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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 22 页四川石化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第三条 名词解释(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
2、、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各服务单位。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营期间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在公司管辖区域外进行由公司组织的挖掘作业,除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外,还须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如与作业区域所在方要求发生矛盾,由双方协商制定新的管理要求。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工程部负责挖掘作业的组织与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挖掘机具进厂的审批,组织挖掘机具证照等资质和设备状态、安全状况检查,审核挖掘机具
3、操作人员资质,审批挖掘作业方案,督促作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六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及作业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维护和管理本办法。第七条 属地单位根据本办法向作业单位进行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相关图纸(如隐蔽工程平面图)和相关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审核作业安全方案,批准挖掘作业许可申请。第八条 挖掘作业单位依据本办法的管理要求,编制作业安全方案,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中对人员、设备与环境进行保护,保证作业人员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第九条 作业申请人(作业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一)提出挖掘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二)协
4、调落实挖掘作业安全措施;(三)组织实施挖掘作业;(四)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与安全交底;(五)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第十条 技术负责人(作业单位)(一)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二)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并组织实施风险削减措施;(三)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第十一条 作业人(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二)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过程中发现情况异常,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第十二条 作业
5、批准人(属地单位)(一)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二)核实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三)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第三章 挖掘作业前准备工作第十三条 确认地下隐蔽物挖掘作业前,一般由属地单位负责确认作业区域内是否存在地下隐蔽物。如果属地单位无法确认,或作业区域的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大,挖掘作业前,由工程部组织总图、调度、工艺、设备、电仪、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安全、燃气等地下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及属地单位共同确认地下隐蔽物,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对于已经确认的地下隐蔽物,明确其性质、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并由属地单位
6、绘制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属地单位组织各类地下隐蔽设施主管单位、受挖掘作业影响的相关单位、作业单位共同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作业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网、埋地电力电信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等情况,确定存在的风险、可能的危害程度及具体安全防护措施与施工要求。第十五条 现场确认与标注属地单位组织作业单位、受挖掘作业影响的相关单位到作业现场,确认作业区域,再次交流沟通挖掘任务与内容。作业单位依据属地单位提供的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在作业现场的地面上标注作业范围、地下隐蔽物的位置与走向。第十六条 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作业单位指定具有挖掘专业技
7、术知识的人员担任作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编制时要考虑以下内容:(一)交通状况;(二)附近的振动源;(三)隐蔽电气、管网等地下隐蔽物的分布情况;(四)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五)架空的公用设施;(六)土质类型;(七)地表水和地下水;(八)对土壤和水的污染;(九)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十)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十一)使用的工器具;(十二)气候;(十三)其他。属地单位主管副部长组织总图、调度、工艺、设备、电仪、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安全、燃气等地下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对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共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属地单位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部长或业务主管
8、副部长审批。审核与审批时,审核人、审批人要在施工安全方案上签字确认。审批后的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要对当班班长进行交底,并由当班班长在工作方案上签字确认。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施工安全方案有偏差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属地单位收回并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再次开始作业前,重新编制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并审核、审批,重新申请新的挖掘作业许可证。第十七条 安全交底风险评估结果与已审批的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由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及相关方分别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相关方人员等进行充分交底。交底时,可采取开会、培训或工具箱会议(Tool Box Talking)等方式进行。交底要有书面交底记录。第四章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要
