每起质量事故处理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质量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1.事故登记表;2.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
1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11.调查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12.专家组咨询意见。(二)质量事故档案永久保存,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存档。第六章 施工工期控制第二十条 施工进度控制应以实现项目总体运行计划为最终目标。第二十一条 公司要按照确认的施工整体运行计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如期完工。第二十二条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地下水文资料、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图等实际情况,详细编写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体现施工整体运行计划和网络计划图
18、的实施,经监理单位审批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经公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监理单位人员必须专业配套,保证有总监、土建、工艺安装、电气安装、自控仪表等4-5名专职监理工程师驻施工现场旁站监理。其它专业监理,应视工程实际情况随时进驻现场,以满足施工要求。第二十四条 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整体运行方案和工程网络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施工中未正点运行时,应要求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第二十五条 监理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检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报表和分析数据,同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工项目的时间及工程量。对工程实际进
19、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判定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偏差,应分析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对策并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分包商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第二十六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实行周、月报制。施工单位定期将施工进度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安排上报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整个施工进度、质量、完成投资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措施方案报监理公司,经监理确认后上报直管公司。公司按山东分公司有关规定,汇总后向山东分公司上报工程周报、月报。第二十七条 公司要编制设备材料甲、乙方供货情况运行计划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货,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第七章 施工投资控
20、制第二十八条 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合同,控制投资的增加。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实行计划单列、资金单列,专款专用。第二十九条 施工中,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或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由总监审查确认,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变更后的工程造价不得超出原计划。第三十条 对超出原计划投资的功能、规模、标准等重大变更,以及其它可能造成超计划的情况,公司必须及时上报山东分公司。经批准投资计划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一条 土方、现场技术措施等没有施工图预算的零星工程,其工程量(运距)的确定,必须由项目经理会同监理、施工单位组成工作量(运距)验收小组,经实地测量并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后,由公司审
21、批。第三十二条 施工进度款必须按工程实物工作量进度拨付进度款。必须由现场监理审核,项目经理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审批。合同生效后,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进度款的拨付按合同约定执行,余款经决算审计确认后再累计支付到90%;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并根据工程性质预留合同价款5%-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经检查验收确认后,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第三十三条 库站外供排水、电、道路、通讯工程的预算由公司审核。公司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对预算的初审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程资金使用计划与工期控制相结合。公司要切实掌握进度和已完工程造价,申请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时,需附施工
22、合同和监理确认的工程实物工作量进度表。第三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每周应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监理、施工、设计代表和项目经理部全体参加。主要解决监理未能处理而必须由业主出面在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才能解决的事宜。也可与监理会议同时召开。第三十六条 监理公司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监理例会,由总监负责主持,主要听取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汇报,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人员、设计代表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第八章 施工安全管理第三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公司与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明确施工、监理单位对所承包和监理工程的安全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石油行业的有关规范、
23、标准和制度。第三十八条 建设项目要成立由项目经理部、监理、施工单位领导组成的安全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由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三方专职安全监督员组成。安全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施工监督大检查,并做出检查通报。各单位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日常由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发现安全隐患随时整改,确保整个施工建设安全生产无事故。第三十九条 在场站内进行改扩建、安全和技改技措等施工,施工安全合同或安全保证措施应对以下方面做出明确和具体要求:(一)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库、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如:动火安全管理办法、高空作
24、业安全规程、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施工临时用电规定等。并针对工程特点、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保证措施;(二)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进罐安全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手续。严格遵守审批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作为施工许可依据;(三)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保证措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或操作票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施工,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中途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逐级汇报,经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四)在场站内进行改扩建、安全和技改技措等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五)场站内的动火作业,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到现场安
25、全监督。第四十条 公司对所有的施工现场应配备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安全监督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保证措施。公司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施工要及时纠正制止。对违反施工安全合同的要给予处罚。第四十一条 公司必须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情况交底,并掌握施工安全状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在施工人员进场前,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第四十二条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一)检查施工单位的HSE作业文件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要有 “七图一牌”(“工程概况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十大纪律牌”、“安全生产技术牌”、“十项安全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与“现场平面布置图”)等标识牌。,(二)现场各类人员都要配戴身份工作牌、安全帽、工作服进入现场施工。(三)各种设备、材料按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待检区、合格区等标识清楚。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