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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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本次调查所涉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重点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及高尔夫球场等类型。调查评价工作分为建立清单、筛选重点调查对象、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采样分析、水质和污染现状评价等步骤,具体内容如下。1.1建立清单对试点省(市)不同的污染源总体概况进行填报,清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类型、数量、地理坐标、重点污染源基础信息、水文地质信息、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等信息。完成不同调查对象清单表的填写(见附件一的清单表)。1.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1)矿山开采区 筛选原则:优先选择位于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经流区的矿山以及具

2、有地下水文完整性的成矿带或成矿带内矿山进行调查,同时考虑矿山规模,优先选择大中型矿山(以年产量为衡量指标)。注意兼顾正在开采的和废弃的矿山类型。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贵州省毕节煤矿、广东大宝山多金属矿床及河北邯郸峰峰矿区等,其中广东大宝山多金属矿床和河北邯郸峰峰矿区由技术组负责调查。(2)重点工业园区 筛选原则:重点调查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经流区的工业园区或涉及重点污染行业、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园区。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淄博齐鲁石化工业园、辽宁省辽宁石化工业园区、辽宁省鞍山冶金工业集聚区,其中辽宁省辽宁石化工业园区、辽宁省鞍山冶金工业集聚区

3、调查由技术组负责完成。(3)危险废物处置场 筛选原则:以危险废物对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场地防护条件为主要依据进行筛选,优先选择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开采区或补给区密切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场为调查对象。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4)垃圾填埋场 筛选原则:优先选择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的垃圾填埋场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被调查垃圾填埋场(包括正规和非正规)的运行时间需在5年以上。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北天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京市海淀六里屯生活垃圾填埋场、贵州毕节市垃圾填埋场、澄迈老城镇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等。(5)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 筛选原

4、则:优先选择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经流区内已确认发生过油品泄漏事故的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对于尚未确认是否发生过油品泄露的加油站要考虑建站在15年以上,储油罐和输油管线是单层的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海南省海口市狮子岭加油站、南京燕子矶地区石化企业。南京燕子矶地区石化企业由技术组负责调查。(6)农业污染源此次调查的农业污染源主要涉及再生水农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设施化农业区。 筛选原则再生水农用区:涵盖不同处理深度的农用水源(污水处理厂一级出水、二级出水、三级出水、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同水文地质条件(松散沉积物、沉积岩、火成岩、变质岩)和地下水类型(孔隙水、裂隙

5、水、岩溶水)。农用区内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必须要调查。设施化农业区:优先选择占地面积大、农产品产量高的区域开展调查。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再生水农用区选择大兴南红门再生水灌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区、设施化农业区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和藁城县。(7)高尔夫球场 筛选原则:兼顾练习场、小型高尔夫球场、中型高尔夫球场和标准球场等不同类型;考虑不同气候类型的差异;兼顾不同岩性(沉积岩、岩浆岩、变质岩)、各种土层或岩层类型(覆盖层或回填层、淋溶层、沉积层、母质层、基岩)、以及土壤质地种类(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角砂、粘土、粉土、砾石、卵石)。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清河湾乡村高

6、尔夫球场、海南省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海南省月亮湾高尔夫球场。1.3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工作,可完成对重点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情况填写(见附件一的基础信息表)。1.3.1现场踏勘通过对调查对象的现场踏勘考察水文地质条件、重要污染源、井(泉)点、监测情况、管理状况等情况,结合调查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制定调查和监测方案。具体应完成以下重要的踏勘任务:(1)对现场的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区)信息、井(泉)点信息、土地利用情况、人口结构、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考察,以确定是否与资料中提及的一致。(2)调查对象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情况,包括数量、类型、分布、影响、变更情况、保护措施及其效果。明确地理位

