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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通知 按照涧西区卫生计生委安排,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2021年当年年满60周岁(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 1具有本辖区户籍的或户口迁入外省但仍在本辖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未享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3.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由
2、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申请。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夫妻两人同时申请的须分别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配偶页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5.婚姻生育状况证明,从单位退休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其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6. 婚姻有过变动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年审时间和对象 年审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由应参加年审的对象,持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参加年审。 年审对象:本辖区已享受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的所有对象。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