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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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2021 年年 4 月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田连涛 联系方式 1865319

2、8177 建设地点 莱芜高新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 地理坐标 ( 117 度 44 分 16.800 秒, 36 度 12 分 43.19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9 加 油、加气站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 40 施工工期

3、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600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城区东部,2002 年 9 月经省政 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核准面积为 9.5km2。省政府批复的主导产业为“金属 产品深加工、食品、化纤”。高新区规划主导产业为“机械加工、纺织服装、 电子信息、饮料食品”。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 书 (2)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0302 号 规划及规

4、划环本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周边无自然 2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 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 好。 根据莱芜高新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莱芜高新区总体 规划。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莱芜市国用(2008)第 0384 号),项目所 在地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本项目为加油站项目,是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 的相关配套项目,莱芜服务区为京沪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莱芜服务区不涉 及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区,项目所在地选址合理。 莱芜高新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1。 其

5、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和转移指导目录 (2018 年本)中优先承 接发展产业和优化调整产业。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2、与环发、与环发201277 号文和环发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号文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6、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 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 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 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 本项目 Q=0.059561,环境风险潜势为,属于简单分析。本报告对项目环境风险 进行相关内容分析,按照规定设计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

7、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发 201277 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相关要求。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符合性 3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2016-2020 年) 中原莱芜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 红线区为东侧鹏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1-10) ,最近距离约 2km,项目不 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本项目选址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 原莱芜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 2。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8、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拟建项目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较好,同时根据环境影响预测 章节,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 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年用水量为 219m3,年用电

9、量 1 万 kWh,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 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 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项目所在地产业规划进行分 析。 本项目位于原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关于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鲁环审2010302 号) ,高新区规划指导产业为:机加工、 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饮料食品。本项目属于加油站项目,不违背高新区的产业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

10、要求。 4、与山东省、与山东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号)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山东省山东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一览表 4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2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 化工、 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 槛, 实行严格的控制

11、措施。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 或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 纳入环 境执法管理。 新、 改、 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 理设施。 本项目符合环境准 入条件。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要求;本 项目 VOCs(非甲烷 总烃)排放进行倍量 削减替代 (三)深入推进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 1 2.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全面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 放控制,逐步推进港口储存和装卸、油品

12、装船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 减少油品周转次数。 严格按照排放 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全省所有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 建设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 台,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5000 吨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 收自动监测设备。 依据国家制定的加油站、 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 测系统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加强企业对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和 仪器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转。 本项目安装了三次 油气回收装置,减少 废气无组织排放,满 足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 2017331 号)的要

13、求。 5、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 计划(计划(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年)符合性分析 表表 2 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 动计划(动计划(2018-2020 年)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年)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条例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 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

14、、 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 个传 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 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 7 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 实施“以钢定焦”。 该项目位于莱 芜高新区,位 于 7 个传输通 道城市,不属 于高耗能行业 符合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 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 施办法。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 增”,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 替代是例外”的要求,

15、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 新项目一旦 项目不属于两 高行业,满足 要求 符合 5 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须 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 2.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 个传输通 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省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7 个 传输通道城市城市建成区内焦炉要实施炉体加罩封闭, 并对废气进行收集 处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到

16、 2020 年,工业污 染源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相应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持续推进工业 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 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本项目加油站 产生的有机废 气经三次油气 回收装置处理 后排放,满足 要求 符合 6、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年)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3 与与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17、年)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条例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1.着力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我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 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 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 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 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通称为落后产能) 。 项目不属于钢铁、 煤炭、水泥、电解 铝、平板玻璃等重 点行业,不属于落 后产能项目。 符合 3.着力依法清理违法违规产能。加大已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监管力度,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严防已淘汰和化解的落后和过剩 产能异地复

18、产。清理整顿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各类违规产能和替代产 能。坚决依法依规关停用地、工商登记条件和行政许可手续不全并难 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改造未 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 项目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的 允许建设项目 符合 5.着力实施季节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实 施季节性生产调控,17 个设区的市要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明 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对错峰行业中环境行为特 别优秀的企业,免予实施错峰生产。每年 9 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将调 控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各 设区的

19、市按照实际情况和臭氧浓度水平,制定实施臭氧高值季调控方 案。全省水泥企业(非传输通道城市不含粉磨站)采暖季全部实施停 产,省会城市群和传输通道城市除天然气为燃料的砖瓦窑、陶瓷、玻 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各设区的市根 据全省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绩效评估结果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 平实施限停产。通过延长出焦时间的方式降低焦化企业生产强度。除 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省会城市群和传输通道城市 其他铸造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7 个传输通道城市电解铝企业、 氧化铝企业采暖季限产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组织实施。炭素企业 (以生产线计)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

