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全国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三次考试押题(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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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8月全国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三 次考试押题(附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一次规定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的立法例。对以下经营者的哪一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按其所支付价款 的两倍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B、所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保质期C、谎称某国内私营企业产品为“美国进口原装”D、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参考答案】:C【解析】:惩罚性赔偿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只有C项的行为应当适用 惩罚性赔偿制度。此题考查的是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也

2、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个特例, 考生应予以掌握。欺诈经营的,加倍赔偿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我国民商法上的民事 赔偿责任多是补偿性赔偿(合同法第H3条第1款),本条是我国 法上惟一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并为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重复和肯 定。2、以下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特别诉讼权利的表述 不正确的选项是:()。A、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到场【参考答案】:C【解析】: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 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由于客机的国籍登记国是美国,飞机的所有权问题应适用美国法, 故C选项正确,AB

3、D选项错误。此题的应选项为C。17、债权人甲在未告知债务人乙的情况下,将其对乙享有的8万元 债权转让于第三人丙。该转让行为对乙是否有效?A、有效B、可撤销C、无效D、效力未定【参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该条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该转让行为对乙无效。选C18、我国票据法规定,涉外票据的背书、保证、承兑、付款行为法 律适用。A、出票地法B、付款地法C、行为地法D、承兑地法【参考答案】:C【解析】:票据法第95条、第99条19、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o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

4、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 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局部进行调解10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 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 书,也不需记入笔录【参考答案】:A20、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 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 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D、应当

5、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 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参考答案】:C21、197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 (1939年死亡)生一子甲(1970年死亡),甲遗有一子乙;次子(1968 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6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 为继承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子(第四代),无权继承;乙、丙认 为丁是收养的,无仅继承。问:谁有权继承?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D、丙、丁能继承,乙不能11【参考答案】:A【解析】: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包括养子女;被继承人的子

6、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2、相邻地界上的竹木,如所有权无法确定时,应怎样处理?A、推定为相邻方共同共有B、推定为无主财产C、推定为相邻方按份共有D、推定为区分所有【参考答案】:C【解析】:评析:此题测试共有关系。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地上物拥有所有权。地界上物一般归 土地使用人所有,但相邻地界上物权属不明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而共同共有一般只限在家庭共有 和夫妻共有。23、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 诈骗罪B、乙以牟利为强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 额利益的,构成贷

7、款诈骗罪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工程骗取银行贷款。该公 司构成贷款诈骗罪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 诈骗罪【参考答案】:D【考点】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高利贷转贷罪【解析】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的犯罪。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都使用 了欺骗的方式骗取贷款,但前罪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后罪没有。此题中的选项C、D都具有非法占有 目的,选项C明示了该目的,选项D没有明示,但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12 行为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选项C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原因是该罪没有单位犯罪。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的意见,这种情况按合同诈骗定

8、罪。因为合同诈骗有单位犯罪。选项A是骗取贷款罪。因为它虽 然使用了欺骗手段,却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选项B是高利转贷罪,这是发条明确规定的本罪也不能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 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最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一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给峪强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 复制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分”第I75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9、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题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缩造引进资金、工程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 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 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重点点拨】此题的陷阱有两个:(1)骗取贷款罪虽然使用了欺骗手 段,但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有题目明示或用其他语言说明其具有非 法占有目的的,才能定诈骗类犯罪。(2)贷款诈骗罪24、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以下哪一法院作出?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C、W

11、市中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D25、王某有一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因与同学刘某发生 口角,追打刘某,致使刘某摔伤,共花去医药费4800元。这一费用应由 谁承当?A、由王某承当13B、由学校承当C、主要由王某承当,学校假设有过错,可责令学校给予适当赔偿D、主要由学校承当,王某假设有过错,可责令王某给予适当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另 外,民通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

12、神病院 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考生可能会产生疑问:民通意见第160条所规范的对象只是无行为能力人或精神病人,并不包括 限制行为能力人,该条如何能够适用?我以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相较,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人的监 护责任理当更为严苛。在监护人责任更为严苛的情况下,有过错的单位尚且要承当适当责任,更何况 在监护责任更轻的限制行为能力人致损情形?举重以明轻,此题选C。26、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 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当丁、戊的 债务,丙公司承当已、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

