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pdf

上传人:奉*** 文档编号:3905881 上传时间:2020-11-23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52.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 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转职能 、转方式、

2、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 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 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实 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 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监管协 调机制。 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和医

3、 疗卫生机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明确医疗卫生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 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 行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政府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实行统一监管。 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 、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 方式,加强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4、。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 、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 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四)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 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 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社 会办医党组织建设。督促监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深入贯

5、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 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行使职责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 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 (五)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 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集中医疗卫生 行业监管职能和责任。在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由卫 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

6、调机制,负责统筹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和医疗 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依法承担医疗卫生行业执 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开展相关执法监督工作。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 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服务 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健全现代医院 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医院章程,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 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

7、营水平。 (七)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 力,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 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探索通过法律授权等方式,利用行业组织的专业力量,完善行业准入和退 出管理机制,健全医疗卫生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机制和专家支持体系。 (八)加强社会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 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

8、励力度。 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专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作 用。 三、加强全过程监管 (九)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部门按职责建 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 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跨部 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办法。强化国家卫生技术评估支持力量,发挥卫生技术评估在医疗技术、药品、 医疗器械等临床准入、规范应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决策支持作用。 (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9、制度建设和组织体系,健全法 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协同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规 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以医疗机构自我质量管理为基础,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通过日常信息化监测和必要的现场检查,实施外部质量 控制,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专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人员的监管。健全医疗机构评审 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 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临 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遴选、采购

10、、处方审核、处方调剂 、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强化药事管理和药事服务。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 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 法违规使用行为。 (十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强化对社会效益、服 务提供、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管。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 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激 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

11、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 审计机制,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负债、对外投资、资金结余使用等加 大监管力度。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评定,以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晋升、奖惩直接挂钩 。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 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 的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 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 价格等信息。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依规

12、惩处。 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全面推开 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 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十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 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 。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和监管,重点监管资 金使用效益、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情况。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

13、完成公共 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紧急医学救援等任务的指导和考核。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对 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预警作用,为综合监管提供依据。 (十三)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加强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 证的监管。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加强“九不准”等 相关制度执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 卫生行业信用机制。 (十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严 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宣传的管理,严肃查处假冒医

14、疗机构或医务人 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 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严 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十五)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 ,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测能力。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务监管政策,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 、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对相关新技术的审 慎监管机制。通过规范试点、开展评估、公开信息、完善投诉和维权机制等多种方

15、式,加强行业指 导,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的监管,提升相 关支撑产业研发制造水平。 四、创新监管机制 (十六)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探索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 (十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善抽查清单,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投诉举 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 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十八)建立

16、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 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 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 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九)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 开事项和时限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

17、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 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十)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质 量、安全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 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能力。 (二十一)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 管理,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员、定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联动、协调 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巡查、专项督

18、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 (二十二)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 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 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 筹运用。 五、加强保障落实 (二十三)落实部门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发展改革 、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商 务、人民银行、审计、国资、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银行保险

19、监管、中医药管理、药 品监管、军队卫生等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 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承担主要责任的 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十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领导 、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严肃查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国 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党员领导干部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严 肃追责问责。

20、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形成震慑。 (二十五)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建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 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主要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 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 实情况等开展督察,可下沉至部分地市有关部门。每两年左右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一遍 。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相 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报国务院,涉及违纪违 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各地可

21、参照建立相应的督察机制。 (二十六)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完善医疗卫 生执业资格、资源配置、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等全流程技术标准。针对“互联网+医疗 健康”等医疗卫生服务新技术、新设备、新业态等,加快标准制修订。 (二十七)提升信息化水平。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快 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实现动态监 管。扩大在线监测等的应用范围,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 和监管部门网络安全责任,保障信息安全。 (二十八)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22、。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推进综合监管 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资源配 置及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设备购置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逐步实行卫 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执法监督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公正廉 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执法监督体系。 (二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 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 2.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国务院办公厅 20

23、18年7月18日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 重点任务负 责 单 位加强全过程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负责,工业和信 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下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制度建设和组织体系等国家 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 保障部卫生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 、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

24、等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医 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 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等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分别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 障部卫生局参与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 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 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 对医疗服务行为

25、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等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分别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参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 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负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 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 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

26、 负责,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 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 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 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负责创新监管机制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国 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 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 局、国家药监局负责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

27、改革委、公安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 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负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 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

28、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形成 网格化管理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建立综合监管 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 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负责加强保障落实落实部门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 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 、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国家中 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29、卫生局等分别负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国家卫生健康委负 责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提升信息化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卫生局负责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参与加强宣传引导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加强地方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地方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监

30、管工作履职情况与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相挂钩,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 围,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附件2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行为监管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 和执法监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行政审批和监管,牵头开 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民银行负责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扰乱医院秩序 、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行

31、医犯罪活动,配合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民政部门负责 医疗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医疗卫生行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专家库建设。财政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和专项资金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有关从业人员资 格认定的监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和监管。审计部门 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 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 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按照职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 围内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中医医疗 卫生服务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负责执业药师的管理。军队 卫生部门负责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监管。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依职责 承担相关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国资、海关、中医药管理、军队卫生等部门 依照职责负责所办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大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