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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凰山矿安装工区检修车间招标文件-第 57 页凤凰山矿安装工区检修车间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XSN201209G07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二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凤凰山矿安装工区检修车间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凤凰山矿安装工区检修车间1.2资金来源:维简费1.3批准文号
2、:晋煤集发展便字2012第4号1.4招标编号:SXSN201209G071.5建设地点:凤凰山矿1.6工期要求:340日历天2、招标内容:本工程属新建,位于凤凰山矿支架厂院内,为单层带吊车梁不等跨厂房,采用门式钢架轻型屋面钢结构,金属夹芯板围护,钢筋砼独立柱基下钻孔灌注桩,建筑面积1684.37m2。配套工程有:地基勘察、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采暖、电气等配套设施。3、报名及资格审查3.1 资格要求(1)国内独立法人;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5)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报名时需携带
3、的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3)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3.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至5:30时(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金鼎煤机北三楼(312室)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不邮购。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年11月9日9时00
4、分地点:晋城阳光大酒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媒体上发布。6、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12年10月19日17:3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晋城矿区支行银 行 账 户:14001658808050501203联 系 人:袁先生 董女士电 话:0356-3667726 传 真:0356-3667726招标监督人:晋煤集团招标
5、监督办公室招标监督电话:0356-3664297 0356-3661763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356-366111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金鼎煤机北三楼(312室)联系人:袁先生 董女士电话:0356-3667726邮箱:SXSN7723163.COM1.1.4项目名称凤凰山矿安装工区检修车间工程(招标编号:SXSN201209G07)1
6、.1.5建设地点凤凰山矿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维简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属新建,位于凤凰山矿支架厂院内,为单层带吊车梁不等跨厂房,采用门式钢架轻型屋面钢结构,金属夹芯板围护,钢筋砼独立柱基下钻孔灌注桩,建筑面积1684.37m2。配套工程有:地基处理、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采暖、电气等配套设施。1.3.2工期34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破产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1.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2012年10月24日下午15:45在凤凰山矿调度楼前集合联系人:董怡娴电话:18635686206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4日18点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由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共同组织统一书面答复1.11偏离允许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 9日 9 时00分3.2.3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工料单价法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投标保证金的
8、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投标保证金于2012年11月8日12时前递交。单位名称: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14001658808050501203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9年-2011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年-2011年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逐页盖公章。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 壹 份(U盘)3.6.5装订要求用标准A4(210*97mm)纸正规装订成册,双面打印,投标书封面可自行设计,要求简装,不得使用装桢豪华的硬封面包装。投标人应另
9、行准备信封,内装“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一式一份,并加以密封,供开标时宣读。电子版文档需另装信封,加以密封,所有密封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以及注明“开标时宣读”,内装“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招标人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山矿安装工区检修车间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2 年 11月9日 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晋城阳光大酒店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有替代方案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10、间开标地点:晋城阳光大酒店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9招标代理服务费(1)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1. 总则1.1
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
12、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
13、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4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1.4.5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14、。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
15、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
16、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
17、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18、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施工图预算书及编制说明;(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报价须知3.2.1.1 本工程以总价竞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1.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19、,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等各种风险因素,按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可能导致报价不被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应按第五章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1.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1.4 工程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20、和施工图纸,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工程量,若出现误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2.1.5 质保期内维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3.2.1.6 材料价格执行市场价,由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结算时不予调整。3.2.2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晋建标字(2011)166号文“关于发布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有关定额:(1)2011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2011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3)2011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4)2011山西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5)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21、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22、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23、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24、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5、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 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信封,内装“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一式一份,并加以密封,供开标时宣读。电子版文档需另装信封,加以密封,所有密封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以及注明“开标时宣读”,内装“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26、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4.2.6.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4.2.6.2款的规定。4.2
27、.6.2 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28、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
29、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值;(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30、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1、除投标人须
31、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经监督单位确认无误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为2人,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
32、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合成标底时,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合成标底时,合成标底为中标价(如果中标价为合成标底价时,中标单位投标编制造价执行相应的让利比例)。让例比例=(承包人投标编制预算价-中标价)/承包人投标编制预算价*100%3、中标工期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工期即为中标工期。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
33、,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34、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35、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36、督部门投诉。9 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7、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36 分项目管理机构: 12 分投标报价: 40 分投标人业绩: 10 分其他评分因素: 2 分2.2.2合成标底计算方法确
38、定评标基准值的办法:采用合成法。合成标底:暂定标底与所有在暂定标底价8%(不含8%)和-15%(不含-15%)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加权合成后,作为合成标底,权重比例分别为3:7、4:6、5:5、6:4,具体权数比例现场随机抽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6分)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平面图 0-4分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0-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程进度安排合理可行,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 0-5分 安全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39、0-5分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切实可行0-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切实可行 0-3分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材料供应安排有序,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0-4分关键部位施工方法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备选方案考虑充分 0-3分可行性合理化建议具有可行性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0-2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内容 0-2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2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近三年组织承担同类型工程每一项计2分,最高4分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近三年
40、组织承担同类型工程每一项计2分,最高4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安全、材料、资料、造价员等,每一专业人员计0.5分0-4分 2.2.4.3投标人承诺、业绩评分标准(10分)投标人业绩近三年承担的同类型工程 每项3分、最高6分投标人质量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承诺 0-2分投标人工期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承诺 0-2分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计分标准:评标基准价为合成标底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5分。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上,每增加1%(不足1%的按1%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为止。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0%至-5%(含-5%)范围之内
41、每减少1%(不足1%的按1%计)加1分,直至加至满分40为止。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5%以下,以40分为计分基础,每减少1%(不足1%的按1%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为止。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分)标书质量标书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晰、表达明确、内容齐全 0-2分注:(1)本办法中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2)投标人的承诺、资信以及项目经理业绩以有效原证件为准。(3)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的上岗证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计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
42、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43、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44、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