13、承当己、度的债务而 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当协议的对外效力如何?A、该协议无效B、该协议有效C、该协议可撤销D、该协议效力未定【参考答案】:A【解析】:企业法人分立后债务的承当民法通那么第44条第2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 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当。”第62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分立后的法人应对分立前法人 所负债务承当归还责任。作为分立法人的乙、丙两公司关于债务分割的 内部协议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该协议只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有14效力。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此债务承当连带责

14、任,丙公司无力承当, 那么由乙公司承当,当然乙公司承当后可按协议向丙公司追偿。27、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 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参考答案】:A【考点】主观方面、共同犯罪【解析】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故意和过失的认定标准不是行为人对行为的态度,

15、而是 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所以,虽然甲擅离职守是故意的,但其对危害结桌那么是反对的,因此箕主 观上是过失。乙的行为是直接故意,这是常识,无须解释。故,选项A正确。要构成共同犯罪,甲乙 二人必须具有犯同一罪的故意。甲乙显然没有共同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故,选项B错误。既 然甲是过失,他就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选项C错误。由于甲是武警,要按照军人进行定罪处 罚,因此他构成刑法第425条的擅离军事职守罪。乙当然构成脱逃罪,选项D错误。28、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D、

16、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参考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 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 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因此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15 选项C正确。我国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对被告缺席判决,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 程序,被告必须出庭。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下案件,可以 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由此可以推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能由审

17、判员独任审判而不能由陪审员独任审判,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 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选项D错误。因此此题正确答案为C。29、王某为全家人投保了人身保险,同时也为全部家庭财产投保了 财产险,在两份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保险公司在以下哪项情况下不享 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A、王某全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都是约定采用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方式, 但是王某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2年半未缴纳第 2期的保险费的B、王某的房屋在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由于周边环

18、境的改变,出现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C、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王某不积极进行施救的D、人身保险中王某为其母亲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合同成立3个月后, 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王母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参考答案】:C【解析】:保险法第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 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 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 险费。第37条规定,合

19、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 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 见,A选项中,王某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2年半未缴纳第2期的保险费,属 于第37条规定的“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中选。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

20、同的,应当 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局部后,退还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可见,B选项属于“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 合同”的情形,不中选。法律并未规定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不积极进行施救时,保险 人享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故C选项中选。第32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 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16 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

21、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可见,D选项属 于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不中选。30、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B、一律无效C、相对人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间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D、构成表见代理的,本人应承当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 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当责任。31、年满20周岁的华裔希腊籍公民罗伯特(男),一直随父母在希腊 定居,在其回中国探望祖父母的时候与深圳年满20周岁的女孩朱丽娟结 婚(希腊法律允许20岁男子结婚),并随即回到希腊定居。

22、后因婚后不合, 朱丽娟回国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其结婚 行为是否有效,所作出的认定正确的选项是:A、有效B、无效C、假设经父母同意后有效D、经过祖父母同意后有效【参考答案】:B【知识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解析】: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 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依上述法条可知,朱丽 娟在我国结婚,依我国法律其结婚行为是无效的,故A、C、D项的认定都是错误的。只有B项是正确的。1732、某市公安局对嫌疑人刘某提请逮捕,可市检察院认为证据缺乏, 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市公安局

23、认为决定有错误,应当在收到不批 准逮捕决定书几天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A、3天B、5天C、7天D、14 天【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5日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后7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所以,正确答案为B。33、以下法律法规中,属于行政应急方面的有:防震减灾法行政许可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 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商业银行法治安管理 处分法()A、B、C、D、【参考答案】:C【解析】1997年公布的防震减灾法

24、,该法规定了在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 指挥机构的设立、信息的报告和紧急应急措施的采取等重要事项,属于应对自然灾害的行政应急类型。 1993年发布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属于应对平安事故的行政应急类型。2003年发布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属于应对公共平安的行政应急类型。1995年公布、2003年修订的 商业银行法第七章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接管商业银行的规定,属于应对经济危机的行 政应急类型。而行政许可法和治安管理处分法不属于行政应急的法律法规。故答案为C。1834、甲捡到了一只母山羊饲养起来,并在良种站花钱为母山羊配种, 此后母山羊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

25、。本案应如何处理?A、失主无权要回山羊B、母山羊归还失主,小山羊归甲C、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D、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配种费但不付饲养费【参考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1)民法通那么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 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 失的人。”而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 和原物所生的慈息。”所以选项A、B是错的。(2)甲捡到乙的山羊饲养起来并为其配种的行为构成不真 正的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对他人事物并非为 他人而为的管理,包括误信管理和为自己管理。由于无因管理 的管

