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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1、一般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度在25m(含2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含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含15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含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符合以下条件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2、: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降雨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险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烧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塔、釜
3、、炉、罐、等化工容器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第三条 高处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严重关节炎、手脚残废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酒后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第四条 作业安全措施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2、安全带使用时必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3、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
4、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4、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破裂和损伤。5、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搭架人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并考核合格,作到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6、梯子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结构必须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400mm;人字梯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防滑措施。条梯子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7、不许蹬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人
5、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米,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8、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如在悬空的板上架设梯子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9、禁止多人在同一架梯上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10、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1、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各种大小工具要有防掉绳,工具放入工具(袋)套内。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12、高处作业人员不
6、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0m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13、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第五条 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票进行高处作业。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
7、处理措施。3、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第六条监护人职责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4、 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的安全保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并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第七条 作业票的管理1、凡进行高处作业,
8、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作业票可由分公司三级单位负责审批签发。 2、外来作业单位在厂区进行高处作业,由外来作业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作业点所在单位审批,作业点所在单位派专人现场监督检查。3、特级及特殊高处作业,作业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紧急情况时,可由现场负责人在保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作业后立即报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第八条在高处作业中涉及其它特殊作业,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特殊作业票。第九条 本规定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票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票 编号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监护生产单位负责人现场监督作业地点作
9、业 人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作业内容及原因主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带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作业现场脚手架、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并符合安全要求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业点处有充足的照明30米以上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其它:施工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意见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注:1、本票允许的作业最长有效期为10天,仅限一处施工点使用; 2、此票一式三份,现场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份,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留存一份,并保留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