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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学 教师授课教案-第 48 页第9章吉林化工学院教师授课教案课程名称:财政学课程代码:21060112学 分:3.5课程性质必修考试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授课班级:国贸本科三年级授课教师:张立巍经济管理学院课程名称财政学主讲教师张立巍授课总学时56授课班级国贸本科三年级授课学期第5学期授课章节第九章 税收制度学时4教学目标 对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支撑: (1)毕业要求2中的掌握西方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2)毕业要求4中的深入了解本国和主要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和法律。 知识目标: 了解税制概述,理解和掌握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了解其他税种。
2、 能力目标: 该章理论上介绍了现行的主要税收制度,包括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等。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充分了解我国的税收体制。从实践看,本章的学习可以明显拓宽学生与税收制度相关的知识范围,提高对我国税收制度的理解和分析能力。教学安排内容: 第一节 税制概述 第二节 商品税 第三节 所得税 第四节 财产税 第五节 其他税种方法: 在了解税制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抓住各税种在我国的地位来学习,如:商品税是主体,所得税次之,财产税正在建设。其中,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需要重点关注。 通过对我国一般物流和高端物流的比较引申出营改增问题,通过美国频繁出现超级慈善家引出财产税问题;通过日本的2元店(百元店)引出消费
3、税问题,通过你最关心的相亲问题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引出个人所得税问题;通过“发明”联系到“税收的最伟大的发明”,引出增值税。 结合我国居民对财富的认识谈财产税问题;分类举例讲解消费税的范围,以计算题为例讨论个人所得税;用面包为例讲解增值税为什么是伟大的发明。重点、难点、热点 1.重点:增值税。 2.难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3.热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主要教学参考文献中国税制,陈讯、周焯华,科学出版社。中国税制2004中英文对照,刘佐,知识产权出版社。作业 【翻转课堂任务列表】 1.梳理本章知识框架,理清内在逻辑联系。 2.理解和掌握本章的重点、难点和热点。 3.完成本章的课后题。 4.
4、提交一份学习笔记作业,可以是任务列表中的任务,也可以是学习过程中的亮考帮等,为课堂讨论和展示提供支撑。作业评价标准为提交、认真和创新三个等级。 【学习实践】 挑选任一快递小哥,与快递小哥对话,分析营改增背后的财政努力。板书设计 1.内容框架。2.关键词:增值额、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教学反思 历届教学反思: 1.控制好时间,不要抢时间,语言清晰准确,注意轻重缓急。 2.课堂上该完成的任务必须完成,还是要合理安排时间。3.学习通考勤后再点一遍名字,防止学生人没到的行为。4.因为已经有了视频微课,所以每节最好通过一个故事或者案例高度概括和讲解。这样,每节内容都能覆盖到,并且能够吸引学生,并把知
5、识串联起来。第一节 税制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税,作为人类历史的产物,一般来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国家一出现,“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利,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一一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所以,“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我国古代有许多关于税收的规定,如税的种类、缴纳方式、征税比例等,这些都是税的雏形,它们自身都有制度而言。这种制度指的是税收本身固有的内在结构,是税的内在基础,我们称之为税的自然制度或税收制度的自然属性。因而,税收的各个组成部分就成了我们通称的税制要素,当然.它还不是赋予法律形式以后的税制要素。随着范围的不断扩大,政府需要的财力不断增加.
