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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服务合同,希望大家一起来参考收藏一下哦 前期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 _(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 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
2、,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
3、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年_月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
4、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甲方分x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
5、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
7、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
8、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
9、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xx%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xxxxxxx),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
10、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 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11、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
12、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 公司盖章:_ 乙方: 签署:_ 公司盖章:_ _年_月_日于xx签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阅读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
13、,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
14、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试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试行)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
15、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条件和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试行)中所指建筑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
16、的证书、证明文件。 8.本示范文本(试行)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所:_ 联系电话: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资质等级:_,资质证书编号:_ 住所:_ 公司联系电话: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区(市、县)_路(街道)_段(巷)_号附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17、东_南_ 西_北_ 占地面积: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非住宅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_(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位于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
18、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
19、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20、;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
21、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
22、/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
23、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
24、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
25、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的比例提取酬金;
26、2.每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元的酬金。 (三)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_月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_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 (二)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
27、,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
28、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_ (二)游泳池:_ (三)电梯轿厢:_ (四)_:_ (五)_:_ (六)_:_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 2._; 3.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
29、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
30、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_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31、。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
32、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_;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33、(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_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_、_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
34、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
35、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_时起至_年_月_日_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
36、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
37、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 (六)_。 第二十八条除前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_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