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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学习的是第1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2页,共175页【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侵权行为的概【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了解侵权行为的分类。念和特征;了解侵权行为的分类。【教学重点及难点】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教学重点及难点】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的分类。行为的分类。【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讨论和课后阅读。现在学习的是第3页,共175页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与法律特征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他人的财产权
2、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一般侵权,第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一般侵权,第6条条),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第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第7条)。条)。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一、侵权行为的概念第二十七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页,共175页(一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第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第2 2条条民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3、保物权、著作权、专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身、财产权益。)(体现了对生命、健康权的优)(体现了对生命、健康权的优先保护)的行为先保护)的行为二、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二、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第二十七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页,共175页第二节侵权行为的分类第二节侵权行为的分类这是根据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综合因这是根据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综合因素对侵权行为所作的基本分类。素对侵权行为所作的基本分类。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
4、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而造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而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失,并应由行为人自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失,并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己承担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第二十七章现在学习的是第7页,共175页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行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而言的,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为而言的,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而必须就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而必须就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负民事责任的民事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负民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第二十七章现在学习的是第8页,共175页二、二、根据侵权行为的形态可分为
5、:根据侵权行为的形态可分为:作为的侵权行为作为的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方式违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方式违反了不作为的义务而致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反了不作为的义务而致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某种作为的义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某种作为的义务,没有实施或没有正确实施该义务所要求的行务,没有实施或没有正确实施该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致他人损害。为而致他人损害。第二十七章现在学习的是第9页,共175页三、三、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可分为: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侵权行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单独
6、侵权行为是指一人独自实施的并由行单独侵权行为是指一人独自实施的并由行为人独自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为人独自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者二人以上的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者二人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的合法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民事权益,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第第8条)。条)。第二十七章现在学习的是第10页,共175页【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侵权责任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念,了解归责原则体系。归责原则的概念,了解归责原则体系。【教学重点及难点】具体归责原则的
7、含义【教学重点及难点】具体归责原则的含义及区别。及区别。【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量讨论和课后阅读。现在学习的是第11页,共175页第一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第一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导方针。有一、二、三、四元说,现通说为三元有
8、一、二、三、四元说,现通说为三元说。说。一、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一、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现在学习的是第12页,共175页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第第6条:行条:行为人因过错为人因过错侵害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是适用最广泛,是主导的归责原则。其特点:适用最广泛,是主导的归责原则。其特点:一、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一、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6 6条条1 1款)款)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1.1.它以行为人
9、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才可件,加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能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13页,共175页2.2.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范围、责任形式的依据。范围、责任形式的依据。3.3.它贯彻的是它贯彻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的原则,受害人在主张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时,举,受害人在主张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时,举证证明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证证明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如不能举证时,则其主张不成立
10、。如不能举证时,则其主张不成立。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14页,共175页1.1.过错推定责任的概念过错推定责任的概念二、过错原则的特殊适用二、过错原则的特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6 6条条2 2款)款)6 6条条2 2款款“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指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只要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只要受害人能证明其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即受害人能证明其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
11、过错并承担责任。行为人只有在证明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承担责任。行为人只有在证明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以此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以此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责任。下,才可以不承担责任。现在学习的是第15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16页,共175页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在责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在责任的构成要件上,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基本相同任的构成要件上,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基本相同。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2.2.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1)(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
12、。过错责任原则上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上采取采取“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责任中,的原则。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行为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举证责任,行为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17页,共175页(2)(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上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上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
13、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过错程度对责任的与轻重。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3)(3)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