26、理人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故无此意思时,即不成立无 因管理,当然也不会发生无因管理的效力。但在个别情形下, 从保护管理人的利益考虑,可适当准用无因管理的规定。本案 甲的行为构成为自己管理,可谁用民法通那么关于无因管理 的有关规定。(3)民法通那么第6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 义务,为防止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 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而民通意见第132条19B、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 承当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D、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

27、公开审理【参考答案】:B【解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享有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同的诉讼权利外, 还享有一些特别诉讼权利。如: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刑事诉讼 法第34条中规定,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当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中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 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据此,此题正确答案为Bo3、甲和乙经登记结婚后,乙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

28、立的是:A、甲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假设干套住房,婚后乙发现均为 谎言B、在甲的父亲弥留之际,为完成父亲的心愿,甲雇乙与其登记结婚, 但名为结婚,实际并没有履行婚姻义务,但后来甲父亲逐渐康复,乙欲 撤销婚姻C、甲趁乙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使乙 迫于无奈与其结婚D、甲掌握乙父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乙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 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乙迫于无奈与甲结婚【参考答案】:D【解析】: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 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

29、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D选项符合题 目的要求,应入选。A选项存在的欺诈,B选项串通,C选项乘人之危都不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不 应入选。4、碧海公司向银行借款300万元,还款期为3年,由蓝天 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两年后,银行发现蓝天有限公规定:”民法通那么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 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 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选项C正确, 选项D错。35、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保险范围是。A、违约险B、责任险C、平安险D、政治风险【参考答案】:D36、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以下哪一

30、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 卷二第27题)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 行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入在侦查 人员主持下进行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参考答案】:B【考点】检查和搜查【解析】检查和搜查都属于为了查明犯罪有关事实而进行的侦查行为。选项A、B考查的是搜 查和检查的对象和主体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搜查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 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 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检查

3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1款的规定,是为 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对人身进行检验、查看的一种侦查 方式。通过两者概念的比照可知,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20 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或其他场所,而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 不能是现场、物品、尸体。对现场、物品、尸体的勘查和查验是勘验。选项A错误。同样可以得知, 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 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选项B正确。选项C涉及在搜查和检查中是否必须出示搜查证的

32、问题。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in条的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 查。关于检查中的证件问题,根据高检规那么第166条的规定,进行 勘验、检查,应当持有检察长签发的勘查证。所以,进行检查必须持有 勘查证,选项C是错误的。选项D涉及是否能强制进行搜查和检查的问题。由于进行搜查时, 侦查人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那么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因 此在有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任何被搜查人或者住所、物品 进行强制搜查。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 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33、因此, 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但不能强制检查任何人,比方说被 害人。所以,选项D错误。关于搜查和检查,我们还需注意:(1)检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工作 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可以是男医师也可以是女医师;搜查妇女的身体, 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没有规定医师。(2)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一人或 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3)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属 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37、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长沙市公安局移送的案件后,经审查认 为按照管辖规定应当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应当 如何处理? () OA、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B、继续审查完毕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

34、定C、将案件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D、作出不起诉决定,再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1【参考答案】:C【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 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 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 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此题中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正 确作法是将案件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故此题正确

35、答案为Co38、某股份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以下哪一项构成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驳回其申请的理由?A、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为6000万元B、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C、公司的净资产额为2000万元D、公司债券发行其累计债券余额已达净资产额的30%【解析】:证券法第57条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公司申请债 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由此可知,该公司债券发行额为6000万元,符合债券上 市的条件,不构成驳回申请的理由,A选项不中选。该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符合债券上市的条件, 不构成

36、驳回申请的理由,B选项不中选。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一)股份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 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 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 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此可知,该股份的净资产额为2000万 元,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的要求,可以构成驳回申请的理由,C选项 中选。公司债券发行其累计债券余额已达净资产额的30%,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

37、十,不构 成驳回申请的理由,D选项不中选。39、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有哪些?A、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B、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C、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D、D)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22【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涉及对地役权的理解问题。依民法理论,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 而使用的权利。即地役权是为了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在他人土地上设定的用益物权,地役权的取得,既 可以有偿取得,也可以无偿取得。40、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 解散。以下关于公司清算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A)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B、

