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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汇编2-第 17 页图1- 1(2) 在不坚实作业面上应装设宽360mm及以上的止滑踏板。(3) 沿不坚实作业面的踏板旁设置牢固的安全绳。见图1-120。图1- 2(4)在较大的不坚实斜面屋顶上作业时,需要设牢固的防护护栏。见图1-121。图1- 3(5) 必要时可在不坚实作业面的下方设置安全网。见图1-122。图1- 4(6)为防止误登不坚实作业面,应在必要地点处挂上警示告牌。二、 安全作业行为(1)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安全绳上或牢固的构件上。(2)严禁人员直接踩踏在不坚实的作业面。见图1-123。图1- 5(3) 距不坚实作业边缘1m内作业时,应外设工
2、作平台或使用梯子。见图2-124。图1- 6(4)在不坚实作业面上不得堆放杂物、物料等。见图1-125。图1- 7第二章 起重伤害防控第一节 概 述利用起重机械或起重工具移动重物的操作活动,称为起重作业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同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在起重作业中,发生重物(包括吊具、吊物或吊臂等)坠落、夹挤或碰撞等的人身伤害事件,称为起重伤害。发电企业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有桥式起重机、电动(手拉)葫芦、汽车起重机、卷扬机等,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有:(1) 未经专业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起吊作业。(2) 违章指挥起吊或指挥信号不规范。见图2-1。图2- 1(3) 超负荷或歪啦斜拽工件时起吊。(
3、4) 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时起吊。见图2-2。图2- 2(5) 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时起吊。见图2-3。图2- 3(6) 起吊现场照明不足,视线不清时起吊。见图2-4。图2- 4(7) 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时起吊。见图2-5。图2- 5(8) 在高压输电线下无防范措施,也未设电气监护人时起吊。见图2-6。 图2- 6(9) 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煤气管等)无防护措施时起吊。见图2-7。 图2- 7(10) 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勾挂时起吊。见图2-8。图2- 8(11) 起重机械未经检验或带“病”(如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等)时起吊。(12) 起吊现场未设警戒区域
4、、未设专人监护时起吊。见图2-9。图2- 9(13) 汽车起重机支撑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起吊。见图2-10。图2- 10(14) 起吊重物下方及作业半径范围内有人时起吊。见图2-11。图2- 11(15) 起吊重物选用吊具安全系数不够时起吊。(16) 遇大雨、大雪、大雾或6级及以上大风时起吊。见图2-12。图2- 12第二节 个人能力与防护 一、个人能力要求(1)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人员,司索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一、人员均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起重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考试,取得特种设备祖业人员证(起重机械作业)。见图2-13。图2- 13(3)起重指挥人员应经有关机构专业技术培
5、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培训和发证。每4年复审一次。(5)起重人员必须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7,无色盲、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二 、个体防护要求个体防护用品必须选用取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资质单位生产,且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起重作业人员的主要防护用品有:起重手套、防砸鞋(靴)。(1) 起重手套。选用皮质五指手套,可保护手部免受伤害。见图2-14。图2- 14(2) 防砸鞋(靴
6、)。选用二层面料、使用国际钢头、钢底的加工标准制定的防砸靴、防穿刺、耐油、耐酸碱等功能,可保护足趾免受冲击或挤压伤害。抗冲击力检验方法:冲击锤23kg、落高900mm,冲击后鞋内间隙大于或等于1合格。见图2-15。图2- 15 在一般工作条件下,安全鞋的使用年限为一年,穿着一年后应检查,如有明显损坏不得在起重作业中使用。 三、着装要求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防砸鞋(靴),戴好安全帽、起重手套。见图2-16。图2- 16第三节 起重吊具伤害防控 一、钢丝绳 钢丝绳是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在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股年绕成螺旋状的绳。钢丝绳按捻制方向分为右向捻和左向捻,按捻法分为交互捻(逆捻)和同
