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缓刑上诉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肇事罪缓刑上诉状.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交通肇事罪缓刑上诉状 交通肇事罪缓刑上诉状 上诉人:_陈_,男,汉族,1982年11月30日出生于河南省内乡县,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家住河南省内乡县赤眉镇陈湾村前和25号。2021年3月3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4月2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 上诉人交通肇事罪一案,经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21日2021渭刑初字第00027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现因不服该判决书故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原审量刑过重,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裁判,依法改判。 事实与理由:_ 一、一审认定事实有误,上诉人关键的自首情节没有落实。 本次交通事
2、故发生后,上诉人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打急救电话,并在事故发生处等待交警的到来,该行为属于自首。一审对这一自首情节未予认定是错误的。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_对于自首情节,应当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40%;一审中对上诉人的自首情节没有认定是错误的。恳请二审人民法院予以认定。 二、原审对上诉人的量刑处罚过重。同时上诉人具备缓刑条件。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3、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根据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危害后果以及逃逸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_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致人的。 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
4、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于自首情节,应当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40%;有以上自首情节并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5、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积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2)积极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的,可以按比例减少基准刑; (3)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但能多方筹款、借款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相应幅度内靠近上限从轻; (1)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5%-30%; (2)被害人有一般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5%以下。本案中按
6、最高刑期2年计算,结合具体案情上诉人的宣告刑期应为24个月_(自首24_40%)+(退赔24_0)+(受害人有过错24_15%)=3.6个月。原审量刑确实过重。 根据刑法第72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_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案法定量刑在六个月至2年。上诉人在案发后积极自首、赔偿受害人家属、当庭认罪悔罪表现十分明显、系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本次事故上诉人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受害人有过错,上诉人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7、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_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对上诉人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6个月。完全符合缓刑条件。 三、关于上诉人对受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部分,一审认定错误。 本案发生后,上诉人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受害人王静贤老人今年72岁,其死亡赔偿金应为15695元_8年=125560元,丧葬费应为17149.5元,合计142709.5元。按照主次责任上诉人承担90%应该赔偿128438.55元。上诉人即
8、其家属完全愿意全面赔偿。但是,受害人家属至今仍索要21.5万元的超高近一倍的超高额赔偿金。正是这种高额索取行为致使民事赔偿未得到解决。但是,因事故车辆在礼泉县人民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受害人的民事赔偿没有任何问题,加上上诉人已经支付的15200元,实质上受害人家属已经得到了全面赔偿。一审简单的认定上诉人没有进行民事赔偿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_一审认定事实有误,上诉人关键的自首情节没有落实。原审对上诉人的量刑处罚过重。同时上诉人具备缓刑条件。关于上诉人对受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部分,一审认定错误。原审量刑过重,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裁判,依法改判。 此致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 2021年7月26日 _年_月_日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