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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堰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YGPC20043项目单位: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内容:十堰市政府网络及协同办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年十一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依据十采计备2020XM3469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就“十堰市政府网络及协同办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SYGPC20043二、项目名称:十堰市政府网络及协同办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三、招标内容:依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2.0对系统安全设计改造、系统优化,增加必要的安全防
2、护措施,为十堰市政府提供安全产品加固及信息安全服务,以满足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要求。四、采购预算:人民币360万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时止九、报名方式:1、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登记领取。2、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参与“十堰市政府网络及协同办公信息安全
3、等级保护项目”公开招标报名登记。3、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十、招标文件的获得2020年11月19日17时下午(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按上述第九条要求报名的供应商统一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十一、投标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4楼1号开标室十二、开标信息: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开标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4楼1号开标室十三、
4、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余雷 联系方式:0719-8111256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号 采购中心文件编制联系人:皮冰松 联系方式:0719-81118702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8室采购中心开标评标联系人:侯雪峰 联系方式:0719-81118701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9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编号SYGPC200432项目名称十堰市政府网络及协同办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3项目属性货物4采购人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投标保证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5、(鄂政发201826号)的相关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8资格预审否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0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1备选方案不允许12实物样品不提交13现场踏勘不组织14现场演示不组织15中标后分包不允许1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17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18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19质疑及提交详见本章“质疑与提交”要求一、说 明1适用范围1
6、.1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的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2 “监管部门”是指: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项目属性及定义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文中的“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
7、3.2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3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 标 文 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
8、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疑问函。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3 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 招
9、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 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
10、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确认收悉。8. 现场踏勘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
11、量9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11 投标文件编制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11.4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不能拒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
13、.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除外)。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编制装订,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以人民币计价。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
14、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12.3.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的有关费用;12.3.3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
15、,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 备选方案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 中标后分包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5. 联合体投标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15
16、.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15
17、.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16. 资格证明文件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 资
18、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6.3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17.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的凭证。同时参加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保证金应按照各包保证金要求分别交纳。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集中采购机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17.3
19、 投标保证金应按以下方式递交:17.3.1 应以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17.3.2 到账时间以集中采购机构账户时间为准。17.3.3 交款凭证备注中应说明项目编号及开标时间。17.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7.5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7.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
20、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7 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17.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8.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17.8.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7.8.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7.8.4 串通投标、恶意串通的;17.8.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8. 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21、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9.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2、。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9.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19.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
23、件按顺序装订成册。2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包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0.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集中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原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若有交纳保证金要求的)各一份一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20.5 “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1. 投标文件递交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
24、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21.2 集中采购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21.3 集中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按照本章“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四
25、、开标与评标23. 开标23.1 集中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3.4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26、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23.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 资格审查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24.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25. 评标方法25.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