7、向捻(順捻)。1. 安全要求 钢丝绳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期试验方法: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超过钢丝直径的40%以上。 (2)钢丝绳有一股折断。见图2-17。图2- 17(3) 钢丝绳直径减少达7%.见图2-18。图2- 18(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出呈现笼形状态。见图2-19。图2- 19(6) 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见图2-20。图2- 20(7) 钢丝绳扭结。见图2-21。图2- 21(8) 钢丝绳折变造成变形。见图2-
8、22。图2- 22(9) 对于交互捻钢丝绳,断丝数超过总丝数的10%。见图2-23。图2- 232. 使用要求(1) 钢丝绳应放置在架上或悬挂好,且定期上油。(2) 不得使用断股、扭结、腐蚀及其他磨损、脆化等缺陷的钢丝绳。(3) 钢丝绳端部与吊钩、卡环连接时,不得用打结绳扣的方法来连接。见图2-24。图2- 24(4) 钢丝绳各插头的连接处不得松动。(5) 断绳保护器所用钢丝绳插入头不得有毛刺、乱头等现象。(6) 吊装中若发现钢丝绳股缝间有异常油量挤出(这是钢丝绳破断的前兆),应立即停用。(7) 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8) 钢丝绳不得接触到酸(碱)液或热体。(9) 严禁钢丝绳和电
9、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10) 环绳结合段长度不应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但最短不应小于300mm。(11) 双头及绳索必须经过1.25倍容许工作荷重的静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二、 起重吊带起重吊带是用高强度聚酯工业长丝为原料织成吊装带。用于装卸与起升货物时连接起升工具和货物的柔性元件。多用于吊装精密仪器、表面光洁高度的物件。见图2-25。图2- 251. 安全要求起重吊带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其试验方法: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起重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1)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10、2)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3) 起重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变小、强度减弱。(4)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5) 起重吊带出现死结。(6) 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化或烧焦。(7) 带有红色警戒线起吊带的警戒线裸露。2. 使用要求(1) 起重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场所存放。严禁使用受潮吊带。(2) 在移动起重吊带和货物时,不得拖拽。见图2-26。图2- 26(3) 起重吊带承载时不得打拧。(4) 起重吊带不得打结使用。见图2-27。图2- 27(5) 不得使用无护套的起重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6) 起重吊带不得长时间悬挂货物。(7) 几支起重吊
11、带同时使用时,尽可能使载荷均匀分布在每支、起重吊带上。(8) 不要把起重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他热源附近。见图2-28。图2- 28三、 起重吊钩起重吊钩是用来吊装重物的钩子。它是锻成的或用钢板铆成的。它分为环眼吊钩、鼻型吊钩、羊角吊钩。见图2-29。图2- 291. 安全要求起重吊钩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其试验方法: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应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现象。起重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1) 起重吊钩有裂纹。(2)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3)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4) 危险断面或吊
12、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5)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6) 板钩心轴磨损达5%时,应报废心轴。(7) 发现起重吊钩焊补以及受到高温、强腐蚀等。(8) 吊钩无防脱装置或损坏。 2.使用要求(1) 起重吊钩必须有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有防脱保险装置。见图2-30。图2- 30(2) 严禁使用铸成的或用钢条弯成的吊钩。(3) 严格使用有裂纹、显著变形、劣质货报废的吊钩。(4) 起重吊钩工作部分正常磨损断面面积不得超过原断面面积10%。(5) 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或自、在受力部位钻孔。见图2-31。图2- 31四、 起重卸扣起重卸扣是作为端部配件直接吊装物品或构成挠性索具的连接件,它分为
13、D形和弓形两种。见图2-32。图2- 32 其中(a)图为D形卸扣; (b)图为弓形卸扣1. 安全要求起重卸扣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其试验方法: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应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现象。卸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截面磨损超过10%。(3) 卸扣任何一处放生裂纹。2. 使用要求(1) 使用卸扣时,应将钢丝绳一根绳环拉在螺栓上,另一根绳环拉在U形环顶端。严禁卸扣横向受力。见图2-33。图2- 33(2) 严禁超载卸扣。(3) 严禁使用有裂纹、显著变形、
