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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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1?38 号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 2011 年 7 月 13 日第 12 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行政事务暂行办法通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 7 月 22 日印发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25 页 -1-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

2、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整合优化配套设施资源,提高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 号)、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06?384 号)和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发,2010?612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行政辖区内建设的居住项目(含商品房项目、政策性住房项目、企业集资建房项目),其配套设施的审核备案、建设管理、交付使用及资源整合等,适用本办法。

3、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社会办、区园林绿化局、区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25 页 -2-环卫中心、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西区邮电局、石景山供电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牵头组织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即领导小组会议);(二)组织

4、居住项目配套设施检查;(三)开展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日常协调等工作;(四)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召开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居住项目配套设施设计方案和配建规模,确定配套设施建设时序和交付使用条件,协调解决配套设施检查、交付、使用问题,制定居住区配套设施资源整合优化方案等。联席会议建立联系人制度,由各组成部门确定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固定联系人,具体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和相关工作任务。第三章审核备案第五条本行政辖区内新建改建居住项目,应在规划方案审批阶段,由项目建设单位持以下材料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召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联席会:(一)土

5、地出让合同或相关土地手续;(二)立项批复;(三)规划意见书;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3 页,共 25 页 -3-(四)报规划部门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五)大市政咨询方案;(六)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第六条在取得根据联席会议纪要批复的规划复函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为确保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项目建设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分期建设安排及配套设施内容;(二)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

6、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能够保证住宅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计划。第七条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后应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并在住宅销售时作为合同附件。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建设时序,为项目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各项手续。第四章建设管理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建设时序,按时开工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应接受配套设施接收(或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4 页,共

7、 25 页 -4-第九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开工建设的居住项目进行配套设施日常联合检查,并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居住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一)凡未完成当期配套设施建设任务的项目,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约谈项目建设单位,并责令其整改,建设单位于整改完成前申请使用监管资金的,不予批准;(二)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剩余单体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将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在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三)对由于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产生严重后果的建设单位,应通报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并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8、门申请降低或取消开发企业资质;(四)开发项目住宅建设完成后,应建配套设施仍未建设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书面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全部预售资金,同时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项目监管银行申请强制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用于该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五)项目建设单位弄虚作假交付使用并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查处。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取得项目建设方案备案表后3 个月内,应与配套设施使用管理单位签订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协议书,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建设标准、移交内容和费用、投入使用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予以约定。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25 页

9、 -5-第十一条建立居住项目配套设施综合检查制度。在居住项目规划验收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提供以下材料:(一)项目建设方案;(二)规划许可证;(三)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协议书;(四)配套设施施工图纸;(五)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配套设施检查情况,出具XX项目配套设施综合检查意见书并告知规划主管部门。第五章交付使用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应根据已签订的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协议书,于 60 日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持配套设施交接单并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后,办理项目初始登记

10、。对不按照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协议书移交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参照本办法第九条予以处理。第十三条各配套设施接收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协议书,提前落实购买资金和装修资金,制定投入使用计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期限、按标准移交配套设施。第十四条配套设施投入使用应履行以下时间要求:(一)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配套设施,应在移交后第一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25 页 -6-个招生季投入使用;(二)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燃气、供水、排水、电力、环卫等居住区配套市政设施,原则上应与居住区建设同步完成、同步交付使用;(三)配套商业服务用房(除菜

11、市场外)应在项目整体竣工后及早投入使用;(四)其他配套设施原则上应在移交后3 个月内投入使用。第十五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配套设施,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对配套设施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一)对于以配套设施为经营场所的经营主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其经营场所的审查,对不按规划用途使用配套设施的经营主体不予登记注册,对于违规使用配套设施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二)对于不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配套设施的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三)监察部门应监督各政府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配套设施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第六章资源整合第十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对一定区域内未启

12、动居住项目的重点配套设施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于土地供应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有关文件中明确配套设施内容及与住宅同步建设完成等要求。第十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配套设施资源整合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7 页,共 25 页 -7-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规模较小的多个相邻居住项目配套设施内容和指标进行研究整合,提出适度集中配建、提高等级配建的配套设施资源整合方案,经配套设施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石景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 201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2011 年8 月 1 日以后立项的居住项目严格执行本办法,2011