38、B)该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清算。C、C)公司清算组人选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D、D)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组成【参考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184条规定的是普通清算,而不是破产清算,所以一般不需要法院的 介入。A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条件(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 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A不成立。B错误。根据184条的明文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而不是十日。同时根据184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 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此题是的清 算

39、组,应由全体股东组成。所以C错误,D正确。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中国单位和个人的创造创造欲在国外申请专利怎样做才是错误的?A、直接向国外专利局提出申请B、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C、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23D、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再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 机构代为办理【参考答案】:A,B,C【解析】:详见专利法第20条。3、以下哪些权利可以质押?A、汇票、支票、本票B、债券C、股份、股票D、专利权【参考答案】:A,B,C,D【解析】:见担保法第75条。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 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

40、 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 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O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C、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未提出异议,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D、如甲公司向B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 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参考答案】A,B,C5、以下事项中哪些项不是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A、出票日期B、付款13期24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参考答案】A,C,D【解析】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说明汇票的字样;(二) 无条件支付的委

41、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 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据此,B选项的付款日期不是汇票的绝对 记载事项,其他都是。6、甲、乙是好朋友,甲出国前将其钢琴借给乙使用,后来乙将钢琴 租借给丙。丙在使用期间私自将琴送给了丁。乙知道后起诉丙要求返还 钢琴并赔偿损失,在审理期间甲回国后得知钢琴在丁处,甲要求乙返还 钢琴,那么以下关于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甲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乙对丁的诉讼B、甲如果另行起诉乙,那么法院可以通知丁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参加诉讼C、乙起诉丙返还钢琴,丁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

42、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 讼D、甲可以作为乙的共同诉讼人参加乙对丙的诉讼【参考答案】a,b,c7、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乙付款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此时,甲的债权人丙向甲主张债权,但甲无力还款,于是,丙向人民法 院申请查封该房屋。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房屋买卖合同有效B、乙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C、支持丙的请求D、不支持丙的请求【参考答案】:A,C25【解析】:此题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和所有权转移的要件问题。房屋买卖合同不以办 理过户手续为生效要件,但所有权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要件,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由 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仍为甲所有,所以,甲的债权人在向甲主张债权时

43、,可以请求封存该房屋,人民法 院对该请求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8、以下几种物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有哪些?A、租金B、鸡蛋C、利息D、果实【参考答案】:A,C【解析】: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 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 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 益需与原物别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别离,仍为原物的组成局部,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 的果实。9、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

44、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B、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 金和保险保障基金C、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 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D、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必须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必须分别设立【参考答案】B,C【解析】分业经营是保险经营规那么之一,原那么上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 保险业务;但有例外,即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 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所以A错误。BC选项参见保险法第97103条的规定。保险 法第8条规定了保险

45、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 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一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选项错误。2610、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 一时应者如云。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 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 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A、侵害牛某的姓名权B、侵害牛某的肖像权C、侵害牛某的隐私权D、侵害牛某的名誉权【参考答案】C,D11、周某是某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编剧,2001年他按照该中心制定的 创作计划,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完成

46、了一部长篇历史剧剧本。双方对 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未作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对作品著作权归 属的有关规定,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剧本主要利用了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物质条件创作,著作权应当 归创作中心享有,周某仅有署名权B、该剧本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周某享有C、电视剧创作中心有权将该剧本摄制成连续剧D、在该剧本完成2年内,周某经该创作中心同意,可以允许他人将 剧本摄制成连续剧【参考答案】:B,C,D【解析】:【解析】: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公 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 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

47、范围内优先使用。该条第2款规定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 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两种情形为:“(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 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当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此题中的作品 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著作权应由作者享有,而单位可以优先将该剧本拍摄为电视剧,因此A选项27 表述不正确,BC选项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 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

48、配。” 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12、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那么上不得解 除合同。以下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 受损的事实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平安维护之责任【参考答案】B,C,D13、小新在街上溜狗。小胖故意挑逗狗,狗将路过的樱桃小丸子咬 伤并继续追赶樱桃小丸子。小新为了阻止狗继续追赶樱桃小丸子,在喝 令不住的情况下用木棒将狗的腿打断。据此,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樱桃小丸子可以向小新要求赔偿B、樱桃小丸子可以向小胖要求赔偿C、小新可以要求小胖对狗受伤承当相应的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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