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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供燃气管网专项应急预案1.1 事故风险分析城市供气管网主要事故风险分析见表1.1-1。表1.1-1 城市供气管网事故风险分析序号事故风险事故诱因事故后果影响范围事故可能地点次生衍生事故类型程度1泄露中度高压、中压、庭院管线1、 管道设计缺陷造成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损坏等造成的泄露。2、 管道内腐蚀、外腐蚀及应力腐蚀开裂等造成的泄露。3、 管道制造缺陷及焊缝缺陷等造成的泄露。4、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暴雨导致地面塌陷等)造成的管道断裂等造成的泄露。5、 第三方损坏(含恐怖袭击、打孔盗气、违章占压、施工作业等)造成的泄露。6、 管道设施安装缺陷、压力控制和泄压设备、密封失效等造成的泄露。7、 阀门
2、失修,有内漏、外漏现象。 8、 阀门启、闭操作失误。9、 埋地管防腐绝缘层损伤导致管道锈蚀穿孔或管道年久失修。 10、 强电流通过输气管道。 11、 道路或其他行业的施工或开挖时误伤燃气管道。12、 道路变更、地形变迁或在燃气管道上方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使埋地管道变浅而受到伤害或受挤压造成管道变形破裂或地面频繁振动影响。13、 人为破坏因素。人身伤害泄露点及周边区域、人员庭院管线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户内燃气管道1、 私自更改、拆迁户内燃气设施。2、 户内管道设施未经试验或验收合格便投入使用。3、 管道燃气设施安装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4、 使用不合格的或不适用的燃气用具
3、,如浴室内安装直排式热水器。 5、 使用燃气时无人照看,火焰被吹灭或被沸溢汤水熄灭造成燃气泄气。6、 用气完毕后未关闭开关而漏气。7、 管道燃气设施未定期安全检查。8、 其它不规范操作,导致燃气设施损坏。 9、 人为破坏因素。人身伤害泄露点、户内人员用户火灾爆炸、中毒窒息2火灾爆炸高度泄露天然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引发火灾爆炸事故。1、明火点火吸烟;动火;物质过热引发;他处火灾蔓延;其它火源。2、火花金属撞击(带钉皮鞋、工具碰撞等);切割、打磨火花等;电气火花;短路;静电火花;雷击;车辆尾气火花。3、高温物体汽车发动机排气管;照明灯具电气设施、线路过热等。人身伤亡、财产损
4、坏泄露点及其周边区域、人员等站场、燃气供气管网、用户/3中毒窒息中度1、 高浓度吸入泄露天然气造成的中毒窒息。人身伤害泄露点周边人员等站场、燃气供气管网、用户/1.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同第一章“综合应急预案”第3节“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3 处置程序1.3.1 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1.3.1.1 事故上报责任人和报告的方式(1) 事故上报责任人事故的第一发现人为事故报警责任人;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为事故上报公司应急总指挥的责任人。(2) 事故报告的方式事故报警可通过事故岗位固定电话、个人移动电话进行内部报警;事故上报公司应急总指挥可通过应急管理办公室固定电话、个人
5、移动电话上报。1.3.1.2 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1) 事故第一发现人报警可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来访等方式报告给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动热线。(2) 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需了解清楚报警原因、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内容(如漏气、着火、爆炸等及事故情况)等,做好接警记录。(3) 对于疑是天然气泄露事故,应及时通知抢修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不超过20分钟)到达现场(市区内),其他抢险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记录或在报警人的引导下利用工具或仪器探明报警实情,确认是否漏气,确认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管理办公室。(4) 如属群众误报,要耐心向群众作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5
6、) 对于报警或现场确认天然气泄露、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并按总指挥指令启动相关预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事故应急指令。(6) 到达现场的抢修值班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先期处置措施,对漏气点做好隔离围护,设置好警示架、警示带,夜间设置警示灯,按照预案及时向调度中心、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事故不同情况可联系有关部门协助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7) 事故应急信息通报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安全防护组人员事故现场排查通知。应确保信息所传递对象能及时、清楚的听到事故警报或接到通知,得以迅速撤离。1.3.1.3 事故及事
7、故险情信息报告内容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的性质;(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情况;(4) 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5)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1.3.2 应急指挥机构的启动(1) 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上报信息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应急力量控制事态的能力,判断应急响应的级别,下达事故应急响应指令,启动相应级别事故应急预案;(2) 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应急指令后,按应急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名单通知相关人员;(3) 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在应急疏散集中地点集合,按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准备,等
