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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林木保险承保指引-第 13 页林木保险承保指引目 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承保2第一节 基本原则 2第二节 投保信息采集和保费收取 3第三节 承保工作要点 4第四节 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 6第三章 核保 8第一节 核保流程 8第二节 初审和核保关注要点 8第三节 批改10第四章 出单 11第一节 保单和发票打印 11第二节 单证归档12第五章 单证管理 12第一节 主要单证12第二节 单证印制12第三节 单证保管13附件:1、林木火灾保险投保单(印制样本)2、林木火灾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印制样本)3、林木火灾保险保险单(打印样本)4、林木火灾保险分户标的保险清单(打印样本)
2、5、林木火灾保险凭证(打印样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木保险承保指引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林木保险业务承保操作,提高林木保险业务质量,促进公司林木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第二章 承保承保环节是林木保险业务经营的“入口”,承保质量直接影响理赔环节和全流程风险管控。严格投保条件,规范业务操作是做好林木保险承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一节 基本原则在林木保险业务承保工作中,原则上应坚持大面积集体统一投保的原则,整体推进,并做到“承保到户”。一、对于林业大户、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等作为被保险人单独投保的,要做到保单发放到被保险人;二、对于以村、龙头企
3、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等为单位集体投保的,应有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详细列明林户基本信息及标的信息,由林户签字确认,实现承保到户。林木保险投保单及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应采用格式化单证,由总公司农业保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设计。投保单、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应明示投保险种主要内容,明示并履行各项说明与告知义务。第二节 投保信息采集和保费收取一、投保信息采集分公司在林木保险业务承保前应根据投保单内容充分采集业务相关的要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相关要素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或数量、应交保费(即总保险费)、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林
4、户自交保费金额等。(二)种植树种名称、属性(公益林/商品林)、详细注明种植地的坐落位置或四至,有条件的分公司可探索使用GPS、无人航拍机等新技术承保。二、保费收取(一)在承保出单前,应收取林户自缴部分的保费。为提高工作效率,可积极借助当地林业部门力量协助收取林户自缴部分的保费。(二)分公司要做好与林业、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保证各级财政补贴部分的保费按时足额划拨。第三节 承保工作要点一、明确保险标的承保时应认真核对林户基本信息、保险标的数量,承保标的的坐落位置或四至,要采取措施确保保险标的可以准确识别,做到承保标的信息真实准确。二、坚持保全原则为避免道德风险及风险逆选择的发生,承保林木保险业务时,
5、原则上应坚持大面积集体统一投保,整体推进,确保投保人将符合条件的标的全部投保,杜绝部分承保及选择性投保。三、严格投保条件林木保险承保时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并严格按照条款规定投保条件确定保险标的及投保人资质(如通过审核被保险人林用权证,核查其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承保。四、规范业务操作(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开展承保工作,完善投保手续,规范承保录入,提高承保数据质量。(二)严格按照公司授权及下发的条款和费率开展业务,严禁擅自扩展保险责任及降低费率承保。(三)林业保险的保险凭证要发放到户,做到“一户一证”。(四)除从共保业务、统括保单业务之外,对林户自缴部分的保费统一实行
6、“见费出单”,必须在收取林户负担的全部保费后,方可出单。五、兼顾风险与成本承保时要认真评估业务开办的成本、风险与收益,从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条件。深入了解当地农民与各级政府开办该险种的意愿,各级政府是否同意且能够及时、足额划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认真分析评估业务经营风险,测算风险管理成本。六、履行说明与告知义务分公司展业人员在林户投保前应履行说明与告知义务,指导投保人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收取林户自交保费,由林户签字确认投保信息。(一)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要重点说明责任免除条款、赔偿处理条款及免赔额/率的约定、财政补贴比例、总保费、自缴保费、保险责任、出险报案方式等,提示阅读投保
7、须知。(二)按照林户应交保费金额向林户收费。(三)由林户确认分户标的投保清单所填内容,签字确认。如由他人代签,应告知本人,注明“*(代)”,不得模仿他人签字。林业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样例详见附件。七、做到“承保情况公开”对于集体投保的林木保险业务应做到“承保情况公开”。即在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和预收保费后,应做好收费登记,并将分户投保信息以村或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地点选择村(组)中较为明显的区域,如村委会公告栏、宣传栏等。公示内容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中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公示后,如林户反馈信息不准确,应及时核对调整。保险公司要将公示情况通过拍照、录
8、像等留存。八、及时录入系统保险公司收取林户自交保费后,应及时将投保单录入系统,并于30日内将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信息导入系统,保证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第四节 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录单人员接到投保单后,应认真核实投保单及清单等附件填写内容是否准确、齐全,签章是否完备。并负责将客户填写的投保单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业务处理系统,不得漏输、错输,要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与投保数据相符,避免出现数据质量问题。一、实行集中录单林木保险业务实行中心支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集中录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集中录单操作模式。二、准确录入业务来源林木保险业务录入时须按照实际业务来源选择录入。三、明确投保方式个人:指以个人的
