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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大厦大堂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第 21 页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商务大厦大堂中央空调系统 招标项目: 天健商务大厦 招标编号: 南宁天健2012-007 招 标 人: 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二年七月一十七日 目 录1.致投标人22.投标人须知33.总 则54.投标文件编制85.投标文件的递交96.开标与评标97.合同授予118.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119.计量与支付1210.工程量清单1211.图纸1412.合同条款(指专用条款)1513.附件一:投 标 函1614.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815.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916.附件四
2、:资质证明2017.附件五:工程量清单报价2118.附件六:投标保证金2219.附件七: 购销合同231 致投标人1.1 因天健商务大厦大堂电梯厅中央空调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公司对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招标编号为 南宁天健 ,诚邀贵单位参与投标。1.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如确定参加本次投标,请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若确认不参加本次投标,请以传真形式来函确认,否则取消投标人合格供应商资格,禁止其两年内参加天健集团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对此招标文件享有最终解释权。1.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
3、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装风险、综合报价,中标后,招标采用单价包干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招标采用总价包干的,综合单价及总价都不做调整。1.3.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招 标 人: 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南宁市长兴路8号同和华彩会所四楼邮 政 编 码: 530023 联 系 人: 姚鹏 陆素全 肖宁兵 联 系 电 话: 5606053 5610529 13152660558 传 真 电 话: 0771-5615588 电 子 邮 件: 日 期: 2012 年 月 日2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
4、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规定及说明1工程名称天健商务大厦大堂中央空调系统工程2发(分)包项目天健国际公馆、天健商务大厦招标编号3建设单位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招标单位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工程地点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6工程规模、特征天健国际公馆东盟商务区中泰路以西,建筑面积约76128(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6318)。天健商务大厦东盟商务区中文路以北,建筑面积约24700(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6764)。7招标范围天健商务大厦大堂电梯厅中央空调设备,以甲方提供设计图为准8报价及币种要求投标币种:人民币报价要求:9承包方式提供设备并安装、调试到位10工程质量合格11工期要求计划工
5、期: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7 月2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12年8月 12 日12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具有制冷设备、空调设备销售资格财务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或伍拾万元以上1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4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设备到场,经招标人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招标人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15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16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 不对外公布 17招标文件获取领取开始时间:2012 年 7 月 日,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日领取地址: 南宁市长兴路8号同和华彩会所四楼成本管理部 联系人: 姚鹏陆素全
6、联系电话:0771-5610529 18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无19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0投标保证金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在领取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人计划财务部或存入招标人所提供的银行帐号内,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5投标报名时间: 2012 年 7
7、 月 日至 2012 年 7 月 日止26踏勘现场不组织,地点:(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现场) 27投标答疑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2 年 月 日 17时前招标人答疑公布时间 : 2012 年 月 日招标答疑公布办法:招标答疑统一在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公布2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长兴路同和华彩会所四楼 截止时间: 2012 年 7月 日 12 时2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30开标地点: 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 2012 年 月 日 14 时31需补充的其它内容无3 总 则3.1 项目概况及特征3.1.1天健国际公馆项目位于南宁市东盟商务区中柬路与中泰路交
8、叉路口西北侧,总占地面积3174.45平米,由两栋31层高层住宅楼及二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高度99.60米。3.1.2天健商务大厦项目位于南宁市东盟商务区中泰路与中文路口东北面,总占地面积4144.66平米。由一栋17层综合住宅楼及二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高度59.10米。3.2 招标范围 商务大厦大堂电梯厅范围中央空调,以甲方提供设计图为准。3.3 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3.4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相关验收规范要求。3.5 投标人资格要求3.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招标要求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1.1 资质条件:具有制冷设备、空调设备销售资格3.5.1.2 财务要求:注册资
9、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或伍拾万元以上3.5.1.3 其他要求: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3.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5.4.1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5.4.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5.4.3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服务的;3.5.4.4 被责令停业的;3.5.4.5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5.4.6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5.4.7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6 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
10、涉及的一切费用。3.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0 踏勘现场3.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3.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
11、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11 招标文件的获取3.11.1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起到招标人发放地点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3.12 招标文件答疑和修改3.1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均应于招标文件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必须有投标单位盖章)告知招标人,招标人统一将答复内容在天健集团招标采购网站3.12.2 本次招标答疑联系人:姚鹏陆素全联系电话: 5610529 传真电话:56155883.12.3 投标截
12、止期之前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深圳市天健招标采购网站3.12.4 本次招标答疑开始时间:2012年 月 日 9 时本次招标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 17 时3.13 投标保证金3.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2 投标保证金递交请与招标人财务 梁亮 联系,联系电话: 5621753 转账的投标单位请转到以下银行账号:名称: 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市民主路支行 账号: 4500 1604 3610 5070 2174 3.13.3 投
13、标保证金为转账或电汇的,投标人应确保该投标保证金在截标前已经到招标人账户,并由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验原件留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13.4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3.13.5 发出中标通知7日后,未中标单位归还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3.1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3.6.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13.6.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
