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秋季学期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秋季学期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秋季学期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2020年我县xx小学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和xx区义务教化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方法等法规,依据今年对xx小学招生范围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等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法。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化方针;有利于推动基础教化课程改革和消退大班额、大通铺工作;有利于促进基础教化均衡发展,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供应优质、公允的教化机会和教化条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推动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招
2、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招生原则 (一)阳光招生,公开公正: 全面推行义务教化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就近入学,统筹管理: 坚持学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就近免试入学并不意味着根据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而是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根据确保公允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化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化。(三)分批支配,因地制宜: 统一报名,分批录用,优
3、先确保符合条件的辖区内学生入学,因地制宜满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要。三、xx小学招生方法 实行划片招生的方法。四、报名时间、地点、招生对象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2.报名地点:xx相关学校。3.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诞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由于客观缘由要求延缓入学的,家长需向辖区学校提出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辖区学校核实签署看法后,报县教化局审批、备案。4.审核及公布招生录用名单时间:7月26日-27日xx小学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初定录用名单于7月28日前报送县教化局,7月29日至31日审核确定录用名单,8月1日各学校公
4、布录用名单,8月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供应双方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核原件、收复印件)。五、入学方法 公办小学应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状况,依据“房户一样”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一)有户有房(第一批) 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报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现居住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报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5、二)有户无房(其次批) 1.适龄儿童户籍自诞生起,就落户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其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直系亲属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服务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或自建房、安置房等,以适龄儿童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户籍为依据入学。假如可录用人数小于报名人数,则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用。2.适龄儿童由于其他缘由迁移户籍到本服务片区内,户主属非直系亲属,但实际与父母居住在本服务片区内的,且迁入户口一年以上的(父母需供应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假如可录用人数少于报名人数,则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
6、录用。(三)有房无证无户(第三批) 1.有房无户(第一类) 户籍不在学区,但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确因家庭迁居、家长工作等状况,而户籍未迁入辖区,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 (2)父母(监护人)持有辖区住房房产证或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家长需供应近三个月的电水费缴费收据等原件材料),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报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假如房产证尚未办理,须要供应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新建住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2.有房无证无户(其次类) 由于历史缘由,住户事实上已购买有房屋并定
7、居一年以上,但未办理房产证或只有土地证而无房产证;家长需供应单位或村委会、社区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3.有房无户(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服务片区内,且父母没有实际购买房产,父母双方中一方与直系亲属享有在本服务片区内房产共有人资格,且实际居住的(父母需供应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四)无户无房(第四批)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招生片区范围,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合法居住的,需打算如下报名材料: 1.户口本(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供应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
8、人在本县的xx区流淌人口居住证; 3.合法居处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县的房屋全部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县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向所属片区学校申请支配就读,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五)其他状况(第五批) 其他特别困难状况,确需特殊照看支配就读的。家长需供应相关部门的批示看法(签署看法并加盖公章),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六、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工作 1.为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中小学在招生时对驻
9、xx部队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及符合教化优待条件的其他军人子女要实行优待。详细招生方法按xx市教化局、xx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做好xx市2020年驻xx部队军人子女教化优待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2.各学校要优先录用属本校招生片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率达100%。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从推动我县教化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化公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动身,仔细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全部依法入学。2.录用方法:录用工作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和“房户一样”优先的原则
10、,统筹支配,额满为止。3.学校依据学额空余状况,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依次及实际入住录用,额满为止。住房房产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假如拥有多套住房或共有住房的,按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为准。学校要派出人员上门核实实际居住状况。4.假如因学校额满未能录用的,xx小学由县教化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支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对于由县教化局统筹支配到其他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要听从县教化局的统筹支配,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出现有意刁难、相互推诿的状况,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5.各类已被录用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弄虚作
11、假无法在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建立电子学籍的,则取消录用资格。6.严格限制班额,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新生班级不能出现大班额。7.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法不一样的,以本方法为准。八、招生纪律 (一)为加强xx县xx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当进行,成立了xx县xx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二)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收辖区内生源一律不得组织学业考试或智力测试。严禁义务教化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化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各校要在充分调研了解
12、的状况下,依据实际状况,制订详细招生实施细则。同时报县教化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做好宣扬引导工作。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肃穆仔细审核相关材料,不得徇私舞弊。对供应弄虚作假资料涉及伪证并情节严峻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各校要严格根据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支配组织招生,特殊要严格把关年龄、范围和条件,尽力确保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居民子女全部入学。招生相关信息要刚好在校内网和学校宣扬栏、告示栏等向社会公布。(五)不得擅自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不得擅自接收中途转入的非辖区学生入学,不得重复录用。对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一经发觉,一律取消资格。要严格根据县教化局下达的招生安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县教化局审核批准的学生,否则不予建立学籍。若确需对招生安排与学额进行调整的,须事先向县教化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六)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肃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