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4060946 上传时间:2021-01-13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3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doc(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与隐患治理办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特修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

2、果严重性的组合;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构成了风险点;对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构成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影响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3、,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 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依规的原则,充分结合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点检定修、生产任务日计划、“两票三制”、“三讲一落实”、缺陷和问题库管理,全面融入安全生产管理各个环节。第五条 企业是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建立健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工作机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各岗位人员的责任。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租赁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

4、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发现承包、承租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督促其治理。第六条 河南公司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部署,监督河南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对重大事项实施挂牌督办。第七条 河南公司本部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前期、生产、基建、多经后勤、交通、网络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八条 河南公司系统各企业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加强监督管理。第二

5、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九条 企业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责任(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制度;(二)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三)将风险管控纳入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全员职工熟悉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四)编制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五)及时向河南公司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送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第十条 企业应当针对下列内容开展全面安全风险辨识:(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二)普通设备

6、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作业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四)职工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状况和安全作业行为;(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其他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因素。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应综合考量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影响因素。风险分级采用量化、半量化的方法进行计算和划分。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格雷厄姆-金尼法

7、,LEC)或(风险矩阵法,LS)等,判定准则见附1。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使用红、橙、黄、蓝四色标注。(一)重大风险(红色风险):危险因素多,管控难度大,如发生事故,将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者特大伤亡事故;(二)较大风险(橙色风险):危险因素较多,管控难度较大,如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重大伤亡事故;(三)一般风险(黄色风险):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重伤事故;(四)低风险(蓝色风险):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将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者轻伤事故。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原则上应构成重大风险

8、(一)较易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二)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三)发生过人身死亡、设备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四)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五)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的;(六)其他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第十四条 对较易构成一般事故危害的风险,原则上应认定构成较大风险。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结果,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管控清单应当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能导致后果、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查频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对重大风险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建立包含风险部位、责任部

9、门、责任人、风险评估情况的档案,档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完善。第十六条 风险管控措施可分为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一)技术措施包括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人防护措施等;(二)管理措施包括安全培训措施、安全管控措施、转移措施等。第十七条 风险管控措施制订原则(一)考虑降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率和事件后果的严重度;(二)优先选择技术措施;(三)尽量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和个人防护的顺序依次选用(顺序靠前者优先),可以同时选用多种类型的技术措施;(四)在应用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时,应尽量与技术措施配合使用。(五)充分考虑措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六)应及时识别内外部环境、

10、运行方式、生产设备和参数、作业方式、新技术和新工艺等引起的变化,评估变化可能带来新的风险。第十八条 选择风险管控途径时,应根据风险性质分别控制(一)属于管理措施的融入到管理标准(制度);(二)属于作业过程执行的措施融入到检修文件包(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等;(三)属于设备检修改造的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四)属于运行监控、巡检维护的纳入日常生产工作;(五)属于人员意识和技能的纳入培训计划;(六)属于作业环境的纳入日常费用或年度检修技改计划;(七)属于生产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纳入日常或年度生产用具、安全工器具维护、更新计划;(八)属于职业健康的纳入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员工健康体检计

11、划。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修改或者生产技术、设备设施、原辅材料改变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第二十条 应当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第三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将事故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履行下列事故隐患治理责任:(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事故隐患

12、治理责任;(二)对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三)依据风险管控清单,对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四)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向职工通报;(五)定期向河南公司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六)及时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第二十二条 隐患分级分类。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六类。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级重大隐患和级重大隐患。(

13、一)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1.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2.级重大隐患主要

14、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施损坏的隐患。(5)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

15、等隐患。(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二)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内部统计事故、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第二十三条 隐患认定原则。事故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一)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1.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2.在特定

16、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1.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全厂(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2.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机组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3.供热电厂停止供热是指所有时间段的供热中断。(三)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1.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2.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

17、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3.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四)大坝安全隐患的认定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133号),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级重大隐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级重大隐患。(五)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1.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2.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3.安全管理制度严重

18、缺失,是指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率低于60%的。4.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要求。5.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按照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6.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7.

19、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8.燃煤发电厂未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贮灰场大坝安全等级评定。9.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等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0.特种设备未通过检验,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通过检验合格或超期使用。(六)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1.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2.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

20、致火势蔓延、扩大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6.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七)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认定按照因危险源泄漏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第二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岗位职责,依据风险管控清单,对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排查。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专项排查(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发布或者修改;(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

21、周边环境、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发生改变;(四)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五)汛期、森林防火紧要期、地震风险影响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六)其他应当进行专项排查的情况。第二十六条 经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确定治理措施,立即或者限时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五)治理的期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七)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对治理效果组织验

22、收。第二十七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识,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设施;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应当制定预控措施,加强管控。事故隐患涉及企业周边安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河南公司,告知相关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并加以明示,并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周边企业重大危险源涉及本企业的,企业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在周边设置醒目警示标识。第二十八条 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发出预