9、求第十八条 作业单位挖掘机具及其操作人员进厂前,由工程部组织对挖掘机具证照等资质、设备状态、安全状况及挖掘机具操作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公司机动车辆入厂及人员入厂要求,办理车辆入厂证、人员入厂证。第十九条 挖掘机具进入生产区域、生产辅助区域或与生产环境相关区域进行作业时,由于该类区域内可能存有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前要进行气体检测分析。第二十条 挖掘作业执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要办理作业许可证与挖掘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具体作业类型包括:(一)地面挖掘、打桩、地锚入土深度超过0.5m;(二)建筑物拆除;(三)可能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墙壁开槽打眼;(四)挖掘部位地表情况复杂难以确定作业
10、风险。第二十一条 作业单位设专人监护现场,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立即停止作业。挖掘作业监护人要具备监护人资质(已参加公司组织的监护人培训并考试合格)。第二十二条 连续挖掘超过一个班次的挖掘作业,每次开始作业前按照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见附录B)进行检查。第二十三条 对于1m以内的地下设施探查时,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只可采取人工挖掘方式。第二十四条 挖掘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中没有注明的设施或物体时,监护人要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属地单位。经属地单位确认清楚设施或物体为何物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第二十五条 坑、沟槽内作业时,正确穿戴安全帽
11、、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得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第二十六条 保护系统(一)对于挖掘深度在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由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土质的类别设计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的作业,所采取的保护系统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二)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三)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附录C。第二十七条
12、 挖掘作业开始之前,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第二十八条 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第二十九条 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时,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与支撑系统的拆除同步进行。第三十条 挖掘物或其他物料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至少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第三十一条 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
13、卡车时,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同时设置警示标识或障碍物。第三十二条 邻近结构物挖掘前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建(构)筑物的稳固性,并保护人员免受伤害。第三十三条 进、出口(一)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二)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时,要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三)当允许人员、设备在挖掘处上
14、方通过时,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第三十四条 排水(一)雷雨大风天气,停止挖掘作业。雨后复工前,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二)雨季施工,如果坑槽不能马上回填,作业单位需要提前编制排水方案,由工程部批准后实施。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后,方可进行挖掘作业。第三十五条 危险性气体环境(一)当深度超过1.2m的、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场所或遇到与地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要增加挖掘作业相关安全措施(
15、如进行气体检测等)。(二)遇与可燃、有毒物质相通的上述设施时,同时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挖掘作业需要用火时,同时执行四川石化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对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作业,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采取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相关措施。第三十六条 标识与警示(一)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二)挖掘作业现场、挖掘形成的基坑/沟槽周边设置硬围护和明显的警示标识,硬围护设置处距开挖边缘至少1.5m。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悬挂红灯警示。(三)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设
16、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识;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四)采用警示路障时,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如果采用废土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穿戴警示背心。第三十七条 挖掘作业阻断道路时,道路所属的属地单位要及时通知四川石化消防大队、公司医疗救护站,以便在出现突发事件时,上述应急队伍可预先设定适合的行车路线。道路恢复正常通行后,也要及时通知四川石化消防大队、公司医疗救护站。第三十八条 动力设施安全距离内(如架空线路、管廊、地下电缆、管网等附近)进行绿化时,要经属地单位同意,涉及到地下隐蔽设施时,还要经地下隐蔽
17、设施的所属单位同意方可进行,不得危及动力设施安全。第三十九条 挖掘作业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1m内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尤其对于下方敷设电缆的部位,禁止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造成生产或人身事故。第四十条 地下工程结束后,作业单位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地下隐蔽设施变化的,作业单位将变化情况向属地单位、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通报,并在竣工图上详细标注,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第四十一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挖掘作业,除执行本办法外,还要同时满足国家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第五章 挖掘作业许可管理要求第四十二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申请(一
18、)挖掘作业由作业申请人(即作业现场负责人,如队长、组长或班长等)提前申请,并负责填写挖掘作业许可证的第一栏、第二栏(即“风险识别”栏)。(二)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要准备好下述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已审批的作业许可证;2挖掘作业许可证;3风险评估结果;4相关附图,如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隐蔽工程示意图等;5已经完成审核、审批的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第四十三条 书面审查收到挖掘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对许可证中的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方案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确认作业许可证;(二)确认挖掘作业详细内容;(三)确认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包括
