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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第 38 页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闽清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前 言1一、指导思想2二、规划调整原则2(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2(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3(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3(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3(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3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4(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4(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4(四)耕地补充任务5(五)其他用地5(六)中心城区规划调整6(七)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7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7(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7(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2、划定8(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8(四)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及管理9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10(一)耕地布局11(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11(三)园地布局12(四)林地布局12(五)建设用地布局12六、保障措施17(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17(二)统筹保护与发展,严守“三线”底线17(三)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推进社会公众参与18(四)更新乡级规划成果,有效落实规划目标19附 表20前 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
3、结构和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242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等文件的要求,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结合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编制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调整方案主要阐明全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调整原则、规划调整主要内容,明确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各乡
4、镇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是全县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要求,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守红线、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提高土地产出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
5、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二、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省、市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战略部署,合理调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
6、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先进县建设战略落地。(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衔
7、接,促进“多规合一”。做好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层层落实上级规划要求。 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有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至2020公顷(254520亩)。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落实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至2020年,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260.15公顷(228902.25亩)。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
8、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严守城乡开发边界,合理调控城乡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促进交通、水利、旅游等其他建设与城镇、村布局发展协调、功能匹配、衔接密切。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53.96公顷(117809.4亩)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30.48公顷(75457.2亩)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03.35公顷(27050.25亩),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823.48公顷(42352.2亩)。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769.91公顷(26548.65亩),其中占农用地控制住1627.93公顷(24418.95亩)以内,占
9、耕地控制在672.23公顷(10083.45亩)以内。 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20.0公顷(13800亩),其中占农用地控制住公顷(12911.1亩)以内,占耕地控制在公顷(4106.1亩)以内。 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四)耕地补充任务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前提,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2006-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公顷(10083.45亩),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公顷(4106.1亩),切实落实耕地占补任务。 (五)其他用
10、地 1、园地按照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城乡“三位一体”目标,以开发生态高效农业项目为抓手,创新“一产接二连三”发展模式,促进闽清县现代农业做精做优。至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公顷(77324.7亩)。 2、林地深入实施生态省示范区建设要求,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严格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强化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管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至202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公顷(1633578.0亩)。(六)中心城区规划调整为把闽清中心城区建成为海峡西岸繁荣和谐的省会卫星城市,规划期内将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功能,发展城市经济。受地形条件和
11、交通条件影响,规划期间,闽清县中心城区用地将依托旧城,加快城区“东拓南延”步伐,形成梅城、梅溪和云龙城镇组团。通过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开辟新通道,改善现有带状单线联系格局,加强各组团的联系;实施沿江沿线开发,以闽江和梅溪为发展走廊,将闽清建成生态型产业为主的山水城市。闽清县原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公顷,至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23.7 公顷,至2020新增建设用地178.09公顷,规划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七)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现状库为底库,规划调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调整范围包