1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14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向招标方提供(现金/银行保函)叁仟元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30天后无息返还中标单位。若中标单位不提供或不足额提供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且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所有损失。3.15 投标有效期3.15.1 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日历天。在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15.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15、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16 废标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3.16.1 恶意竞标、围标、串标;3.16.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3.16.3 投标书及报价书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3.16.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签字并未加盖单位公章;3.16.5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3.16.6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或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16.7 截标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转账到户。3.16.8 招标人规定的其它废标
16、条件。4 投标文件编制4.1 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4.1.1 投标函(格式附后);4.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附后);4.1.3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附后);4.1.4 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1.5 投标保证金证明;4.1.6 工程量清单报价;4.1.7 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定);4.2 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4.3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二 份,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与封装要求一致。在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 投标文件不应
17、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4.5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每页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4.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传真、电话、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以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制作好的投标文件完全密封,并加盖骑缝、折缝章,交到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由成本管理部登记记录
18、。5.2 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视该投标人自动弃权本次招标活动。5.3 对由招标方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日期为准。5.4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12年 月 日12时。5.5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长兴路8号同和华彩会所四楼6 开标与评标6.1 开标6.1.1 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 12时6.1.2 开标地点: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1.3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工会、纪委监督。6.2 评标6.2.1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评标原则进行评标。6.2.2 本工程招标人设定
19、投标最高限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6.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6.3.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漏项的除外。6.4 评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6.4.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折算,确定投标人最终投标价。按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者为预中标单位。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6.4.2
20、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对预中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具体考察办法招标人另行通知。待考察后确定中标单位。7 合同授予7.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天健集团下属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7.2 “招标文件”、“合同格式”、澄清文件、答疑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书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8 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8.1 安装施工规范本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是以国家公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本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亦包括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中标人亦须按此等说明及要求执行,若此等说明及要求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中标
21、人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日期/版次1GBJ23290,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GBJ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005年版4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2 质量技术要求 8.2.1、空调设计概况: 1)采用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空调系统采用环保冷媒为R410A.空调机为冷暖型。2)、计算空调总冷负荷约为40KW。 8.2.2、空调系统说明:(1)空调室外机安装于露台。(2)空调系统采用冷暖型。
22、(3)空调室内机控制方式为无线控制。8.3 设备选型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设计图纸,充分掌握本次采购需求,领会设计方案,亲临现场勘察,为采购项目制定完善的投标方案。8.4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明细表。8.5 设备参考品牌:1、变频多联机:格力、美的、海尔。投标人可根据所列参考品牌及设备清单中质量技术要求,选择品牌进行报价。如果投标的品牌不是以上的参考品牌,所选品牌标准应不低于参考品牌档次,同时所选品牌的质量技术要求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2、材料参考品牌:(1)铜管:上海飞轮、青岛宏泰、广东华鸿;(2)镀锌钢板:本溪、包钢、成钢;(3)橡塑保温:北京狄氏、河北华美、河
23、北金威;(4)风口、风阀、静压箱:绿岛风、吉美、众兴隆;(5)电力电缆、电线、信号线:银杉、耐克森。(6)配电箱:ABB、施耐德8.6 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安装规范要求。9 计量与支付9.1 计量9.1.1 计量单位:计量采用国家法定及清单子目要求的计量单位。9.1.2 计量方法: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9.1.3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9.2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设备到场,经招标人和监理检验合格后
24、,支付合同总价的70%,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招标人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10 工程量清单10.1 工程量清单说明10.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0.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
25、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0.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10.2 投标报价说明10.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单价=合价。10.2.2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不含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等。10.2.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如果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有疑问,应书面提出,招标人核实后将以答疑
26、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10.2.4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能报价。10.2.5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0.2.6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0.2.7 其他说明:10
27、.2.7.1 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按计价规范、定额及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作出调整;10.2.7.2 本工程投标报价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工期要求;10.2.7.3 由于中标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中标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中标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价中自行综合考虑;10.2.7.4 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混凝土的细目,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现行地方政府有关混凝土使用的规定进行报价;10.2.7.5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不允许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价;11 图纸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空调设计施工图
28、以甲方提供图纸为准 12 合同条款(见附件十二)13 附件一:投 标 函投 标 函致: 公司(项目):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与此相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我方投标价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将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日内,与贵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3、如若我方中标,我方将在合同签订前 7 日内提交(现金/银行保函) 叁 千元履约保证金。4、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5、建立完善的质