6、这就需要有一个稳固的公共收入来源渠道。与此同时,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相继创立,并把它与税收相结合,对税收的自然制度(或属性)加以法制化,使税收这一经济行为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和长期化,从而形成了税收制度的人为属性,即税收的人为制度。为什么要赋予税收以法律形式?道理很简单,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都是无偿劳动支付的,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劳动果实拿出来白白地送给国家。这样,从客观上就需要一种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制度协调征纳双方的税收关系,既保证国家资金需要和有关政策的实施,又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使征纳双方在课税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所以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无论哪一国
7、家的税收制度都是税收的从自然制度到税收的人为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所以,税收制度就是一个课税主权之下,由税种体系、各种税收法律以及征纳管理办法所组成的聚合体,它具有自然属性和人为属性。从税收结构分析,税收制度是指一国各种税收及其要素的构成体系。从法的角度分析,税收制度是一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统称。以法律规范形式出现的制度体系,也称为“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工作规程。它包括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等。 二、税收制度的类型 税制类型是税收制度类型的简称,是指一国征收一种税还是多种税的税收制度。关于
8、税收制度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论主张。 一是单一税制,即在一个税收管辖权限范围内,只征收一种税,如单一土地税论、单一消费税论、单一财产税论、单一所得税等。单一税制并没有在哪个国家真正实施过,只是在理论上不断出现这种主张。单一税制的主张之所以会产生,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仅课征一种税,对社会的生产与流通的危害较小;纳税人易于明了其应纳税额,少苛扰之弊;稽征手续简单,减少征收费用。但是,由于单一税制有种种缺陷,从财政收入上看,收入少,弹性小,逃税的可能性大;从社会政策上看,课税范围窄,不普遍,有失公平;从经济发展上看,就某一课税对象课以重税,枯竭税源,阻碍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基于以上原因,单一税制弊
9、大于利,因此世界各国都没有实行过单一税制。 二是复合税制,即在一个税收管辖权限范围内,同时征收两种以上的税。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复合税制,主要因为这种税制符合经济运行的要求。就税制本身而言,在税制体系内部税种之问,有相互协调、相轮相成的作用;就财政收入而言,税源广、灵活性大、弹性充分;就税收政策而言,具有平均社会财富、稳定国民经济的功能;就税收负担而言,既公平合理又普遍。因此,复合税制是一种比较科学的税收制度。当然,复合税制也不是一出现就很完备,也有它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个历史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三、税制结构 (一)税制结构的含义 税制结构是税收制度结构的简称,是指一国各税种的总体安排
10、。在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税收结构是在具体的税制类型条件下产生的,只有在复合税制下才有税制结构;二是在税制结构中,不同税种的相对重要性差异很大,形成了不同的税制模式。税制模式是指在一国的税制结构中以哪类税作为主体税种。税制结构特别是其中的主体税种(税制模式),决定着税制系统的总体功能。 (二)税制结构的演变 纵观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税制结构的演变过程是以简单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发展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再发展到以发达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 1.简单的直接税制 最早的直接税是十分粗陋的。对人课征的税种,有人头税、灶税、户税等,如我国古代对未成年儿童课征的“口赋”,对成年人课征的“
11、算赋”,以及对应服役者课征的“更赋”,即属于此类。对物课征的税种,有土地税、房屋税、车马税等,我国古代的“田赋”、“马口钱”、“间架税”等即是这类税收的代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迁,特别是随着社会产品占有形式和分配形式的变化,古老的直接税逐渐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被新的更为科学的形式所取代。实际上,在农业经济时代,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社会剩余产品都是由农业生产的,土地就成为产生社会纯收益的源泉,地租是收益的绝大部分。因此,当时主要是以土地和其他不动产的多少作为衡量纳税能力大小的依据,税收大部分是以土地收益税这种直接税为核心。 2.不断完善的间接税制 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农工经济
12、时代,工业生产逐渐发展起来。工业的兴起,为商业的繁荣创造了条件,自由职业随之出现,社会纯收益的分配比较分散,而商品的流转环节大量增加,税源比较分散。因此,只有对货物及交易等征收间接税,才能保证财政收入。最开始的间接税主要是市场税(即商品进入市场、利用市场设施及享受市场保护时征收的税)和入市税(即商品运入市场时所征收的税)。后来,在商品经济发展浪潮的推动下,间接税才逐渐演化为包括销售税(营业税)、产品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的比较完善的税收体系。 3.现代直接税制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加快,社会生产力得到大力发展.剩余产品大量增加,提供了充足的税源;再加上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结束,资本急剧集中,收入分配严重
13、不公。进入工业化的资本主义国家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契机,把长期实行的以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变革为以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体的现代税制结构。 4.现代间接税制 近半个世纪以来,所得税在工业化国家得到了大力发展,已经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但是,由于所得税又有对所得重复征税之嫌,抑制了人们劳动供给和私人储蓄,不利于经济增长,再加之通货膨胀对所得税的不良影响,故近年来,理论界又掀起重构税制结构的大讨论,削弱所得税,建立新型的间接税制。这一时期,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开始关注间接税中的新税种增值税,并普遍征收较高税率的增值税。第二节 商品税 一、商品税概述 商品课税是泛指所有以商品
14、为征税对象的税类。就我国现行税制而言,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同其他税类对比而言,商品课税有下述四方面的特征:(1)课征普遍。商品课税以商品交换并形成销售收入为前提。在现代社会中,商品是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对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对商品的课税自然是最具普遍性的税类。(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这里的商品流转额指商品销售的收入额,非商品流转额指交通运输、邮政通信以及各种服务性行业的营业收入。由于商品课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税额大小直接依赖于商品和劳务价格的高低及流转额的多少,而与成本和费用水平无关。根