12、括闽清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完善工作,编制调整方案和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更新乡级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根据“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划定原则,按照先城市周边再扩展到全域的划定顺序,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落实到所在乡镇、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切实明确和落实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责任。 (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论证审核通过,闽清县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为72.67公顷(1090.
13、02亩)。划定后中心城区基本农田总面积为72.67公顷(1090.02亩),与划定任务数一致。新划入的基本农田落地后,与原有的基本农田一起,形成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的永久基本农田,并结合城市周边山、河、林等天然生态边界,在各组团之间、组团与城区之间形成绿色空间,构建了我县的生态屏障,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无序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有利于我县“串联式、组团式”发展。 (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重点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林地、草地等非耕地和灾毁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原则上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或严重
14、污染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调出分布于各类生态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并优先将高产稳产优质耕地,经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将道路沿线和平原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福州市下达闽清县全域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数为公顷(228902.25亩),经划定,新划入基本农田与已有基本农田共同构成闽清县全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有效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5267.%,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等别为8.87,与原规划一致,进一步提高了集中连片程度。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至2020年,结合土地整治工程、沃土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措施,不断提高永久基
15、本农田质量。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结合农业精准扶贫工程,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使原有农田建设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四)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及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在实地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层层落实保护责任。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经国土资源与农业部门
16、复核合格后,将与规划数据库一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要严肃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厉查处、重点问责。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我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划为
17、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经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确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且难以避让的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并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五、土地利用布局
18、优化调整 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旅游、能源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形成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控制、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湿地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一)耕地布局 规划期间,重点保护各小流域内耕地和盆地区耕地,维持现有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有效实施土地整治,稳定国家和省商品粮基地生产地位和生产能力。主要分布于东桥镇、下祝乡、梅溪镇、云龙乡、塔庄镇、
19、金沙镇和省璜镇等乡镇河谷盆地的耕地分布格局。 (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原则,保持现有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稳定,对现有基本农田特别是对城市周边基本农田的分布进行局部调整优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类、数量、质量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主要分布于各城镇功能区之间、城镇功能区与农村居民点之间,以及分布于交通沿线,分布更为集中连片、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与中心城区、集镇、村落周边的山、河、林等天然生态边界共同构成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集镇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进一步固定了县城开发边界,避免城镇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区及集镇的
20、整体环境水平,并促进海绵城市建设。闽清县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下祝乡、东桥镇、省璜镇、塔庄镇、上莲乡、梅溪镇等乡镇。 (三)园地布局依托区域优越的光、水、热、土资源等自然条件和种植历史基础,积极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与和缓的坡地集中发展。稳步推进标准化茶庄园建设和生态果园建设,并在城区适当保留小规模园地,并发挥其景观、休闲、游憩、生态等功能。促进形成主要分布于梅溪镇、金沙镇、东桥镇、上莲乡和省璜镇等乡镇低山丘陵地区的园地格局。 (四)林地布局科学优化林地布局,巩固绿色生态屏障。有效保护县域山地丘陵地区林地资源,加强重点商品林工程、西片水土流失区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工程建设。重点保护城区山
21、体林地、建设城区“一心、两廊、多点”的城市生态绿地结构,营造环城区绿色屏障。强化省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源涵养林保护区保护,有效治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形成广泛分布于金沙镇、东桥镇、上莲乡、雄江镇和梅溪镇等乡镇山地丘陵地区的林地格局。 (五)建设用地布局 1、城乡建设用地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统筹存量、新增建设用地,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和不占耕地和水域,特别是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加快完善“一中心、一圆环、四辐射”的城镇空间发展布局,合理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的规模、布局,引导农村居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
22、中。(1)城镇用地全县城镇用地着力优化“一中心、一圆环、四辐射”城镇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用地程度。中心城区: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大中心城区,加快闽清县城镇体系建设步伐,有效扩大城区规模,努力打造山水相间、人文相融的特色城市。推进梅城、梅溪等县域中心发展,引导群众有序向中心镇梯度转移,扩大城镇规模,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稳步推行撤村并点,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2)采矿用地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产业发展合理用地,大力推进工业化发展,着力培植陶瓷、新型建材、箱包、食品、药品等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产业集聚平台,优先保障白金工业区和坂东工业园建设用地,
