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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50字左右范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详细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讨论的文体之一。简洁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欢迎借鉴参考。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觉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月,飘到那条河边。 抽我的血吧!许三观呐,我多想去到你的身边,陪你在大冬天里将一大把盐塞进嘴里,将一大勺河水贯进胃里。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
2、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一位宏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聚了肤浅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一次验证。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一种对爱的思索。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如今认真一想,才发觉他们是如此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全部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世上的父母都是如此疼要自己的子女,所以身为子女的我们,应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终能团聚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凄惨命运。从
3、许三观的一次又一次卖血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妙生活的憧憬。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不像阿方和根龙那样因卖血失去了性命,他们那一代人,经受了大饥荒,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也不放弃生的盼望是让人最为震撼。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农夫,千千万万个中国人为了自己的理相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当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妙生活.要信任人有无穷的力气,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战胜。” 书中最让我厌烦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
4、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由于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如果满城的官员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盼望全部当权着都能秉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真心为人民,与人民友好相处。要是全部官员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而他是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再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懂父亲为什么哭了,认为父亲这样在街上哭丢人现眼。对啊,许三
5、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始终觉得很惊奇,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观赏这漂亮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许三观也许是觉得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也没有人记得曾经他为了这个家,卖了那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受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惊。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我原受到了文字的
6、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lsquo;驻足rsquo;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观察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当心翼翼使步伐尽量平稳middot;middot;middot;middot;middot;middot;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
7、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假如是今日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连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公平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头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忧,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爱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看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焦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生疏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每
8、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忧,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慢慢走回了成功饭店。 整体 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受,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惊奇想法特别多。 卖血,好像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其次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难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
9、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受,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和善于一身的人,设计得很胜利,许三观的确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
10、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mdash;mdash; “良心观、婚姻观、公平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抱负,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苦痛。 良心观 “做人肯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过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足足了middot;middot;middot;mid
11、dot;middot;middot;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洁!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险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或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打算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头未必是由于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
12、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暖和,在那个饥荒年月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许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或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受的,而且我信任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结实。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
13、。我信任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将来美妙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怀照看,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公平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公平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始终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公平,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芳香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公平(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谈
14、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峻,又不公平了。 大时代 在时期,.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月,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 或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由于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由于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
15、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简单,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仆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圆满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消失,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
16、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隐秘,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爱一乐的,是长子的缘由吧,他特殊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头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
17、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难过难受,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哺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识,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或许是那种年龄,他特地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牢靠的。三乐呢
18、,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终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其次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终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伤。沈血头称赞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立刻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假如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终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成功饭
19、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或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宝贵。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从没读过这样一本书,真实而平淡。余华以口语化的语言,平稳的情节叙述了许三观一般而又坎坷的一生。正如某些评论所说的那样: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我曾经很多次担忧着仆人公许三观会在下一个场景中死去,就像很多个反映人生悲苦的文学作品一样,以仆人公的惨死来表达沉重的主题。但另我欣慰的是,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甚至是有了一个所谓的美妙的结局,三个儿子都已在城市找到工作,许三观自己也有了可观的存款
20、。读完这本书,我开头为许三观的结局而兴奋,甚至在感谢余华的悲悯心肠,但当我认真回味整本书的情节时,结尾处的一个场景始终让我心存疑虑。年轻时的许三观每次买完血之后都会吃猪肝,喝二两黄酒,一是为了在买过血之后补补身子,也是为了犒劳一下自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结尾处当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生活相对富有了时,为了吃一次猪肝,喝一次黄酒,许三观又选择了卖血。这个让人哑然失笑,又有些本末倒置的情节,看似一笔带过,但却始终困扰着我,是什么让许三观连满意自己的一点小小欲求都需要找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这一点始终引发这我的思索。.。.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一次血,除去年少时的无知,无畏。几乎每次卖血都
21、是在走投无路之时。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其次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觉这是一个非常而又没有方法的方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头的时候,还是有肯定的节制,到了最终,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讲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仅仅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甚至到了最终需要以一个人的生存换取另一个人的生存。许三观的这样一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去上海给一乐看病的路上,他一路卖血
22、换取一乐的医疗费,就在身体即将因卖血过多而垮掉的时候他这样对别人说:“我愉快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味道,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hellip;hellip;”为了生存许三观以不顾生命的尊严。看到这里,始终以来困扰我的怀疑好像也有了解答,纵观许三观的一生,只有为生存苦苦的挣扎,却从未有某一个时刻想象过生命本应有的美妙。他的一生只在不断的与生存作斗争,他的经受让他以为生命的本义便是费尽心机艰苦的活着,他追求享受的人性被现实打磨的荡然无存,这或许就是许三观在晚年想要吃一次猪肝,都要为
23、自己找一个理由而最终想去卖血的缘由了。 许三观只是我们千千万万中国人的一个缩影,我们经受过灾荒,经受过自然灾难,经受了太多太多的考验磨难,在生存的温饱线上侥幸存活了下来。生命的本性是不是也没有了追求幸福的欲望,从许三观的身上,我们或许应当感受到,是时候认真倾听我们内心对生命享受的渴望,不要让自己的一生被挣扎,繁琐,生存所填满。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哀思hellip;hellip; 书中叙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关心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可怕了,无望的痛哭起来。担忧以后家里再有灾祸,
24、自己再也没方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终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无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终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时,自然灾难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洁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日也全忘了。一乐,你今日这样说你爹,你让我难过,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时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25、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无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凄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坚韧的反抗。 这本书除了深厚的悲剧颜色,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顽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hellip;hellip;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受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 在无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