15、据商品课税的这一特征,商品课税又被称为流转课税。(3)实行比例税率。除少数税种实行定额税率外,适用比例税率制是商品税类的一个重要特征。(4)计征简便。商品课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与商品成本和盈利水平无关,又是实行比例税率,所以计税征税都十分简便。 商品课税的优点是税源充裕,课征方便,并可以抑制消费,增加储蓄和投资,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正如前面指出的,由于商品课税与商品价格相联系,在国内会干扰市场运行并形成分配不公,在国际上会阻碍资金、劳动力和商品的自由竞争与流动。总之,商品课税是特征鲜明、功能突出、缺陷明显的一个税类。在税收实践中,必须扬其长而避其短,这也正是我国商品课税制度建设中应遵循的基本原
16、则。 我国的商品课税有多个具体税种,这里只简要介绍具有代表性的主要税种及其基本制度规定,即增值税和消费税,目的在于说明商品课税的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及计征方法等税制中的主要问题。2015年我国国内增值税31 109亿元,消费税10 542亿元。 二、增值税 (一)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顾名思义,是就商品价值中增值额课征的一个税种,增值额是指企业生产商品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相当于商品价值中扣除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C之后的余额,即V+M部分。具体到一个生产单位,增值额是指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扣除外购商品价款后的余额。增值税始建于法国,后来在西欧和北欧各国迅速推广,已成为当今许多发达国
17、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采用的一个国际性税种。 (二)增值税特点和优点 增值税的最大特点和功能是就一种商品和劳务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多道课征中采取道道扣税制度,从而消除重复征税,并避免对市场的干扰,充分体现税收中性特征。这一特点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技术协作、保证税负分配相对公平等方面,有较大功效。增值税还有其他一些优点,诸如: (1)增值税采取道道课税的课征方式,并以各企业新创造的价值为计税依据,可以使各关联企业在纳税上互相监督,减少乃至杜绝偷税漏税,因为上游企业漏税必然使下游企业多纳,在经济利益原则驱使下,下游企业必然主动监督上游企业的纳税情况; (2)增值税的课征与商品流转
18、环节相适应,但税收额的大小又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 (3)企业的兼并和分解都不影响增值税税额,可以保证收入的稳定; (4)对于出口需要退税的商品可以实行“零税率”,将商品在国内已缴纳的税收一次全部退还给企业,比退税不彻底的一般流转税更能鼓励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表9-1 增值税特点和优点生产者购买销售增值税率20%增值税农民040040080磨坊主40070030060烤面包师70095025050杂货店主9501 0005010总计2 0503 0501 000200 以上表为例,只要面包的售价是1000个单位不变,增值额为1 000就不变,不论企业兼并还是破产,也不管生产环节的多少,最后的增
19、值税都是200单位。同时,因为可以采用扣税制,下游市场主体将自动监督上游市场主体,以获得进项税抵扣单据。 (三)增值税类型 一般而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和劳务价款中的增值额,但各国的增值税制度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的处理有所不同,据此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生产型增值税。计税依据中不准许抵扣任何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二是收入型增值税。只准许抵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三是消费型增值税。准许一次全部抵扣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
20、,计税依据只包括全部消费品价值,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由于计税依据有差别,因而不同类型增值税的收入效应和激励效应是不同的。从财政收入着眼,生产型增值税的效应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从激励投资着眼,则次序相反。西方国家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者较少,普遍采用后两种类型。 综合来看,生产型增值税:总产出-中间品收入=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收入型增值税:总产出-中间品-已消耗的生产资料(包括当期折旧)=新创造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消费型增值税:总产出-中间品-资产全部折旧=消费资料。其中,中间品为:一种产品从初级产品加工到提供最终消费要经过一系列生产过程,在没有成为最终产品之前处于加工过程中的
21、产品统称为中间产品,如棉花是初级产品,投入生产过程后得到的棉纱、坯布、色布及裁剪的服装面料等都是中间产品。 (四)增值税计征方法 增值税的计征方法比较复杂,从理论上讲,有三种计征方法:一是将纳税单位纳税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如工资、利润、利息和其他增值项目)逐项相加作为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求出增值税额,故称为“加法”;二是从企业单位纳税期内的销售收入额中减去法定扣除额(如原材料、燃料、动力、零配件等)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故称为“减法”(或扣额法);三是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从按销售收入额计算的税额中,扣除法定外购商品的已纳税金,以其余额作为增值税应纳税额,故通常称为“扣税法”。在实践中,由于“
22、加法”计算复杂,误差较大,很少有国家采用。 (五)增值税主要内容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试行增值税,当时的增值税是由原产品税转化过来的,仅限于对部分工业品征收,而且设置多档税率。1994年全面改革工商税制时,增值税被列为改革的核心内容,其目标是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我国当时的条件下,建立一种比较完整的增值税课征机制,使税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有: 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即不仅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而且包括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时,对
23、视同销售货物、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作出特殊规定。 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所有销售应税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工商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原缴纳工商统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已通过法律程序废止工商统一税,也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3.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1%和6%共三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5%和3%征收率;0税率主要是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营改增以后部分跨境应税服务也适用零税率。 具体来说,交增值税的主要是销售货物和修理修配劳务,一
24、般适用17%的基本税率;11%的税率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基础电信服务;适用6%税率的主要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外的现代服务业以及增值电信服务。 对于一些特定纳税人来说,不应该叫做税率,而是叫做征收率。征收率为3%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可选择13%,也可选择3%)、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公共交通运输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4.实行价外计
