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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范文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范文 甲方(特许人):_ 地址:_市_区_街道_大厦_楼 联系电话:_ 代表人:_ 公司注册号:_ 乙方(被特许人):_ 住所:_ 联系电话:_ 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 附:_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
2、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
3、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4、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在选择项内打"") 单店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在选择项内打("")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_中国 市 _区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
5、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店铺距离上已有6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6、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元作为辅导费用,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_年 _月 _日起至 _年 _月 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
7、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费用、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
8、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4.乙方有义务保持门店持续经营,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1.服务管理费:_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元 /月 。 2.门店信息系统管理费-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承担; 3.统一促销活动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4.广告营销基
9、金费用-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5.招聘培训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_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_ 商标名称:_、_bcd 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
10、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
11、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
12、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
13、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
14、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
15、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
16、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17、、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
18、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
19、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0、,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_根据商圈指导
21、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
22、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_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
23、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
24、、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
25、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
26、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
27、 甲方:_市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 地址:_区_街道_大厦_室 地址:_ 电话:_ _电话:_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_ 乙方(被特许人):_ _年 _月 _日 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