19、风险评估、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挖掘机具合格证、挖掘机具操作人员资质证等);(四)确认地下隐蔽设施、地上架空线路、相邻结构物影响等危害识别是否全面;(五)确认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内容)及其审核、审批;(六)确认保护/支撑/排水系统设计;(七)分析、评估作业环境的影响、相邻区域间的影响;(八)确认作业前、作业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九)确认个人防护装备要求;(十)其他。书面审查合格后,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在挖掘作业许可证的“风险识别”栏、“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签字确认。如果书面审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由属地单位记录在案。重新申请时,作业申请人要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挖掘作业许
20、可申请。第四十四条 现场核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监护人到挖掘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一)挖掘机具的安全性与完好性;(二)挖掘机具操作人员的能力;(三)保护系统/支撑系统构件是否适合;(四)作业区域范围及地下隐蔽物的标注;(五)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六)对作业人员的交底或培训情况;(七)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八)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九)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现场核查合格后,作业申请人、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在挖掘作业许可证的“作业前检查确认以下措施”栏签字确认。如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
21、出的问题由属地单位记录在案。重新申请时,作业申请人要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挖掘作业许可申请。第四十五条 相关方会签(一)如果挖掘作业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其他单位(即相关方),属地单位要负责通知相关方参加上述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查”。针对挖掘作业的影响情况,相关方要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将影响情况与风险防范措施通知本单位所有相关人员,同时安排专人对挖掘作业进行关注。(二)审批挖掘作业许可证前,要有相关方的会签确认。负责会签确认的相关方人员为相关方正职部长或主管副部长、或其指定人。第四十六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审批(一)现场核查通过后,作业申请人、挖掘作业人、监护人、相关方分别在挖
22、掘作业许可证相应栏签字,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签字批准。(二)挖掘作业许可证首次签发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三)如需要对挖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进行变更,变更前要经过作业申请人及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的审批。(四)挖掘作业许可证得到审批后,连同已审批的相关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方可开始挖掘作业。第四十七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分发(一)挖掘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流水编号。1第一联:摆放在作业现场;2第二联:保留在作业批准人处;3第三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相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内容和位置。(二)挖掘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三)如涉及相关方,将挖掘作业
23、许可证第一联的复印件交相关方,以示沟通。第四十八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延期与续签(一)如果作业不能在挖掘作业许可证的首次签发有效期内完成,可由作业申请人在继续作业前提出延期申请,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确定原有安全控制措施有效且无新增风险后,确定延期期限并审批延期申请,完成挖掘作业许可证的续签。挖掘作业许可的续签次数不大于四次。如涉及相关方,延期续签后的挖掘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的复印件交相关方,以示沟通。(二)包括续签期限在内,挖掘作业许可的总期限不超过5天。(三)挖掘作业许可证延期续签时,如果其延期的时限仍在与其相关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该作业许可证可不进行延期续签;否则,相关的作业许可证要同时进
24、行延期续签。(四)如果在已确定的延期期限和延期次数内仍没有完成作业,关闭原挖掘作业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新的挖掘作业许可证。重新申请新的挖掘作业许可证时,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要将原挖掘作业许可证的流水编号写在新挖掘作业许可证左上角空白处。如果新挖掘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期限仍处在原有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仍可使用原作业许可证;否则,要同时申请办理新的作业许可证。第四十九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关闭(一)挖掘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清理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在挖掘作业许可证(包括全部三联)“关闭”栏签字提出关闭申请,属地单位现场操作人员确认无隐患后在挖掘作业许可证空白处签字,收回挖掘作业许可证并交挖掘作业批准人
25、,挖掘作业批准人签字后关闭挖掘作业许可证。(二)如果挖掘作业许可证到期(包括续签期限)但作业尚未完成并需申请新的挖掘作业许可证时,由作业申请人、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在原挖掘作业许可证(包括全部三联)“关闭”栏内签字关闭,同时由挖掘作业批准人勾选“许可证到期,同意关闭”。(三)如涉及相关方,关闭后的挖掘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的复印件交相关方,以示沟通。第五十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取消(一)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终止作业,属地单位现场操作人员确认后收回挖掘作业许可证,并告知属地单位挖掘作业批准人许可证终止的原因。需要继续作业时,重新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2、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26、;3、挖掘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4、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6、事故状态下。(二)挖掘作业许可证取消申请由属地单位现场操作人员提出,并在挖掘作业许可证(包括全部三联)“取消”栏“提出人”处签字,挖掘作业批准人注明取消原因并签字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三)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取消与其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四)如涉及相关方,取消后的挖掘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的复印件交相关方,以示沟通。第五十一条 挖掘作业许可证保存已经关闭的、取消的挖掘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及所有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由属地单位HSE工程师负责存档保存,保存期限一年。第五十二条 挖掘作