25、算办法。当时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是在原有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基础上转换而来的,原来的产、增、营三税都是价内税,即价税合一,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则实行价外税,即将原来含税价格中的价和税分开,并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销售商品时,专用发票上要求分别填写税金和不含税金的价格。据测算,原商品的含税价格中税款所占的比重平均为14.5%左右,即100元的商品价格中大体包含税款14.5元。而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办法以后,首先要求按现行税率将原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计算公式是:含税价格(1+税率),即100元(1+17%)=85.5元,应缴税款则是85.5元X17%=
26、14.5元。因此,由于实行价外计税办法,实行17%的基本税率,从国民经济整体来看,仍保持原来的总体税负水平,并不意味着在原含税价格(100元)之外另加17%的税金。在零售环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为自己使用,已不存在税款抵扣问题,为了照顾我国广大消费者的习惯心理,零售环节仍实行价税合一的办法。 5.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实行根据发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的制度。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下列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原材料从2002年1月1日
27、起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金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外购的资本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因而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实行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 三、消费税 (一)课税对象和纳税人 消费税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种商品课税。对烟、酒、汽油等消费品实行高税率或单独设置税种课以较重的税收,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从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上看,消费税的收入由从原税制的产品税、
28、增值税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收入所构成,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并不是额外向消费者再加一道税。征收消费税商品的价格中,过去就含有产品税、增值税,而且比例相对较高,现在按照统一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这些商品征收的税款比过去减少,把减少的税款通过设置消费税这个税种进行单独征收,并没有增加这些商品的总体税收负担,也就是说,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凡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在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主要的作用是调节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向,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保证国家的财
29、政收入。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流转税制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如烟酒。 2.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如化妆品等。 3.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出发,寓禁于征,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如烟花爆竹。 4.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等。 (三)税率 消费税税率为两种税率形式,三种征税方式。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基本形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比例加定额税率三种征税方式;税率中最高比例税率为56%,最低为1%;定额税率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50元。表9-2 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税率形式适用应税项目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
30、税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比例税率批发卷烟;除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消费品表9-3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一、烟1.卷烟(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3)商业批发11%(批发环节)2.雪茄烟36%(生产环节)3.烟丝30%(生产环节)二、酒及酒精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黄酒240元/吨3.啤酒(1)甲类啤酒250元/吨(2)乙类啤酒220元/吨4.其他酒10%5.酒精5
31、%三、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1.汽油(1)含铅汽油1.52元/升(2)无铅汽油1.52元/升2.柴油1.20元/升3.航空煤油1.20元/升4.石脑油1.52元/升5.溶剂油1.52元/升6.润滑油1.52元/升7.燃料油1.20元/升七、摩托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3%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八、小汽车1.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
32、的3%(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2.中轻型商用客车5%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表20%十一、游艇1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铅蓄电池4%(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十五、涂料4%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
33、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免征 (五)计征方法 消费税是价内税,即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第三节 所得税 一、所得税概述 (一)所得税优点 所得税是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所得税有四个方面的优点: (1)税负相对公平。所得课税是以纯收入或净所得为计征依据,并一般实行多所得多征、少所得少征的累进征税办法,合乎量能课税的原则。同时,所得课税往往规定起征点、免征额及扣除项,可以在征税上照
34、顾低收入者,不会影响纳税人的基本生活; (2)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不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所得课税是以纳税人的总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应税所得额为课征对象,征税环节单一,只要不存在两个以上课税主体,就不会出现重复征税,因而不致影响市场的运转。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不构成商品价格的追加,且不易转嫁,因而一般不会干扰各类商品的相对价格; (3)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在国际经济交往与合作不断扩大的现代社会,跨国投资和经营的情况极为普遍,于是就必然存在跨国所得。对跨国所得征税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应有的权益,这就需要利用所得税可以跨国征收的天然属性,参与纳税人跨国所得的分配,维护本国权益; (4)课
