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范文.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范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信任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1 从奇怪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聚。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洁,每个字眼都显得特殊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2022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纳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
2、,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纳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叙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受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盼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牢固,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冲突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奇怪,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
3、玉兰。 其次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公平),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芳香。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成功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由于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
4、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终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难过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状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终一次发觉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方法筹钱。 最终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月,荒谬的一代人,有了颜色。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宏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2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
5、全部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消失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肯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渐渐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分散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担当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困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最最一般的小人物,他和善、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旧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
6、提出很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受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难、文化、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头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公平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头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欲,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意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
7、,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躲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头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抱负,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转变,在这个简单的.,我们要坚持幻想,.。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示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愿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视的亲情,有令人艳羡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
8、:“这本书表达对长度的沉迷,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如同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渐渐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终点。”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3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日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可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终,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兴奋,却又兴奋不起来,由于仆人公所经受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
9、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终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爱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浪费也最幸福最欢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受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由于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荣照人!做个顽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
10、人,于人,于己,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4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照旧瑟瑟颤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担当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坚韧的生存。他用卖血来反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
11、,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顽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士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假如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靠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安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成功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意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受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
12、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挡不了对他的精神的观赏,观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观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观赏那简洁的欢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有感,那就是满意与欢乐,可以追赶的充实的满意、欢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5 今日2022年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镇静,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冲突,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善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
13、布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养去谈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养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由于许一乐大事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莫非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训练,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旧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由于一亩三分地的事,由于一棵玉米的事,由于.打得不行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布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
14、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和善。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由于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由于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由于穷,而有了无限的爱,由于无法反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爱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由于他们只不过是普一般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试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潇洒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妙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惊,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分散力才能进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定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旧多姿多彩,依旧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心得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