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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1000字 近来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感受。许三观卖血记是闻名作家余华2022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下文是我为大家推举的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从奇怪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聚。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洁,每个字眼都显得特殊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2022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纳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
2、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纳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叙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受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盼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牢固,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冲突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奇怪,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其次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
3、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公平),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芳香。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成功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由于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
4、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终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难过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状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终一次发觉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方法筹钱。 最终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月,荒谬的一代人,有了颜色。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宏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
5、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再如今这个.,我是信任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 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头,也会有圆满的结尾。 他是再一般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不是高不行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就如他的婚姻。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胜利劝说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
6、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 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当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兴奋的,当然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足足了。这也是他,情愿关心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什么,也不要什么。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
7、爹欺侮了我,你还想欺侮我儿子。当一乐为爱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打算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怀,不在意。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门。 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往成功饭店走去。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温顺的说,是的。故事最终,一乐患了很严峻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户的借钱,不够。他想,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没关系,可他儿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岁。他为了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甘
8、愿将自己舍弃。由好到不好再到献出全部,或许,他的爱已超越了血缘,生命这些东西。他们是父子,亲父子。 他和许玉兰的一切都源于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他会对许玉兰拳打脚踢,也会让许玉兰受尽屈辱。但当大革命来临时,他们却成了一体。许玉兰被硬说成妓女,剃了阴阳头,每天都要去街上最喧闹的地方站着。她的儿子不再理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他说我把菜藏到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说,你已经再水里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当他们都老了,许三观的血没人要啦,他哭了,这个家以后整么办。儿子们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弃。只有许玉兰,她说,你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用到你们身上,你
9、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还是许玉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别。 我想,这一生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他们都不会懊悔的,不会懊悔遇见彼此,不会懊悔这样度过一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全部的心情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静静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气,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气。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
10、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势绽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力量,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绽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盼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月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头是不喜爱
11、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美丽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始终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始终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始终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来了,许玉兰被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当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
12、的最终,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柔地跳动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蔽了起来。 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盼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突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奇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示意。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削减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
13、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遗忘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许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始终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全部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旧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顽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
14、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哀痛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暖和,这是一个大团聚的结局,大多数的一般人盼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头,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月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日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由于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由于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
15、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信任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消失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殊,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月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由于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产全拉走了,许三观用其次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产。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由于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
16、了全书,也不能推断一乐毕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由于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探望摔断了腿的林芳香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当补偿林芳香,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芳香。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由于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愿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无望哭泣。许三观最终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17、。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焦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忙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盼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款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
18、情严峻,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邻居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预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由于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剧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许多中国人一样慢慢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由于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知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
19、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乐观的,通过人物的命运转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剧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仆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哀痛中带笑,由于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始终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正美妙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
20、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始终是35元,这可不行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进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方案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由于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由于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
21、,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简单,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仆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圆满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消失,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
22、一个隐秘,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爱一乐的,是长子的缘由吧,他特殊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头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
23、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难过难受,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哺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识,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或许是那种年龄,他特地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牢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
24、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终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其次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终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伤。沈血头称赞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立刻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假如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终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成功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或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