23、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企业和人员安全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河南公司报告。第二十九条 应当如实记录下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一)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二)事故隐患排查的时间、具体部位或者场所;(三)事故隐患的级别和具体情况;(四)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五)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复查验收时间、结论、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第三十条 隐患排查的形式与内容。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电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各个环节,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24、的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第三十一条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包括以下并不限于(一)日常排查1.生产人员对设备系统的运行巡回检查;2.设备管理人员(点检员)的“点检”;3.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日常检查;4.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5.领导带队检查。(二)综合性排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重点要求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三)专业排查1.发电企业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热工、输煤制粉、风机等生产系统的专

25、业性排查;2.涉及的脚手架、临时电源、动火作业、起重起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特殊性作业的专项排查;3.技术监控。(三)季节性排查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2.一季度重大危险源评估、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和风电六项反事故措施检查;3.异常天气检查。(四)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1.法定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2.重要会议(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等);3.重要活动(大型运动会、国际国内重大政治和经济活动等)。(五)事故类比排查1.电力系统内外发生与发电企业相关的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2.“两防”(河南公司系统内、外已发生事件的防范)排查。(六)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

26、业进行的对标合规性检查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2.新建、改建、扩建“三同时”。第三十二条 隐患排查的内容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既要围绕风险管理,重点排查设备设施、装置、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的隐患,也要排查安全生产在人员、体制、机制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隐患。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制定年度隐患排查工作计划,隐患排查计划要和企业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管理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不同类型的隐患排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联系,相互衔接,有序推进。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档案,制定治理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监督人和治理完成时间。第三十五条 企业必须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27、,将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修理费用、技改费用和科技费用等生产费用计划,隐患治理项目纳入相应的(年、月)项目(检修、技改等)或管理工作计划,确保隐患及时整改。第三十六条 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一般隐患按缺陷及时安排消除;设备隐患可以随设备计划检修安排消除的,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或技术改造计划。第三十七条 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度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应列入“问题隐患清单”,针对“问题隐患清单”研究分析深层次管理问题,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列入“制度措施清单”,通过“两个清单”持续增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水平。第三十八条 挂牌督办。河南公司对重大事项实施挂牌督办管理。存在以下

28、重大事项的,由河南公司对基层企业挂牌督办。(一)企业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河南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二)违反集团公司、河南公司重点反事故要求或构成本规定重大安全隐患的,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的;(三)河南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 、“安委会纪要”、“安全生产工作会”、“两防”通知单、“安全风险提示”、“安全风险分析会纪要”等重要管理事项,没有按照要求落实的;(四)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五)河南公司检查发现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设备(设施)事故、较大火灾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六)基层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

29、外审风险度大于25%的;(七)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已考核问题隐患仍未按要求整改的; (八)基层企业未建立重大事项挂牌督办制度的;(九)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事项;(十)河南公司认定应挂牌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具体督办程序按照某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制度执行。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 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企业各责任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抽查,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报表。第四十条 河南公司定期对系统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企业各部门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并逐级上报安全监察部门。第四

30、十一条 对于重大隐患,企业应制定专项分析报告,报送河南公司。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重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重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第四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国家部委(会)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权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系统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并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第四十三条 需要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备案;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完成后,企业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告,予以销案。第五章 奖 惩第四十四条 企业要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重要内容之一,鼓励企

31、业员工发现和治理隐患,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第四十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能按要求开展,河南公司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因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事故调查规程严肃责任追究。第四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需要上报的安全风险隐患未上报、未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不彻底造成事故或一定损失的,或被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依据河南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工作规定对企业进行考核。第六章 附 则

32、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河南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某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大唐豫电制201450号)同时废止。附:1. 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准则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3. 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单附1LS法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准则1.风险矩阵法的主要内容是:识别出存在的风险,分析和评价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二者相乘,得出风险的风险值,确定风险级别,进而决定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数学表达式为:R=LS,其中,R 代表风险值;L 代表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S 代表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2.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L)取值针对识别出的风险

33、,对照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取其最大值作为最终 L 值,即满足若干条件之一时就取对应的 L 值, 而无需满足所有条件。对照过程中,涉及到资料的,要见证到具体名称和条款;涉及到人员的,要具体到所有参与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用事件发生的概率表示,取值如下表所示: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L)参考取值表L参考频率人员情况设备设施、工器具及材料环境状况规程和针对性管理方案5本企业一年内发生过无培训,无经验超期运行或超检验期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区域;存在或可能产生危害气体没有4本集团一年内发生过有培训但培训时间不够或未达成效果保护自动装置功能不完善, 存在质量缺陷作业空间受限;作业立体交叉;恶劣气象条件;

34、高空或在运行设备设施上作业有,但不完善,且只偶尔执行3本行业一年内发生过经验不足, 多 次 出 现 差错基本完好,但安全装置不完善通风、光照或温度需要采取措施才能作业;周围有运行设备;立面有同时作业有,较完善,但只部分执行2全国范围一年内发生过偶尔出现差错总体完好,但有缺陷通风、光照或温度不影响作业;系统停运;同一作业面有其它作业有,完善, 但偶尔不执行1从未发生过培训充分, 经验丰富, 安 全 意 识 强完好,无缺陷通风、光照良好,温度适宜;系统停运且周围无运行设备有,完善, 严格执行注:当缺少基础资料或者无法取得充分可靠的数据或者分析数据不具有成本效益性时,取值可参照类似性质、规模企业的业

