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气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doc(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燃气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1.1 公司概况(1) 公司简介我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8日,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独家享有邳州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和经营管理30年的特许经营权,为邳州市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提供天燃气供应服务。公司现拥有的主要供气设施有:天然气门站1座;设计压力为1.5 MPa的高压管线(无缝钢管)15.5公里;设计压力为0.3 MPa(PE管)中压管线158公里;设计压力3 KPa(PE管)庭院管网163公里;设置调压器(柜)705台,阀门井472座。供气范围涉及336个小区4.7万户。管网设施基本参数见表1.1-1,管网分布情况见附图。表1.1-1 管网设施基本参数
2、表序号管道规格长度(km)材质设计压力(MPa)输送介质种类建设时间(年)运行压力(MPa)备注121915.5无缝钢管1.5天然气20101.322195无缝钢管0.3天然气20040.33DN3153PE0.3天然气20150.34DN20040PE0.3天然气20040.35DN16060PE0.3天然气20040.36DN11030PE0.3天然气20040.37DN9020PE0.3天然气20040.38DN635PE0.3天然气20040.39DN63140PE0.003天然气20040.002510DN11020PE0.003天然气20040.002511DN253PE0.003
3、天然气20040.0025(2) 劳动定员及组织机构 我公司岗位劳动定员情况见表1.1-2。表1.1-2 劳动定员情况序号岗位人 员(人)备注1总经理、副总经理22综合管理部63财务管理部54安全监察部55市场开发部12CNG事业部7工程管理部10客户服务部24生产运营部16合计(人)90 我公司组织机构见图1.1-1。总经理安全监察部综合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CNG事业部生产运营部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图1.1-1 组织机构图1.2 事故风险分析1.1.1 物料的危险性我公司供气过程中涉及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四氢噻吩等为危险化学品。其危险性分类见表1.2-1,主要理化特性见表1.2
4、-2,危险、有害特性见表1.2-3。表1.2-1 涉及危险性物料的分类表序号名称CAS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危险性分类火灾分类压力容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分类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界量(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mg/m3)化学介质毒性分类爆炸危险介质MACPC-TWAPC-STEL1天然气富含甲烷的8006-14-2甲C/是是/50/2四氢噻吩110-01-0甲B/1000/表1.2-2 危险性物料的主要理化特性序号名称CAS号熔点()沸点()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备注下限上限1天然气富含甲烷的800
5、6-14-2-181.5-160-2184826323.6 6.513172四氢噻吩110-01-0-96.211911.8/表1.2-3 危险性物料的危险、有害特性序号物料名称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备注1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易燃气体,类别1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空气中甲烷浓度过高,能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精细动作障碍等,甚至因缺氧而窒息、昏迷。2四氢噻吩易燃液体,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6、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本品具有麻醉作用。小鼠吸入中毒时,出现运动性兴奋、共济失调、麻醉,最后死亡。慢性中毒实验中,小鼠表现为行为异常、体重增长停顿及肝功能改变。对皮肤有弱刺激性。1.1.2 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分析我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事故风险简析见表1.2-4。表1.2-4 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分析序号事故风险事故诱因事故后果影响范围事故可能地点次生衍生事故类型程度1泄露中度门站1、 设备设计缺陷造成设备及附属管道的损坏等导致的泄露。2、 设备内腐蚀、外腐蚀及应力腐蚀开裂等造成的泄露。3、 制造缺陷及焊缝缺陷等造成的泄露。4、 自然
7、灾害(包括地震、暴雨导致地面塌陷等)造成的管道断裂等造成的泄露。5、 管道设施安装缺陷、压力控制和泄压设备、密封失效等造成的泄露。6、 阀门失修,有内漏、外漏现象。 7、 阀门启、闭操作失误。8、 埋地管防腐绝缘层损伤导致管道锈蚀穿孔或管道年久失修。9、 不规范作业。 人身伤害泄露点及周边区域、人员门站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压、中压、庭院管线1、 管道设计缺陷造成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损坏等造成的泄露。2、 管道内腐蚀、外腐蚀及应力腐蚀开裂等造成的泄露。3、 管道制造缺陷及焊缝缺陷等造成的泄露。4、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暴雨导致地面塌陷等)造成的管道断裂等造成的泄露。5、 第三方损坏(含恐怖袭击、打孔
8、盗气、违章占压、施工作业等)造成的泄露。6、 管道设施安装缺陷、压力控制和泄压设备、密封失效等造成的泄露。7、 阀门失修,有内漏、外漏现象。 8、 阀门启、闭操作失误。9、 埋地管防腐绝缘层损伤导致管道锈蚀穿孔或管道年久失修。 10、 强电流通过输气管道。 11、 道路或其他行业的施工或开挖时误伤燃气管道。12、 道路变更、地形变迁或在燃气管道上方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使埋地管道变浅而受到伤害或受挤压造成管道变形破裂或地面频繁振动影响。13、 人为破坏因素。人身伤害泄露点及周边区域、人员庭院管线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户内燃气管道1、 私自更改、拆迁户内燃气设施。2、 户内管道设施未经试验或
9、验收合格便投入使用。3、 管道燃气设施安装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4、 使用不合格的或不适用的燃气用具,如浴室内安装直排式热水器。 5、 使用燃气时无人照看,火焰被吹灭或被沸溢汤水熄灭造成燃气泄气。6、 用气完毕后未关闭开关而漏气。7、 管道燃气设施未定期安全检查。8、 其它不规范操作,导致燃气设施损坏。 9、 人为破坏因素。人身伤害泄露点、户内人员用户火灾爆炸、中毒窒息2火灾爆炸高度泄露天然气、四氢噻吩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引发火灾爆炸事故。1、明火点火吸烟;动火;物质过热引发;他处火灾蔓延;其它火源。2、火花金属撞击(带钉皮鞋、工具碰撞等);切割、打磨
