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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楼部精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精装修施工合同项目名称: (售楼部)精装修工程 发 包 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香山一品(售楼部)精装修合同条款发包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 (售楼部)精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优质地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售楼部)精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址: 1.3工程结构: 1.4建筑面积:
2、 约900 1.5工程质量: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质量达到优良 1.6资金来源: 自筹,已到位 1.7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现场施工其它条件已全部具备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2.1 承包范围:施工合同约定的设计/装修/施工工程 2.2承包方式:采取包人工、包小型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成品保护的方式承包。三、合同工期3.1 合同工期: 日历天3.1.1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3.1.2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前。3.1.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有增加工程或发包方原因导致的阻延,由发包方实际受阻情
3、况书面通知延期。若所有延期通知加上上列完工日期后,依然不能按期完成,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进行赔偿;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四、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4.2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标100%;质量达到优良;无验收标准的项目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及设计师满意的效果。4.3工程质量若达不到以上要求时,承包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且必须无条件返工至优良和甲方和业主及设计师满意,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4乙方应承担其所施
4、工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内容为所有及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4.5质量保修期为 两 年,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保修金中扣除,该费用不足部分可视为债务向乙方索还。4.6保修金系履约保证金性质,不计利息。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5.1 合同总价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后附中标预算)5.2 合同价款类型及调整方式5.2.1 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款类型为: 固定总价合同 。 5.2.2 付款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的甲方认可的合法发票,因未提供发票而产生的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2.3
5、上述价款已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加班、赶工等费用)、小型工具费、垂直运输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垃圾清运费、场地内外保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户内成品保护费、风险费、管理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等一切费用。5.2.4本合同承包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变更合同价款。5.2.5图纸范围内除暂估价材料外总价包死,合同价包括施工期间工料机的价格变化、中标人施工方案的调整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乙方履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需的费用。未施项目据实核减。暂估价材料的调整按照甲方确认的材料价格
6、及定额消耗数量结算暂估价材料价差,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5.2.6工程量的确认:1.固定总价中已充分考虑因主体结构施工存在的质量偏差造成乙方工作量及材料的增加,甲方对此部分不在办理任何签证手续及增加费用。2.若遇有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以及业主方的工作指令等,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变更部分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5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甲方将不予认可。3.若遇有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等,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
7、的签证单及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30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给甲方的,甲方将不予认可。4.对乙方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5.乙方收到通知后5天内不参加工程量和计价核对,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和计价结果作为最终结果。6.签证和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以最终业主的批复为准,乙方协助甲方对业主方办理签证及变更。7.发包方有权视工程情况和施工单位能力,安排中标方的工程量;中标后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保证工期及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等,发包方将随时调整施工单位
8、施工工程量或清退该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8.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挂表单独计量承担,并自行承担进场后的食宿费用。9.固定总价中以充分考虑因及其他专业工种及承包商衔接、交叉施工给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及工作量的增加。10.乙方需负责自身施工区域范围内因机电承包商对墙体开槽、开洞的修补工作,此费用已包含在固定总价内。六、付款方式 6.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有关的预付款、备料款、工人生活费和定金等;6.2本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5%;通过甲方及业主方的审计后支付至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给予支付。6.3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9、皆由乙方自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02.4 6.4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除非发生大的设计变更(以招标人或工程师认定为准)相应顺延外,一般工期不予顺延。七、图纸7.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7.1.1 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10日内 7.1.2 提供套数: 1套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 3. 中标预算4. 合同条款5. 合同图纸九、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9.1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9.2 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本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
10、该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但是,涉及经济的洽商变更必须经甲方另行书面指派的具体负责人签认,其他人签认均不具有法律效力)。9.3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参及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讨论和实施;对该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具有最终的审定权;9.4参及对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掌握施工进度、帮助乙方实现预定的计划目标,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控制资金的合理使用,以保证工程顺利
11、进行;9.5乙方进场时,甲方会同乙方对精装修前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防水等工程以及现场的管理进行验收交接。交接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对现场情况提出质量缺陷报告,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之后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期及工程质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为现场情况合格。且交接后由乙方对现场实施全面管理,若有损坏、丢失,乙方负责维护赔偿,费用乙方负担。9.6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9.7甲方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工程款。9.8按供材料清单供应甲供材,在支付工程款时按实予以扣除。9.9为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并及时提供设计修改等图纸; 9.10
12、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出,交其他承包人完成,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得提出异议。9.11甲方享有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各种处罚的权力,这种罚款必须由项目经理签署,通知或送达至乙方代表,甲方的罚款即将生效,其金额在核对后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二)、乙方权利和义务9.12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面负责本合同的实施,应按该工程的规模和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 9.1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全面贯彻公司的战略要求,维护企业
13、形象,若未按此要求进行实施时,甲方可以按照总公司的战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布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直接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9.14乙方有自主组织独立施工的权利,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和配备足够的机械以保证该工程按期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1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各项施工方案并报项目技术科审批,安排施工顺序和各工种的配合,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做出合理安排,以保证工效;乙方在工程开工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一名质量安全员,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由甲方统一安排工作。9.16乙方在施工过程
14、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扣除乙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3倍价格;9.17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9.18接受业主、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匀由乙方完全负责。9.19乙方应主动办理隐蔽工程及建筑材料的检查和验收手续,保证使用符合国家环保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负责室内环境消防检测和工程的整体验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负责及时采取修补、返工等补救措施,
