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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临时员工劳务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的定义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公司临时员工劳务合同范本三篇,欢迎查阅! 公司临时员工劳务合同范本1 用人单位(甲方):_法定代表人:_ 受聘用人(乙方):_身份证号: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前_个月为试用期
2、,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部门_岗位(工作)从事_职务,并兼任_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_(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_(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小时,加延
3、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_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_%。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
4、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_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5、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
6、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
7、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
8、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
9、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_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
10、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11、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
12、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乙方:_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公司临时员工劳务合同范本2 甲方:(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13、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
14、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
15、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6、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17、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
18、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
19、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实际加班小时_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实际加班小时_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实际加班小时_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
20、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
21、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万元和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
22、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
23、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
25、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26、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
27、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
28、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
29、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
30、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公司临时员工劳务合同范本3
31、 甲方: 地址: 乙方:哈尔滨福鼎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24号北岸明珠二期2-5栋_单元1层1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
32、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
33、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
34、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
35、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
36、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
37、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
38、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
39、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
40、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
41、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26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