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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唐学校财务管理假设干规定(试行)一、强化预算管理1、学校预算要在校长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务、总务、 财务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预算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研 究、确定预算数,由财务人员实施学校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2、学校编制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收支平衡”原那么,按照市财政部门关于编报部门预算的 文件规定,依据兴唐市教育局、兴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兴唐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知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收支预算。3、学校收入预算,应以上年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为基础, 人员经费据实编报;公用经费根据本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和开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
2、素进行测 算。支出预算,应根据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 能性测算编制。年初制定年度收支预算,年终进行适当调整, 并做好收支决算和财务分析。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各项事业 性收费以物价部门核批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学校按照 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工程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 长自愿的原那么。学校向在校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 法制意识、政策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校长要熟悉本单位财 务收支状况,加强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过程管理。44、学校报账员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认真做好会计核 算、会计基础和财务管理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 心,履行工作职责,按
3、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保证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45、加强学校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内审人员参加 会计专业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 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八、加强会计档案管理46、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 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 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47、学校要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规 定,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 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 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 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4、48、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含由教育财务集中管理 核算中心移交单位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资料),应当 由单位财务(会计)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 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会计)保 管。49、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 会计交接手续,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 人,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会计工作交接应按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内容办理,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 中心派人负责监交。50、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 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当责任。九、实行责任追究制51、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
5、按照山东省中小 学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处分暂行规定、违反农村义 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鲁政办发20078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 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52、幼儿园参照本规定执行。53、本规定未尽之处,按相关文件执行。5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须坚持非盈利性原那么,按照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 补。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5、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对高中招收择校生“三 限政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批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 费标准”收费。6、学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制度。7、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
6、,坚决制止乱收 费行为。8、学校的各项非税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 支两条线并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不得公款私存或个人 保管,不得隐瞒或截留学校收入,更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 外账”,严禁坐收坐支。9、学校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如:房屋租赁、 劳务、国有资源(资产)处置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 入学校财务管理,不得隐瞒、截留、私分或挪用。10、学校出租校舍、门面房等必须经校委会及民主理财 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备案,所签订出租合同或协议期限不 得超出现任领导聘期。三、加强经费支出及资金管理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 开支标准,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预算批复的
7、支出工程和规定 的标准执行,统筹安排资金,专款专用,细化工程支出。各 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支,严禁冒领、挤 占、挪用经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以“白条”以及不规 范票据充抵支出。1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兴唐市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兴唐市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兴唐市义务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支出管理,对 发生的未结算款项要按月清理,及时报销入账,严禁账外负 债,更不得举债开展,杜绝新债务发生。各项专项资金必须 按国家有关规定,按资金用途专款专用。13、根据兴唐市教育局、兴唐市财政局xx文件要求, 义务教
8、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8%o 除局统一管理公用经费总额的3%以外,其余局部用于教师 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 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14、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参照兴唐市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兴唐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加强 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照会计工作职责,做到会计账目日 清月结,账目清楚。15、学校大额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学校所有支出实 行校长负责制,对于大额资金(农村小学3000元以上,农村 初中及市直学校5000元以上)的使用,须经学校民主理财小 组集体决策,严禁超规模、超计划
9、支出。16、加强支出票据审核。一要票据规范,二要内容清楚, 三要要素齐全,四要审批手续齐全,五要按规定用途使用。 严禁不规范票据作为支付凭证入账。17、学校资金不得借给个人、其他单位使用,不得对外 投资或购买有价证券,不得擅自向个人或单位担保借款、向 银行贷款。18、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义务教 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 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 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 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 基本建设投资、
