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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1000字5篇 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 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头,也会有圆满的结尾。下文是我为大家推举的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需自甘卑屈。我们必需看到冷清寂寥的奇妙。在生活中我们肯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学问更珍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
2、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实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冲突,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实的大自然的追求。 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穿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洁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楚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头的时候,我不喜爱许三观,由于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头的时候我不喜爱许玉兰,由于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情愿去救损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头的时候我不喜爱一乐,由于他情愿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
3、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头的时候我不喜爱何小勇的女人,由于她撒泼耍赖尖酸薄情,直到她情愿拿出几乎是全部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行,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情愿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奇妙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一般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松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受了我永久都不会经受的时代和痛苦,但是他们依靠对
4、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快和苦痛一样多。 他们不埋怨生活,他们不会埋怨自己所喜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怜悯、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盼望与点点暖和。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2022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
5、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一般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家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由于回村探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
6、。然后就过的非常平稳。也许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非常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特别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终似乎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状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其次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
7、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似乎成为了他没有方法的方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好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损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终都恢复了从前的安静。许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渐渐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熟悉到时,却发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方法。 和善、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觉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觉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难过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
8、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担当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难时期,每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由于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难过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查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殊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恳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告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情愿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告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和善。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
9、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每天接客,又说许玉兰每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苦痛。体现了他的和善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
10、,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旧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终,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殊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当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
11、:美丽、和善、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和善。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和善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观察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和善,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
12、识,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肯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劳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充满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暖和。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常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常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有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
13、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怀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或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
14、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芳香,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由于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
15、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由于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静,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公路上站着被人称赞。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由于在的时候,全部当官的人和有学问、有文化的都将受到。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
16、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时候,许三观家的状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由于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的家庭中,日子应当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许多钱但在当时的.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由于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法规,原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
17、连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确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伴侣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状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值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旧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
18、的明显的.,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由于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由于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简单,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仆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
19、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圆满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消失,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隐秘,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爱一乐的,是长子的缘由吧,他特殊的懂事,对
20、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头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难过难受,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哺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识,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
21、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或许是那种年龄,他特地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牢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终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其次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
22、最终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伤。沈血头称赞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立刻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假如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终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成功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或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宝贵。 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觉,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而我的父亲的经受是多么好的一部小说呢。余华的世界都是在农村,是他熟识这样的环境呢?还是他个人的一种风格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
23、感.1000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再如今这个.,我是信任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 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头,也会有圆满的结尾。 他是再一般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不是高不行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就如他的婚姻。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
24、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胜利劝说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 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当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兴奋的,当然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足足了。这也是他,情愿关心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
25、什么,也不要什么。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爹欺侮了我,你还想欺侮我儿子。当一乐为爱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打算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怀,不在意。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门。 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往成功饭店走去。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温顺的说,是的。故事最终,一乐患了很严峻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户的借钱,不够。他想,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没
26、关系,可他儿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岁。他为了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甘愿将自己舍弃。由好到不好再到献出全部,或许,他的爱已超越了血缘,生命这些东西。他们是父子,亲父子。 他和许玉兰的一切都源于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他会对许玉兰拳打脚踢,也会让许玉兰受尽屈辱。但当大革命来临时,他们却成了一体。许玉兰被硬说成妓女,剃了阴阳头,每天都要去街上最喧闹的地方站着。她的儿子不再理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他说我把菜藏到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说,你已经再水里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当他们都老了,许三观的血没人要啦,他哭了,这个家以后整么办。儿子们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弃。只有许玉兰,她说,你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用到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还是许玉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别。 我想,这一生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他们都不会懊悔的,不会懊悔遇见彼此,不会懊悔这样度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