20、到特别排放限值 的限产 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限产 50%。涉及原料药生产 的医药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 溶剂的农药企业,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 项目不属于重点高 排放行业工业 符合 6 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按照要求报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7、与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与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4 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符合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

21、动计划(三期)符合 性分析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条件,2019 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 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 型行业准入条件,在国家、省作出规定的基础上,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 门槛。 项目不属于高 耗能、高污染 行业 符合 加大产能控制力度。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 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 实施办法。以“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 格落实污染物

22、排放“减量替代为原则,等量替代为例外”的要求,实施“上 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 须同时停产。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我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 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 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 牵头)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压减过剩产能。 项目不属于限 制新增产能行 业 符合 到 2020 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 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15 年降低 20以上,电力、建材、化工、轻工、 机械等重点耗能

23、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单位能耗 处于国内先进 水平 符合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落实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要求,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国家、省有更加 严格要求的,从严执行。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的 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企业对照各阶段排放标准限值和 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提标改

24、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 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 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项目废气达标 排放 符合 8、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 号) 中要求: 到 2020 年, 建立健全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VOCs 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 VOCs 排放量下降 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该方案制定了加油站

25、油品储运销 VOCs 检查治理要点。 表表 5 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检查环节检查环节 检查要点检查要点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7 加油阶段 是否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加油 枪集气罩是否有破损,加油站人员 加油时是否将集气罩紧密贴在汽油 油箱加油口。 保证集气罩是无破损,制定制度保证 加油时将集气罩紧密贴在油箱加油 口 符合 有无油气回收真空泵,真空泵是否 运行; 油气回收铜管是否正常连接。 本项目安装油气回收真空泵,保证真 空泵运行;油气回收铜管正常连接 符合 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管线 液阻、油气收集

26、系统压力的检测频 次、检测结果等。 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20)制定加油枪气液 比、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油气收 集系统压力的检测频次、检测结果 符合 卸油阶段 查看卸油管线连接情况。 保证卸油时管线连接正确 符合 储油阶段 是否有电子液位仪。 安装电子液位仪 符合 卸油口、量油口、P/V 阀及相关管 路是否有漏气现象,人井内是否有 明显异味。 采取措施,定期检查,保证卸油口、 量油口、P/V 阀及相关管路无漏气现 象,人井内不得有明显异味。 符合 在线监控 系统 气液比、气体流量、压力、报警记 录等。 安装气液比、气体流量、压力、报警 记录在线记录系统等 符合

27、 油气处理 装置 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 更换情况, 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等。 制定活性炭更换时间和更换量,记录 废吸附剂的储存情况,活性炭委托有 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符合 综上,拟建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 号) 要求相符。 9、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 (鲁环发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 (鲁环发202030 号)号)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6 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规划要求规划要求 项目建设情

28、况项目建设情况 结论结论 加强物料运输、 装卸环节管控。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 浸没式或底部装载, 严禁喷溅, 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 回收接口。 本项目汽油、柴油运输 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 口。 符合 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 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 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 VOCs 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 VOCs 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本项目汽油、柴油采用 罐车输送。 符合 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 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 VOCs 产生

29、点密闭、 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 生产设备和废气 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 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 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 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 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 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 尘的清理措施。 本项目汽油卸油、加油 枪安装油气回收系统, 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 符合 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本项目拟建立无组织排符合 8 深度治理方案。 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 并建立管 理台账, 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

30、 运行、 维护、 检修和含 VOCs 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鼓励安装 视频、 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 用于企业日 常自我监督, 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 转变。 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 台账,台账保存不少于 三年。 挥发性有机液体采用压力罐、 低温罐、 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 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固定顶罐存储, 鼓励浮顶罐设 置油气回收装置。废液废渣(如蒸馏/精馏残渣、釜残等)密 闭储存。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分装密闭并设置 VOCs 收集、 回收或处理装置。 严格按照 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 南规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

31、DAR)工作。鼓励延迟焦 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改造,鼓励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 维等使用密闭脱水、脱气、掺混等工艺和设备,配套建设高效 治理设施,其他生产环节参考(八)化工行业。 本项目汽油卸油、加油 枪安装油气回收系统, 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 符合 综上,拟建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 (鲁环发 202030 号)要求相符。 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 设设 内内 容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地位于博莱高速莱芜服务区内,法定代表人为翟鹏。经营范围包括

