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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
2、,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社会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全面推进“五公开”1.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2.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3、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精准传递政策红利。推进“一网通办”,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3.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政策、年度
4、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工作部署,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事业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主动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应当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围绕教
5、育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及时发布配套制度和政策,讲明讲透改革内涵。围绕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及时公布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特殊类型考生及加分资格考生的公示工作,配套提供政策解读、考分查询等。做好中考改革方案的及时发布,配套发布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做好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推进教育督导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教育督导意见书和督导报告。加大教育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教育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
6、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本市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推进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继续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和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信息。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探索并推动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工作。积极探索行政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工作。3.推进市教委政务事项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9号)要求,按照“先重点领域后全面覆盖”的步骤,对
7、市教委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公开事项清单,编制事项公开标准和公开工作流程,形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事项公开标准目录。相关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利用。4.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信息、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政策和配套信息,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做好高校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东方学者和青年东方学者等遴选工作,以及国家和上海有关人才计划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等信息的发布与公开工作。5.规范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党
8、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严格遵循党委授权原则,做好相关党务信息的公开及申请答复工作。三、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1.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市教委出台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订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清晰。对一些专业性较强
9、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2.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的工作力度,第一时间及时收集各方意见,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处置举措、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进行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对出现的疑虑或误解,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开展政
10、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3.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重大教育政策,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主任信箱、网上咨询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或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四、有效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1.加强“上海教育”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适时调整门户网站框架及栏
11、目,加强“上海教育”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在线互动等功能,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市教委政府子网站的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严格开办整合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继续做好网站普查工作,防止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回潮。健全网站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漏洞挖掘、恶意代码分析和检测评估。提高突发网站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处置,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网站安全保障。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
12、、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要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市教委对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管理,结合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调整、完善对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规范,加强业务指导,深入推动本市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
13、设和高质量运行。2.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快推进“上海教育”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继续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及时将市教委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可见度。3.继续扩大数据开放。加快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逐步向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延伸。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长效工作机制,按
14、时完成可共享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清单。加大政务数据统一归集和开放力度,提升政务数据的可用性、易用性。六、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1.分类指导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进一步完善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指导高校遵循教育部招生考试“十公开”的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指导高校主动公开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接受家长、社
15、会监督。积极推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本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2.继续推进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各区教育局准确把握公文类政务公开属性,加强政策解读服务。制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专项工作内容的公开。积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非公文类信息(如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信息、代收服务性收费、中小学学籍管理
16、情况、教育统计信息、教育督导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教育人事信息、节能管理工作、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所属学校和相关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统筹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推进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对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育评估院、市教委教研室、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等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业务,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建立针对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上海教
17、育”网站公开专栏开设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七、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1.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继续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本市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接受公众监督。2.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认真做好政府
18、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质量,增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展示工作效果。3.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应当按照“应上网、尽上网”原则及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附
19、件: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附件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序号目标和任务牵头部门完成时限1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市教委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法规处上半年2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法规处上半年3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主动公开。法规处全年4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法规处全年5推进“
20、一网通办”,将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信息化处全年6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法规处上半年7动态调整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法规处上半年8出台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法规处上半年9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应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法规处全年10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
21、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办公室全年11推进项目预算细化公开;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试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管理情况信息公开。财务处全年12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形成公开事项清单,并编制事项公开标准和公开工作流程,相关信息通过“上海教育”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办公室12月底13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市级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办公室三季度14落实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原则上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办公
22、室全年15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推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综合运用图示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宣传处全年16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宣传处全年17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处全年18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信访办全年19开展公众开放日或网络问政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全年20按照“五公开”要求加快推进“上海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工作的可见度。办公室三季度21组织开展对各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干部的年度培训。办公室下半年22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评估。办公室下半年23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应当通过“上海教育”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办公室三季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