14、劣质或报废的卸扣。(4) 使用卸扣时,应避开所吊物件的棱角处。见图2-34。图2- 34五、 钢丝绳夹(卡) 钢丝绳夹(卡)是用于钢丝绳终端头的固定连接及捆绑绳的固定。1. 安全要求钢丝绳夹(卡)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其他试验方法: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应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现象。钢丝绳夹(卡)的正确使用方法:(1) 根据钢丝绳直径的大小来选用绳夹,一般钢丝绳夹型号应与钢丝绳直径相近。见表2-1。表2-1 钢丝绳夹数量的选用钢丝绳直径(mm)7716162020262640绳夹最少数量(个)35678注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
15、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2) 使用绳夹时,应将U形环部分卡在绳头(即活头)一边,拧紧螺栓,直到钢丝绳直径被压扁约1/3为止。见图2-35。图2- 35(3) 钢丝绳套环最近处的绳夹应尽可能地靠紧套环。(4) 为检查钢丝绳受力后绳夹是否有移动,可加装一只安全绳夹。安全绳夹一般安装在距最后一只绳夹mm左右,将绳头放出一段安全湾后与主绳夹紧。其末端与距它最近的一根绳夹距离应140160mm。见图2-36。图2- 362. 使用要求(1) 钢丝绳夹的固定数量不少于3个。见图2-37。图2- 37(2) 钢丝绳夹的U形螺栓不得扣在钢丝绳非尾段上(长头)。见图2-38。图2- 38(3) 钢丝绳夹不
16、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见图2-39。图2- 39(4) 钢丝绳套环最远处的绳夹不得先单独紧固。六、 物件绑扎(1) 吊物应绑扎牢固,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使吊钩斜着拖吊物件。见图2-40。图2- 40(2) 吊运散件物时,应用铁制的料斗。料斗应设专用吊点,装料高度不得超过上口边,散粒状的物料应低于料斗上口边线100mm。见图2-41。图2- 41(3) 吊运长条状物件(如钢筋、长条状木方等),应在吊物上选择两个均匀、平衡的吊点,绑扎时应用紧线器紧固。(4) 吊索与吊物棱角或光滑的接触处,必须加以包垫,防止吊索受伤或打滑。见图2-42。图2- 42(5) 严禁物件叠放超高绑扎。见图2-43。
17、图2- 43(6) 绑扎物件穿绳时,应用铁钩从物件下面钩绳,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见图2-44。图2- 44(7) 吊物挂绳时,不得将吊绳相互挤压、扭压和绞拧。见图2-45。图2- 45(8) 绑扎设备或构件留出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必须紧绕牢固。(9) 绑扎后吊挂绳之间的夹角不大于90,避免挂绳受力过大。见图2-46。图2- 46七、 物件吊装(1)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2) 在起吊口处作业时,周边遇有人行通道应封闭,挂有“此处施工请绕行”等提示牌,并设专人监护。见图2-47。图2- 47(3) 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兼作其他工作。见图2-48。图2- 4
18、8(4) 吊装前须检查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升降限位器、过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可靠。(5) 吊装作业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6) 吊装过程中,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均应立即停车。(7) 吊装前应明确吊物的重量,严禁起吊不明重量或埋在地下的吊物。见图2-49。图2- 49(8) 吊装前,必须检查索具及吊物的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准起吊。见图2-50。图2- 50(9) 翻转吊物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10) 吊物钢丝绳绞拧在一起时,严禁起吊作业。见图2-51。图2- 51(11) 吊钩在摇摆时,严禁起吊作业。(12) 吊装大的或不规则的物件时,应在物件上拉绳,控制其姿态
19、和方向。(13) 吊物上站人时,严禁起吊作业。见图2-52。图2- 52(14) 吊物接近额定载荷时应试吊,试吊高度为200300mm,严禁超载吊物。(15) 起吊作业时不得过猛,不得将吊物悬空停留时间过长。(16) 吊物悬空平移时,严禁从人的头顶上通过。见图2-53。图2- 53(17) 吊装中严禁使用升降限位器停车,严禁过卷扬起吊。(18) 吊装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并将吊物缓慢放下。(19) 吊物这着地时,应用垫板(木)托起吊物,便于抽绳。见图2-54。图2- 54(20) 抽出吊物绑绳时,不得斜拉、强拉或旋转吊物等。见图2-55。图2- 55(21) 严禁在吊物下
20、站人、行走或作业。见图2-56。图2- 56(22) 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如压缩空气瓶、强酸强碱、易燃性油类等),必须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吊装。(23) 遇大雪、大雨、大雾、风力6级及以上等恶劣天气,严禁起重作业。见图2-57。图2- 57第四节 桥式起重机伤害防控 桥式起重机俗称“行车”。它是由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组成,能使吊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或水平移动。行车必须经本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并出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方准使用。检验周期为二年。见图2-58。图2- 58一、 安全作业现场(1) 行车必须装设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夹轨钳