13、年 8 月1 日前已立项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居住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附件一: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附件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附件三:新建居住区部分配套设施新确定指标附件四:项目建设方案备案登记表(样表)附件五: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书(样本)附件六:项目配套设施综合检查意见书附件七:项目配套设施交接单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8 页,共 25 页 -1 附件一: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统一

14、领导,根据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成立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夏林茂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副组长:石玉贵副区长成员:肖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明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叶向红区教委主任许景山区监察局局长王军辉区民政局局长刘亚泉区财政局局长刘建国区市政市容委主任侯建设区商务委主任高洪雁区文化委主任葛强区卫生局局长沈代平区社会办主任付建国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9 页,共 25 页 -2 高殿亮区环卫中心主任朱钢

15、银公安分局副局长靳薇国土分局局长王亦兵规划分局局长高树田工商分局局长吴燕八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连田老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路海八角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婷婷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齐兵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刘云清金顶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杨旭东广宁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永明五里坨街道办事处主任高国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陈智泉西区邮电局局长王春燕石景山供电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组织配套设施检查、开展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日常协调工作及完成

1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及办法要求,认真履行配套设施审核备案、建设管理、交付使用及资源整合等工作职责。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0 页,共 25 页 -3 附件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 35 万人)表一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千人指标一般规模配置规定服务规模(万人/处)备注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处)用地面积(m2/处)教育1 幼儿园281310 420450 8 班 2100 12 班 2800 8 班 3000 12 班 4200 招收 2 6 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 考

17、 虑 10%的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30 座/千 人;建 筑9.38 10.32m2/座,用地 14 15m2/座,每班 25 座。0.7 1.02 小学403441 510568“九 年 一 贯制”学校18 班 8000 27 班 12000 36 班 15000“九 年 一 贯制”学校18 班 11000 27 班 16000 36 班 21000 小学学龄 7 12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 100%,并考 虑10%的 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40座/千 人;建 筑10.08 11.03m2/座,用地 12.76 14.20m2/座,每班 40 座。初中学龄 13 15

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 100,并 考 虑 10%的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20 座/千 人;建 筑12.71 13.82m2/座,用地 16.70 19.12m2/座,每班 40 座。“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 15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 100,并考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60 座/千人;建筑 10.89 12.67m2/座,用地 14 16m2/座,每班 40 座。(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m2,用地面积840960m2)1.22.4 小学:18 班规模建筑7500m2,用地 9500m2;服务规模 1.8 万人/处。24 班规模建筑10000m2,

19、用地12500m2;服务规模2.4 万人/处。24 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 200m 的环形跑道和60m 的直跑道。初中:18 班规模建筑9500m2,用地 13000m2;服务规模 3.6 万人/处。24 班规模建筑12500m2,用地 17000m2;服务规模4.8 万人/处。30 班规模建筑 15600m2,用地 21000m2;服务规模 6 万人/处。24 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m 的环形跑道和100m 的直跑道,25 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300m环形跑道和 100m 的直跑道。“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200m 环形跑道和100m直跑道,有条件的应设置400m 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

20、足够的篮、排球场地。中学:30 班规模建筑16000m2,用地 22000m2;服务规模 3 万人/处。高中应设不低于400m环形跑道和 100m的直跑道。3 初中254276 334382 4 高中217233 317363 24 班 13000 30 班 16000 36 班 19000 24 班 1900030 班 23000 36 班 28000 高中学龄 16 18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 98%,并考 虑10%的 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19座/千 人;建 筑11.42 12.28m2/座,用地 16.70 19.12m2/座,每班 45 座。6 8.5小计1155

21、1260 1581 1763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医疗卫生5 社区卫生服务站24 300 0.7 2含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区不再设置卫生服务站。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 75 2500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3 5 小计74 75 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1 页,共 25 页 -4 文化体育7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棋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0.7 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

22、合设置。8 室外文体活动场20 400 450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0.7 1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小计220 400 450 商业服务9 菜市场20 800 10003 510 其它商业服务680 可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所等。3 5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住宅底层。小计700 社区管理服务11 社区服务中心20 30 1000 可包括优抚服务、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婚姻服务、计生宣传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等及相应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3 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

