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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 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 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 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 育督导问责方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 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等文件要求,进一 步完善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 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
2、育规律;健全综合评价,构建以教 育生态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的监测 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 劳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基本原那么(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 展核心素养,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三维质量” 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健康成长。(二)基于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 的开展水平及核心素养,挖掘影响学生开展质量的社会、学校、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 心报告: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测试发生大面积 舞弊;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
3、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 实施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测试 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平安事件。十一、违纪与处理各地和学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 度认识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底 线,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是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底线。省级监 测属于机密级考试,任何实施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追 责。(一)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 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测试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1 .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在测试教室内喧 哗、交头接耳、动作暗示或有
4、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2 .存在损毁测试卷或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等行为。(二)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 作人员守那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 予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 评:1 .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2 .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10 - 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3 .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 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测试教室。4 .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 责任。1 .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
5、代替测试行为。2 .扰乱、阻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3 .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4 .故意损坏测试设施。5 .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督导办或省教育厅给予 通报批评。1 .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2 .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3 .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4 .包庇学生作弊。5 .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6 .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7 .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8 .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9 .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10 .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
6、袋混乱。-11 -11.打击、报复举报人。(五)数据异常处理。1 .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学校数据异常,学校监测 数据作无效处理。2 .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区域数据异常,确证存在 严重区域性舞弊行为,由当地纪委启动调查程序,对教育局及相 关责任人问责。区域内超过三分之一的学校数据异常,区域监测 数据作无效处理。为维护国家和省级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监 测平安、有序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 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校文化,坚决杜绝监 测中的舞弊行为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 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12 一13
7、 一 家庭及学生个体等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教学。(三)注重创新导向。基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找准省级定 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开展的二级监测模式,积极探索学生表 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等监测方法,保持省域教 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先地位。(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通过 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的实验机制和实践探索,建立监测 问题反响和预警机制,催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 推动各地建立循证改进机制,实现以测促建,以评促改。三、监测内容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 开展学生开展质量和成长环境监测。(一)学生开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学业
8、水平、学习 品质、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开展。 品德行为主要监测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 情况。学业水平主要监测各学科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的达成情况。 学习品质主要监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实 践创新主要监测学生在表现领域的能力水平,比方实验操作、信 息素养等。身心健康主要监测学生在运动与健康、人际交往等方 面的开展情况。(二)成长环境。监测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 环境因素,分别考虑教师、学校、家庭和区域4个层面,表达全 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习负担、教师研修开展、学校教学管
9、理 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四、监测对象与工作周期监测周期为4年,间年组织小学与初中监测,实施“一年监 测,三年改进”的工作思路。监测时间安排在当年10月中下旬。 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科教 师、学校校长和参测学生家长。学科测试依据四年级与八年级相 关课程标准。五、监测方式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在学科纸笔测试的基础 上,积极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现场实践操 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问卷调查包括学 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有书面填答 与在线填答等多种形式。六、监测工作程序(一)工具研制。组织专家研制学科测
10、试卷和学生、教师、 家长、校长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进行3轮试测,最后 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审读与修订。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科学、信息 技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工程测试,监测实践操作能力与 信息素养等。(二)样本抽取。抽样采用两阶段概率比例规模抽样调查法 (PPS) o第一阶段为抽取样本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区域性质 等抽样维度将学生分为不同群体。第二阶段为抽取样本学生,样本抽取依据各县(市、区)中学生群体人数比例进行等比例抽取。 县(市、区)内的各个类别学校均有学校入样,学生样本总数不 低于7%。(三)现场测试与调查。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 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
11、开展统一测试,测 试总时长为一天或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 进行。(四)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 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 式,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将小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 达标、待努力3个水平段,初中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良好、 达标、待努力4个水平段。(五)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3 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完成对数据的编码、对无效和异常数据进行 筛查和清理。数据分析阶段,通过经典测验理论逐一进行工程质 量分析,确保工程有效;通过单维和多维工程反响理论将总体和 分维度的能力特征值,标准化后转换为相
12、应的量尺分;计算问卷 中指数得分,形成报告的基础数据。数据挖掘阶段,基于对数据 库中不同数据的关联,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发现指数间、指 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六)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 主要研制形成省级综合反响报告、行政反响报告、专题研究报告、 各学科反响报告,各设区市综合反响报告、各县(市、区)综合反响报告。(七)结果运用。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和省教育厅报告省级监测结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 撑。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反响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市监测 报告,催促县(市、区)问题整改。局部监测结果应用于督导评 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
13、优质均衡开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 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 例,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 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七、监测工具管理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相关资源开发监测工具,使用前后 均为机密级保密材料。监测工具的开发与管理须依法执行相关的 保密规定。监测工具管理包括工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卷等环 节,须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所有传递过程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 手续,并在教育局与样本学校的保密室保管。县(市、区)巡视 员与样本学校监测人员专车护送监测工具到学校,并在试后护送 测试材料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样本学校须按监测程序
14、 做好工具的接收和保管、拆封、使用和封袋、封装等工作。县(市、 区)须于测试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 督导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2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 测中心。八、组织机构与职责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教育督导 办,下同)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过程监控和改 进督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工具研发、业务培 训、制订细那么、样本抽取、数据采集与分析、报告研制、结果反 馈等专业技术与实施指导工作。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的监测 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上报与核 实基本数据、制定实施细那么
15、、组建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签 订监测工作人员纪律责任书、指导样本学校规范实施、应用监测 结果指导工作。市、县两级均要落实监测工具保管、收发等环节 的平安与保密措施,完善区域内监考制度,加强考务、考风与考 纪的巡视与督查,从制度上保证监考、巡视工作质量,确保监测 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保证监测过程规范有序。九、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一)样本学校职责。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 工作小组。其职责为:1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 息。2 .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 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包括防疫等各项准备。3 .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
16、,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 靠。4 .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5 .监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 安排在录播教室,录播内容保存时间6个月。(二)学校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主监:1人,由样本 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平安、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 负全责。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的负责人担任, 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 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一名 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样本学校的非测 试科目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选派监测员须严
17、 格政治与纪律要求。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与县教育督导办 公室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职责要明确、具体,监考结果有痕可 查,出现问题有明确的问责处理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 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三)监测实施。样本学校须做好监测年级全体学生的宣传 与教育、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设置校内公示栏、准备相关文具 物品、安排学生测试教室、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设 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等。同时根据监测细那么与工作要求制 定详细的本校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分工与要 求规范有序实施。十、监督与处置(一)巡视和监督。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必须严肃工作纪 律
18、,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平安,杜绝模拟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省、市、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 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 ,受理举报并提出处 理意见。省教育督导办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督学担任省级巡 视员,每市派遣1名;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选派具有监测 工作经验的省教研员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共同负责 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各设区市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级巡视员, 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 本学校派遣1名县级巡视员。由教育局从机关或直属单位选
19、派具 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 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二)巡视员工作要求。巡视员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 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时到岗,参与或视导县级培训会议,催促样 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巡视员要护送测试工具包 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 师填答问卷,催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 保测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省、市巡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记录, 在巡视结束后,按要求反响巡视记录表将记录表。对于监测过程 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 据质量要求的现象,各级巡视员须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设
20、区市教 育督导办公室与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巡视市或样本县出现严重的考风考纪等问题,巡视工作 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由省教育督导办给予批评教育等问责处 理。(三)临场处置方法。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 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 .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 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 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 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2 .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 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
21、和省、市巡视员。 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那么,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 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 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 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省中小 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3 .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 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 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 室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4 .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省教育督导 办批准后方可执行。5 .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