7、置、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处环境功能区及保护内容。(3)调查对象地下水环境监测设备的状况,特别是置放条件、深度以及地下水水位。(4)观察现场地形及周边环境,以确定是否可进行地质测量以及使用不同地球物理技术的条件适宜性。1.3.2收集资料收集调查对象周边的气象、水文、地质与水文地质等综合性或专项的调查研究报告、专著、论文及图表,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污染源有关的调查统计资料。各调查对象所需收集的具体资料详见附件三,主要涉及:(1)气象资料:近10年调查对象周边主要气象站的气象系列监测资料,包括多年平均及月平均降水量、蒸发量、气温变化等资料。(2)水文资料:地表水组成与分布状况、地表

8、水质及污染状况、污染分布特征、污染物组分、浓度及其变化,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作用。(3)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地形地貌类型与分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包气带物理特性、厚度与结构,地下水系统结构、岩性、厚度、相对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与分布,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含水层特征,地下水可开采资源和集中开采地下水水源地分布情况,开发利用状况及其主要环境地质问题等调查研究资料。(4)土地利用:调查对象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城市、工矿用地和变迁、建设规模及其布局,农业用地现状及变化。1.4采样分析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工作后,针对重点调查对象,地方需要开展采样分析工作,主要包括地下水监测点及采样点位的布

9、设、地下水及土壤样品的采集、指标的测定。(1)地下水监测点布设总体原则监测点布设应考虑水文地质条件,通过收集水文地质资料或开展地球物理勘探明确地下水流向,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多个水文地质单元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增加监测点数量;监测井主要布设在污染源周边、污染区、周围环境敏感点等;尽量利用现有的监测井点,现有监测井点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再进行新采样井点的建设,进行取样控制。(2)地下水监测点布点方法根据范围和对象不同,污染源及周边地区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工作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兼顾有水力联系的深层承压水,在实际操作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采样点密度,应以发现污染问题、基本摸清污染情况为原则灵

10、活掌握布点数量和精度。原则上,该调查精度不按照场地修复工作的更高精度进行要求。加油站根据场地范围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2个,场地上游不少于1眼,场地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1眼。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根据场地范围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6个,场地上游和两侧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1眼,场地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3眼。矿山开采区、重点工业园区、农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等根据场地范围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7个,上游和两侧的水质监测点各不少于1眼,场地和场地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4眼。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

11、15km2监测井至少增加1眼。基础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精度(或已有工作精度)不低于1:5万比例尺。1.4.1矿山开采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对具有相同水文地质单元的矿山(包括开采区、分选区和尾矿库),应在矿山中心及周边至少布设7眼监测井。一般要求在距矿山上游影响区边界50100m处布设1眼背景监测井,在矿山影响区两侧设置监测井应各至少布设1眼,在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眼;若矿山的开采区、分选区、尾矿库之间距离大于等于10km,则在各区下游50100m处设一个监测井,若三个区两两间距离少于10km,则在矿山主体下游50100m处设置1眼监测井。对同一个矿山,其采矿区、分

12、选区和尾矿库位于不同水文地质单元的,则必须分别考虑每个区域的监测点布设。每个监测对象的监测井布点原则上不少于7眼。若监测区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测井至少增加1眼。具体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同时根据监测情况检验布点方式的可行性,可适当做相应调整。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

13、定。(2)监测项目矿山开采区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在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各采水样1次,全年共3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有条件的地方,监测井可以按地区特点分四季采水样,全年共采样4次。(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建立监测井同步。1.4.2重点工业园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工业园区地下水采样点的布置,应遵循“园区外整体控制、园区内排污部位重点调查”的布点原则。对于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要求地下水样不得低于10个,园区上

14、游和两侧的水质监测点各不少于1眼;工业园区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3眼;园区内部不少于4眼,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测井至少增加1眼。(2)监测项目参照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并参考相关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行业/企业特征水污染物等,最终确定地下水、土壤样品测试指标,具体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在丰水期、枯水期各采水样1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