35、税有弹性。所得来源于经济资源的利用和剩余产品的增加,从长远来看,随着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剩余产品也会不断增长,因而所得课税不仅税源可靠,而且可根据国家的需要灵活调整,以适应政府支出的增减。 (二)所得税缺点 所得税也存在某些缺陷,主要是: 1.所得税的开征及其财源受企业利润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制约; 2.所得税的累进课税方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压抑纳税人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3.计征管理也比较复杂,需要较高的税务管理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广泛推行往往遇到困难。 (三)所得税功能 1.所得税是国家筹措资金的重要手段。2015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收入27125亿元,同比增长10.1%。个人所得税收入8
36、618亿元。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提高,所得税收入会逐渐成为我国筹措资金的重要手段。美国第一大税就是个人所得税。 2.促进社会公平分配。所得税是一种有效的再分配手段。它通过累进课征可以缩小社会贫富和企业之间实际收入水平的差距;通过减税免税对特殊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种种照顾,从而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宁。所谓税收的社会政策,主要是指所得税政策。 3.所得税也是政府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由于所得税的弹性较大,因而政府可以根据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关系灵活调整税负水平,抑制经济波动:当经济增长速度过快,总需求过旺时,提高所得税税负水平;当经济处于萧条时期,社会总需求萎缩时,降低所得税税负水平。由于所
37、得税一般实行累进税率,当经济过热,社会总需求过大时,企业和个人的所得会大幅度增加,原来按较低税率纳税的人要改按较高税率纳税,税收收入会自然增加,从而可以抑制纳税人的投资和消费冲动,维持经济稳定;反之,当经济萧条,纳税人收入下降时,适用税率自动下降,又可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复苏。具有这种功能的所得税被称为“内在稳定器”和“人为稳定器”。所得税内在的稳定功能,在西方发达国家构成国家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开征较为普遍的一种税,在中国发展的历史相对较短,1950年规定了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但前者并未开征,后者也是1950年4月开征,到1959年停征。1
38、980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正式开征了个人所得税。此后,又对中国公民单独课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994年税制改革中,三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2011年进行第六次修订,把工资薪金所得的每月的费用扣除标准上调至每月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一)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一切所得和非我国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
39、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课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活动取得的所得;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从2001年1月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按此
40、项目征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设计、装演、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 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包括稿酬所得)、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
41、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利息,但不包括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考虑到我国现状,对股票转让所得暂未征税。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购买彩票经过规
42、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 (四)税率 个人所得按照所得项目不同,分为两类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1.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使用7级累进税率,税率为3%-45%。表9-4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 500元302超过1 500元至4 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 500元至9 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 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251 0055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302 7556超过55 000元至80 00
43、0元的部分355 5057超过80 000元的部分4513 50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9-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 000元的502超过15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203 7504超过60 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309 7505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3514 750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
44、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的办法。所谓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原来的基本税率是20%,加征50%就是在20%的基础上,再增加50%,也就是:20%*(1+50%)=30%;加征十成,就是加征100%,也就是20%*(1+100%)=40%表9-6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 000元部分2002超过20 000 至 50 000元部分302 0003超过50 000元部分407 000
45、 2.比例税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五)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此,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项计算法。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 5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 500(元) 对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了附加减除费用的照顾,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 300元,实际减除4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