15、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9.20乙方按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对自己施工的场地和食宿场所内、外的全面保洁工作,使其合乎驻马店市的有关规定,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 9.21乙方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各部门对劳务队伍的各种检查,保证其用工的合法和手续的齐全性,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9.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甲方临时增加工程,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9.2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对所有进场的人员做好登记并交项目备案,同时做好对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9.24乙方必须为从事施工场
16、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9.2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26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材料的认样、认价,材料的使用等都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统一执行。9.27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9.28配合业主指令分包商,甲方指令分包商的工作,纳入乙方的管理范畴若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损失皆由乙方承担(三) 其他约定 1、乙方组建项目经理在内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须不低于5人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组建人员的名单
17、和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不得自行更换。若乙方自行更换甲方已确认的主要管理人员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管理人员,甲方对乙方按每天5000元的处罚。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另行转包他人。若业主将本工程视为转包工程或乙方对特殊专业施工项目未征得业主同意转包给他人,乙方除接受业主、政府处罚外,甲方有权另行给予经济处罚。3、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业主或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单方随时终止施工的后续工程合同,从而对甲、乙双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十、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竣工资料10.1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
18、在10天内组织验收。10.2经检查验收工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工程质量未达到业主方的要求和甲方对业主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罚款、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由第三方返修至合格,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10.3竣工验收合格后,2天内双方应完成办理交接手续,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2天内,乙方须撤离现场。10.4工程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整改仍不合格,结算价不超过工程总价的80%,且需整改至合格为止。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10.5 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10.6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含竣
19、工图)的套数:3套 ,且竣工资料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十一、施工安全1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或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2乙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乙方不得让没有得到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11.3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
20、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行政法律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11.4乙方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根据有关当局要求或规定,自费提供和维持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值班,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11.5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21、员,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1.6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11.7由于乙方责任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污染、噪声需要处理时,乙方提出方案报工程师批准后实行,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11.8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缴纳2万元安全管理压金。乙方现场管理及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及处罚、罚金从安全管理压金内扣除。押金不足另行续交。11.9杜绝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十二、文明施工12.1乙方应按标化工地和文明工
22、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创建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若甲方、业主、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造成的罚款,乙方应承担属自己原因所造成的罚款。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由此引起的停工、返工、材料和质量问题的损失。12.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现场负责总负责人、技术员、质安员、材料员、施工员、后勤、电工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且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履行。12.4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12.5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
23、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2.6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对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12.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所有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油炉等煮饭炒菜工具。12.8施工过程中每楼层支撑架子和模板拆除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12.9乙方现场人员住宿及办公地点,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负责。适用的规范:A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B建
24、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E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F其他所有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十三、材料、设备管理13.1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控制13.2乙方自行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13.3进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管理;13.4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通畅。13.5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十四、保证担保 承包履约保证担保14.1甲方要求乙方签订合同同时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
25、履约保证担保的金额为 贰 万元14.2承包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部无息退还. 十五、违约及争议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执行;15.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的结算价款按20下浮。1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须继续履行合同。15.4乙方未能及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件以及发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违约金为合
26、同最终结算造价的10%。15.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 不涉及到仲裁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仲裁;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仲裁; 十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6.1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和变更。若特殊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尽快签订补充合同(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十七、不可抗力争议店7 . 担保,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17.1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
27、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下面几方面的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事实或理由: (1)里氏7级以上的地震; (2)驻马店市气象台发布的连续48小时以上10级以上大风大雨; (3)市政府宣布已形成自然灾害的雨、雪、洪等; (4)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 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必要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每隔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7.3不可抗力
28、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2)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十八、保 密甲、乙双方应对因订立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方案、工程预算书、效果图、电子文档及类似文件)。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十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9.2本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二 条款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19.2.1向发包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9.2.2向签署合同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十、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住所: 住所: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 13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