10、火花等;电气火花;短路;静电火花;雷击;车辆尾气火花。3、高温物体汽车发动机排气管;照明灯具电气设施、线路过热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坏泄露点及其周边区域、人员等站场、燃气供气管网、用户/3中毒窒息中度1、 高浓度吸入泄露天然气造成的中毒窒息。人身伤害泄露点周边人员等站场、燃气供气管网、用户/1.3 风险防控措施(1) 我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属系统、场站的工艺管道与设备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定; 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和操作规定; 用户用气设备的报修制度; 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报告程序。(2) 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
11、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天然气门站内,未经批准严禁在场站内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3) 站内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4) 进入燃气调压柜、阀门井和检查井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有无其他有害气体,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5) 进入燃气调压柜、阀门并和检查井等场所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作业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6) 供气高峰季节应选点检测管网高峰供气压力,分析管网的运
12、行工况;对运行工况不良的管网应提出改造措施。(7) 施工完毕未投入运行的燃气管道,宜采用情性气体或空气保压。(8) 安装在用户室内的公用阀门应设永久性警示标志。(9) 在同一管网中输送不同压力燃气的相连管段之间应进行有效隔断。(10) 明确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检查的周期,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在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11) 对地下燃气管道的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
13、泄出声响等;有上述现象发生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对穿越跨越处、斜坡等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查;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其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申请现场安全监护。对有可能影响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现场,应加强燃气管线的巡查与现场监护,可设立临时警示标志;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对燃气管道附件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12) 地下燃气管道的泄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1次; 聚乙烯塑料管或没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2年不得少于1次; 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h之内检查1次
14、,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13) 地下燃气管道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泄漏检查可采用仪器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测,可沿管道方向和从管道附近的阀门并、客并或地沟等地上(下)建(构)筑物检测。 对燃气管道设置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检测周期及检测内容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的规定。(14) 在役管道防腐涂层应定期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正常情况下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道每8年进行1次; 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 已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出现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
15、保护电流范围、运行保护电位超出正常保护电位范围、保护电位分布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应检查管道防腐层; 可采用开挖探境或在检测孔处通过外观检测、粘结性检测及电火花检测评价管道防腐层状况; 管道防腐层发生损伤时,必须进行更换或修补,且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更换或修补的防腐层应与原防腐层有良好的相容性,且不应低于原防腐层性能。 应对沿聚乙烯塑料管道敷设的可探示踪线及信号源进行检测。 运行中的钢制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后,应对该管道选点检查其防腐涂层及腐蚀情况,并应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钢制管道埋设20年,应对其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制定检测周期,并应加强巡视和泄漏检查。(
16、15) 对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应有防碰撞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并定期对管道外表面进行防腐蚀情况检查和维护。(16) 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定期检查阀门,不得有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门井内不得积水、塌陷,不得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 应根据管网运行情况对阀门定期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对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17) 调压装置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调压装置的巡检内容应包括调压器、过滤器、阀门、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运行工况,不得有泄漏等异常情况; 在采暖期前应检查调压室的采暖状况或调压器的保温情况; 调压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巡