21、、电气连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另外,还须装有可靠的微量调节控制系统。(2) 行车轨道必须平直牢固,每隔20m设置一个接地点,轨道终端应设置缓冲器。轨道上严禁涂油或撒沙子。(3) 行车最高点与屋架最低点间应有10cm以上的距离,行车和驾驶室的突出面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cm。(4) 由地面到驾驶室或由驾驶室到行车走道,必须设有扶梯。(5) 沿行车轨道如有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40cm并应有栏杆,在行车运行中不准有人通行。(6) 吊装作业区周边应设置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见图2-59。图2- 59(7) 在行车轨道上检修时,检修地点两端应用钢轨夹具夹住。以防行车开入检修区域。(8) 必要时可在吊
22、物上装设缆绳(拖拉绳),用以控制吊物姿态,防止大幅度摆动。见图2-60。图2- 60(9) 绑绳时,两根吊索之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10) 起吊时,应使吊钩与重物重心在一条垂直线上。(11) 吊装行走时,吊物必须高出障碍物的顶面0.5m以上。见图2-61。图2- 61(12) 吊装现场照明必须充足。二、 安全作业行为(1) 作业前,必须检查行车各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无缺陷后,方准启动。(2) 行车开车前必须先打铃,当行车行走到接近人时应铃声警示。(3) 吊钩不载物运行时,应升至1人以上的高度。见图2-62。图2- 62(4) 吊物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在升高、缓慢运行
23、。(5) 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见图2-63。图2- 63(6) 吊物中突然断电,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7) 吊物悬在空中时,严禁操作人员离开司机室。见图2-64。图2- 64(8) 严禁采用倒车方式代替制动。(9) 严禁使用限位器或紧急按钮控制停车。(10) 作业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断开电源,将吊钩挂起。见图2-65。图2- 65第五节 手拉、电动葫芦伤害防控 电动葫芦简称电葫芦,手拉葫芦简称倒链。电葫芦主要由电动机、减速器、卷筒、钢丝绳、吊钩、控制箱等组成;倒链主要由链轮、手拉链、传动机械、起重链及上下吊钩等组成。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的电葫芦,必须
24、经本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出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检验周期为二年;倒链可由企业自检,检验周期为一年。见图2-66。图2- 66其中(a)图为电动葫芦; (b)图为手拉葫芦一、 安全作业现场1. 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电动(手拉)葫芦2. 吊装作业区的周边必须设置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见图2-67)图2- 673. 电动葫芦(1) 电葫芦的制动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导绳器完好。(2) 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3) 电葫芦吊物下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2圈。4.手拉葫芦(1)手拉葫芦的变矩器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2)手拉葫芦的链条应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链环间不得有错扭、断裂。见
25、图2-68。图2- 68(3)手拉链完好,链条试拉灵活、无卡涩现象。(4)手拉倒链应存放在专用支架上,并标明重量。见图2-69。图2- 69二、安全作业行为(1)使用电动葫芦前,应作空车试验,确认升降与行走机构、制动器、限位器、吊钩、钢丝绳等无异常后,方准吊物使用。(2)电葫芦与吊物必须垂直起吊,严禁歪拉斜吊。(3)严禁超载吊物。见图2-70。图2- 70(4)吊物上升时,严禁吊钩撞顶。见图2-71。图2- 71(5)严禁利用管道、支架、设备等做吊装点。见图2-72。图2- 72(6)手拉倒链时,拉链方向应与手拉链轮在同一平面上,不得斜拉硬拽。见图2-73。图2- 73(7)用倒链吊物时,应一
26、人缓慢拉手链,严禁多人拉一条手链。见图2-74。图2- 74(8)不得站在吊物上拉倒链。见图2-75。图2- 75(10) 吊物悬空时,吊物下方不得有人。见图2-76。图2- 76第六节 汽车起重机伤害防控 汽车起重机主要由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起重臂伸缩机构、变幅机构、支腿机构和电控系统组成。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吊臂变幅安全装置、吊臂伸缩安全装置、高度限位装置、支腿锁定装置、起重量指示器等。汽车起重机的起重机械部分必须经本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出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检验周期为一年。一、 安全作业现场(1) 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汽车起重机。(2) 吊装作业区周边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27、见图2-77。图2- 77(3) 吊装前,应先确认支腿处地基牢固,在伸展支腿到位,并用道木(厚度不小于100cm)或钢板垫起,调整水平。见图2-78。图2- 78(4) 吊物前必须试车,确认升降、旋转机构运行正常,安全装置可靠后,方准作业。(5) 捆绑吊物时,两绳之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6) 起吊时,应使吊钩与重物重心在一条垂直线上。(7) 吊臂吊起吊物旋转时,应高出障碍物顶面0.5m以上。(8) 汽车起重机必须在水平位置工作,坡度不超过3。(9) 必要时在吊物上加装缆绳,以控制吊物姿态,防止大幅度摆动。二、 安全作业行为(1) 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严禁无证操作。(2)