8、待应急指令。1.3.3 应急指挥(1) 3级及以上级别在上一级应急机构到达现场前,由公司应急总指挥负责指挥事故应急的先期处置工作;非办公时间,按照正常程序报告后,在总指挥到达前,现场值班领导临时担任总指挥职责,可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其知识和经验,根据有关应急处置策略,在保护好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行动;上一级应急机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移交指挥权,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共同处置事故。(2) 2级及以下级别由公司应急总指挥负责指挥事故应急的处置工作;非办公时间,按照正常程序报告后,在总指挥到达前,现场值班领导临时担任总指挥职责,可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其知识和经验,根据有关应急处置策略,在保护好人员安
9、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行动。1.3.4 应急资源调配公司事故应急人员、队伍、物资的调配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应急总指挥的指令,统一调度应急人员、队伍和物资。应急人员、队伍名单、应急物资明细见附件。1.3.5 应急救援(1)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应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2) 事故应急人员接到事故应急指令后,在应急疏散集中地点前集合,按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准备;(3) 按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3.6 扩大应急当事故出现或可能出现了人员伤亡的情况,或事故发展超出了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条件下,由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的态势,适时宣布事故处置进入扩大应急状态,下达扩大应急指令;总指挥
10、或应急管理办公室按应急指令向专业应急队伍和上一级应急机构求援;撤离无关人员,在保证事故相关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继续进行事故处置工作;上一级应急机构到达现场后,立即移交现场指挥权,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共同处置事故。1.4 处置措施1.4.1 应急处置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采取妥善、果断的应急措施。1.4.2 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要求现场救援时首先要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受害人员受到进一步伤害。(1) 现场救援必须2人以上协同进行,穿戴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安全帽;(2) 在有可能形成有毒
11、或窒息性气体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防救援人员中毒;(3) 若引发火灾,接近火场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打湿衣服,或披灭火毯),以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4) 事故现场外救援工作人员对防护服穿戴无特殊要求;(5) 医疗救护人员在事故现场外救治人员时,无需穿戴防护装备。1.4.3 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1) 接到事故报警后,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应急力量控制事态的能力,判断应急响应的级别,下达事故应急响应指令,启动相应级别事故应急预案;(2)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指令,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通知记录;(3) 根据事故场所的涉及情况,按应急指令对事故岗位或全公司停产作业;(
12、4) 进入事故现场前,首先要摸清或确认事故发生的位置、人员伤害情况; (5) 救援人员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将受伤人员转送至事故场所外救治;(6) 由综合后勤组按规定路线、方法和程序将现场需要疏散的人员引导到安全地带,并点名登记,查清人数,确认可能缺少的人员;(7) 对于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简单医疗处置后,应尽快转送附近医院治疗,或请求专业医疗救护机构支援;(8) 救援结束后,应急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处理废弃物,同时要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9) 当事故现场事故处置完毕后,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后,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
13、指挥下达应急结束的指令。(10) 按“综合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置。1.4.4 应急处置1.4.4.1 事故现场控制(1) 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接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抢修值班人员。抢修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佩戴职责标志、携带检测仪器、消防器材、通讯工具、警戒标志等,市区内第一时间(不超过20分钟)到达现场;(2) 抢修值班人员应立即将现场情况核实并汇报应急总指挥,应急管理按总指挥指令启动相关预案,通知相关抢险人员,调度器具、设备及车辆等应急物质。(3) 抢修值班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确定事故现场警戒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职人员负责警戒;(4) 警戒区内严禁明火,严禁使用非防