10、归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严禁滥发奖金、福 利、补贴、实物,杜绝铺张浪费。19、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各单位业务招待费的开 支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公务费的2%,不得变相将业务招 待费列入其他费用支出。20、镇教办、街道教育科要加强对所属中小学经费的核 算和规范管理,指导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教育教学 需求。不得平调、挤占、挪用所属学校的公用经费。21、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在校 长统一领导下,学校财务人员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按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程序,办理学生银行储蓄卡、相关资助信息上报、资助金发放等。U!、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与设备采购工程的管理22、加
11、强对学校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工程的管理,规 范审批程序。学校申报的采购支出工程,要经校委会集体研 究,做好可行性研究及确定立项等方面工作。经市教育局批 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23、强化学校基建、维修和购置工程的前期审批手续及 检查核实情况的备案。学校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 申报的修缮、装饰、改造、扩建、新建及校园设施、绿化和 设备采购等工程,实行报批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 内的基建、维修、图书仪器、电教设备、办公用品等,要实 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必 须由市公管办采购,任何单位和学校不经市公管办同意和备 案,不得自行采购。但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无市公管办开 出
12、的政府采购付款通知单,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中心一律 不予办理资金支付。24、校舍维修、改造、新建等工程工程建设和设备配备 等由政府投资或政府补助资金的工程,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 室与学校商定有关事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或监督学校 实施政府采购。25、强化校舍维修、改造、新建等工程工程建设和设备 配备等工程的前期审批手续及施工资料的保存归档。工程学 校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做好工程工程施工等协 调、催促工作,及时收集施工过程资料,保证前期审批手续 及施工资料的齐全。26、严格学校基建管理,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前提下,经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中心核实资金情况后,3 万元以上(含)5万
13、元以下(不含)基建工程由学校提出申 请,填写三万元至五万元以下建设维修改造等工程工程申 请审批表,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同意后报市教育局,经局 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项 目学校写出财政投资评审申请,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 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投资评审;财政投资评审造价5-50万元的 建筑工程,经市公管办备案后自行招标,评审造价50万以 上的建筑工程由市公管办实行公开招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报市审计局备案后送有 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但审计结果必须报审计局复核、 备案;50万元以上的工程工程,必须由市审计局审计,未经 审计的建设工程,不得办
14、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教育财务 集中管理核算中心一律不予办理资金支付。27、严格工程资金管理。市教育局拨付的仪器设备购置 资金、校舍修缮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30%的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资金,具有专门用途,属于工程资金。工程资金实行“项 目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方法,严 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中心按工程设 立资金管理专户,管理核算工程和资金,确保管好用好工程资金。五、完善资产及负债管理28、学校要按照山东省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暂行方法 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管理校产,在校长统一领 导下,由分管校长(或总务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配备总 财产管理员和部门财产
15、管理员,完善固定资产账、表、卡、 物及低值易耗材料账的管理,逐步实行校产数字信息网络化 管理。2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固定资产使用要 责任到人,资产领用、借用、归还要有详细记录,防止资产 流失。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好 固定资产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物 相符。30、学校要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按照归口管理、 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那么,建立健全低值易耗 品购买、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 立分类低值易耗品台账,确保账物相符。31、学校要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暂行 方法的要求,定期对校舍、设备、环境进
16、行维护保养,切 实把校舍设施管好、用好,提高资产利用率。32、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 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 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类。建有楼房的学校必须 建立确权、基建、管理三类档案,无楼房的学校要建立确权、 管理两类档案。学校要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暂 行方法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 移交、查阅、保密、清销及管理人员职责等方面的管理制度。33、学校报账员要配合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对主管 部门、国有资产等部门布置的年度资产清核及资产信息管 理、上报等任务,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按时完成。34、教育财务集
17、中核算中心及时给学校提供会计月报 表,年度结束后,及时向学校移交完整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 证,学校要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确保报表数据的完整性、科 学性、准确性。35、学校财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会计资料的编制是否完 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中心衔接纠 正。36、学校要严格控制各项应收及暂付、借出款项业务的 发生,对已经发生的要及时清理收回,不得长期挂账;对无 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 规定批准后做账务处理。37、学校要坚决杜绝新增债务。校长在任期内安排学校 支出应量入为出,不得因事业开展为借口而形成新的债务。六、加强财务公开及财务审计监督38、学校要建立民主
18、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重大事 项须经校委会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参与,资金收入来源和资 金使用情况要定期通过会议向教职工通报并在学校公示栏 进行公示,增加学校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39、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1-2年)更换调整,在 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代会组织推荐产生。民主理财小组要 切实对学校财务收支监督、校务公开负责,到达应有的效果。40、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 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执纪执法部 门开展的财务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会计资料。41、建立学校经费审计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审计工作, 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专
19、项审计调查。根 据审计结果,通报有关情况,被审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审计、 财政、内部审计等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和检查结 果,认真落实整改,促进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化。42、各单位报账员等财务人员,应按会计法及其相 关财经法规行使财务管理和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 为的有权提出意见、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主管部 门报告有关情况。财务人员对违反国家财务制度、财经法规 的事项,不拒绝执行,不向单位领导或上级机关报告的,应 同有关人员负连带责任。七、加强财经法规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43、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会计法、山 东省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兴唐市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