32、汽油、柴油零 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润滑脂、石油添加剂(燃油宝)、燃油清净剂 (尾气处理液)、降凝剂、化肥、饲料、彩票、消防器材、油库及加油站设备、配件、 汽车零部件、汽车保养设备、汽车用品及饰品、日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及软件、 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产品、花卉、工艺美术品、建材、 五金、装饰材料、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 售;农产品、农副产品、营养和保健品、食用盐、化妆品、纺织品的批发及零售;卷 烟、雪茄烟零售;加油站的经营管理,油品计量咨询及信息服务;票务代理;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品);商品信息咨询;国内广告业务;代

33、售加油卡、高速通行充值卡; 加油站设备、设施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拟投资 100 万元在莱芜高新 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建设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 加油站项目。拟建项目完成后,站内有 3 个埋地汽油储罐,单罐容积均为 30m3;2 个埋地柴油储罐,单罐容积均为 50m3,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 2 台,四枪三油品 潜油泵加油机 2 台, 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 4 台。 年销售汽油 800t/a, 柴油 1200t/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保护

34、部 部令第 16 号) , 本项目类别为“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9 加油、加气站”,其中“城市建成区新建、 扩建加油站”需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市政府热线 12345 建设部的 回复,莱芜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为“东至京沪高速,南至汶河大道,北至鲁矿大街, 西至莱城大道”,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之内,因此需要编制报告表。山东路油 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 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的要求编制了 山东路油

35、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0 表。 2、项目、项目概况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 40 万元。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经度 117.738 ,纬度 36.212。项目北侧为莱芜服务区,西侧为李陈庄工业园,南侧为空地,东侧 为京沪高速。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3,项目周围敏感点图见附图 4,现场四至照片 见附图 5,莱芜城市建成区范围图见附图 6。 3、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本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表 7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本项目组成

36、一览表 工程组成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主体工程 埋地双层储罐区,占地面积 200m2 柴油储油罐(0#1、0#2) 50m 2 个 汽油储油罐(92#、95#、98#) 30m 3 个 加油区, 占地面积 1800m2, 罩棚高 7m 四枪四油品潜 油泵加油机 92#,95#,98#号汽油;0#柴 油 / 2 台 四枪三油品潜 油泵加油机 92#,95#,98#号汽油 / 2 台 双枪双油品潜 油泵加油机 0#柴油 / 4 台 辅助工程 站房,包括营业厅、办公室 框架结构 170m2 1 个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用水由城市自来水供给 排水系统 排水实现雨污分流, 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

37、依托 莱芜服务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供电系统 利用市政供电公司供给 环保工程 废气 卸油 1 套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加油 14 套二次油气回 收装置, 储油 1 套三次油气回收装置, 未收集的废气 经 4m 高通气管排放;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依托莱芜服务区的废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厕、洒水抑尘 噪声 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清罐油泥、废活性炭、含 油抹布和废手套暂存于危废间,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 置 4、加油站产品规模、加油站产品规模 11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局部修订

38、版) , 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油罐总容积为 140m3,则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 本加油站汽油、柴油的年销售油量分别为 800t/a(密度 0.71 103kg/m3) 、1200t/a (密度 0.85 103kg/m3) ;汽油周转周期为 28 天,柴油周转周期为 25 天。 5、主要设备、主要设备 该加油站工艺流程主要分为卸油和加油两部分,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表 8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介质 数量(台) 1 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 (汽油机带油气回收功 能) 92#,95#,98#号汽油; 0#柴油 柴油、汽油 2 2 四枪三油

39、品潜油泵加油机 (汽油机带油气回收功 能) 92#,95#,98#号汽油 汽油 2 3 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 0#柴油 柴油 4 4 汽油罐 V=30m3 DN2600mm L=6090mm 双层卧式钢制油罐 汽油 3 5 柴油罐 V=50m3 DN2800mm L=8450mm 双层卧式钢制油罐 柴油 2 6 液位计 液位仪 汽油、柴油 5 7 一次油气回收系统 卸油 汽油 1 8 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枪 汽油 14 9 三级油气回收系统 储油 汽油 1 6、公用配套工程、公用配套工程 (1)给水工程 本项目采用城市自来水作为水源,无生产用水,用水为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 7 人,实行