27、业批准人(一)挖掘作业批准人通常是属地单位的正/副职部长,或者属地单位根据其实际工作需求,授权给本单位的工艺、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作为挖掘作业批准人。进行授权时,要有书面授权书(见附录D),授权书中的“授权人”为属地单位的正职部长。被授权人审批的作业发生事故时,授权人承担相应责任。(二)“授权书”一式三份,授权人、被授权人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挖掘作业批准人发生变更时,要及时上报。(三)一般情况下,挖掘作业许可证由属地单位主管副部长审批,当副部长因出差等情况不在时,可由被授权人审批。如果副部长、被授权人都不在,由属地单位正部长审批。(四)对于作业的“申请方”与“批准方”皆为同一
28、属地单位的情况,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石化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川化安字20116号同时废止。编附录A 挖 掘 作 业 许 可 证 编号:作业单位属地单位作业区域作业地点作业内容描述:(包括挖掘范围、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是否附施工安全方案: 是 否是否附应急预案: 是 否是否附图纸: 是 否图纸说明:风险识别地下隐蔽设施地上架空线路相邻结构物电缆消防管线工艺物料管线线缆相邻结构物通信线缆给水管线燃气管线工艺管廊管架仪表线缆排水管线其它设施:不确定因素:属地单位确认人:说明:以上设施
29、在施工图中标出位置、管径、走向、深度;隔离阀/开关的位置,变径位置,电力电源电压,工艺物料名称、理化性质,架空线路高度等。施工图张贴在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基本要求制定挖掘方案 手工挖掘定位 人工挖掘 机械挖掘保护系统斜坡 台阶 支撑 挡板 盖板进出口梯子 救生绳索 台阶或坡道 机械升降装置危险性气体气体检测 防毒面具 长管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防爆机具 通风措施 气体检测频次:个体防护安全帽 安全带 防酸碱服装 绝缘服装警示标识围栏 路障 警示背心 夜间红灯属地单位确认人:作业前检查确认以下措施挖掘方案已审查通过已完成危险评估已考虑对邻近结构物的影响已落实现场安全监督已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30、育、交底已落实逃离进出方式和设施已确认土质类型已制定塌方保护措施需要的支护设施已就位已办理断路申请已设置围栏或路障已落实警示标识已考虑挖出物存放位置已考虑排水方式已准备跨越坑沟的设施已确定机具设备进入方式挖掘机具活动范围足够大已制定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具人工挖掘夜间充足照明已审查附图已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安全措施其他:作业单位确认人:属地单位确认人:作业方申请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同相关人员讨论了该工作及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工作的相关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人本人保证阅读理解并遵照执行施工安全方案和此许可
31、证,并在作业过程中落实各项风险削减措施。作业人:作业监护本人已阅读作业许可并且确认所有条件满足,并承诺坚守现场。作业单位监护人: 年 月 日 时 分相关方本人确认了解该工作对本单位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予关注,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将及时通报信息。单位:确认人:年 月 日 时 分单位:确认人:年 月 日 时 分批准本人已审核与本许可证相关的文件,确认符合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同意作业。有效期: 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挖掘作业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分延期续签延期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32、日 时 分作业申请人: 监护人: 挖掘作业批准人:延期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申请人: 监护人: 挖掘作业批准人:延期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申请人: 监护人: 挖掘作业批准人:延期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申请人: 监护人: 挖掘作业批准人:关闭许可证到期,同意关闭。工作完成,已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隐蔽设施变更情况已了解并存档,现场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意许可证关闭。作业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申请人:年 月 日 时 分挖掘作业批准人:年 月 日 时 分取消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提出人:挖掘作业批准人
33、:年 月 日 时 分附录B: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挖掘场所挖掘地点挖掘深度作业申请人检查人检查时间序号检查内容是否不适用1挖掘地点、场所、深度及范围是否符合许可要求?2是否注意到了架空输电线路,并采取了预防措施确保设备不会接触这些线路?3是否设置了充分的标识和路障?4是否为暴露在道路上的员工配备了反光背心?5是否确定了车辆、设备和废土石堆的位置,以保证车辆安全通行、工程顺利进行?6是否与交管部门(消防部门等)进行了必要的沟通?7现场安全设备是否按要求配备齐全?8是否对员工进行挖掘相关安全法律和程序的培训?9是否考虑了房屋、电线杆、树木等其他地面障碍物?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10是否完成了土质分
34、类工作?1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了适当的挖掘安全保护措施?12对于深度等于或大于1.2m的挖掘,在横向行程达7m的距离内是否有梯子、台阶或坡道?13废土石堆或料堆距挖掘边缘是否大于1m,并有适当的坡度?14对危险性气体环境是否进行有效的监测?15挖掘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16在桥梁和过道上是否安装了标准栏杆和警示标识?17跨越挖掘处的公用设施管线是否有架空支撑?是否有防止物体落下的保护装置?18是否有挖掘排水设施?19在敞开的坑或竖井上是否有覆盖物或设置了路障?20技术人员是否每天进行专项检查?简述不需要采取上述措施的理由:注:根据检查,作出对应的判定,在“”内划“”。 附录
35、C: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土质类型密实度或状态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坡高在5m以内坡高在5 10m碎石土密实1:0.35 1:0.501:0.50 1:0.75中密1:0.50 1:0.751:0.75 1:1.00稍密1:0.75 1:1.001:1.00 1:1.25粘性土坚硬1:0.75 1:1.001:1.00 1:1.25硬塑1:1.00 1:1.251:1.25 1:1.50附录D:挖掘作业批准人授权书挖掘作业批准人授权书_(姓名),_岗位,已经参加四川石化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HSE制度的培训,并熟练掌握这些制度的要求,具备审批挖掘作业许可证的能力,现授权其为_部的挖掘作
36、业批准人,授权期限为_。_作为挖掘作业批准人的职责如下:1、确认所有准备工作按要求完成;2、与作业方讨论并同意作业方编制的作业方案;3、确认作业方知道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要求;4、确认作业方按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5、确认作业方知道如何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并在发出警报时知道如何采取正确行动;6、确认作业方知道作业的确切地点、位置;7、确认无交叉作业或交叉作业的风险已识别且防控措施已落实;8、确认与相关方已进行充分的沟通,相关方已了解本作业及其风险;9、时刻了解作业的进行状况,确认与作业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操作班组(包括交接班时)。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