9、名义投保。企业法人:如:大型农场、林场、种植企业等;协议有分户:指以统保的方式承保,系统内录入分户信息的投保方式。四、投保户数的录入属于有独立法人(无分户)或个人单独投保的户数录入为“1”户;统保情况下,户数按投保清单上列明的实际户数填写。五、正确选择承保险种的经营性质业务系统中林木保险业务经营性质分为四类,分别为:“中央政策性业务”、“省级政策性业务”、“地市级政策性业务”、“商业性业务”。录入时须根据业务的实际经营性质正确选择。六、准确录入政策性林木保险的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及林户自缴保费比例。七、特别约定的录入承保过程中,如有需要在保险合同中特别予以说明的重要事项,而业务处理系统中无法录入的
10、,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可在投保单的特别约定栏予以注明,并在业务处理系统中的特别约定处予以准确录入。八、上传必要的投保影像资料根据核保需要,应对必要的投保影像资料,如投保单、分户投保清单等,须将原件清晰扫描后上传至业务系统。第三章 核保目前林木保险核保权限设置在总公司农业保险管理职能部门,省分公司及以下机构无核保权限,省分公司核保人履行初审职责。第一节 核保流程一、各省分公司核保人员接到出单员提交的承保信息后,应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要求,对承保信息和上传资料进行全面初审。初审通过的由核保人提出意见后,提交总公司农业保险管理职能部门核保;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出单人员完善补充后,再行提交。二、
11、总公司核保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保单关键要素进行认真审核,对权限内业务做出核保决定,对超权限业务在提出明确的核保意见后提交上一级核保人核保。第二节 初审和核保关注要点一、审核业务类型审核上报的业务是否属于总公司已报备且允许开办的险种、险别、标的类别。二、审核保险标的对于保险标的信息应认真核实,做到真实准确。主要包括:(一)保险标的数量;(二)标的是否生长正常,是否正在发生灾害事故;(三)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座落地址、保险标的项目是否清楚;(四)审核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可通过核查投保人林用权证审核。不得将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组织或机构确认为被保险人。三、审核承保风险承保风险是
12、否属按规定可以承保的风险;附加险种、特约承保标的是否符合条款规定;林木保险特别要关注是否承担了旱灾、病虫害、洪泛区的洪水等责任。四、审核投保单证投保单/保险单、明细表、保险标的分布图表是否齐全。投保人签名是否完备。五、审核团体投保清单投保方式,协议有无分户。投保的保单是否涉及多户投保,若多户投保是否按要求输入分户清单。团体投保的投保户数、分户清单合计数据与投保单/保险单数据是否一致。六、审核政策性补贴政策性业务需检查各主体缴费比例是否符合保险方案规定,保费、保额大小写是否相符。七、审核保险条件(一)保险费率和保险费计算是否正确;(二)保险起讫日期及保险期间是否符合条款规定;(三)免赔额/率是否
13、符合条款规定(四)“特别约定”中是否有涉及改变保险要素的内容。第三节 批改一、保险单签发后,保险事项若有变动,投保人应及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批改手续由投保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签章后,连同保险单正本一并交保险人,凭此签发批单。二、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的批改书面申请后,省分公司核保人应对批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提交总公司审核。批改审核项目包括:批改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批改事项是否符合规定;涉及退费的,应审核投保人的交费情况。三、批单文字应力求简练准确,一式三份。经核保人核保通过后打印签发,分别粘贴在保险单正本、副本上,并分别加盖骑缝章。申请批改书应与投保单一起归档。四、各级财政给予保费
14、补贴的林木保险业务,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基本信息一般性操作错误以外,原则上不允许批改。确需批改的,应提交总公司农业保险业务职能部门审核。第四章 出单第一节 保单和发票打印一、投保单核保通过后,由内勤人员打印保单和分户清单。二、目前公司林木保险保单及分户清单均使用公司通用的非格式空白单证,采取全部打印形式进行出单。三、保险单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为业务留存联、第二联为财务留存联、第三联为被保险人留存联。四、保险单打印完毕后,可从系统中选择并打印对应的保险条款,也可使用事先印制的条款,但纸张规格必须于保险单一致。打印后的条款须贴于保险单后,并与保险单一起加盖骑缝章。五、要素出错的保单应加盖作废章,然后再
15、重新缮制电子保单并经核保后再行打印。作废保单与其他保单应连号装订,不得扔弃或另外装订。六、保险单经审核无误后,打印保险费发票。第二节 单证归档内勤人员应及时对投保单、分户清单、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进行清分,并做好承保资料归档工作。第五章 单证管理第一节 主要单证主要单证包括:1、投保单、分户/标的投保清单2、保险单、分户/标的保险清单3、批单4、保险凭证5、保险费发票第二节 单证印制林木保险的保险单、分户/标的保险清单、保险凭证及及批单均使用由总公司统一设计制定的非格式空白单证,按照现行业务单证管理办法统一编号管理。开办林木保险业务的分公司须按照相关单证管理规定执行林木保险业务单证的领用、注销、
16、存档等各环节操作。投保单、分户/标的投保清单由总公司统一设计印制,在业务开办初期,业务开办公司可按总公司提供的电子版单证式样打印使用。分公司如需调整保险单及相关重要单证样式,应报总公司农业保险业务职能部门审批。第三节 单证保管一、林木保险业务应严格按照公司单证使用管理相关要求使用单证。严格履行签收、发放和领用销号手续,做到笔笔有记录,并由经手人签章,并定期清查未使用的单证,做到账实相符。二、承保出单后,投保单、保单等承保资料应及时归档形成承保案卷,承保案卷按保险单顺序号装订成册。作废保险单,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副本一起按顺序号装订。业务案卷承保资料归档装订顺序为:(一)保费收据;(二)批单;(三)保单副本及附件;(四)投保单及附件;(五)其批改申请书;(六)其他承保文件及资料(如共保协议正本)。三、业务案卷归档、存放、保管应按照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国寿财险发【2008】443号)要求,参照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化流程(国寿财险非车险【2009】60号)执行。附件:1、林木火灾保险投保单(印制样本)2、林木火灾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印制样本)3、林木火灾保险保险单(打印样本)4、林木火灾保险分户标的保险清单(打印样本)5、林木火灾保险凭证(打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