23、底层。12 街道办事处30 40 50 1200 1500 1500 含工商、税务。3 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13 派出所及巡察30 40 36 50 1200 1500 1500 1800 3 5 14 社区居民委员会20 30 190 还可包括其它便民服务项目。0.30.9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15 社区卫生监督所5 3 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16 物业管理用房20 2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0.7 2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小计125165 86 100 社会福利17 养老院90 130 27

24、00 3900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 张,合 5 床/千人。按建筑15 20m2/床,用地 25 30m2/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 30 张床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3 5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最低规模120床/所。18 老年活动场站20 25 140200 175250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地0.7 1 19 残疾人康复托养所3040 5060 1500 2000 2500 4000 残疾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4 张,合 2 床/千人。按建筑15 20m2/床,用地 25 30m2/床标准设置

25、。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5 100 床位左右,含教学训练、康复娱乐门诊设施等,可结合养老院设置。小计140 150 205 215 交通20 公交首末站30 170 200 300 4000 5000 2 3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21 出租汽车站20 100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0.5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22 存自行车处按每户存自行车2辆、每车建筑面积1.5m2设置。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23 居民汽车场库0.4 1.4 车位/户。含居民汽车场库0.3 1.3 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 0.1 车位/户。宜做地下车库。社会停车

26、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2 页,共 25 页 -5 小计30 190 220 市政公用24 邮政所20 200 0.7 2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便于邮政服务及生产。25 邮政局30 30 1200 1200 3 5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便于邮政服务及生产。26 电信机房52 35 2250 3750 1500 2500 3 5 万门/处。普通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线不应少于2 线(即 2 对线)/户,每万户居民须设置容量1.52万门。仅设电信设备机房,不含管理办公用房。27 开闭所21 21 300 30

27、0 50 60 万 m2设一处。28 配电室43 120 独立设置:10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120m2。箱式:2 3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6m2。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29 燃气调压站1 3 6 25 地上调压柜:建筑面积6-10m2,用地面积 25m2。地下调压站。楼栋式:在建筑物外墙设置。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30 有线电视基站1 200 基站:2-3 万户设一处。光电转换间:100 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m2,可不单独占地。仅考虑设备用房,不含管理用房。尽量与其它

28、配套设施综合设置。31 密闭式清洁站10 12 120 150 0.71.5 32 公厕10 10 50 0.5 宜靠近老年人活动场所或公交首末站附近。尽可能附建于其它建筑内。33 垃圾分类投放站21 6 用地面积 6 8m2/100 户。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34 锅炉房97 337138 482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燃煤锅炉房:50 100 万 m2设一处,用地面积 140m2/万 m2。燃气锅炉房:3 10 万 m2设一处,用地面积10-40m2/万 m2。燃煤:应按集中锅炉房设置。燃气:可因地制宜,按建筑组团设置分散的中小型锅炉房。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35 热力

29、点36 72200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一般 10 万 m2左右(不大于20 万 m2)设一处。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36 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5 万 m2以上者应设置,建筑面积20m2/万 m2。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小计321 597 270 614 总计2765 3196 2807 3437 建筑面积 3.0 m2/人,用地面积3.1 m2/人。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3 页,共 25 页 -6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 0.7 2 万人)表二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千人指标一般规模配置规定服务规模(万人/处)备注建筑

30、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处)用地面积(m2/处)教育1 幼儿园281310 420450 8 班 2100 12 班 2800 8 班 3000 12 班 4200 招收 2 6 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 考 虑 10%的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30 座/千 人;建 筑9.38 10.32m2/座,用地 14 15m2/座,每班 25 座。0.7 1.02 小学403441 510568“九 年 一 贯制”学校18 班 8000 27 班 12000 36 班 15000“九 年 一 贯制”学校18 班 11000 27 班 16000 36 班