15、建立监测井同步。1.4.3危险废物处置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监测井至少为6眼,分别为:地下水背景监测井1眼,污染扩散监测井5眼。地下水监测井布点方法,详见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布点方法。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要充分考虑监测井代表性、布点的科学性,并充分利用现有监测井,若不能满足数量与质量要求,需增加监测井;对处置场四周衬层交接或折叠等易发生泄漏区及污染扩散区,勘探点应予以加密;监测点与处置场距离可根据场地水文地质单元岩土性质与类型、水文地质参数及监测方位等因素适当延长或缩减;基于处置场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网点及历史监测情况(或基于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价分区)布设监

16、测井;地下水水质与地表水水质之间在地表水渗漏地区有一定联系,对于与地下水联系紧密的地表出露点处可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定。(2)监测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场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每季度采水样1次,全年共4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危险废物渗滤液应与地下水同步监测,

17、即每季度采样1次,全年共4次。(3)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建立监测井同步。1.4.4垃圾填埋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至少为6眼,分别为:地下水背景监测井1眼,污染扩散监测井5眼。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至少为7眼,分别为:地下水背景监测井1眼,污染扩散监测井6眼。正规垃圾填埋场监测井具体设置方法为:场地背景监测井,当填埋场某一边界与地下水流向垂直或最小夹角小于10时,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填埋场某一边界与地下水流向最小

18、夹角大于10并小于等于45时,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距顶点边界3050m处。污染扩散监测井,当填埋场某一边界与地下水流向垂直或最小夹角小于10时,5眼,分别是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3050m处各设1眼,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处2眼,垂直水流方向距离为50m处1眼;填埋场某一边界与地下水流向最小夹角大于10并小于等于45时,46眼,沿填埋场地下水下游边界3050m处等距布设。污染控制监测井,填埋场某一边界与地下水流向最小夹角大于10并小于等于45时,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距顶点边界80m处。见图2-1。图2-1正规垃圾填埋场监测井平面位置示意图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监测井

19、具体设置方法为:场地背景监测井,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污染扩散监测井,6眼,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3050m处各设1眼。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监测井4眼,按“菱形”布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510m处设1眼;对于填埋年限小于10年的垃圾填埋场,3050m处设1眼;对于填埋年限大于10年的垃圾填埋场,5080m处设1眼,垂直水流方向“菱形”对角线长度为5080m,分布规律参见监测井平面位置示意图(图2-2)。图2-2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监测井平面位置示意图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

20、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定。(2)监测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每季度采水样1次,全年共4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垃圾渗滤液应与地下水同步监测,即每季度采样1次,全年共4次。(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建立监测井同步。1.4.5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1)地下水监测点

21、与土壤采样点布设首先确定加油站油品渗(泄)漏点。通过加油站的基本信息和管理状况调查初步判断目标加油站是否有可能发生油品渗(泄)漏,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地质雷达等设备检测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范围。在进行加油站地下水现场调查时,若调查区内有测漏管设置,则可利用MIP自带的PID、FID等仪器针对测漏管进行VOCs(如苯系物)浓度现场检测;或利用气体采样袋(如TEDLAR Bag)采集土壤气体,带回实验室进行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及总石油碳氢化合物(TPH)等污染物项目之气体浓度检验分析。土壤气体检测结果仅辅助进行调查区渗(泄)漏及渗(泄)漏污染可能范围判断。其次确定监测点。根据加油站渗(泄)漏判定的调查

22、评估结果,已可判断出加油站油品的主要渗(泄)漏点。地下水监测布点主要布置两个监测点:背景点设在在场地上游2040m处设置1眼地下水背景监测点;污染源扩散点设置在主要油品渗(泄)漏点的地下水下游方向、尽可能靠近渗(泄)漏点、但必须在安全防护范围外的地方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点。加油站安全防护距离见表2-1。表2-1 加油站安全距离一览表加油站外的构筑物等项目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3025181818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

