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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铁路天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活动重大危险源与现场应急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第 137 页南昌铁路天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活动重大危险源与现场应急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部 编写二一二年 五月目 录1 术 语22 总 则43 铁路既有线施工作业63.1 轨道施工作业63.2 路基施工作业203.3 料具装卸与堆放作业263.4 电气区段施工作业323.5 临近既有线施工作业384 基坑开挖作业415 模板装拆作业536 脚手架装拆作业677 爆破作业758 起重装吊作业879 生产(施工)临时用电9510 水上作业10211 高处作业10612 高温作业11913 特种设备12214 料 库
2、12715 运输交通车辆130附件一 铁路行车安全施工防护办法132附件二 铁路建筑物接近限界图1361 术 语1.0.1 危险源hazarda source of danger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组合形成的根源和状态。危险源不同于隐患,隐患是在不同程度上已暴露出来,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引发不安全因素。而危险源是潜在的暂时还没有暴露出来,应当预料到,需预先采取控制措施加于预防的不安全因素。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安全科学理论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为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
3、因素,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三个方面。1.0.2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1.0.3 危险源辨识risk source ldentification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的辨识可以理解为从企业的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因素,并判断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过程。危险源辨识通常包括危险源识别、分析和风险性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工作环境、平面布局、
4、运输线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施工料具和设备、特种装置和设备、危险性较大或有害作业部位和各种设施,以及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危险源辨识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为:按照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进行辨识;按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进行辨识;按照引发事故的四个基本要素进行辨识等方法。危险源风险性评价方法主要有是非判断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风险性评价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系统危险性大小的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内。危险
5、源按风险性评价数值一般划分为:稍有危险、一般危险、重要危险、高度危险四个等级。1.0.4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1.0.5 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1.0.6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1.0.7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
6、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1.0.8 恢复 recovery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2 总 则2.0.1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提高生产作业现场防范事故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2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活动实际情况,对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危
7、险源进行全面的识别、分析和风险性评价,对可能导致一般(或铁路交通事故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等级的重要危险级别及以上的危险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室)审查、批准。2.0.3 各单位对生产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控制。对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及其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方法,应在危险源存在场所予以公示。2.0.4 针对公司当前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参考国内同行企业实践经验,下列危险源为公司一般安全生产活动重大危险源:一、 铁路既有线施工作业:(一)轨道施工作业。(二)路基施工作业。(三)施工料具装卸与堆放作业。(四)电气化区段施工作业。(五)临近既有线施
8、工作业。二、基坑开挖作业。 三、模板装拆作业。四、脚手架装拆作业。五、爆破作业。六、起重装吊作业。七、生产(施工)临时用电。八、水上作业。九、高处作业。十、高温作业。十一、特种设备。十二、料库。十三、运输交通车辆。3 铁路既有线施工作业3.1 轨道施工作业3.1.1 危险源名称:轨道施工作业。3.1.2 危险有害因素类别:车辆伤害等。3.1.4 危险源存在的场所:铁路既有线建筑工程施工。3.1.5 导致危险源产生事故的一般原因:1 施工负责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以及作业质量标准不熟悉,违章指挥、冒险作业。2 施工作业人员对轨道作业安全技术和作业质量标准不熟悉,违章、冒险
9、作业。3 防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防护办法不符合相关安全规章规定和要求。4 对作业实施活动中的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缺乏系统的识别、分析和评价,施工中不具备相关安全规章规定要求的作业防护条件。4 施工地段线路状态不良,不具备相关安全规章规定要求的放行列车条件。5 施工料具堆放不符合相关安全规章规定要求,产生料具侵入限界。6 来车时,下道避车不及时或避车方法不正确。3.1.6 危险源控制主要措施:一、组织与管理措施:1 凡影响轨道几何尺寸、道床稳定以及行车安全的各项轨道施工作业,各单位均必须将其纳入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2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作业,不得擅