31、 21000 小学学龄 7 12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 100%,并考 虑10%的 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40座/千 人;建 筑10.08 11.03m2/座,用地 12.76 14.20m2/座,每班 40 座。初中学龄 13 15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 100,并 考 虑 10%的外 来 人 口 因 素,合20 座/千 人;建 筑12.71 13.82m2/座,用地 16.70 19.12m2/座,每班 40 座。“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 15 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 100,并考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60 座/千人;建筑 10.89 1

32、2.67m2/座,用地 14 16m2/座,每班 40 座。(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m2,用地面积840960m2)1.22.4 小学:18 班规模建筑7500m2,用地 9500m2;服务规模 1.8 万人/处。24 班规模建筑 10000m2,用地 12500m2;服务规模 2.4 万人/处。24 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m的环形跑道和60m的直跑道。初中:18 班规模建筑9500m2,用地 13000 m2;服务规模 3.6 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2500m2,用地 17000m2;服务规模 4.8 万人/处。30 班规模建筑15600m2,用地21000m2;服务规模6万

33、人/处。24 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m 的环形跑道和 100m 的直跑道,25 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 300m 环形跑道和 100m 的直跑道。“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 200m 环形跑道和 100m直跑道,有条件的应设置400m 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篮、排球场地。3 初中254276 334382 小计938 1027 1264 1400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医疗卫生4 社区卫生服务站24 300 0.7 2小计24 文化体育5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

34、、康乐(健身房、棋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6 室外文体活动场20 400 450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0.71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4 页,共 25 页 -7 小计220 400 450 商业服务7 菜市场20 0.7 28 其它商业服务380 可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所等。0.7 2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住宅底层。小计400 社区管理服务9 社区服务中心20

35、30 160 含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站。1000 3000 户/处。0.30.9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设于住宅底层。10 社区居民委员会20 30 190 还可包括其它便民服务项目。0.30.9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11 物业管理用房20 2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0.72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小计60 80 社会福利12 托老所90 130 630 910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 张,合 5 床/千人。按建筑15 20m2/床,用地 25 30m2/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

36、复健身设施。0.71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最低规模120 床/所。13 老年活动场站20 25 140200 175250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地0.71 小计110 155 交通14 公交首末站30 200 300 2000 3000 1 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15 出租汽车站20 100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0.5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16 存自行车处按每户存自行车2辆、每车建筑面积1.5m2设置。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17 居民汽车场库0.4 1.4 车位/户。含居民汽车场库0.3 1.3 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 0

37、.1 车位/户。宜做地下车库。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小计30 220 市政公用18 邮政所20 200 0.7 2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便于邮政服务及生产。19 开闭所21 21 300 300 50 60 万 m2设一处。20 配电室43 120 独立设置:10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120m2。箱式:2 3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6m2。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21 燃气调压站1 3 6 25 地上调压柜:建筑面积6-10m2,用地面积 25m2。地下调压站。楼栋式:在建筑物

38、外墙设置。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22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00 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m2,可不单独占地。23 密闭式清洁站10 12 120 150 0.71.5 24 公厕10 10 50 0.5 宜靠近老年人活动场所或公交首末站附近。尽可能附建于其它建筑内。25 垃圾分类投放站21 6 用地面积 6 8m2/100 户。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5 页,共 25 页 -8 26 锅炉房97 337138 482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燃煤锅炉房:50 100 万 m

39、2设一处,用地面积 140m2/万 m2。燃气锅炉房:3 10 万 m2设一处,用地面积10-40m2/万 m2。燃煤:应按集中锅炉房设置。燃气:可因地制宜,按建筑组团设置分散的中小型锅炉房。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27 热力点36 72200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一般 10 万 m2左右(不大于20 万 m2)设一处。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28 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5 万 m2以上者应设置,建筑面积20m2/万 m2。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小计238 514 205 549 总计2020 2405 2244 2774 建筑面积 2.2 m2/人,用地面积2.5

40、m2/人。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6 页,共 25 页 -9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 0.3 0.5 万人)表三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千人指标一般规模配置规定服务规模(万人/处)备注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处)用地面积(m2/处)医疗卫生1 社区卫生服务站100 小计100 文化体育2 文体活动站1000 可包括青少年活动、老人活动(不小于100m2)、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等设施。3 综合文体活动场地2000 小计1000 2000 商业服务4 商业服务1000 含小型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计1000 社区管理服务5 社区服

