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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服务合同,希望大家来多多阅读哦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_ 乙方: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 座落位置_ 建筑面积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
2、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个月向乙方公
3、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
4、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5、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等。 三、环境卫生 1._ 2._ 3.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 (3)_ 2.责任 (1)_ (2)_ (3)_ 五、交通
6、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 (2)_ (3)_ 2.责任 (1)_ (2)_ (3)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 2._ 二、设备运行: 1._ 2.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 2._ 四、环境卫生: 1._ 2._ 五、绿化: 1._ 2.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 2._ 七、保安: 1._ 2._ 八、消防: 1._ 2.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 (2)_ 2.急修 (1)_ (2)_ 十、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
7、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 (1)_ (2)_ 2.非机动车 (1)_ (2)_ 二、有线电视: 1._ 2._ 三、_ 四、_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
8、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交纳维修基金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 第八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
9、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 第九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 二、_ 三、_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 二、_ 三、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
10、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交纳违约金,或_; 五、_。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
11、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附件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
12、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占地面积:_平方米;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物业类型: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
13、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
14、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
15、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
16、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
17、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18、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
19、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
20、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
21、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
22、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
23、(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
24、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
25、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
26、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
27、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
28、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X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X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9.在本合同生效
29、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提供X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X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
30、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 (2) .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 .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
31、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
32、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X月之前以XX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
33、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X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X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X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X年粉饰X次;公共防
34、盗门每X年刷新X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XX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X检查X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X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X;室内外排水X; 沙井X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X标准清扫X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X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 (4) .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 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X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X个,X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X小时;停电不超过X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X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
35、XX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X%.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XX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36、标准的调整,按XX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X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X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X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X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
37、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车 库: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
38、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XX、XX、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XX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
39、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
40、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
41、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X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X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XX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