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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姚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指导方针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成立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2.2 成立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指挥部 2.3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2.4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5 专业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6 专业指挥部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7 指挥部下设八个组职责 3、预警机制 3.1 危险源监控3.2 信息报告3.3 预警行动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4.2 生产经营单位的响应4.3 安监部门的响应4.4 指挥部的响应 4.5救援队伍的指挥
2、与协调4.6 应急行动5、信息报送 5.1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和处理 5.2 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速报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事故调查处理 6.3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7、应急保障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救援装备保障 7.3 人力保障 7.4 交通运输保障 7.5 医疗卫生保障 7.6 财力保障 7.7 技术储备与保障 7.8 公众信息交流 7.9 监督检查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3 预案实施时间 9、附录9.1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示意图9.2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1、总则 1.1 编
3、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合理配置救援资源,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17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1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安监发2009124号)聊城市实施细则(试行)
4、(聊安监发201034号)1.3 指导方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必须形成统一的指中心,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镇政府应当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事故前、事故中、事故后的各项防御和救援工作。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姚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工业企业、交通、自然灾害、防溺水等)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
5、.5 工作原则 1.5.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镇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单位、部门、各行政村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5.2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接到预警或事故报告,迅速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作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
6、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1.5.3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实施。 1.5.4 各单位、部门、企业、各行政村以及本预案适用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根据本单位分管范围及专业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成立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全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刘辉镇长(1
7、8006350209)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二级主任科员李剑(13969539692)和发生事故的行业主管副镇长 指挥中心成员:镇政府办公室周传斌、派出所张学斌、经委周广林、应急办邵和明、卫生院王立刚、纪委刘骁、武装部司红友、财政所赵文娟、镇委宣传王莉莉、土管所刘军、民政所都娟、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徐宁、市场监管所贺家涛 、文化站史好义、城建办郑永成、供电站朱爱东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事故情况抽调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2 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需要,成立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指挥部,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专业指
8、挥部办公室设在事故发生地行业主管部门。2.2.1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指挥部。成员包括应急办、派出所、经委、土管所、城建办、卫生院、工会等单位。主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应急办主任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2.2.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成员包括应急办、派出所、经委、卫生院、工会、市场监管所等有关单位。主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应急办主任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2.2.3 烟花爆竹爆炸及火灾事故指挥部。成员包括派出所、应急办、供销社、卫生院、工会、供电站等有关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副镇长任指挥长,派出所所长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2.2.4 道路交
9、通事故指挥部。成员包括派出所、应急办、文化站、民政所、卫生院和工会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副镇长任指挥长,派出所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2.2.5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由镇政府根据事故类别及发生地,确定有关专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指挥长、副指挥长。2.3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2.3.1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2.3.2 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及专业指挥部的具体行动,并实施决策。2.3.3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事故,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2.3.4 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
10、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2.3.5 督促各单位、部门及本预案适用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2.3.6 督促检查各单位做好各类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重点防范单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2.4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2.4.1 接到发生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镇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将领导指示迅速传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2.4.2 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2.4.3 组织召开事故
11、现场会议。 2.4.5 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2.4.6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事故现场附近设立指挥部,并设置显著标志。 2.5 专业指挥部的主要职责:2.5.1 直接组织指挥灾区抢险救灾,控制灾害扩大。 2.5.2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安置、疏散灾民,保障灾区基本生活条件。 2.5.3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2.5.4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提出紧急援助的意见和建议。 2.5.5接待安排外来救援人员,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救援行动。 2.5.6协助接收、调配救灾物资。 2.5.7 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12、2.5.8 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指示。2.5.9 事故现场各单位及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专业指挥部的指挥。 2.5.10平息事故谣言,保持社会稳定。 2.6 专业指挥部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6.1负责组织和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及设备。2.6.2负责召集参与抢险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并督促落实。2.6.3 根据需要设立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2.6.4负责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取得联系。2.7指挥部下设八个组2.7.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事
13、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秩序。2.7.2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单位。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2.7.3人员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周边群众的撤离及其撤离人员所需物资、生活用品供应保障工作。2.7.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2.7.5专家指导组。由应急办牵头,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检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
14、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2.7.6后勤供应组。由镇政府牵头,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水电畅通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2.7.7宣传报道组。由镇委宣传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及相关灾情的新闻报道。2.7.8善后工作组。由镇政府牵头,工会、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武装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3、预警机制 3.1 危险源监控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和职能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全面监控和跟踪检查,检查中发现的
15、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有关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3.2 信息报告镇应急办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对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等可能引发