41、务中心160 1000 3000 户/处。6 社区居民委员会190 1000 3000 户/处。7 物业管理用房1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小计450 交通8 存自行车处按每户存自行车2辆、每车建筑面积1.5m2设置。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9 居民汽车场库0.4 1.4 车位/户。含居民汽车场库0.3 1.3 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 0.1 车位/户。宜做地下车库。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小计市政公用10 配电室120 独立设置:10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120m2。箱式:2

42、 3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6m2。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11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00 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m2,可不单独占地。12 垃圾分类投放站6 用地面积 6 8m2/100 户。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小计120 6 总计2670 2006 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7 页,共 25 页 -10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建设项目)表四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千人指标一般规模配置规定服务规模(万人/处)备注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处)用地面积(m2/处)医疗卫生1

43、社区卫生服务站50 小计50 文化体育2 文体活动站200 可包括青少年活动,老人活动(不小于50m2)、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等设施。3 综合文体活动场地500 小计200 500 商业服务4 商业服务100 含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计100 社区管理服务5 社区居民委员会90 6 物业管理用房5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小计140 交7 存自行车处按每户存自行车2辆、每车建筑面积1.5m2设置。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8 页,共 25 页 -11 通8 居民汽车场库0.4 1.4 车位/户。含

44、居民汽车场库0.3 1.3 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 0.1 车位/户。宜做地下车库。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小计市政公用9 配电室6 箱式:2 3 万 m2设一处,建筑面积6m2。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10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00 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m2,可不单独占地。11 垃圾分类投放站6 用地面积 6 8m2/100 户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小计6 6 总计496 506 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9 页,共 25 页 -12 附件三新建居住区部分配套设施新确定指

45、标序号配套设施名称配建规模指标有关依据医疗卫生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规模4.5万至6 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 3500平方米左右;服务人口规模2.5万至4.5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2500平方米左右;服务人口规模小于2.5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500平方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2 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规模1万至1.5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350平方米(含)以上;服务人口规模0.5万至1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250平方米(含)以上;服务人口规模小于0.5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20平方

46、米(含)。社区服务3 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配有集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开展社区服务为一体的 350 平方米的用房。(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以及落实配建指标、资源整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使试点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左右。其中,社区服务站工作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使用,“一门式”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 50 平方米,其所在地应交通便利,居民居住相对集中,服务半径合理,便于服务开展和居民办事。)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城市社区发展规划;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 3号)4 物业服务用房(内含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47、(内含业主委员会用房),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0 页,共 25 页 -13 附件四项目建设方案备案登记表(样表)编号:石景山(XXXX)X号项 目 名 称开发企业名称规划批准文件项 目 地 址联 系 人电话本项目建设方案已按照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 号)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并作为开发企业市场业绩予以记录。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专用章)年月日说

48、明1、开发企业持此表办理招标手续(招标备案)。2、建设方案中有关配套进度安排等实质内容发生变更,须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手续。3、开发企业应当依据建设方案组织施工,保证住宅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4、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建设方案在售楼场所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1 页,共 25 页 -14 附件五石景山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协议书(样本)编号:石景山(20XX)X-XX号甲方(接收单位):乙方(建设单位):一、乙方在我区建设的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地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为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

49、为户人,分期建设完成。该项目已取得规划方案复函(编号:),并办理了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备案编号:)和公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进行建设。二、乙方同意,待该项目中(约平方米)、(约平方米)、(约平方米)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甲方管理使用。三、甲、乙双方对以下事宜达成一致:1、2、3、四、第二款中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见附件)已经甲方认可。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对工程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2 页,共 25 页 -15 五、乙方负责第二款中配套设施的施工及一切费用。六、第二款中配套设施竣工前,乙方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城

50、乡建设委)申请配套设施综合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组织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七、第二款中配套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移交管理使用权,并移交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并由甲方按照规划用途尽快投入使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两方另行协商。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报送区居住区配套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备案。附件:有关配套设施设计方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3 页,共 25 页 -16 附件六项目配套设施综合检查意见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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