23、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定。(2)监测项目以与油品类污染相关之石油碳氢化合物(TPH)、苯系物(BTEX)、甲基叔丁基醚(MTBE)及多环芳烃为原则。若调查场址有其他可能污染物时,应增加必要之检测项目(如EDB、DCA等)。加油站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四。() 监测频次及采样时间要求监测井每季度采水样1次,全年共4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监测井采样时间尽量相对集中,日期跨度不宜过大,3日之内为宜。()样品采集与保

24、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建立监测井同步。1.4.6农业污染源(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再生水农用区农用区内以网格方式布设,平行和垂直于地下水流向的方式布设监测点,样品布点数量一般不低于7个(灌区上游和两侧各1个,灌区及其下游不少于4个)。灌区面积大于100km2的,面积每增加15km2,监测点数量增加1个;根据距离农用水渠或河道的远近来布置监测点,距离较近的可适当加密监测点,距离较远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可充分考虑使用现有监测井、民井或泉水,不能满足监测井数量要求的,需增加监测井个数。再生

25、水监测点布设应以区域再生水农用渠(河、沟等)的流向为基础,在区域内农用渠上游、下游设置控制点,并在农用区内水文条件剧烈变化的河段(水流汇入处、水工构筑物等)增加采样点数量。设施化农业区设施化农业区地下水监测井至少为4眼,分别为:地下水背景监测井1眼,布设在地下水上游,远离设施化农业区;污染扩散监测井3眼,其中2眼布置在设施化农业区两侧,另外1眼布置在地下水下游。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

26、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定。(2)监测项目再生水农用区地下水、再生水水质状况调查指标及土样测试指标详情见附件四。设施化农业区地下水及土壤样品测试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在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每个水期各采水样1次,全年共3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有条件的地方,监测井可以按地区特点分四季采水样,全年共采样4次。灌溉用再生水水质监测采样频率为本再生水农用区的农田灌溉期,每年样品采集4次以上。(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

27、建立监测井同步。1.4.7高尔夫球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地下水监测点布点数量一般不低于7个。其中,背景监测井,1眼,设在高尔夫球场地下水向上游3050m处;高尔夫球场内在条件允许下,在球场内布设2眼监测井;在球场外布设污染扩散井2眼,分别在垂直高尔夫球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3050m处各设1眼,在地下水流向下游影响区设置1眼。可充分考虑使用现有监测井或民井或泉水,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需增加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当球场附近有污染源时需增加监测井的数目,原则上按1020%比例增加;高尔夫区域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眼。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

28、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定。(2)监测项目高尔夫球场地下水和土壤测试项目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每季度采水样1次,全年共4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采样时间尽量相对集中,日期跨度不宜过大,2日之内为宜。在农药和化肥使用频繁的月份,应增加监测次数,以每月增加一次为宜。(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

29、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建立监测井同步。1.5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1)地下水质量评价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调查的结果,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方法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单项组分评价方法。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之外的指标,微量有机污染物组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的内容进行评价,指明超标因子与超标倍数。对于未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

30、指标,需指明检出组分名称和检出值。(2)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价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价是分析地下水污染指标、程度和污染区分布。评价过程中,可先利用污染源背景值监测井进行定性的污染情况评价。当污染监测井中某指标的测试结果超过背景值监测井中该指标的结果,即可初步判断污染源对地下水造成了污染。变化指数I可以作为污染程度判断的参考指标,对于某项指标的变化指数,可以用下式进行量化计算I=C/C0公式中,I某项指标的变化指数;C某项指标的实测含量;C0某项指标的评价基准。评价基准使用地下水对照值,对照值选取的主要来源为:背景值监测井结果;地区最早的分析资料或区域中无明显污染源部分补充调查资料的统计结果。优先考虑使用背景值监测结果。针对不同污染源,判断其是否造成地下水污染或污染程度的高低,还必须结合污染源特性、地区背景条件以及敏感点分布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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