17、检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工作情况。当发现有燃气泄漏及调压器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应及时清除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应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应及时排污和清洗;应定期对切断阀、水封等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18) 加臭装置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定期检查储液罐内加臭剂的储量; 控制系统及各项参数应正常,出站加臭剂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的规定,并应定期抽样检测; 加臭泵的润滑油液位应
18、符合运行规定; 加臭装置不得泄漏; 加臭装置应定期进行校验; 对加臭剂应妥善保管,加臭剂的储存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19) 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有关设备经过12个月的运行后,宜进行检修; 检修后的系统必须经过不得少于24h或不超过1个月的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态; 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的调压器、安全阀、快速切断问及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并使其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 应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 高压或次高压设备的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宜每半年检查1次。 对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进行维护时,必须有人监
19、护。(20) 对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进行拆装维护保养时,宜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当采用情性气体置换燃气时,应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每次间隔不应少于5min,当燃气浓度值均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0时,方可进行维护保养;当采用燃气置换情性气体时,应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值均大于90时,方可投入运行。(21) 仪器、仪表、安全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核验和更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2)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设备应保持外观完好,螺栓和密封件应齐全,显示表读数清晰,执行机构不得卡阻,现场一次仪表应有良好的防爆性能,不得有漏气和堵塞状况,机箱、机柜应有良好的接地。(23)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要求
20、: 系统的各种功能运行正常; 操作键接触良好,显示屏幕显示清晰、亮度适中,系统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状态画面显示系统运行正常; 记录曲线清晰、天断线,打印机打字清楚、字符完整; 机房和控制室环境符合规范的要求。(24) 采集点和传输系统的仪器仪表应按有关标准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25)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安全防爆知识,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重要的设备应挂警示牌。(26) 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巡检,发现现场仪表与远传仪表的显示值、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显示值以及远传仪表和计算机控制台的显示值不一致,应及时处理。(27) 对无人值守站,应在主控室通过运行参数
21、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并定期到现场检查仪器、仪表及设备。(28) 拆装带压管线和防爆区域内的仪器仪表设备时,应取得管理部门同意和现场配合后方可进行。(29) 在防爆场所进行操作时,不得带电进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和检修。(30) 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31) 入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确认用户设施完好; 管道不应被擅自改动或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应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及老化,阀门应完好有效
22、; 用气设备应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不得有燃气泄漏; 用气设备前燃气压力应正常; 计量仪表应完好。(32) 在对用户设施进行维修和检修作业时,应采用检查液检漏或仪器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33) 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34) 对用户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入室内作业应首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开窗通风,切断气源,消除火种,严禁在现场拨打电话;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
23、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35) 应向用户宣传下列用户必须遵守的规定: 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等; 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软管,并应安装牢固,不得超长; 正常情况下严禁用户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 当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 应协助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36) 应向用户宣传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