28、 车辆支腿未伸展到位、车辆倾角超过3时严禁作业。严禁起吊中调整支腿。见图2-79。图2- 79(3) 起重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安全起吊的障碍物,起重臂每次旋转时必须鸣笛示警。(4) 起吊重物前必须试吊,吊物离地面100mm左右,严禁超载吊物。(5) 严禁在暗沟、地下管沟、防空洞等上面进行起吊作业。(6) 汽车起重机的转台(或转盘)上不得站人。(7) 吊臂下严禁站人。见图2-80。图2- 80(8) 严禁汽车起重机吊物行驶。见图2-81。图2- 81(9) 吊物达到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以上操作动作。(10) 起重臂左右旋转角度不得超过45。见图20-82。图2- 82(11) 汽车
29、起重机吊杆升起的仰角不应大于75。见图2-83。图2- 83(12) 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车体应可靠接地,注意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并设电气人员监护。必要时在车上装设接近输电线的警报器。见图2-84。图2- 84(13) 中途停止吊装时,必须将吊物放在地面上。(14) 在起重臂回转范围内,不得同时进行其他作业。见图2-85。图2- 85(15) 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时,每车分配负荷不得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且设专人指挥。见图2-86。图2- 86第七节 卷扬机伤害防控 卷扬机(又叫绞车)主要由电动机、联轴器、制动器、齿轮箱和卷筒组成,并安装在机架上。它是靠机械动力驱动卷筒,卷绕绳
30、索完成牵引工作。见图2-87。图2- 87一、 安全作业现场(1) 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卷扬机。(2) 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稳、视线良好的地方,机座下应垫方木,机身和地锚连接牢固。(3) 安装卷扬机时,应保持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滑轮的安全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4) 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6,距离宜大于6m。(5) 卷扬机滚筒中心线与钢丝绳保持垂直,距第一个转向滑车应不小于6m。见图2-88。图2- 88(6) 检查齿轮箱、减速器、滑轮组、锁具及电气设备等应无异常。(7) 卷扬机滚筒上钢丝绳的端部应
31、固定牢固,安全圈数至少应留五圈。(8) 卷筒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且排列整齐,不应错叠或离缝。见图2-89。图2- 89(9) 卷扬机的自动制动器、手闸和脚闸必须齐全可靠。(10) 在露天安装卷扬机时,应搭设防砸、防雨工作棚。(11) 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见图2-90。图2- 90二、 安全作业行为(1) 卷扬机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吊物,否则应专设信号员。见图2-91。图2- 91(2) 严禁使用未固定的卷扬机。(3)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4) 卷扬机转动中,严禁用手拉、脚踩钢丝绳。见图2-92。图2- 92(5) 卷扬机
32、吊装前,必须对制动器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制动可靠。(6) 卷扬机在运转中,严禁往滑车上套钢丝绳。(7) 钢丝绳不得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数量超过10%应予更换。见图2-93。图2- 93(8) 严禁人员从受力的钢丝绳前面横跨通过。见图2-94。图2- 94(9) 卷扬机钢丝绳与第一个滑轮形成夹角的地面作业区域内严禁站人或通行。见图2-95。图2- 95(10) 卷扬机吊物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地点。(11) 当吊物下落时,严禁用木棍来制动卷扬机滚筒。(12) 中途需要休息时,必须将吊物降至地面且钢丝绳卸载。(13) 吊装过程中遇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将吊物降至地面。第三章 触电防控第
33、一节 概述 人身直接接触电源,在人体内形成电流,就造成触电。触电形式有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接触电压触电、雷击触电形式。发电企业常发生触电的原因及作业场所(场合)有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安全用具、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临时用电作业现场、误触碰带电体、电气误操作等。(1) 单相触电。人体某一部分触及一相带电体。此类事故占触电事故总数的95%以上。见图3-1。图3- 1(2) 两相触电。人体两个部位同时出击两相带电体。施加人体的电压为全部工作电压,这种触电方式造成的后果最严重。见图3-2。图3- 2(3) 跨步电压触电。当电力系统一相接地或电流自接地体向大地流散时,将在地面上呈现不同的电位分
