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工程(西南科技园区) 室内空气检测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工程(西南科技园区) 室内空气检测合同.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合同登记编号KX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委托检测合同委托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友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康鑫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签 订 地 点 : 新疆 省 克拉玛依 市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房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项目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的内容、范围和要求1、乙方依据GB 503252020控制标准进行检测分析,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2、甲方委托检测项目概况:(1) 工程项目名称: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工程(西南科技园区)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项目收费总计人民币:¥11000元
2、(含税)(人民币壹万壹仟圆整)2、检测项目共七项:氡、甲醛、甲苯、二甲苯、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3、乙方检测完毕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将款额一次性结清,付至100%,乙方将合格的检测报告交付甲方。(2) 异地检测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按实际报销,或将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 元。(3) 其他: / /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1) 在合同签订后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2) 甲方应在预定的现场采样日期的前一星期提供一套工程设计图纸给乙方并按GB503252020控制标准的要求对拟采样房间进行采样前 24 小时的门窗封闭等准备工作;(3) 甲方
3、应在乙方现场取样时,及时通知施工方、监理方到场;(4) 甲方应为乙方检测组提供现场检测工作条件;(检测房间需提供220V电源);(5) 检测前,在所测房间内不得放置与房间无关的物品,如家具、油漆、涂料等。2、乙方责任(1) 乙方对具备条件的房屋应严格按GB503252020控制标准进行现场采样工作,并填写克拉玛依市康鑫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采样单;(2)乙方在采样后严格按GB503252020控制标准进行检测分析,在10天内编制完成检测报告,并在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支付检测费用后,给甲方提交一式二份检测报告。(3) 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在竣工验收时必须保证相关部门认可。第四条 违约责任违
4、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 除非法律规定、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2) 甲方不按约定付款时,应按每天5的比例承担滞纳金;(3) 其他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克拉玛依市康鑫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15299506888 传 真: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胜利路支行帐 号: 88202000083200000019 通讯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 198-505-507号 邮政编码: 834000 甲方:克拉玛依友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33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赵根电话:13519902505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胜利路支行帐号: 88202100295640000018邮政编码:8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