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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经济法(第三章)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本章是由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两部法律制度的内容组成。2016年新教材删除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全部内容。本章内容在客观题和主观题中均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主观题,所占分值比较高。本章最近四年考试题型与分值分布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单选题3题3分2题2分2题2分3题3分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1题2分3题6分判断题1题1分2题2分1题1分1题1分简答题1题5分1题5分综合题合计5题6分6题11分4题5分8题15分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本节包括五个知识点,全部曾经出现考题。【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
2、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相关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考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
3、民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了下列基本原则:(1)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2)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5)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
4、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B.昆海化妆品经销
5、公司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上予以明确。2.工商登记(1)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
6、关申请设立登记。【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1.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考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
7、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考题判断题】(2009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正确答案(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
8、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人。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侵害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例题单选题】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正确答案
9、A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2.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考题多选题】(2008年)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
10、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财产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
11、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考题判断题】(2014年)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失。()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
12、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5.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考题单选题】(2006年)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3、知识点】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1.违反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釆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2.违反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3.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
14、度本节包括三个知识点,全部曾经出现考题。【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2)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
15、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组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受限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例题多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时,下列人员不能成为合伙人的有()。A.甲声明对企业的债务最多只承担1万元B.乙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8岁的儿子的名义入伙C.丙是1年前被开除的警察D.丁于3个月前刚被刑满释放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1)
16、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劳务出资形式是有别于公司出资形式的重要不同之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4)有合
17、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和“合伙”联系起来,名称中必须有“合伙”二字。(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三)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2)以合伙企业
18、名义取得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考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A.合伙人的出资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因未取得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1)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例题判断题】甲、乙、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存续
19、期间,由于合伙人之间意见不合,甲私自运走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并出卖给不知情的丁。合伙企业可以向丁追讨,要求其返还机器设备。()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内部“问题”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1)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对外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
20、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例题单选题】甲、乙、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后甲与丁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丁表示取得甲的财产份额后愿意入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丁自然取得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甲的财产份额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本题中的丁)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21、意。(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考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相关考点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四)合伙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22、,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
23、易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该规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另外,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选项D排除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所以不对。【例题单选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为合伙企业的生产购置原料B.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人提起诉讼C.以合伙企业所有的商标权出质D.请合伙企业的律师吃饭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
24、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其委托的代表执行。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义务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25、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考题单选题】(2012年)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一规定是“
26、法定”的。【考题单选题】(2013年)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D.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1)选项A: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此时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2)选项B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
27、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或处分。(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2)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1)合伙损益。合伙损益包括合伙利润和合伙亏损。(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8、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考题判断题】(2013年)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对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进行约定的,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例题单选题】2015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
29、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万元。A.2B.1.2C.1D.0.8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刘、关、张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2:2:1)分配和分担损益,则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3521.2(万元)。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30、。【考题单选题】(2009年)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合伙
31、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1)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指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即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也就是合伙企业与外部的关系。(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仅单项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例如仅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某个具体合同。(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无论合伙企业内部如何约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题判断题】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
32、人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商议后,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所以该代销合同无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丁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丁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
33、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考题多选题】(2006年)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
34、万元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D.要求甲清偿5万元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
35、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考题单选题】(2011年)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
36、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六)入伙与退伙1.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题判断题】李某于2
37、014年加入某合伙企业,入伙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其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2015年,合伙企业外的赵某向该合伙企业追讨2013年的一笔货款,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偿债责任。李某应该承担连带偿债责任。()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如果入伙人与原合伙人约定其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但对内有效。李某承担偿债责任后,可以依据合伙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1)退伙的原因。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自愿退伙法定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
38、限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考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39、是()。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除名的情形,因此选项B当选。选项A、C、D均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2)退伙的效果。退伙的效果,是指退伙时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的归属变动。分为两类情况:一是财产继承;二是退伙结算。财产继承退伙结算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伙人退伙,
40、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分担亏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41、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考题多选题】(2006年)甲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果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
42、念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责任承担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责任追偿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
43、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某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B.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D.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
44、保险。【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1.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2.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