34、布,当人的两脚站在不同电位地面上时,两脚之间承受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距接地点越近,跨步电压越大;距接地点越远,跨步电压越小。当电流通过人的两腿时,两腿会发生抽搐使人跌倒。见图3-3。图3- 3(4) 接触电压触电。当电气设备接地短路时,不仅会发生跨步触电,也会发生接触电压触电。例如,运行中的电动机因故障使外壳带电,当人体接触电动机外壳时,将会触电。见图3-4。图3- 4(5) 雷击触电。接触因雷击产生的感应电荷引起的电伤害。雷雨天,高耸物体(如旗杆、高树、塔尖、烟囱等)是闪电通道,所带感应电荷比地面大,人在下面有可能会被击伤。见图3-5。图3- 5第二节 个人能力与防护 一、个人能力要求(
35、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气操作人员、电气检修和维护人员。(2)电工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见图3-6。图3- 6(3) 带电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须取得带电作业资格证。二、 个体防护要求电工的个体防护用品主要有高压绝缘鞋(靴)、高压绝缘手套等,而且必须选用具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单位的产品。见图3-7。图3- 7(1) 高压绝缘鞋(靴)。使用绝缘材料制作的一种安全鞋。凡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鞋(靴),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1) 鞋帮上应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伏等标记,鞋胶料部分无破损。2) 绝缘
36、鞋(靴)的检验周期为6个月,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标识。实验内容:交流耐压试验1min,1.5V;泄漏电流小于或等于7.5mA。3) 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水、油、酸、碱等环境内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4) 绝缘鞋(靴)应干燥,不得在鞋底上钉铁钉。(2) 高压绝缘手套。用天然橡胶制成,即用绝缘橡胶或乳胶经压片、模压、硫化浸模成型的五指手套。手套的长度为457mm。凡从事电气倒闸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1) 高压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分为10、20、30、35、40kV等,操作人员可根据不同电压等级的作业场所正确选择。2) 高压绝缘手套的检验周期为6个月,并贴有“检验合格
37、证”标识。试验内容:交流耐压试验1min,8kV;泄漏电流小于或等于9mA。3) 每次使用高压绝缘手套前,必须作气密性试验检查,确认无漏气后方准使用。检验方法:将高压绝缘手套从口部向上卷,稍用力将空气压至手掌及指头部分,检查无漏气方准使用。严禁用嘴吹气试验。见图3-8。图3- 84) 高压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应与工具、仪表分别存放。见图3-9。图3- 95) 使用高压绝缘手套时,不得接触油类及腐蚀性物质。三、 着装要求(1) 电工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安全帽。(2) 验电、接地线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靴),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见图3-10。图3- 10第三节 绝缘安
38、全用具 绝缘安全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或触及可能带电体的工器具。必须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产品;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及检验周期。发电企业常用的绝缘安全用具有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一、 绝缘操作杆绝缘操作杆是由工作头、绝缘杆和握柄构成,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的绝缘工具。绝缘杆主要用于接通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装拆携带式接地线,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按电压等级分为10、35、110、220、330、500kV,按长度分为3、4、5、6、8、10m。见图3-11。图3- 111. 绝缘操作杆的安全要求(1)
39、绝缘操作杆的电压等级标识必须清晰、准确。(2) 绝缘操作杆的绝缘部分长度不得小于0.7m。(3) 连接绝缘操作杆的节与节的丝扣必须完好,连接牢固。(4) 绝缘操作杆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12个月。试验内容:交流耐压试验5min,44kV。线路(5) 绝缘杆应悬挂在支架上,不得与墙面接触或斜放。2. 绝缘操作杆的使用要求(1) 使用前必须对绝缘操作进行外观检查,且核对与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2) 在连接节与节的丝扣时,绝缘杆应离开地面拧紧丝扣。以防杂草、土进入丝扣中或粘在杆体的表面上。(3) 使用时应避免减少对杆体的弯曲力,以防损坏杆体。(4) 使用后应及时将杆体表面的污迹擦拭干净,并把各节分
