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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五篇今年以来,XX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管党治党的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始终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
2、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坚持统筹谋划促责任强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8次、县政府常务会1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二)坚持精准定
3、位促责任明确。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支撑,打出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巡视巡察等工作的组合拳,层层压实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突出夯实基层责任基础,制定了2020年中共XX县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班子6项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4项责任,以“清单式”分别细化。加强责任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延伸到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督促推动各镇将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社区)党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分层分类差异化
4、制作责任清单242份,“点对点”发出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卡34份。分层分类指导述责述廉工作,扎实开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纪委述责述廉,各部门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工作。今年,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总体满意率达95.86%。针对全县7个镇推进责任落实的不同情况,向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发出了致镇党委书记、镇长的一封信,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三)坚持示范带动促履职尽责。党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形成全面
5、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13名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文件批示34件次,工作部署54次,重点环节协调8次,重要案件督办7件,听取纪委重点工作汇报6次;县委书记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领域(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亲管、务求实效。县委、政府班子成员组织研究和参加分管范围
6、反腐倡廉35场次。(四)坚持严格追责促责任落实。继续深化“协同六步法”制度机制,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县域经济发展振兴等工作落实上,全年共发出工作提醒单4份、履职建议书7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有责不担、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改进问责方式方法,强化问责严肃性,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今年来,对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整改、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主体责任情况不力的提醒谈话48人,问责领导干部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确保了中央、省委、州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坚持正本清源
7、,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XX县委、县政府坚持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全面延伸、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一)强化教育引导。始终坚持以宣传为基础、教育为手段,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深化廉洁从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党的宣传思想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对全县4000余名党员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县、镇、村三级干部政治纪律大宣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越界溃堤之蚁穴等廉政警示教育片4896人次,组织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接受现身说法教育,党
8、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组织县、镇、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在线测试”,举办“树廉洁清风建无忧XX”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纪法规、严守廉洁纪律”的热潮,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依托廉洁XX电视栏目推出问政节目6期,“廉洁XX”微信公众号推送党风廉政相关消息120余篇,制作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物品7万余份。(二)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主要领导干部“三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
9、行决策终身负责制。探索在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和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建立监督委员会。全县12家公立医院、18所公立学校、1个国有企业共成立31个监督委员会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对年度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7个纪检组共列席单位党组会(班子会)76次,与各个层面座谈654人次,发现问题52个,提出意见建议66条;约谈部门班子成员9人次、约谈其他干部11人次。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完善规范人事权运行长效机制体系,推进考察干部纪委参与制、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干部人事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截至目前,回复党风廉
10、政意见复函3034人次、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61人次。(三)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来川来汶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以映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以阿坝州廉政教育基地为基础,着力打造映秀廉洁文化基地,并通过课堂教学和参观体验相结合,多层次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规划三条参观路线及五个集中展示点位,包括震中纪念馆、漩口中学遗址、家国情怀宣誓广场、七一映秀中学、大爱磐石广场;结合各教学点不同元素和参观学习各类人群,设计了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普通群众三类讲解词;组建一支21人有专业现场教学经验的培训队伍,充分发挥基地的教育培
11、训功能;拍摄从古禹文化到抗震救灾的主题宣传视频;开发“廉洁XX”系列文创产品,丰富的廉洁文化传播渠道,提升了基地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目前,映秀廉洁文化基地共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和党支部书记等各类培训及接待长征干部学院培训班学员共计711批次,7.9万余人。三、强力正风肃纪,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持续深化巩固为关键推进正风肃纪,以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为遵循推进纪律审查方式转变,以实现群众利益为目标,不断推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一)坚决巩固作风顽疾整治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有关规定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正风肃纪
12、专项督查,重点严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XX年正风肃纪督查发现的4个镇、13个部门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廉洁XX”微信等平台,向全县4000余名干部职工发送廉政信息40万余条,在县域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洁提示语12条,开展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督查6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件10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件3人。全面规范县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县委组织部统一收集管理526人出国(境)证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截至目前,XX县“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8万元,预计全年支出将达到2500万元,同比下降2.65%。对16个机关食
13、堂、5家提供便餐的餐馆企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监督检查,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驰而不息纠正“舌尖上的浪费”。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制度,正科级以及上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相关纪律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件13人。(二)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县级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约访、下访4批12人次,化解息诉4件,化解率100%。继续深化“阳光问廉院坝问政”,面对面接