10、自更改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和扩大作业范围等。禁止无计划施工。3 现场应根据作业项目、内容和批准的施工计划文件要求,按照工务安全规则和南昌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制定施工作业防护办法。禁止简化防护设置标准和要求。4 根据轨道施工作业内容和影响行车安全的程度,公司按下列要求指派专人担任现场施工负责人:(1) 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不低于工程队长(或项目经理)职务的人员担任。(2)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不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不低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3) 需办理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限
11、制列车运行速度的施工,由不低于工程队长(或项目经理)职务的人员担任。(4)设置作业标防护的作业和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由不低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5) 在区间装、卸轨料及砂石料的作业,由职务不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5 轨道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开工前,应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以及作业活动中存在危险源的控制和预防措施的交底和教育。(2)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3)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
12、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4)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5)线路开通前,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做好记录。(6)列车通过后,应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6 限速地段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对线路静态几何尺寸、架空设施技术状态进行检测监护,及时组织维修养护,确保行车安全。二、一般安全技术措施:1 下列影响轨道稳定的轨道施工作业项目应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
13、机时应按工务安全规则要求限速:(1)破底清筛轨枕底道砟连续3根及以上。(2)成段更换道床。(3)大型养路机械换咋。(4)基床换填。(5)曲线平面改造。(6)一次起道量超过40mm。(7)一次拨道量超过40mm。(8)成组更换道岔或岔枕。(9)成段更换、方正轨枕连续3根及以上。(10)在线路上安装、拆除轨束梁,横穿梁和D型施工便梁。(11)在线路上安装、拆除、使用小型枕底清筛机。(12)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撤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13)成段更换钢轨。(14)无缝线路放散。(15)成段调整轨缝,拆开接头并插入短轨头。(16)成段修整轨底坡。2 下列轨道施工作业
14、项目施工应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速度正常,线路允许速度V160km/h地段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首列速度不得超过160km/h。(1) 单根更换钢轨。(2) 更换绝缘接头夹板。(3) 更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可动心轨道辙叉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接螺栓。(4) 在线路上焊接钢轨,焊补、打磨钢轨(不含手提砂轮打磨机)及整治接头错牙。(5) 在线路上使用直轨器、平轨机调直钢轨。(6)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插入短轨头。(7) 翻修道口铺面(不动基础)。(8) 成段清筛枕盒道砟。(9) 一次起道量不超过40
15、mm。(10) 一次拨道量不超过40mm。(11) 成段改造轨距。(12) 松开扣件涂油。(13) 清筛道床(含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14) 成段改道、撤垫板、更换铁垫板、更换和整正轨下胶垫。(15)拆除、安装桥上护轨或整修护轨梭头。(16) 整修道口铺面及护轮轨。(17) 单根抽换、方正轨枕(含桥枕)。(18) 使用有碍行车的小型养路机械。(19)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20) 在线路上使用单轨车、齿条式起道机、捣固机、机动螺栓扳手、锯轨机、小型起道车、钻孔机等有碍行车的机械(具)上道作业。3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经常保养(Vmax=120km/h)容许偏差管
16、理值。列车速度Vmax45km/h时,工务设备状态符合铁路线路、桥隧修理有关规定。列车限速Vmax45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值不大于下列规定:轨道:轨距+7-4 mm;水平6 mm;高低6mm;轨向(直线)6mm;三角坑:缓和曲线5mm,直线和圆曲线6mm。道岔:轨距+5-3 mm;水平6 mm;高低6mm;轨向:直线6mm支距3mm;三角坑(扭曲)6mm。(2) 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砟不少于1/3。(3) 枕底道砟串实。(4) 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5) 道钉或扣件: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道钉、扣件齐全、有效;半径小于或等于800米曲线地段,混凝
17、土轨枕可每隔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半径大于800米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拧紧1根。(6) 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7)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8) 起道(含垫砟)顺坡率不小于200倍。(9) 冻害垫板平台两端的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4 施工作业地段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应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 施工作业开通后的限速地段,为逐步提高行车速度,可使用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线路整修。线路整修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作业地点两端的防护员。5 线路大、中修,在封锁施工前Vmax45km/h的慢行时间内