16、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均应及时通报应急办和有关部门,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3.3 预警行动 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级(重大事故)响应、级(较大事故)响应、级(一般事故)响应。4.1.1出现下列情况时为级响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等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乡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
17、命安全,或造成30人以上重伤(包括中毒,下同),或疏散转移10万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4.1.2出现下列情况时为级响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周边乡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重大,或重大社会影响等。4.1.3出现下列情况时为级响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周边乡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18、,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4.1.4出现下列情况时为级响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单位、部门、企业、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上述四点有关数字的阐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2生产经营单位的响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应急部门。事故单位要及时、主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
19、有关的资料,为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并自觉保护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4.3 应急管理部门的响应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并以电话和书面快报形式报告县应急管理局。事故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4.4 指挥部的响应 进入应急响应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专业应急小组,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4.5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1)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2)各救援队要及时参加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报告救援工作情况。(3)在救援行动
20、进程中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4.6 应急行动4.6.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组织镇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队伍开展搜救行动;协调专业工程抢险队进行工程抢险。武装部、派出所迅速调集民兵、巡防队员开赶赴事故发生地,抢救遇难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4.6.2 迅速扑灭火情防止火势蔓延派出所以及有关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对发生在镇区或人口密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和技术堵源,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4.6.3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卫生部门有关医疗救护机
21、构应派出有关专家和救护人员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及时、有序、有效地对受害人员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率和事故损失,并根据需要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经委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向遇难人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卫生院提供所需疫苗。4.6.4 维护社会治安派出所在发生事故后要做好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并做好事发地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是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加强事故区域的交通指挥和疏导,缓
22、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4.6.5 城市基本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城建办组织力量对镇区内被毁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镇区基础设施功能。4.6.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将及时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加人员抢救和其他抢险行动,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4.6.7 宣传报道镇宣传部门会同应急办及有关单位、部门,根据有关事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规定,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4.6.8 其他紧急事项其他紧急事项由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23、 4.6.9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确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 信息报送 5.1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和处理事故发生后镇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县政府、上一级应急、民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情况时可越级报告。派出所、卫生院、民政所、劳动和保障所、供电站、中学、联校、城建办等部门要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送镇政府,并抄送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5.2 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速报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建筑物损坏和社会影响等情况,
24、信息速报分为信息简报、信息要报和信息详报。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上报信息简报、2小时内上报信息要报、事故后6小时内上报信息详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由工会、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保险机构组成的善后工作组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影响,保证社会稳定。6.2 事故调查处理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上级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调查组进
25、行调查。镇政府积极配合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纪监委、公安局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意见,由调查组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批复结案。6.3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应急保障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网络系统和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救援力
26、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镇安委会、应急办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7.2 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同时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救援装备和物资始终处在能正常使用状态,指挥部应当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情况。 7.3 人力保障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
27、处理能力。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7.4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5 医疗卫生保障 各单位应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 7.6 财力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镇政府对有关生产经营
28、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镇政府协调解决。7.7 技术储备与保障 镇应急办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7.8 公众信息交流 应急办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应提供相关支持。 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镇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9 监督检查 应急办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批准发布。各单位、部门、各企业,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报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新情况,本预案应及时修订完善。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及时,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
30、)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
31、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擅自脱离本职岗位渎职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预案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9、附录9.1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示意图指 挥 长镇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领导市政府领导市政府领导政府办公室主任武装部部长应急办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镇政府各部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姚寨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组 长:刘 辉 18006350209 副书记、镇长副组长:朱 涛 18806359916
32、副书记 刘崇明 15863561567 人大主任李 剑 13969539692 二级主任科员成 员:张学斌 18663019876 派出所所长 张曙光 13082783725 副镇长 周广林 13869573789 经委主任史好义18365871100 文化站站长 邵和明 13969579879 镇人大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题昭阳 13963016506 供销社主任 朱爱东 13455079568 供电站长 翟昌辉 13561299268 水利站长 王立刚 13963554997 卫生院院长 王庆军 13863599676 交管所所长 徐 宁 13156351311 劳保所所长 附: 火警电话
33、119 事故报警电话 122 急救电话 120 安监局电话 3289060 镇安监办电话 3414001姚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表名称组长成员电话应急领导小组刘辉师法勇15863543259李 剑13969539692应急工作小组刘崇明张曙光13082783725邵和明13969579879应急报警接警小组李剑周传斌15964385195李玉刚13581189386救灾抢险组徐 鹏13863599468孟祥国15806358921救护组周 彬13184159789魏金华13153806782警戒组郑 军13561269115周恩荣18806359793通讯联络组张玉石18706359575运输组赵 辉18906356162张海涛13516359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