23、支持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培育各乡镇特色产业。按照生产规模化、用地集约化的原则,引导企业集中连片布局,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3)农村居民点用地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实施“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以便捷交通为纽带、以生态和农业空间为屏障建立村镇体系格局。开展农村宜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以“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的“三清一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
24、施建设。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减少总量”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落实增减挂钩,实施村庄重组、整合,撤并偏远、分散、落后的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中心村,逐步形成既保持闽清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2、基础设施用地(1)交通运输用地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和福建省重点边贸试验区发展战略,综合统筹城区、乡镇、农村之间公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线网布局,提升交通枢纽站场的服务能力,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完善、综合的交通运输路网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
25、的形成和完善。着力打造高速、高铁、轨道交通、国省县干道、公路、水路为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一纵一横两铁三高四辐射”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新格局。全面启动、分段实施福州大外郊环线快速通道闽清段建设。争取闽侯竹岐至闽清梅溪城际轨道交通纳入福州市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加快推进横五线、联一线、新旧城二通道等交通路网建设,重点抓好横五线梅溪渡口至云龙段、联一线坂东楼下至云龙台鼎段、国道316线闽清段安全隐患整治二期、梅溪新城至旧城快捷交通干线、横五线梅溪新城至石湖段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镇镇有干线”省璜支线、塔庄支线、上莲支线、省璜至永泰东洋段、省璜至永泰大洋段、上莲至街中段道路改造等项目建设,打通县
26、际、乡际断头路,全面提升县域路网连通能力。(2)水利、电力及能源设施用地加快完善堤防、涵闸、泵站、蓄滞洪区等水利设施,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治理小流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区防洪排涝抗旱减灾能力,实施各乡镇防洪排涝水利工程,新建撇洪沟、排涝河道、排涝渠系、排涝泵站等。因地制宜加强各类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保障乡镇居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基本口粮田生产用水需求。系统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改造渠道并配套新建、改造水源工程,以及渠系建筑物改造、修复等。发展山地水利工程,建设一批蓄水池及其配套管网等。实施工程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扩大城镇周边地区供水范围,
27、进一步改善农村供水条件,保障供水安全。在人口相对集中、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兴建一批跨村镇联片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建设一批重要引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全力支持水口坝下水位治理和通航改善工程。加快推进闽江防洪二期工程(闽清段)、葫芦门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利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岭里水库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增加节水灌溉面积。全面完成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任务。积极谋划闽江防洪三期工程(闽清段)、蓄能电站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保障风电、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接收站及主干管网建设,完善农村能源设施体系,优化能源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区电网,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
28、程。优先保障220kV白中变和110kV池园变电站、东桥变电站、攸太变电站,以及35kV雄江变电站、省璜变电站、上莲变电站、三溪变电站及以上高压走廊建设,加快推进华润大湖仙风电、上莲三峡新能源风电、闽清上莲风电场、下祝乡风电场、桔林乡风电场、金沙风电场等项目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海西二期福州至闽清段、西气东输三线东段福州末站至闽清支线等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县城新建商住区和主要工业乡镇天然气管网全覆盖。 3、其他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内,确保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用地;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推进旅游经济加快发展。保障黄楮林景区、白岩山旅游区以及瓷天下景区
29、等原有旅游区的深度开发用地,拓展特色休闲农业游、商贸旅游等新兴旅游景区用地,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以温泉为核心,集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温泉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旅游和商贸文化旅游度假区,主动融入到海峡西岸旅游区的建设大局,开创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划调整方案的法律地位,依据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严格执行调整方案对土地开发利用及保护的管理与实施,切实发挥规划方案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相关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规划实施监督纳入日常土地监察工作中,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
30、实现,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二)统筹保护与发展,严守“三线”底线 严格管制规划所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三线”,作为规划实施的基本底线,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分界线,建立“三线”管控制度。1、做好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衔接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非农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不得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有效保障粮食安全。2、做好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衔接与城市建设、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对接,收集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
31、红线,以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充分考虑各类生态保护边界,实施分区管控、分类管理,生态红线范围不再安排与生态保护无关的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逐步退出,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划为非建设用地。3、做好同城市开发边界工作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以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乡规划用地布局和规模相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适当微调城市开发边界,并避让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尽量保证区域的完整性。并实施严格管控,杜绝城镇无序、失控、求大发展,提高城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升城镇土地产出效益。 (三)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32、,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推进“多规合一”,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充分衔接。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土、农业、林业、交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间协调管理,推进社会公众参充分参与土地规划方案的编制、实施与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十三五规划发展建设。 (四)更新乡级规划成果,有效落实规划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调整土地利用目标,结合十三五期间发展战略,合理分解主要调控指标,统筹安排各乡镇生产、生活,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