14、受群众对党风廉政、正风反腐、部门作为、民生民利等问题的咨询、质询、投诉和举报,今年全县共开展“阳光问廉院坝问政”77场,参加群众达8967人次、参加党员1643人次,收集问题237个,现场解决218个。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案件10件18人。持续深化涉黑涉恶工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件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三)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惩贪治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依托反腐败协调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审计等机关的专业优势和纪检部门的协调优势,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
15、XX举报67件,同比下降14.1%,处置问题线索103件,谈话函询18件次,初核93件次;立案48件58人;留置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6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0人次,占比39.85%,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逐渐成为常态,第二、三、四种形态占比为11.43%、33.33%和5.9%。四、树立问题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扎实开展“三察三治”专项行动。围绕察部署落地、项目推进、为民服务3大内
16、容,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三察三治”监督检查行动。一是围绕“察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实行“量化管理”责任机制,统筹抓好中央、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进行责任分解量化,落实到每名分管县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完善责任链;从年度总目标到季度部署,从每月安排到每周开展实施,画出日常监督的“施工图”,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部署监督检查68人次,发出交办单24期,督办单8期,组织处理60人。二是围绕“察项目推进,治职责缺位”。对全县“8.20”灾后重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交通建设等重点领
17、域重点规划项目进行专项督查46人次,对开工率为0的4个镇、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围绕“察为民服务,治初心迷失”。对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完善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检查出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60余项;实行末位“红”“黄”牌警告,亮出“黄牌”6个,对被“亮牌”的22名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中约谈。(二)扎实推进“4+1”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行业、人防工程监管、就业培训5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
18、开展系统治理。针对医疗领域系统治理,开展监督检查26次,发现问题114个,提出整改建议76个。针对招投标和建筑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向行业管理服务对象发出征求函120余份,收集10大方面的意见建议24条,对全县22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10个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不在岗的情况进行了全县范围通报,对涉及无证施工、挂靠挂证、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上的10人进行了约谈;对1家建筑公司、1名项目总监、2名注册建造师采取了记入不良记录处理;对县住建局2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处理、1名直接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责令相关公司支付业主单位违约罚款5万元。针对人防行业系统治理,发出追缴通知书7份,应追缴人防易
19、地建设费项目5个,追缴金额共计29.632743万元,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2个。针对“阳光培训”系统治理,开展自查清理,发现培训资金类问题4个,培训机制类问题4个和培训项目类问题1个,提出整改意见13条,追回培训资金3.06万元。(三)做到巡改并重,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一是扎实推动县本级巡察。对标政治巡察“三个聚焦”“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对届内应巡未巡的16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督促县本级前六轮巡察反馈的924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804个,督办发现并转办的62条问题线索办结58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有力推动70个“全覆盖”目标任务总量的完成,有效压实前六轮57个被巡察党
20、组织的落实整改责任。规范健全了“六项协作”、中共XX县委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规范等30项制度机制,有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班于成员履好“一岗双责”。二是扎实做好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任务。把抓巡视整改与推动县本级巡察、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生态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相结合,组织召开落实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1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提醒谈话会1次。对26个牵头单位就推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认真组织报送“一方案四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公开。截止目前,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1+3”总报告中的49个问题已推进销号39个,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双发点球”中的7个问题已对照整改5个,落实中央第
21、四巡视组对照整改“1+9”总台帐中的105小项已销号104项,9个专项中的176小项已销号171项。一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县人民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仍存在腐败隐患,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县委县政府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2、下一步,XX县党政领导班子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州委确定的“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战略考量,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责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加快“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努力在治蜀兴川事业中贡献力量!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五篇【篇一】一、集中性谈心谈
23、话(一)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二)组织频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三)主要任务:深入谈心交心,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达成思想共识,促进共同提高。同时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四)方法步骤:党支部提前发出通知,拟定谈心谈话提纲,要求每名党员作好准备。谈心谈话时,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出以公心开展同志式的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谈话后,党支部和党员针对问题列出清单并抓好整改。二、经常性谈心谈话(一)组织形式: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
24、进行。(二)主要任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三)有关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即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谈话,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经常性谈心谈话对方法步骤无硬性要求,可不拘泥于形式。【篇二】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沟通,体现人文关怀,严格教育管理,凝聚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强大合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XX
25、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和监督干部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一般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谈心谈话一般在以下范围进行:(一)党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谈心谈话;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其分管的工作部门和内设机构正职谈心谈话;上一级党委书记、组织部长与下级领导班子正职谈心谈话。(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
26、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三)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正职与副职谈心谈话;副职与其分管的干部谈心谈话;人数较少的,正职要与所有干部谈心谈话。(四)各级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分工情况,与所联系地方、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第三条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平等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二)坚持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坚持有的放矢、力戒空泛、注重实效。第四条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主要方式有:(一)领导约谈。由主谈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约谈对象。(二)组织约谈。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年中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巡
