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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1 新中国第一部训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 1981 年 1 月 1 日正式颁布,拉开了我国依法治教的序幕;特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训练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训练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标志着我国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2 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来治理训练,规范训练行为;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训练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详细地说, 就是用法律来规范训练治理活动,爱护同学和老师的合法权益,促进训练事业的健康快速的进展;和谐训练关系, 指导训练活动, 解决训练问题,3 依法治教的
2、基本要求:具有完备的训练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严格、公平的训练执法制度具有高素养的执 法队伍提高全社会的训练法律意识具有健全的有关训练的民主与监督制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4 推动依法治教的必定性: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再训练领域的直接表达和必定要求 依法治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训练进一步改革和进展的客观需要依法治教是训练行政部门转变领 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治理效率和水平的必定挑选依法治教是培育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 力保证;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5 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就:a 坚持训练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就 b 受训练机会公平的原就(三个环
3、节:起点上的公平;过程上的公平; 终点上的公平) c 训练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就 d 权益与义务相一样的原就 e 训练法 制统一的原就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6 我国训练的公共性原就有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在中国境内实施的训练活动必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而不是对个 人或者小团体负责;我国的训练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办学;训练的公共性原就仍要求训练 活动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的治理和监督;训练的公共性仍表达在训练与宗教相分别;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7 对权益和义务相一样的懂得:表达在受训练的权益和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统一的;表达在权益和义务相 互依存;
4、表达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8 训练法制相统一的原就主要表达在那些方面:表达为训练法律法规制定权只能由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 围内行使,训练法律法规的执行权只能由国家机关或者有关机构依法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行使;在法律效力上表达为“ 下位法听从上位法”;在法律使用上,特殊法可优先适用于一般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9 推动我国依法治教的详细措施:提高训练法律意识,转变训练治理观念;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运 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训练改革;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训练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才能与水 平;连续推动训练
5、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0.如何正确熟悉和处理社会主义训练法律和训练政策之间的关系:(1)训练法律和训练政策的异同:制定的主体不同(法律法规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 和各级国家机关甚至社会团体的领导机关都可以成为政策制定的主体);表现形式不同(训练政策通常是以 决议、打算、纲要、通知、看法、指示等文件形式显现,而法律就是以法律条款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显现);实施方式不同 (政策主要依靠党和国家机关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来对其特定的工作人员的约束来保证明施,而法律的实施就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要求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必需遵守);作用不同(党的
6、训练政策是训练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训练法律是训练政策的详细化、定型化,是训练政策的一种特定的表 现形式;政策对于国家、政党和社会生活的作用,具有指导性、调控性和敏捷性,而法律作用的特点表达为 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固性);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处理关系:政策是训练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训练法律是训练政策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政策和法律有着共 同的本质,但在肯定的条件下,政策与法律之间会发生不一样,甚至相互抵触,此时要在政策的指导下,对 法律适时进行废改立,是法律与政策保持一样;政策和法律由于各自有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 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我们既要发挥政策对训练改革与进展的指
7、导作用,又要爱护训练法律的权威,严格依 法办事,发挥训练法律的规范性作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1.训练法: 广义的训练法指国家机关(包括权益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的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全部有关训练的 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最高国家权益机关制定的法律、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 的地方性法规、中心政府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各种规章制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狭义的训练法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训练法律,在我国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训练法律;1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
8、资料 - - - - - - - - - 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 12.训练法律的特点:训练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训练法的规定性具有强制性;训练法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在训练法制 上没有统一的法典;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3.训练法的基本原就:方向性原就;公益性原就;公平性原就;终身性原就;14.训练法的作用: (1)训练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判作用;训练作用;猜测作用;强制作用;(2)训练法的社会作用:保证我国训练的正确方向;保证和促进我国训练事业的进展;保证安训练法办训练;保证有 关各方在训练上的合法权益;可以极大的提高训练治理的效率;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5.谈谈训练
9、法律规范与训练法、训练法律文件、训练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与区分:(1)联系:训练法律规范是训练法、训练法律文件、训练法律条文的内容,而训练法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条文是 训练法律规范的载体,他们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区分:训练法律规范与训练法的区分;训练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训练活动中 全部行为规章的总称;训练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而不是行为规范的总和;训练法律规范与 训练法律文件的区分;训练法律规范是训练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训练法律 规范与训练法条文的区分;训练法律规范用训练法律条文来表现,但训练法
10、条文不肯定是训练法律规范;训练法律规范与训练法律文书的区分;训练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于法律规范而使用的特殊法 律文件;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16.我国训练法主要渊源有哪些:宪法、训练法律、训练行政法规、地方性训练法规、训练规章以及训练条约和协定;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7.法律关系: 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相互之间所形成的肯定的社会关系,即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 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益与义务关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8.训练法律关系:是指有训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训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益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
11、,勿做商业用途19.训练法律关系的特点:训练法律关系是依照训练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训练法律规范在训练活动中的表达;训练法律关系根植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并由训练关系和训练法律的性质和内容打算,是一种思想、意志社会关 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训练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对违反和破坏训练法律关系 的行为应予以相应的制裁;某种训练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训练法律为前提;资料个人收集 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0.训练法律关系的构成的三要素:训练法律关系的主体、训练法律关系的客体、训练法律关系的内容;21.训练法律关系的类型: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为训练行政法律关系;横向性的法律关