18、,允许每隔6根轨枕(板结地段4根)挖开1根轨枕底的道砟,但必须保持两侧轨底的道砟不松动。 机械清筛,在封锁施工前Vmax45km/h的慢行时间内,允许移动相邻两根轨枕扩大间距,将道床挖至清筛深度,并使清筛机底梁导槽处钢轨支垫牢固。6 沿线施工材料堆放必须稳固、设备停放必须稳定,并不得侵入铁路建筑物接近限界。双线、多线地段,线间距小于6.5m时两线间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停放施工机具。禁止在线路道心放置施工料具。7 夏季高温期间,普通线路地段进行线路清筛或架空作业遇连三瞎缝且无有效降温措施时,作业前必须进行轨缝调整。8 无缝线路地段,当预测施工轨温高于原锁定轨温10以上时,线路清筛或架空前必须进行应
19、力放散,放散轨温应满足施工期间作业安全要求。9 进行无缝线路维修作业,必须掌握轨温,观测钢轨位移,分析锁定轨温变化,按实际锁定轨温,根据作业轨温条件进行作业,严格执行“维修作业半日一清,临时补修作业一撬一清”和“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制度,并注意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在维修地段按需要备足道碴; (2)起道前应先拨正线路方向; (3)起、拨道机不得安放在铝热焊缝处; (4)列车通过前,起道、拨道应做好顺坡、顺撬; (5)扒开的道床应及时回填、夯实。10 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起道高度单股一次不得超过30mm,且隧道、桁架桥梁内不得超过限界尺寸线。(2) 拨
20、道作业,线路中心线位移一次不得超过30mm;一侧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得大于120mm,并不得侵入限界。(3) 起道或拨道量超出上述规定时,必须先通知接触网工区予以配合。11 在非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2) 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安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0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图3.1.6-1。该连接线在换轨作业完毕后方可拆除。12 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2) 换轨前应在被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
21、0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图3.1.6-2。(3) 更换钢轨时,应有电务人员在场配合。(4)换轨如需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人员在场配合并负责监护。在未设好分路电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由供电人员完成。(5) 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导线的连接方法,必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13 在电气化区段上,如需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时,必须对该供区段实行停电。14 在电气化区段,更换钢轨、道岔及联结零部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1) 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2) 更换牵引变电所岔线和
22、通往岔线线路的钢轨及其主要联结零部件(如夹板、辙叉等)。(3) 有接触网的线路上,在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或夹板。(4) 更换整组道岔。更换工作完毕,必须经供电人员检查符合供电要求后,方准撤除临时安全措施。15 进行抽换轨枕、找小坑、改轨距等线路作业时,对电气化及信号装置的接地线及轨端连接线,必须保持其正常连接;如需临时拆除接触网接地线时,施工单位应与供电部门配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接地线,拧紧螺栓并达到合格后,方可结束施工;如接地线需焊接时,由供电部门负责完成,严禁在钢轨上焊接。16 线路大、中修及技术改造,需起道或拨道时,施工单位应预先通知供电段、电务段等
23、单位。上述单位应派人到场监护并测量支柱内侧与轨道中心的距离及接触网导线距轨面的高度,使其符合限界及电气化铁路电气安全规则的规定。静态检查建筑接近限界时,接触网必须停电。17 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 养路机具、轻型车辆、轨道检查小车、道尺等,均必须有与轨道电路的绝缘装置。(2) 单轨小车、吊轨小车手柄及撬棍等,均应安装绝缘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18 线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段的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并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
24、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如必须走行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进路信号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19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vmax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 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2.5m; 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3m。(2)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 vmax60km/h时,不小于500m; 60km/hvmax120km/h时,不小于800m;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140
25、0m。 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2000m。(3)邻线(线路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 本线不封锁时a.邻线速度vmax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b. 60km/h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c. 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d.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本线封锁时a.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b.120km/h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c.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道距离不小于2000m。(4