14、的。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18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19页,共175页第三节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第三节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第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第7条)条)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第第7 7条:行为人条:行为人损害损害他人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应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是指基于法律的特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不论别规定,不论行为人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
15、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归责原则。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20页,共175页1.1.它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侵权行为的它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构成要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2.2.在无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是决定行为在无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是决定行为人责任的基本要件,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人责任的基本要件,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结果之
16、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责任。现在学习的是第21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22页,共175页第四节公平责任原则第四节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观念,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据公平观念,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下,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下,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事人合理地分
17、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侵权法侵权法第第2424条: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征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征现在学习的是第23页,共175页1.1.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都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没有过错的情况。公平责任原则的特征主要有:公平责任原则的特征主要有:2.2.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的案件,侵犯人身权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案件,侵犯人身权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但两
18、种情况都也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但两种情况都限于对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限于对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24页,共175页3.3.公平责任原则是基于公平观念来确定责任公平责任原则是基于公平观念来确定责任归属的,目的在于减轻(而非补足)受害人所受归属的,目的在于减轻(而非补足)受害人所受损失。是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财产情况等责任分损失。是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财产情况等责任分担能力对受害人予以适当补偿进行自由裁量。体担能力对受害人予以适当补偿进行自由裁量。体现了分配正义,而过错责任则体现了矫正正义。现了分配正义,而过错责任则体现了矫正正义。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25页,共175页现在学
19、习的是第26页,共175页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就民法通则目前的规定而言,公就民法通则目前的规定而言,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第133133条规定的无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第第128128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和第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和第129129条规定的条规定的紧急避险三种情况。紧急避险三种情况。侵权法侵权法第第3333条条第二十八章现在学习的是第27页,共175页1.1.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133133条的规定,在无行为能力人条的规定,在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虽然监护人证明
20、其已尽、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虽然监护人证明其已尽到监护职责而没有过错,但只能适当减轻而不能完全到监护职责而没有过错,但只能适当减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民事责任;免除其民事责任;2.2.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128128条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条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责任;现在学习的是第28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29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30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31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32页,共175页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各种侵权行为在通
21、常情况下共同具有各种侵权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共同具有的因素,只有具备这些因素,才构成的因素,只有具备这些因素,才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才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才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任。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33页,共175页一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即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即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民法广泛规定了民事主体的各种权利,如果某行为民法广泛规定了民事主体的各种权利,如果某行为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该行为就是侵权行为。,该行为就是侵权行为。凡是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或受法律保护凡是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或受
22、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的,原则上即可认定为违法,但有的民事利益的,原则上即可认定为违法,但有违法阻却事由的,则应排除其违法性。违法阻却事由的,则应排除其违法性。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34页,共175页二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对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无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无损害即无责任损害即无责任.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35页,共175页2 2、损害事实的特点、损害事实的特点损害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合法权损害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
23、果。合法权益不仅包括法定权利,还包括法定权利以外益不仅包括法定权利,还包括法定权利以外的合法利益。的合法利益。损害具有可补救性。损害具有可补救性。损害的确定性。损害的确定性。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36页,共175页3 3、损害的分类、损害的分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分财产损害、人身伤亡、生命健康以外的其他人害分财产损害、人身伤亡、生命健康以外的其他人格权损害和精神损害四种。格权损害和精神损害四种。财产损害。是指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财产损害。是指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产权和人身权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
24、。财产损失还可以分为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财产损失还可以分为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37页,共175页人身伤亡。人身伤亡是指加害人的不法行为侵人身伤亡。人身伤亡是指加害人的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致使受害人伤残或死亡。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致使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伤亡常常直接引起财产损失,但人身伤亡本身是人身伤亡常常直接引起财产损失,但人身伤亡本身是指公民和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失。指公民和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失。公民生命健康权以外的人格权受到损害。公民生命健康权以外的人格权受到损害。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又称无形损害,是指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
25、又称无形损害,是指行为人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为人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使公民产生恐惧、悲伤、怨恨、绝望、羞辱等精等使公民产生恐惧、悲伤、怨恨、绝望、羞辱等精神痛苦,以及使公民神经受到损伤等。神痛苦,以及使公民神经受到损伤等。现在学习的是第38页,共175页三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 1、含义、含义: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一般可分为责任成立的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一般可分为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前者指可归责的行为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前者指可归责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作为侵权责任成立与
26、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作为侵权责任成立要件的因果关系,后者则指可归责行为与赔偿范围要件的因果关系,后者则指可归责行为与赔偿范围之间的因果关系,如甲因乙过失伤害住院而支付的之间的因果关系,如甲因乙过失伤害住院而支付的医疗费可否向乙主张赔偿。医疗费可否向乙主张赔偿。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39页,共175页2 2、理论上对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论上对因果关系的认定就因果关系的确定而言,学者提出了不同就因果关系的确定而言,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的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条件说,认为凡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一是条件说,认为凡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都是损害结果的原因。的条件,都是损害结
