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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1.1 适用范围适用于辅食营养补充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1.2 产品种类辅食营养补充品是一种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补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添加在6月36月龄婴幼儿即食辅食中食用,也可用于37月60月龄儿童。1.2.1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 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辅食营养补充品。食物形态可以是粉状
2、或颗粒状或半固态等,且食物基质可提供部分优质蛋白质。 1.2.2 辅食营养素补充片 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片状辅食营养补充品,易碎或易分散。 1.2.3 辅食营养素撒剂 由多种微量营养素混合成的粉状或颗粒状辅食营养补充品,可不含食物基质。1.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辅食营养补充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辅食营养补充品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2-10。表22-10 辅食营养补充品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年销售额/万元100003000且1000030001.4 检
3、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2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21911 食品中邻苯二甲
4、酸酯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413.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GB 54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 5413.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 5413.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 5413.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食品中维生
5、素K1的测定GB 54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413.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 5413.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GB 5413.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GB 541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 5413.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GB 5413.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GB 5413.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
6、素的测定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 5413.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SN/T 3147-2012 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1.5 抽样1.1.1 抽样型号或规格只抽取预包装销售产品,不抽取大包装产品。同一企业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等不同种类的产品每种都抽取。注:优先在企业抽取样品,可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多次到
7、企业抽样;如果在企业无法覆盖要求抽取的所有产品,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流向,首先在本省(区、市)辖区市场上(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销售地点)抽取,必要时可到其他省(区、市)市场上抽取本省(区、市)生产企业的产品。1.1.2 抽样方法及数量可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流通领域抽样。抽样数量原则上应满足抽检监测工作要求。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原则上应在食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一个月之前抽取样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根据抽检监测的需要确定是否抽样。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
8、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最小销售包装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产品不超过2kg,且不小于300g时,抽样数量为7个最小销售包装;最小销售包装产品小于300g的,抽样数量为不少于12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量不少于3kg。其中1个最小销售包装产品用于复检的备用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1.1.3 样品处置检
9、验样品、备用样品分别装入密闭性能良好、清洁无污染的样品袋内,密封好后再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该产品的空包装袋内。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1.1.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查产品的类型。1.6 检验要求1.6.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2-11。表22-11 辅食营养补充品检验项目a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蛋白质GB 22570GB 5009.52钙bGB 22570GB 5413.213铁GB 22570GB
10、 5413.214锌GB 22570GB 5413.215维生素AcGB 22570GB 5413.96维生素DGB 22570GB 5413.9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7维生素B1GB 22570GB 5413.118维生素B2GB 22570GB 5413.129钙deGB 22570GB 5413.2110维生素K1dGB 22570GB 5413.1011烟酸(烟酰胺)dfGB 22570GB 5413.1512维生素B6dGB 22570GB 5413.1313叶酸dGB 22570GB 5413.1614维生素B12 dGB 22570GB 5413.1415泛酸dG
11、B 22570GB 5413.1716胆碱dGB 22570GB 5413.2017生物素dGB 22570GB 5413.1918维生素CdGB 22570GB 5413.1819二十二碳六烯酸dGB 22570GB 5413.2720铅GB 22570GB 5009.1221总砷GB 22570GB/T 5009.1122硝酸盐gGB 22570GB 5009.3323亚硝酸盐hGB 22570GB 5009.3324黄曲霉毒素M1 iGB 22570GB 5009.2425黄曲霉毒素B1 jGB 22570GB 5009.2426菌落总数GB 22570GB 4789.227大肠菌群GB
12、 22570GB 4789.3平板计数法28沙门氏菌GB 22570GB 4789.429脲酶活性kGB 22570GB 5413.3130邻苯二甲酸酯(DBP、DEHP、DINP)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GB/T 21911SN/T 3147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31总汞/GB/T 5009.1732镉/GB/T 5009.15注:a. 序号1-29为抽检项目,30-32为地方和本级监测项目。b. 仅适用于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c. RE为视黄醇当量。1 mg RE =3.33 IU 维生素A=1mg全反式视黄醇(维生素A)。维生素A只包括预先形成的视黄醇,在计算和声称维生素
13、A活性时不包括任何类胡萝卜素组分。d. 钙、维生素K1、烟酸(烟酰胺)、维生素B6 、叶酸、维生素B12 、泛酸、胆碱、生物素、维生素C、二十二碳六烯酸等项,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一种或多种成分含量时,应检测其添加或标示的营养成分含量。e. 适用于辅食营养素撒剂和辅食营养素补充片。f. 烟酸不包括前体形式。g. 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h. 仅适用于乳基产品。i.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j. 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k. 含有大豆成分的产品。1.6.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1.7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1.7.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1.7.2 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监测项目出具监测检验报告,仅提供检验数据,不作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