33、依据相关数据库、图件编制规程的规定,同步更新乡级规划成果,重点更新乡级规划数据库和规划图件,做好质量核查,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确保乡级规划成果的现势性、客观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落实规划目标,便于规划实施准确、高效、科学管理。附 表表1 2014年闽清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11.87%园地3.58%林地72.88%草地00.00%其他农用地4.06%总计92.3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市00.00%建制镇0.52%农村居民点2.34%采矿用地0.19%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小计3.06%交通水利用地1.39%其他建设用地0.40%总计
34、4.85%未利用地水域1.23%滩涂沼泽0.18%自然保留地1.36%总计2.77%土地总面积100.00%表2 闽清县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指标原规划2020年2014年调整后2020年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16968 16968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15589 约束性 园地面积4022 预期性 林地面积104981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7209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91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745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2292 预期性二、增量指标(公顷)原规划2006-2020年调整后2006-2020年调整后2015-2020年 新
35、增建设用地总量1925920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52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54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767约束性三、效率指标(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0120约束性四、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预期性表3 闽清县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园地林地梅城镇梅溪镇云龙乡白樟镇白中镇池园镇上莲乡金沙镇坂东镇三溪乡塔庄镇省璜镇雄江镇东桥镇桔林乡下祝乡合计16968表4 闽清县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建设用地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2006-2020补充耕地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2015
36、-2020补充耕地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其中:占用耕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其中:占用耕地城镇工矿用地梅城镇29100梅溪镇云龙乡313白樟镇白中镇池园镇上莲乡50金沙镇坂东镇三溪乡塔庄镇省璜镇雄江镇3东桥镇桔林乡下祝乡合计920表5 闽清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1、交通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所在乡镇备注横五线(闽清境)梅溪渡口至云龙段公路工程新建2017-2020年梅溪镇、云龙乡C165建菜线建兴至清安寺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19年梅溪镇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新建2016-2018年梅城镇闽清县X121雄白线白云山林场至白云寺公路改建工程
37、(K17+710K24+423.5)改建2017-2020年白樟镇闽清县X121雄白线白云寺至横五线公路改建工程(K24+423.5K34+927.585)改建2017-2020年白樟镇Y012金白线白中镇区至珠中段公路工程新建2017-2018年白中镇云龙乡海云路至横五联一接口路段公路工程新建2018-2020年云龙乡X120坂金线坂西至限头段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年坂东镇X128坂白线旗峰至仁溪村入点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18年坂东镇Y145车仁线车墘至仁溪村入点改建2017-2018年坂东镇C318湖车线湖头至车墘改建2017-2018年坂东镇Y018墘洪线墘上至洪安
38、改建2017-2018年坂东镇Y069前林线前埔至林田改建2017-2018年坂东镇省道202线闽清县坂东镇李坂村接线道路工程新建2018-2020年坂东镇闽清县三溪乡至鼓舞村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7+000) 改建2017-2020年三溪乡闽清县三溪乡鼓舞村至永泰白云乡段公路改建工程(K7+000-K16+000)新建2017-2020年三溪乡“镇镇有干线”(ZX1505)闽清塔庄镇至联一线公路工程改建2017-2019年塔庄镇闽清县塔庄镇Y073坪斜线坪街至斜洋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19年塔庄镇闽清县塔庄镇Y076高红线高峰至永泰红星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19年塔
39、庄镇闽清县塔庄镇Y024塔高线高峰至永泰盘谷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8-2020年塔庄镇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至镇镇有干线公路工程新建2018-2020年塔庄镇闽清县塔庄镇塔庄村至镇镇有干线公路工程新建2018-2020年塔庄镇闽清县塔庄镇溪东大桥至镇镇有干线公路工程新建2017-2020年省璜镇、塔庄镇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所在乡镇备注“镇镇有干线”(ZX1504)闽清省璜镇至塔庄镇公路工程新建2018-2020年省璜镇、塔庄镇普通国省干线省道308(横五线)闽清县金沙镇沃头至前坑段公路工程新建2018-2019年金沙镇闽清县金沙镇Y046三港溪至城门公路工程新建2017-2020年金沙镇X12
40、0坂金线宝新至池园段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年池园镇闽清县X125线池园镇(潘亭村)至上莲乡段公路工程改建2017-2020年池园镇X122上佳线后佳至卑溪段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年上莲乡闽清县X127线省璜镇省璜至谷洋段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年省璜镇X126省城线省璜山边至永泰麟阳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19年省璜镇Y142省霞线省璜至佳垄段公路改建工程新建2017-2020年省璜镇、塔庄镇“镇镇有干线”(ZX1504)闽清省璜镇至塔庄镇公路(省璜段K0K5+465.718)改建工程新建2017-2019年省璜镇、塔庄镇闽清县东桥镇朱山村至桔林乡四宝村公路
41、改建工程新建2019-2020年东桥镇、下祝乡闽清县东桥镇下宅至山南大道公路工程改建2018-2020年东桥镇闽清县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公路改建工程新建2017-2020年下祝乡、东桥镇211省道闽清罗山至渡塘段公路工程新建2018-2020年东桥镇、下祝乡X123东廷线闽清北站至东桥朱山段公路工程新建2017-2020年东桥镇政和杨源至永定高速公路 (福州段)新建2019-2022年东桥镇、梅溪镇、白中镇、坂东镇、塔庄镇、省璜镇、梅城镇、白樟镇等闽清县上莲乡上莲至后佳公路改建工程(X122)新建2015-2018年上莲乡省道202线闽清县坂东至三溪段改建工程新建2015-2020年坂东
42、镇、三溪镇、塔庄镇闽清县城关至钟石公路工程新建2017-2020年梅溪镇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所在乡镇备注横五线云龙绿色建筑产业园支路新建2017-2019年云龙乡闽清县“79”特大洪灾水毁公路(桥梁) 修复重建工程前埔大桥新建2016-2017年坂东镇闽清县“79”特大洪灾水毁公路(桥梁) 修复重建工程学生大桥新建2017-2020年塔庄镇闽清云龙到梅城森林公园休闲游步道新建2017-2018年梅溪、梅城、云龙闽清县三宝线磨文溪桥新建2015-2020年三溪乡闽清县三宝线一号桥新建2015-2020年三溪乡闽清县三溪乡三宝线2号桥新建2015-2020年三溪乡坂金线池园中桥桥梁新建2015-2020年坂东镇、金沙镇、池园镇葫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