27、果的原因。二是原因说,它主张应严格区别原因和条二是原因说,它主张应严格区别原因和条件,仅承认原因和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而否认件,仅承认原因和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而否认条件与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条件与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0页,共175页三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它认为某一原因仅于现三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它认为某一原因仅于现实情况发生某结果时,还不能断定有因果关系,须实情况发生某结果时,还不能断定有因果关系,须依照一般观念,在有同一条件存在就能发生同一结依照一般观念,在有同一条件存在就能发生同一结果时,才能认定该条件与该结果间有因果关系。果时,才能认定该条件与该结果间有因果关系。
28、我们采我们采“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当因果关系说”。根据司法实践,。根据司法实践,理论上总结了如下认定因果关系的具体方法:理论上总结了如下认定因果关系的具体方法: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1页,共175页根据事件发生的根据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先后顺序来认定。来认定。作为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必然发生在结果作为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必然发生在结果出现之前。因此只有先于结果出现的现象才出现之前。因此只有先于结果出现的现象才可能成为原因。可能成为原因。根据事件的根据事件的客观性客观性来认定。作为原因来认定。作为原因的现象应当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的现象应当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2页,共175页
29、根据实质要素的补充检验来认定。其根据实质要素的补充检验来认定。其基本含义是,如果违法行为实际上足以引起基本含义是,如果违法行为实际上足以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它就是引起损害结果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它就是引起损害结果的原因。的原因。第二十九章根据必要条件规则来认定。所谓必根据必要条件规则来认定。所谓必要条件规则是指作为原因的现象应当是作要条件规则是指作为原因的现象应当是作为结果的现象的必要条件。为结果的现象的必要条件。现在学习的是第43页,共175页 四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指行为人所表现出的在法律上应过错指行为人所表现出的在法律上应受非难的故意与过失形态。受非难的故意
30、与过失形态。1 1、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不利后果生某种不利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不利后而希望或者放任该不利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是一种典型的可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是一种典型的可归责的心理状态。归责的心理状态。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4页,共175页2 2、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引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引起某种不利后果的发生,而由于疏忽没有起某种不利后果的发生,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其能够避免的一种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其能够避免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主观心理状态。第二十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5
31、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46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47页,共175页第一节共同加害行为第一节共同加害行为一、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加害行为,又叫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共同加害行为,又叫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损害的行为。我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损害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130130条规定: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8
32、页,共175页共同加害行为和单独侵权行为相比,具共同加害行为和单独侵权行为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有以下几个特征:1.1.主体的复数性。主体的复数性。2.2.行为的关联性。行为的关联性。3.3.各加害行为人具有共同过错。各加害行为人具有共同过错。4.4.结果的单一性结果的单一性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49页,共175页二、共同加害行为的构成要件二、共同加害行为的构成要件(一一)主体要件主体要件共同加害行为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共同加害行为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上的民事主体。(二二)主观要件主观要件各加害人之间只需具有共同过错,各加害人之间只需具有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即可构
33、成共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即可构成共同侵权。同侵权。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0页,共175页(三三)客观条件客观条件各共同加害人实施了共同的加害行为各共同加害人实施了共同的加害行为,也就是说,各共同加害人都实施了加害,也就是说,各共同加害人都实施了加害行为,各加害行为间互相联系、互相配合行为,各加害行为间互相联系、互相配合、互相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互相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1页,共175页三、教唆行为(第三、教唆行为(第9 9条)条)教唆行为是指利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教唆行为是指利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开导、
34、说服,或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办法使被教唆者按受,或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办法使被教唆者按受教唆意图的过错行为。教唆意图的过错行为。(一一)教唆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教唆行为的概念与特征1.1.教唆行为采取的是积极的作为形式。教唆行为采取的是积极的作为形式。2.2.教唆者主观上大多是故意的。教唆者主观上大多是故意的。3.3.教唆的内容是教唆他人接受教唆意图,并实教唆的内容是教唆他人接受教唆意图,并实施特定的侵权行为。施特定的侵权行为。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2页,共175页(二二)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的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的要件要件1.1.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行为
35、,被教唆者按教唆内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行为,被教唆者按教唆内容实施了加害行为,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容实施了加害行为,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2.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主观上要有共同过错。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主观上要有共同过错。3.3.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在实施教唆行为或加害行为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在实施教唆行为或加害行为之时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之时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3页,共175页四、帮助行为四、帮助行为(一一)帮助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帮助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帮助行为,是指通过提供工具、指帮助行为,是指通过提供工具、指示目标或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示目标或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
36、上或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4页,共175页1.1.帮助的形式一般就是积极的作为。帮助的形式一般就是积极的作为。2.2.帮助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从物质上和精神帮助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在行为的实施过程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在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只起辅助作用,这是它与教唆行为的主要区中只起辅助作用,这是它与教唆行为的主要区别。别。3.3.帮助者主观上一般出于故意,与行为人具帮助者主观上一般出于故意,与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意思联络,但在特殊情况下,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意思联络,但在特殊情况下,不知他人的行
37、为为侵权行为而提供帮助,对加害不知他人的行为为侵权行为而提供帮助,对加害行为起到了辅助作用的,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起到了辅助作用的,亦构成共同侵权。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5页,共175页共同加害人对受害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共同加害人对受害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加害人请求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加害人请求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都有义务向受害损失;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赔偿全部损失,如其中一人或数人赔偿了全部损人赔偿全部损失,如其中一人或数人赔偿了全部损失,则免除了其他加害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失,则免除了其他加害人向
38、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五、共同加害行为的法律后果(第五、共同加害行为的法律后果(第8条)条)就加害行为人内部而言,他们承担的是按份责任就加害行为人内部而言,他们承担的是按份责任,即各共同加害人在内部按照其过错的大小、行为的,即各共同加害人在内部按照其过错的大小、行为的作用力等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作用力等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6页,共175页第二节共同危险行为第二节共同危险行为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第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第10条)条)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
