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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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 23 页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是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 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全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设施 坐落

2、位置: 四 至:东_南_ 西_北_ 占地面积:_平方米 建筑面积: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内外共用照明、有线电视线路、共用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污水泵、水箱、宽带网线、电信线路、楼宇单元门与户门对

3、讲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避雷及接地保护 、标识、安全监视系统、电话交换机。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围墙栏杆。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喷水池、铺装地面等的养护与维修。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拦杆及外建筑外墙面清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治安。 第十

4、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建设社区专项活动组织。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有偿使用设施的费用; 3、供暖费。 4、受委托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公告、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助业主委员会(筹)或业主代表清理ZZZZ物业管理公司遗留

5、的问题,分清类别(服务、工程、财务等),并协助逐步解决; 2、接受业主委托,办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费用结算的具体手续; 3、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筹)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修改)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有责任在合同生效后为

6、乙方进驻小区提供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采取协商、规劝、书面公告或授权乙方采取起诉等方式协助乙方催交。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应征得甲方同意.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3、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7、、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保证执行“XXXX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规定的时间准时进驻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在进驻后尽快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终

8、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收费情况、专项管理的资金和帐户等。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小区整体达到桐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2、物业公司应积极引入国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应适时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 3、业主投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始有终不允许推诿扯皮。 4、本物业的服务采取专业方式,即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网络等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乙方组织专项招标,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乙方负责对承包专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小区物业状况始终处于

9、专业、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务重点是: (1) 业主的投诉和报修; (2) 工程维护和维修; (3)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工作; (4)整顿小区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状况; (5)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争创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区。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的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带电梯)或XX元/m2(带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应超过应收款总额的30%。 3、乙方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10、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扣除营业税后,提取8%作为乙方的利润,但在经营亏损时不得提取。 5、物业费在乙方提取应得利润后的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或者适当减免次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桐城市标准 2、车 库:230元/位.月 3、自行车存放不收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其它收费: 1、乙方利用业主所拥有的物权取得

11、的收益,如:房屋租赁、广告、地面停车、物业用房出租、会所经营收费等,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比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筹)决定其使用,专款专用。 2、采暖费为代收代缴,不纳入乙方的收入,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

12、用,按照与有关部门协议执行,小区界内部分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界内部分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协商。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条不能履行责任,违反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

13、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应在小区内公示,生效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乙方进驻并应与原物业公司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双

14、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索并由开发商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检查单位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水灾、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

15、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

16、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 专业经营下水道疏通工具 蓝昕保洁提供全方位保洁 直击首届物业联盟研讨会 想在这里刊登广告吗?、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

17、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

18、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

19、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 甲方:乙方:日期: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三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单位名称: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

20、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江苏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红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为本区域托管的物业负责,对本区域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四条 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

21、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护、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2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向有关

23、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保持原来的整洁、美观、完好整齐。 2、设备运行:泵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正常。 3、房屋的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做到及时,一般情况在24小时以内维修到位。 4、公共环境卫生 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卫生无死角,目视基本干净。 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消防栓、玻璃箱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中旬楼梯间墙面除

24、尘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楼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 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绿化带上杂物(枯枝败叶),目视基本干净,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电梯的保洁:每周对电梯内地面打扫一次,每月中旬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电梯运行与管理: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台账。 6、绿化:修剪整齐,定期养护。做到草坪无成块斑秃,树木无病死,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放杂物,

25、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每三个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虫一次,11月份防病虫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区设臵明显的交通标志,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车辆停到草坪上,大型货车未经允许,不得停放到本小区消防通道上,如发现本小区通道路面由于货车超重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复,未发现当事人,属值班人员失职,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 8、保安:当班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维护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员白天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3人,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6次。及时发

26、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9、电子监控管理。值班室设立电子监控屏,监控探头分布安装到位,监控设备经常维护,损坏的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质。 11、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规定,供甲方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2、收费标准 A、小高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B、多 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27、/月 C、商 铺: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说明:公共分摊费用为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产生的费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电费等,现执行以上一次性价格收费标准。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将承担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备案。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有关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

28、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双方商定续筹。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甲方

29、半年审核乙方财务收支情况,每两个月公布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其中物业用房 ,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业主活动用房; 6、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由开发商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协助物业公

30、司要求开发商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乙方提出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房屋等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明确给予乙方答复,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维修资金各项手续;如遇特种设备,即电梯、水泵、消防、监控等,应及时给予协助解决维修资金, 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时间,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

31、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佯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

3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和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

33、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

34、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 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要求开发商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

35、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为维护公共、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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