29、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与投标文件相一致且满足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人员,并确保常驻现场。6、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使用。7、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贵方的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8、若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我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200 元/天;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否则承担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 5 %。这些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解除我方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9、本工程项目总包合同条款及关联意思表示、要约等均对我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且我方无条件坚决贯彻执行;我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贵方、工程监理、监督部门及建设单位的
30、质量监督,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一切返工费用由我方自行负责。10、如果本工程不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的,我方保证在中标后 日内,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方案编制,并得到贵方的认可。11、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按照贵方要求完成变更的工程内容。12、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相应的保修期,我方将在接到保修通知后 的 小时内派人维修,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13、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单位中标。投标人: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31、年 月 日14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 地 址 : 日 期 : 年 月 日15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全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从授权开始日到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合法文件)不因授权撤
32、销而失效。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全称(公 章): 日 期: 全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名: 职 务: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6 附件四:资质证明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ISO质量认证证书等资信证明(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7 附件五: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及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如果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有疑问,应书面提出,招标人核实后将
33、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18 附件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19 附件七: 购销合同中央空调设备购销合同甲方: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南宁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同意就天健商务大厦大堂电梯厅中央空调设备向乙方购买并负责安装调试。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共同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1.1项目名称:天健商务大厦大堂电梯厅中央空调系统1.2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1.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健商务大厦大堂电梯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1.4具体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及施工图纸内容
34、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防护、包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包税金及施工用水电费、包调试、包验收合格、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费用、负责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并免费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1.6价款调整:图纸包干,本工程合同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对于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完成时,甲方须另行签认后方可结算。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包括:1)建筑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造成的智能化工程量增加;2)招标范围以外建筑面积增加造成的智能化工程量增加;3)建设单位为提高工程档次等原因要求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和材料;1.7价款调整原则:投标报价表上有的的项目参
35、照投标价格,没有的甲乙双方依市场价协商确定。第二条:工程工期2.1总工期为 日历天(含材料设备采购期),暂定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2012年 月 日-2012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程开工通知书为准。2.2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2.2.1自然力量引起的自然灾害(即发生地震、水灾、火灾、飓风、暴风雨等); 社会力量引起的如政府禁令、战争、罢工等。2.2.2甲方设计变更,或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2.2.3甲方或其它施工单位未能及时移交场地严重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的。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3.1工程质量标准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
36、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执行。3.1.1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a、遵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b、工程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对于由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3.2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乙方进行免费质保服务。第四条:设备、材料供应4.1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在进场安装前应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4.2主要设备及材料应附有相关证明文件。第五条:工程款支付5.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5.2本工程无预付款
37、,设备到场,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5.3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5.4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有效的工程发票以及完税证明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第六条: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乙方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其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转入甲方开户帐号,否则甲方可另选中标人,已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6.2如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6.3履约保证金在通过验收且乙方申请付款后30个日历天内返还(无息)。第七条:甲
38、乙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办理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7.1.2解决现场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材料存放点、水电源接驳点。7.1.3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协助办理有关手续。7.1.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隐蔽验收工作及工程变更的审核签证(若有)。7.1.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7.2乙方责任:7.2.1按施工总进度按时进场施工。7.2.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7.2.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7.2.4接受甲方对该工程质量和进度的
39、监督检查,如主要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5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更换施工单位。7.2.5乙方按实支付施工用水电费。第八条:工程验收8.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相关验收规范为依据。8.2工程竣工前二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在竣工后五天内验收,若甲方在五天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或通过。8.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乙方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绘制竣工图,并要求提供竣工档案资料。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按总造
40、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的权利。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10.1乙方随本合同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技术附件。附件一:天健东盟项目销售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投标承诺函 10.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和结清全部工程款之日自行失效。10.3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未能及时付给材料商供货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材料质量,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直接付给供货商。10.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10.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南宁市长兴路同和华彩美地 单位地址: 会所四楼 开户银行:建行民主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45001604361050702174 帐 号:电 话:0771-5621753 电 话:日 期:2012年 月 日 日 期: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