39、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7页,共175页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1.1.主体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主体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2.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指数人的行为都有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指数人的行为都有危及他人人身或财产的可能。共同危险行为应当在危及他人人身或财产的可能。共同危险行为应当在同时、同地发生,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同时、同地发生,损害结果不
40、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而是其中一人或数人的危险行为造成的,体所致,而是其中一人或数人的危险行为造成的,但该人不能确定。但该人不能确定。3.3.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在主观上应有共同过错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在主观上应有共同过错,这种过错通常表现为过失。,这种过错通常表现为过失。现在学习的是第58页,共175页三、共同危险行为的民事责任三、共同危险行为的民事责任与共同加害行为一样,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加害行为一样,共同危险行为的损害结果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是共同危的损害结果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是共同危险行为作为整体产生的结果,共同危险人险行为作为整体产生的结果,共同危险人对其行为应当承担
41、连带责任。对其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章现在学习的是第59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0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1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2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3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4页,共175页第二节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二节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法侵权法第五第五章章 产品责任(产品责任(41-4741-47条)条)一、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在制造、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制造者和销售者,在制造、
42、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格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行为。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65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66页,共175页1.1.这种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这种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2.2.产品侵权是因为产品自身存在缺陷产品侵权是因为产品自身存在缺陷而造成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而造成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3.3.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人承担的是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人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严格责任?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67页,共175页二、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的
43、构成要件二、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1.产品有缺陷产品有缺陷所谓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第所谓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 2条规定,是指条规定,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至于缺陷,该法第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至于缺陷,该法第3434条也作了界定,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条也作了界定,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68页,共175页2.2.人身、财
44、产遭受损害的事实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事实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事实包括人身伤害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事实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等。、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等。3.3.须有因果关系须有因果关系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亦即产品缺陷是损害的原因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亦即产品缺陷是损害的原因,损害是产品缺陷的后果。,损害是产品缺陷的后果。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69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70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71页,共175页第三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三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45、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要件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设施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设施,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对于周围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具有高度危险性射性等对于周围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业务操作活动(包括危险物)。的业务操作活动(包括危险物)。侵权侵权责任法责任法第九章第九章现在学习的是第72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73页,共175页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这是现代化大工业生产发展的产物。由于现代化
46、大这是现代化大工业生产发展的产物。由于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大型的具有危险性工业的兴起,对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大型的具有危险性工业的兴起,对生活在其周围环境中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生活在其周围环境中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直接从事作业的工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对直接从事作业的工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123123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从事高空、易燃、易从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
47、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事责任。”现在学习的是第74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75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76页,共175页第四节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四节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一、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一、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污染环境是指由于人为的原因而使人类赖污染环境是指由于人为的原因而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发生化学、物理、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特征上的不良变化,以致影响人类健康生生物特征上的不良变化,以致影响人类健康生产活动或生物生存的
48、现象。产活动或生物生存的现象。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77页,共175页二二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原则。其构成要件1 1、6565条条“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者应当依法承,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者应当依法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担侵权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污染环境造这一规定说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要以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要以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为前提条件。污染
49、的规定为前提条件。2 2、有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78页,共175页第第6666条: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对环境对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一般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污染造成损害的,一般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只要有损害存在,不论污染源的人是否有过只要有损害存在,不论污染源的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污染环境造错,都应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污染环
50、境造成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同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同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一样,其根据都是成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一样,其根据都是基于基于“危险责任危险责任”的理论并由污染源的危险的理论并由污染源的危险性决定的。性决定的。第三十一章现在学习的是第79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80页,共175页现在学习的是第81页,共175页第五节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五节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一、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一、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这里所说的这里所说的“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就是民法通则第,就是民法通则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