27、查等工作,对有关干部进行约谈。(三)申请约谈。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有情况需要向主谈领导汇报或进行沟通的,可以主动申请约谈,由主谈领导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直接交谈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形式进行。第五条谈心谈话主要分为以下六种类别:(一)日常交流谈心谈话。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要是主谈领导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二)情况反馈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主要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和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后进行。民主生活会前的情况反馈谈心谈话,重点是向干部
28、反馈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对其工作、思想和作风作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帮助其明确努力方向;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要重点谈。年度考核后的情况反馈谈心谈话,重点是向干部反馈其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德的反向测评情况以及考核结果,对群众公认度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或德的反向测评结果不好的,应严肃指出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督促进行整改;对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不够理想的,应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明确努力方向。(三)专题工作谈心谈话。结合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考察等重要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专题工作谈心谈话活动应明确主题,制定专门方案。换届工作
29、专题谈心谈话,重点是向各级党委书记、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退出领导班子的干部等对象宣传讲解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引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带头落实组织意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选举风清气正。干部考察情况反馈谈话,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换届考察、届中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后,考察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向被考察单位和个人反馈考察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重大工作部署专题谈话,主要是通过加强与各级干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奋进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四)职务任免谈心谈话。领导干部提拔、交流、免职、退休时,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
30、事)部门应安排专人找干部谈心谈话。干部提拔、交流时的谈心谈话,重点是帮助干部了解新任职务特点和岗位要求,提出希望和建议;干部免职、退休时的谈心谈话,重点是对干部作出客观评价,肯定干部成绩,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有关意见建议。(五)心理疏导谈心谈话。注意关心干部心理健康,对生活困难、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因工作压力大导致情绪不稳定的干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找其谈心谈话,重点是深入了解干部的工作、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耐心听取干部的心声和利益诉求,及时给予心理健康疏导,从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帮助干部。(六)提醒帮助谈心谈话。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在
31、思想、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有不良反映的,在领导班子中搞不好团结的,重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分管和负责的工作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受到问责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存在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找其谈心谈话,重点是提醒干部认识存在的问题,听取干部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帮助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必要时,谈话对象应在谈话后向组织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和整改措施。须进行诫勉谈话的,按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办理。第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作为
32、疏导干部情绪、传递组织关爱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讲解政策、凝聚思想共识的重要抓手,作为咬耳朵扯袖子、抓早抓小抓苗头的重要时机,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一)谈心谈话的时间和地点可由主谈领导和谈话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主谈领导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谈话过程中,既要带头坚持原则,带头讲真话,杜绝一团和气、不敢批评的现象,又要讲究谈话的艺术和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三)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努力改进。(四)主谈领导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
33、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XX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的权益。第七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及时汇总谈心谈话情况,分析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一)谈话过程中了解到的干部现实表现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二)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四)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
34、真分析、找出原因,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五)对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干部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干部认真整改。(六)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线索信息,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书记要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各地各单位干部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专门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篇三】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
35、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制度,是党内的一项经常性制度,各成员之间要定期、不定期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思想,增加党内团结。遇有召开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必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症结,促进工作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
36、。通过谈心交心,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篇四】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组织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经局党委研究,制订本制度。一、局机关直属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
37、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
38、矛盾扩大化。【篇五】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对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都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发现和培养树立典型,及时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德能素质,为干部的使用提供依据,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人防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第二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
39、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第三条 谈话要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及时进行。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话或教育帮助:(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第四条 谈心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
40、进行。第五条 办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谈心谈话;机关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负责;处室工作人员由处室负责人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办党组确定。第六条 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处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第七条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1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第八条 处室负责人与所在处室工作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第九条 建立谈心谈话档案。每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机关党委将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机关各处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各中心、站可参照本制度执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