12、系,一般称为训练民事法律关系;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2.训练法律责任: 是训练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训练法行为,律后果;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23.训练法律责任的特点:必需有法律明文的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由违法的训练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由国家特地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4.如何从法律意义上懂得训练法律责任:第一, 训练法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紧密相连,是只有在发生了违反训练法的行为之后才会显现的一种法律后果;其次,法律后果的承担者,是有遵守训练法律、法规义务的特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最
13、终,训练法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25.训练法律责任的类型: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6.训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损害的行为必需违反训练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7.训练法律责任的形式:制裁(对人身的制裁;限制行为才能;剥夺财产;申诫罚);补救(包括财产上的赔偿、补偿,精神上安慰以及对不法行为的否定);强制(与制裁的区分:强制的实质在于强制违法者履行其依法应当旅行的义务,而制裁的实质是剥夺违法者的某种权益;强制一般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实行的措施,而不是对违法者的问题
14、作出处理货结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8.训练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训练行政机关、学校及其他训练机构、老师、同学及其他受训练者;29.训练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有关训练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有关训练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关学校与校长的法律责任;有关老师的法律责任;有关同学的法律责任;有关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其他负有遵守训练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的法律责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2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勿做商业用途3
15、0.同学损害事故:指同学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常见表现:运动损害;课余损害;校外活动事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1.同学损害事故的缘由:制度不严,治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未准时修复或拆除;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安全爱护措施不力;同学体质特殊或疾病;同学自尊心较强,心理承担才能较低;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2.处理同学损害事故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1)监护职责与训练爱护职责是两种法律制度;( 2)监护职责与训练爱护职责的区分:监护和训练爱护的主体和对象不同;监护和训练爱护产生的依据不同;监护和训练爱护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监护人和训练爱护职责的
16、产生方式不同;监护和训练爱护的内容不同;监护和训练保护的手段不同; 监护和训练爱护的责任不同; (3)同学接受监护托付时,要承担监护职责;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3.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的基本内容:关于学校责任范畴的界定;关于适用的范畴;关于学校责任的性质;关于损害事故的类型;关于同学损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关于同学损害事故的赔偿原就与经费来源;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4.同学损害事故的特点:同学损害事故必需是学校负有训练治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畴内发生的损害事故;同学损害事故必需是在校同学发生的损害事故;同学损害事故必需是人身损害事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5.训练法律救
17、济:是指训练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获得复原和补救的法律制度;36.训练法律救济的特点:权益受到损害是训练法律救济存在的前提;训练法律救济具有补偿性,它是对受损害的权益的补偿;训练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义务履行;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7.训练法律救济在训练中的作用:爱护训练关系主体特殊是老师、同学及学校在训练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权益救济作用;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预防和掌握其职务违法侵害行为;标示训练法治,推动训练法制建设;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8.训练法律救济的途径:诉讼渠道;行政渠道;其他渠道;39.老师申诉制度:是
18、指老师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恳求处理制度;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40.老师申诉制度的特点:老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老师申诉制度是一项特地性的权益救济制度;老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41.老师申诉制度(受训练者申诉)的三个环节(程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诉提出;受理;处理;42.老师申诉的范畴: (1)老师认为学校或其他训练机构侵害其老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老师对学校或其他训练机构作出的处理打算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3)老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
19、政部门侵害其老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43.受训练者申诉的范畴: (1)受训练者对学校赐予的处分不服的,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有权申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受训练者对学校侵害其合法财产权益的可以提出诉讼;(3)受训练者对学校侵害其人身权益的,可以提出诉讼;(4)受训练者对老师侵害其合法财产权益的可以提出诉讼;(5)受训练者对老师侵害其人身权益的,可以提出诉讼;(6)受训练者对学校或老师侵害其学问产权可以提出诉讼;44.训练行政赔偿:是指训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依照国家赔偿法由国家
20、赐予的赔偿;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45.训练行政赔偿的特点:侵害主体为训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权行为源于训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训练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训练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46.训练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因果关系;47.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的训练机构,是享有肯定权益并承担肯定义务的社 会组织;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21、 - - 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 48.我国学校的法律位置:学校是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学校具有民法上的法人位置;学校是行政相对人;49.学校的权益与义务: (1)权益:依据章程自主治理;组织实施训练教学活动;招收同学或者其他受训练者;对受教 育者进行学籍治理,实施嘉奖或者处分;对受训练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老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嘉奖或者处分;治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训练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2)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训练方针、训练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爱护受训练者、老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受训练者及其他监护人明白情形供应 便利
22、;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0.同学法律位置的确立:社会的进步引起同学位置变迁;同学观的转变;同学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通过立法确立学 生的法律位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1.同学的权益和义务: (1)权益:有参与训练活动并使用训练资源的权益;享有国家赐予的物质帮忙的权益;享有公正评判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益;享有申诉权;享有人身权;( 2)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同学行为规范,敬重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训练机构的治理制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2.老
23、师:是履行训练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3.老师的法律位置:老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我国老师法律位置的确定;老师法律位置主要通过老师的权益与义务来表达出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4.老师的权益与义务: (1)权益:老师作为一般公民的权益;老师作为训练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权益(训练教学自主权;学术自由权;治理同学权;猎取酬劳权;参与训练治理权;培训进修权;申诉权);(2)义务:遵纪守法的义务;训练教学义务;政治思想品德训练义务;敬重同学人格义务;爱护同学权益的义务;提高思想业务水平义务;
24、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5.老师资格条件:国籍(取得老师资格者必需是中国公民,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财产等情形,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取得老师资格);思想品德(取得老师资格者必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这也道德修养,喜爱训练事业努力钻研业务,关怀同学,勇于贡献等);学历(担任老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特地的业务学问技术水平,各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都对学历有基本要求);训练教学才能;身体素养;心理素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6.老师任职的条件:具备各级各类相应老师的资格;遵守法纪,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能全面、娴熟地履行现职务职责;具备学历、学位以及工作年限的要求;身体健康;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57.老师的聘任制度:聘请;续聘;解聘;辞聘;4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