14、爆器具(含非防爆通讯工具),严禁启闭非防爆电器开关,严禁无关人员入内;(5) 警戒区内的所有人员应佩戴相关职责标志;(6) 如有受伤人员,应及时救护伤员;(7) 在不妨碍抢修、不妨碍事故认定情况下,须尽力保护事故现场。1.4.4.2 险情控制(1) 大量泄漏,但未聚集,未燃烧、爆炸,如室外,旷野等 立即控制或切断气源,从泄漏点附近能有效控制气源的上、下游阀门处,关闭阀门; 严格控制周围明火、火源; 用防爆风机强制通风,稀释可燃气体浓度; 连续定点检测和监测警戒区内可燃气体浓度。(2) 大量泄漏并聚集,但未燃烧、爆炸,如室内或地下空间等。 立即控制或切断气源,从泄漏点附近能有效控制气源的上、下游
15、阀门处,关闭阀门; 打开门窗或其它气流通道,或用防爆风机强制排除聚集的可燃气体; 及时疏散建筑物或构筑物内人员; 在安全的地点切断电源; 连续定点检测和监测可燃气体浓度。(3) 大量泄漏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先期处置。 立即控制或切断气源,采取逐步降压方式控制火势,防止产生负压; 用干粉灭火器等有效消防设备灭火; 及时清除燃烧或爆炸后产生的零星火种,防止再次发生火灾; 强制通风,防止复燃或复爆; 连续监测周围环境可燃气体浓度。(4) 调压箱泄漏。 立即关闭泄漏点进出口阀门; 打开调压箱门,进行自然通风,或用风机强制通风; 如果由于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箱进出
16、口阀门,并及时放散降压。如影响区域较大、时间较长的,报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协调客户服务部通知用户。 使用防爆工具进行维修。 在确认被检修设备正常后,方可启动。 设备启动后,维修人员应在现场进行监护,一般需经过一个用气高峰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撤离。 做好抢修记录,并记录好设备维修前后的各种数据参数,存档备案。1.4.4.3 判断漏点在险情或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必须立即寻找并准确判断泄漏点:(1) 首先采用看、听、闻的方式,或采取肥皂水涂抹等方式检漏,并利用检漏仪判定漏点;(2) 利用管道附近的其他地理空间,用检测仪器测试泄漏气体的浓度;(3) 沿管道上方的土层打孔,测试泄漏气体的浓度,判定泄漏点的方
17、位;(4) 确定开挖点,并根据地质情况,周围构筑物情况确定开挖深度、放坡系数、支护方式;(5) 在开挖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环境浓度在爆炸范围内,必须强制通风,只有环境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作业。1.4.4.4 停气与降压当确定漏点后,生产运营部等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作业方案,并报公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 宜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2) 将确定的时间提前24小时预先通知用户;(3) 由专人确认气源是否可靠地被切断,确认作业管段内或设备内的燃气排放、置换是否合格;(4) 由专人确认降压速度,控制放散时间,并随时观察管道内燃气压力,严禁管内出现负压;(5)
18、降压作业时管内燃气压力宜控制在300500Pa;(6) 用防爆风机及时驱散聚集或排出的燃气;(7) 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的调度。1.4.4.5 动火(1) 动火方案由工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审批后,有明确的现场指挥责任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2) 划出专门动火区,并设置护栏及警示标志,保持动火区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并连续监测周围环境可燃气体浓度;(3) 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保证能随时启用,及时灭火;(4) 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的调度;(5) 采用直接置换和间接置换时,均应在动火前连续测试管道内的浓度,且均在爆炸下限的20%方可动火;(6) 当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
19、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隔离;(7) 当停气动火过程中发现有漏气、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异常消除后,方可继续;(8) 当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较长时,应重新测试管道内气体浓度,条件符合后,方可继续。1.4.4.6 带气动火(1) 现场设置燃气浓度检测器,当确认操作环境不会发生燃气爆炸,且燃气浓度不再升高时,方可动火作业;(2) 必须保持管道内有300500Pa的正压,且有专人监控;(3) 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4) 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动火区;(5) 动火附近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确保能随时、有效地灭火。1.4.4.7 临
20、时放散用于降压放气或恢复通气前的置换。(1) 放散火炬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和防回火装置;(2) 放散火炬在作业点下风向,并保持安全距离;(3) 火炬应高出地面1.0m;(4) 放散管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5) 起点段装压力表,末端放散管上应有取样管;(6) 放散点放散时,应有专人监控管网压力、气体浓度;(7) 放散火炬处须配备有干粉灭火器。1.4.4.8 修后检查(1) 采用判断漏点的方式重新检查事故地点及附近环境燃气情况;(2) 连续排除聚积在周围地下室间的可燃气体后,再测其浓度是否升高,每1小时或其他固定时间复测一次;(3) 对复查中发现无法消除漏气、不能切断气源,或不能及
21、时修复的,应及时上报。1.4.4.9 恢复供气(1) 确认修复正常、无安全隐患后,报应急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恢复供气;(2) 恢复供气之前,要对停气区域进行恢复供气通告,为确保安全,不得在夜间对用户恢复供气;(3) 供气严格按供气方案执行,严禁在夜间恢复供气;(4) 按置换方案置换管内气体;(5) 恢复供气时,缓开启阀门,逐渐升高压力,启动调压器,恢复供气。(6) 恢复供气后,再次对抢修部位、周围密闭空间及居民户内进行检测,确认无燃气泄漏后,抢险人员方可结束抢险工作,撤离现场。1.4.4.10 填写事故处理报告(1) 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经验;(2) 依据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由公司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事故初步处理意见;各类事故的分类,上报工作由公司安全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