40、 2 班,12h 工作制,年工作 365 天,最高日生活用水定 额按 50L/人计,则日生活用水量为 0.35m3/d,127.75m3/a;流客最高用水定额按 5L/ 人次计,客流量按 50 人 次/d 计,则流客用水量为 0.25m3/d,91.25m3/a。 本项目新鲜用水总量为 0.6m3/d,219m3/a。 (2)排水工程 12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照 0.8 计算,生活污水的产生量 为 0.48m3/d,175.2m3/a,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等,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350mg/L 和 30mg/L,生活污水依托莱芜服务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厕

41、、洒水抑 尘,不排放。 生活污水 0.48 新鲜水 0.6 损耗 0.12 化粪池 0.48 生活用水 0.35 流客用水 0.25 莱芜服务区污 水处理设施 回用 图图 1 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 m3/d) (3)供电工程 本项目的电源引自当地供电管网,年用电量 1 万千瓦时。 (4)供暖及制冷 项目使用空调供暖及制冷。 7、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加油站位于莱芜高新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该站站内地势 平坦,根据功能划分为加油区、储罐区、站房等。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7。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

42、12)(2014 年局部修订版) , 项目站内平面布置与规范要求符合性见下表。 表表 9 项目站内平面布置与规范要求符合性一览表项目站内平面布置与规范要求符合性一览表 规范要求规范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面向东侧道路一侧分别设置车 辆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 符合 2、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 单车道或者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 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 6m;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 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 9m;停车位应为平坡, 道路坡度不应大于 8%,且宜坡向站外;加油作业 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站内单车道宽度为

43、 4m,双车 道宽度为 8m,站内道路转弯 半径不小于 9m;油罐车卸油 停车位处为平坡;站内停车位 和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 符合 3、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 项目罩棚与站房分属两个建筑 物,中间有界线标识。 符合 13 4、加油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 地点”。 车辆进站熄火,禁止吸烟,严 禁出现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 符合 5、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 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作业 区内 项目不设经营性餐饮,非站房 所属的办公区域与加油作业区 分开设置。 符合 6、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 间,宜设置高度不低

44、于 2.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 墙。 加油站西南两侧、东南侧设高 2.3m 的非燃烧实体砖混围 墙,站区设有出入口,与加油 区相通 符合 (2)与站内设施防火间距 表表 10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对照表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对照表 设施名称 埋地汽 油罐 埋地柴 油罐 汽油通 气管口 柴油通 气管口 油品卸车 点 站房 站区 围墙 汽、 柴油 罐 埋地汽油罐 0.5(0.5) 0.5(0.5) / / / 4(4) 7(3) 埋地柴油罐 0.5(0.5) 0.5(0.5) / / / 4(3) 2(2) 汽油通气管口 / / / / 5(3) 5(4) 3(3) 柴油通气管口 / /

45、 / / 5(2) 5(3.5) 3(2) 加油机 / / / / / 5(5) / 油品卸车点 / / / / / 5(5) / 注:注:1、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表示该类设施不应合建。 2、括号内为规范要求数值,括号外为实际数值。单位:米。 (3)加油站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 本项目加油站为二级站,该加油站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 情况见下表。 表表 11 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汽油设备(二级站) 埋地油罐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 回收系统 本项目 有卸

46、油和加油 油气回收系统 本项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40 / 35 /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20 / 12.5 / 民用建 筑物保 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16 / 11 / 二类保护物 13 / 8.5 / 三类保护物 9.5 / 7 /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 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17.5 / 12.5 /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 13 / 10.5 / 14 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 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 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18 / 12.5 / 铁路 17.5 / 15.5 / 城市 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京沪高速) 6.5 60 5 60 次干路、支路 5 /

47、 5 / 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 5 / 5 / 架空电力 线路 无绝缘层 1 倍杆(塔)高,且 不应小于 6.5m / 6.5 / 有绝缘层 0.75 倍杆(塔)高, 且不应小于 5m / 5 / 注:注: 1 室外变、 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kV500kV, 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 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 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 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 公路

48、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 尚不应小于 50m。 4 一、 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时, 油罐、 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 70%,但 不得小于 6m。 该加油站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情况见下表。 表表 12 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柴油设备(二级站) 埋地油罐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规范 本项目 规范 本项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25 / 25 /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12.5 / 10 / 民用建 筑物保 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6 / 6 / 二类保护物 6 / 6 / 三类保护物 6 / 6 /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 甲、乙类液体储罐 11 / 9 /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 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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