27、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5.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5.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
28、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7. 评标程序27.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7.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7.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7.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27.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27.1.5 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7.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28.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28.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29、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28.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8.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28.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28.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
30、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六、中标与合同29. 确定中标人29.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9.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29.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29.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29.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1、执行。29.4 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 合同授予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31. 合同签订3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32、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1.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
33、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采购信息公告32.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32.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集中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32.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八、质疑及提交
34、33. 质疑提交33.1 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3.2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环节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环节结束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3.3如果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
35、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5. 不予受理的情形:35.1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或重复质疑,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35.2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九、适用法律36.
36、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37.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适用合同法。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38.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所有。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采购项目清单序号安全区域产品名称数量要求/备注1物理安全区域1.1门禁系统1套1.2门窗封闭处理1套1.3机房高清监控系统1套1.4机房环动系统1套2互联网安全区域2.1入侵防御系统(IPS)1台2.2流量控制1台2.3WEB应用防火墙1台3电子政务网安全区域3.1下一代防火墙1台4数据中心安全区域4.1下一代防
37、火墙2台4.2虚拟化杀毒1套5安全管理区5.1安全管理平台1套5.2堡垒机1台5.3日志审计1台5.4数据库审计1台5.5漏洞扫描1台5.6安全态势感知平台1套核心产品5.7安全接入系统(SSL VPN)1台5.8终端安全管理系统1套5.9万兆以太网交换机1台6展示系统6.1显示屏2台6.2网管终端 1台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测试、运行所有工作并交付使用。质保要求所有产品自验收合格起质保三年;软件、特征库、病毒库,提供三年免费更新、升级服务。二、项目概述(一)安全现状通过现场调研和网络拓扑图可了解到,初步判断存在以下主要安全问题。1.物理安全1.1 机房未部署电子门禁系统
38、,无法对进出人员进行鉴别和详细记录。1.2 机房存在可开启的窗户,且窗户面积较大,在发生大风和大雨等天气时,机房可能面临设备损坏等风险。1.3 机房没有配备视频监控系统,无法对人员进出、设备调试、维修等行为进行监控和记录。2.网络安全2.1 互联网边界防护薄弱,当前互联网出口仅部署一台流控设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外部攻击日益严重,当前设备已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无法实现对新型攻击行为的防御,无法对外部对内部的攻击行为进行检测和阻断。且服务器区域与终端用户区域之间无安全防护手段,无法对来自内部的攻击行为进行防护。2.2 当前云平台采用虚拟化平台部署,承载有百台服务器,但当前缺少对核心资产的精
39、细防护,核心主机基本上是零防御状态,对横向攻击、高频破解,漏洞提权,上传木马、远程登录、跳板扫描等行为没有任何防护,若一台虚拟化平台中有一台服务器被控制,可能导致同一区域内其他主机均面临风险,会带来“一点攻破,全网突破”的后果,攻击者会根据内网连通性漏洞采取横向漫游渗透和纵向深入渗透的方式,发现内网中核心主机、数据库、核心网络设备、核心应用系统等关键资源位置,再利用内网操作系统以及应用系统防护的脆弱性获得控制权限。内网中,核心主机的防护越弱,安全风险越高,造成的危害越大。2.3 区县单位到市电子核心之间无防护手段,目前网络攻击行为已逐步演变到内部攻击(如APT),攻击者可能通过控制下联单位某台
40、办公电脑或服务器从而进一步对内部服务器进行渗透,当前网络无法对下联单位的攻击行为进行检测和阻断,从而对内部服务器造成较大隐患。2.4 当前网络无边界完整性管理设备,即无法及时对内部用户的非法外联行为进行检测和阻断,从而会使得内部用户绕过边界访问控制,增大了受到外部攻击主机病毒感染的风险;同时也无法对外部用户非法连接到内部行为进行检测和阻断,由于下联单位及终端数量较多,此问题风险也随之增大。2.5 网络内缺乏威胁检测系统(等级保护2.0要求),传统IDS设备已无法满足防护需求,无法对数据流量进行分析,准确发现各类新一代威胁和网络异常现象。新一代威胁往往使用多态、变形等高级逃避技术,无疑使发现攻击
41、所需要的时间大大增加,并很难持续有效,新一代威胁具有极强的目标性,往往面对特定的组织目标进行定制化的攻击,在不知情的状态下,悄悄的已经达成了攻击目的。2.6 网络内缺乏日志审计系统,无法对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服务器等资产的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和分析,发生安全事件后难以进行分析和追溯。2.7 网络层面未部署杀毒系统,互联网出口未部署网络层杀毒产品,会造成无法对网络层、应用层、主机层的病毒进行检测和清除。2.8网络内缺乏运维审计系统(堡垒机),无法对设备进行统一运维管理,面临的风险有核心资产未授权访问,无法对重要管理的行为进行监控和记录。2.9 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基础配置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安全访问控
42、制策略;设备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如设备的登录地址限制、远程管理方式、鉴别方式和安全审计等。2.10网络内没有部署统一管理平台,无法实现设备统一管理和监测,无法实现设备自动监测,或发生硬件故障或线路故障管理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得知。2.11网络内缺乏威胁检测系统和攻击回溯系统,依据等保2.0,应能够对新型网络攻击行为进行监测并定位。2.12网络内没有部署数据备份管理系统,面临的风险有重要业务数据、管理数据无法自动备份,无法检测备份数据完整性。2.13 核心网络设备当前为单机部署,若发生硬件故障,直接导致整个网络中断。(二)建设内容本期项目建设依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2.
43、0对系统安全设计改造、系统优化,增加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满足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1.物理安全1.1部署门禁系统,针对进出的人员进行鉴别和记录。1.2建议针对机房内的窗户进行封闭处理,或采用雨棚处理,防止外部雨水渗入。1.3配备视频监控系统,针对机房出入位置、各角落部署监控摄像头。1.4建立机房环境动力监测系统,针对机房内的精密空调、温湿度、门禁等统一进行管理,并在发生相关事件时进行报警。2.网络安全2.1 在互联网出口新增DDOS防护集成IPS防御,还有一台新增的流量控制设备,针对互联网的攻击行为进行检测阻断和流量的控制访问。2.2 在核心区域下新增两台防火墙,对下属分支单位市、县访问核心交
44、换机的业务进行防护与控制,并对互联网的访问与攻击进行检测与防护。选型建议:此处为核心区域,建议采用万兆互联,6个万兆接口。2.3 在上联省电子政务网新增防火墙,针对内部攻击和外联攻击行为进行监测和阻断。2.4 新增当前路由器的备份设备,与当前系统形成热备,保证当发生硬件故障,能够保证系统服务的高可用性。2.5 部署边界完整性管理系统,针对内部用户非法连接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测和阻断,同时对外部PC非法连接到内部网络的行为进行阻断,保证内部资产及网络边界控制安全性,部署在安全管理区域。2.6 建立审计机制,部署日志审计设备,针对市电子政务网、核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日
45、志进行统一收集和分析,便于事后问题排查和可追溯性。2.7部署运维审计系统(堡垒机),堡垒机综合了运维管理和安全性的融合,切断了终端计算机对网络和服务器资源的直接访问,而是采用协议代理的方式,接管了终端计算机对网络和服务器的访问。能够拦截未授权管理和恶意攻击,对不合法命令进行命令阻断,过滤掉所有对目标设备的非法访问行为,实现管理的合规性。保证安全管理的同时也保证了事后的可追溯性。2.8 部署服务器主机网络版防病毒系统,云平台各服务器操作系统、区县、市直各办公终端部署防病毒客户端,由市电子政务统一下进行病毒库更新以及策略调整。2.9 部署态势感知系统,态势感知是一种基于环境的、动态、整体地洞悉安全
46、风险的能力,是以安全大数据为基础,从全局视角提升对安全威胁的发现识别、理解分析、响应处置能力的一种方式,最终是为了决策与行动,是安全能力的落地。2.10 部署VPN设备,VPN支持本地认证、基于短信猫、短信网关的短信认证(支持重发功能)(选配)、动态令牌(选配)、硬件特征码(自动收集获取、支持与身份多对多、支持批量导入导出和自动审批、可分级管理)、有驱及无驱USB Key(选配)、独有的专利技术主从绑定实现SSL VPN账号与应用系统账号的唯一绑定,支持VPN隧道的断线自动重连;多线路部署下,客户端可实时监控隧道健康状态并进行隧道的线路间切换,切换过程中保持SSLVPN连接不中断。2.11调整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自身防护策略,如限制运维管理地址,口令策略、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加密方式远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