35、内平均水平。3.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S)取值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二个维度对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取值,以最大值作为最终 S 值,即满足若干条件之一时就取对应的 S 值,而无需满足所有条件。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S)参考取值表S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设备设施损坏53 人及以上死亡或 7 人及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万元及以上41-2 人死亡或 3-6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3造成 1 至 2 人重伤或 3 至6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21 至 2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及以上,10 万元以

36、下11 至 2 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4.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确定风险等级。4.1风险值(R)根据公式 R=LS 计算出风险的风险值(R),并取最大值作为该风险的最终风险值(R)。风险矩阵(R)4.2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值(R)的大小,将风险由高到低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LEC法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准则表1 可能性(L)基准值序号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值人员伤亡、火灾、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职业健康损害1如果危害事件发生,即产生最可能和预期的结果(100%)频繁:平均每6个月发生一次102十分可能(50%)持续:平均每1年发生一次63可能(

37、25%)经常:平均每12年发生一次34很少的可能性,据说曾经发生过偶然:39年发生一次15相当少但确有可能,多年没有发生过很难:1020年发生一次0.56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尽管暴露了许多年,但从来没有发生过罕见:几乎从未发生过0.1表2 暴露率(E)基准值序号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值人员伤亡、火灾、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职业健康损害1持续(每天许多次)暴露期大于2倍的法定极限值102经常(大概每天一次)暴露期介于12倍法定极限值之间63有时(从每周一次到每月一次)暴露期在法定极限值内34偶尔(从每月一次到每年一次)暴露期在正常允许水平和法定极限值之间25很少(据说曾经发生过)

38、暴露期在正常允许水平内16特别少(没发生过,但有发生的可能性)暴露期低于正常允许水平0.5表3 后果(C)基准值序号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值1人员伤亡 造成死亡3人;或重伤10人。100设备损坏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生产中断 造成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 造成大范围环境破坏; 造成人员死亡、环境恢复困难; 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职业健康损害 造成39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造成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2人员伤亡 造成12人死亡;或重伤39人。50设备损坏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生产中断 造成一般电力安全事故且中断安全记录。环境污染

39、 造成较大范围的环境破坏; 影响后果可导致急性疾病或重大伤残,居民需要撤离; 政府要求整顿。职业健康损害 造成12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造成3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3人员伤亡 造成重伤12人。25设备损坏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生产中断 造成内部统计事故。环境污染 影响到周边居民及生态环境,引起居民抗争。职业健康损害 造成12例难治愈或造成39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造成9例以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4人员伤亡 造成轻伤3人以上。15设备损坏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生产中断 造成设备一类障碍。环境污染 对周边居民及环境有些影响,引起居民抱怨、投诉。

40、职业健康损害 造成12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造成39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5人员伤亡 造成轻伤12人。5设备损坏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2万元到10万元之间。生产中断 造成设备二类障碍。环境污染 轻度影响到周边居民及小范围(现场)生态环境。职业健康损害 造成12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造成39例有影响健康的事件。6人员伤亡 可能造成人员轻微的伤害(小的割伤、擦伤、撞伤)。1设备损坏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生产中断 造成设备异常。环境污染 对现场景观有轻度影响。职业健康损害 可能造成12例有健康影响的事件。表4 风险等级(D=LEC)标准序号风险等级判定条件1重大风险D4002较大风险20

41、0D4003一般风险70D2004低风险D70附2 20 年 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填报单位: 20 年 月 日类别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电力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应开展家数实际开展家数覆盖率级级排查数量已整改数量整改率排查数量已整改数量整改率排查数量已整改数量整改率(家)(家)(%)(项)(项)(%)(项)(项)(%)(项)(项)(%)(万元)(1)(2)(3)(4)(5)(6)(7)(8)(9)(10)(11)(12)(13)合计1.人身安全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4.大坝安全隐患5.安全管理隐患6.煤矿安全事故隐患7.其他事故隐患8.上年度累

42、计未整改隐患注:统计数据为每年1月份以来的累计数据,不属于事故隐患的不应统计,属于事故隐患的应另报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按要求报送重大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单。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20 年 月安全隐患清单月报填报单位: 20 年 月 日序号隐患类别隐患等级隐患名称隐患发现时间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时间完成情况备注1.上年度未完成整改隐患2.本年度1月份以来累计隐患附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单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隐患名称:评估等级:隐患所属单位: 隐患评估时间: 年 月 日安全第一责任人:电话:整改负责人:电话:隐患现状:隐患产生的原因:隐患危害程度:防控措施:整改措施:隐患整改计划:应急预案简述:备注:信息报告单内容以简要叙述为主,文字超过本表内容的,可单独附页说明。3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施工组织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