40、解后装入专用工具袋内。(5) 对不合格的绝缘杆必须立即报废,严禁降低标准使用。二、验电器验电器由接触电极、指示器、绝缘杆和握柄构成,是检验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电的装置。按电压等级分为310、35、110、220、500V。见表3-1和图3-12。表3-1 验电器分类序号验电器(kV)缩态长度(mm)伸态高度(mm)有效绝缘长度(mm)握柄长度(mm)伸缩绝缘杆节数质量(g)1310380100070013054002354801500110020055003110580200014404005600422078031002440500510005500160072006000120052500
41、图3- 121. 验电器的安全要求(1) 验电器的电压等级标识必须清晰、准确。(2) 验电器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6个月。实验内容:交流耐压实验5min,44kV,发光电压小于或等于7.5mA。(3) 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柜内,并放在干燥的地方。2. 验电器的使用要求(1) 使用前必须对验电器进行外观检查,且核对与被检测用电设备的电压等级。(2) 验电前,必须先在已知有电的高压设备上测试,确认验电器完好。(3) 验电时,应将验电器缓慢移近高压设备,直到接触导体部分。若验电器无声、光指示,可判断为无电;否则,有电。三、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由导线端线夹、短路线、接地线、接线鼻、汇流夹接
42、地端线夹(或临时接地极)以及接地操作构成。它是用于防止电气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它分为三相三线制、三相四线制。1.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安全要求(1)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必须编号、登记。(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检验周期为五年,检验项目同出厂检验。(3) 存放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时,应对号入座,并挂在墙上或放在箱内。见图3-13。图3- 1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使用要求(1) 使用前必须对接地线的外观检查,并按不同电压等级选用对应规格的接地线。(2) 挂接地线前,必须先验电,确认导体无电。(3) 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挂导体端;拆除接地线时,与此相反。(4
43、) 严禁使用其他金属线代替接地线。(5) 检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挂接地线的地点。第四节 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是以电动机或电磁铁为动力,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工作头的一种机械工具。它分为三类:一类工具为金属外壳,电源部分具有绝缘性能,适用于干燥场所;二类工具不仅电源部分具有绝缘性能,同时外壳是绝缘体,即具有双重绝缘性能,工具铭牌上有“回”字标记,适用于比较潮湿的作业场所;三类工具是由安全电压电源供电,适用于特别潮湿的作业场所和在金属容器内作业。发电企业经常使用的电动工具有手电钻、冲击钻、电锤、坡口机、手提电锯等。一、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1) 购置时,必须选用具有“中国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产
44、品合格证”的产品。(2) 使用前,必须检查工具上贴有“检验合格证”标识,检验周期为6个月。见图5-14。图3- 14(3) 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耐压试验需满足以下指标;1) 绝缘电阻。用500V绝缘电阻表测量,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值。I类工具,2M;II类工具,7M;III类工具,1M。2) 耐压试验。绝缘耐压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min通过。(4)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二、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要求(1) 使用前,必须检查电动工具外观完好,试转正常;且根据使用场所正确选用不同电压类别的电动工具。(2) 使用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45、。(3) 使用塑料外壳的电动工具时,不得与汽油及其他有机容剂接触。(4)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接在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上。见图3-15。图3- 15(5)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接触热体、潮湿或腐蚀的地上。经过通道必须采取架空或套管保护措施,严禁重物在导线上。(6) 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见图3-16。图3- 16(7) 使用工具时,不得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见图3-17。图3- 17(8) 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使用前,必须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使用。(9) 作业点距检修电源箱较远时,应用移动电缆盘或移动开关箱,不得接长工具自带的电缆。见图3-18。图3- 18(10) 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