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新特点与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新特点与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pdf(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新特点与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一、关于城乡规划管理机构(一)条例首次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及办事机构、管理人员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第6 条)(二)条例将市辖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明确为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第8 条)(三)条例原则规定了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职责(第9 条)二、关于城乡规划编制(一)除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外,条例还规定了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合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与县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编(二)条例规定了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15 条)(三)条例突出了乡规划、村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
2、第 16、17条)(四)条例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第19 条)规模较小的镇在镇总体规划中提出要求和指标(五)条例明确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第20、21 条)(六)条例规定了专项规划编制与审批(第23 条)(七)条例规定了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必须公开公布(第27 条)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三、关于城乡规划的实施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6 页 -(一)条例规定了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期限(第32 条)(二)条例明确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大型户外广告等纳入规划审批(第34 条)(三)条例规定了涉及重要国家机关、涉案单
3、位、军事禁区建设项目,规划机关征求意见的必备程序(第34 条)(四)条例规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以及结合民用建筑配套修建的地下空间利用工程、独立开发地下空间的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第37 条)(五)条例规定了开发区、城市辖区、风景名胜区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规划管理(第38 条)(六)条例关于选址意见书的规定(第二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第39 条);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二年期限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应当考虑颁发选址意见书(七)条例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规定(第三节)划拨方式;出让方式;原已取得使用权;二年期限出让方式规划条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一致性(八
4、)条例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第四节)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第47 条);一年期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公布的义务(第48 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九)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开工前测绘单位坐标放线,规划许可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6 页 -机关的验线制度(第49 条)(十)条例关于乡村建设规划的规定(第五节)条例首次明确城市、镇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城中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51 条)城乡统筹;城市、镇、乡村规划交叉;核定规划条件以人为本,满足生存要求;重视规划许可的依据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
5、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第52 条)乡村规划区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住宅小区应当属于此类。(第 53 条第一款);(二年有效期)条例根据省情首次将乡村规划区外的村民聚居点建设作出审批规定,是对上位法规定的突破实事求是的原则;自然灾害的因素;区域内没有乡村规划(十一)条例关于规划条件的规定(第六节)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55 条)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未成功的,规划条件一年有效,重新确定条件变更规划条件的“阳光下操作”(第 57 条)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经规划委员会审议(没有设规委会的,考虑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用地性质改变,容积率规划条
6、件变更,重新办证出让合同条例规定了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的程序、内容、时限规划核实中的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3 页,共 6 页 -(十二)条例关于临时建设的规定(第七节)公益事业等可以批准的临时建设,一年使用期禁止情形的临时建设四、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四章)合法权益受损的有效期规定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五、法律责任中的特别规定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第82 条)单幢建筑;住宅小区;按违法行为发生事实 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第 88 条)二 0 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
7、第 4 页,共 6 页 -基 本 建 设 程 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概况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定议及效力;2、建设领域主要的法律法规二、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一)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选址规划及可行性研究阶段)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2、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库);3、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阶段1、工程地质勘察;2、初步设计及审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3、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的招投标。(三)建设项目施工(开工)前准备阶段1、办理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完成方案设计和总平面布局设计);2、三通一平;3、工程量清单;4、财政评审(清单),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招标控制价;5、土建工程招标、投标(总承包方式或单项工程招标);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6 页 -6、比选。(四)建设项目施工、安装阶段1、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2、履约质量保证金;3、劳动者工资保证金;4、施工许可证;5、工程监管;6、工程分包、转包。(五)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六)后评估阶段(适用于生产性项目)三、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1、依法依合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为最终目标;2、科学合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编制项目实施计划;3、监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4、为保证质量,签合同前对中标总承包单位或土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压证(交原件),对监理公司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压证、并监督其到位,检查监理日志;与投标承诺文件不一致的,拒绝签订;5、履约保证金(5%10%),监督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划出;6、依照合法合理程序对重要设备、重要材料进行比选采购;7、隐蔽工程的监督;8、增量工程、设计变更的签证处理。四、灾后重建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情况简介五、我省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