26、)在站内其他线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少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5)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6)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7)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放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20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
27、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21 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22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的区段,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瞭望困难地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23 遇线路设备等突发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施工现场除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外,应采取紧急措施设法修复,并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如不能立即修
28、复时,应封锁区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1)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如图3.1.6-5),然后返回故障地点。(3) 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瞭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奔向列车前,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支火
29、炬。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故障地点,同时按工务安全规则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4)当需要限制列车运行速度时,现场应按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24 电气化区段施工,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和本细则第3.4节有关规定和要求,防止人员意外触电伤害。25 施工料具卸车、堆放作业应严格遵守工务安全规则和本细则第3.3节相关规定和要求。料具堆放应稳固,不得侵入建筑物接近限界。26 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项目(内容)按规定要求备齐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所需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如施工防护牌、对讲机、响墩、绝缘鞋
30、、绝缘棒、绝缘手套、药箱、担架等。并注意定期检查,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三 采用钢轨(束)加固、架空线路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1 横穿轨束等拼装作业应在封锁时间内进行。拼装完成使用过程中,要求列车限速不超过45km/h。2 扣轨吊梁是将扣轨组铺设在行车轨两侧的枕木上,用U形铁箍和形铁盖板(或角钢)与枕木联结,以承受荷载,用于加固桥梁、短跨度桥梁和跨越待修墩台。若梁侵入车辆限界时,可在行车轨下加垫木来调整。扣轨吊梁的容许跨度与轨束梁相同。但两端支承点必须延长,每端最少为1米,并与枕木箍紧。支承枕木的底部应经常注意捣固密实。3 纵横轨束梁是将纵轨铺设在行车轨两侧路肩上,其上横穿轨束 用
31、于承受荷载。纵横轨束梁的容许跨度与轨束梁的最大容许跨度相同,中心距一般不宜大于3.4米;横轨束梁每组3根,长度4.24.6米,用38或P43短轨,置于纵向轨束梁上,中心距不宜大于600mm.行车轨、横向轨束梁、纵向轨束梁及两者交叉处应用铁制扣件牢固联结在一起,也可用8#铁线捆扎,全部联结扣件缝隙应填塞硬木板、木块,木板的厚度不得大于20mm。为保持轨距、轨向,应在适当距离增设轨距拉杆。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应特别注意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纵向轨束梁两端用短枕木垛支垫在稳固的路肩上,防止坍塌下沉。为加强纵向轨束梁的稳定,可在枕木垛处及枕木垛后,在纵向轨束上增设几组横轨束梁进行加固。 4 遇支点
32、下沉时,可调整轨束梁支点底面标高,或采取在横向轨束梁与纵向轨束梁之间抄垫方法调整轨面高低,禁止采用在基本轨与横向轨束梁间抄垫木板方法调整轨面。5轨束梁最大使用跨度不得超过下表3.1.6-1所示规定值。 表3.1.6-1 轨束梁容许最大跨度(m)层 数单层钢轨(单侧钢轨根数)双层钢轨(单侧钢轨根数)轨型(kg/m)限速(km/h)3579121638452.03.03.54.04.55.53152.73.43.84.24.55.5343452.23.23.84.44.85.91153.03.74.14.54.95.9150452.63.54.24.95.46.7153.44.14.65.15.4
33、6.760453.24.15.05.76.3-153.94.85.56.06.4-注:1.钢轨容许弯曲应力1700kg/cm2(170mpa),容许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300。 2.轨头磨损在59mm时应减少跨度的10;超过9mm时应减少20.四 采用工字钢(束)加固、架空线路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1 横穿轨束等拼装作业应在封锁时间内进行。拼装完成使用过程中,要求列车限速不超过45km/h。2 工字钢铺设在行车轨两侧路肩上,其上横穿轨束 用于承受荷载。工字钢中心距一般不宜大于3.4米;横轨束梁每组3根,长度4.24.6米,用38或P43短轨,置于纵向工字钢上,中心距不宜大于600m
34、m.行车轨、横向轨束梁、纵向工字钢及两者交叉处应用铁制扣件牢固联结在一起,也可用8#铁线捆扎,全部联结扣件缝隙应填塞硬木板、木块,木板厚度不大于20mm。为保持轨距、轨向,应在适当距离增设轨距拉杆。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应特别注意防止轨道电路短路。3 工字钢结合,应使用直径不小于12以上的钢筋绞丝紧固联结。两片工字钢腹板空隙使用硬木填塞紧密。曲线地段应在工字钢两端加与斜撑。 4 遇支点下沉时,可调整工字钢梁支点底面标高,或采取在横向轨束梁与工字钢之间抄垫方法调整轨面高低,禁止采用在基本轨与横向轨束梁间抄垫木板方法调整轨面标高。5工字钢束梁使用最大跨度不得超过下表3.1.6-2规定值。表3
35、.1.6-2 工字钢束梁容许最大跨度(m) 型钢号码限速(km/h)单层(单侧片数)双层(单侧片数)1234246832452.03.74.75.53.96.48.29.6152.84.65.76.24.87.99.911.736452.44.25.36.34.47.49.311.1153.35.26.47.15.59.011.413.240453.04.86.07.15.08.410.712.6153.65.97.28.06.210.212.814.845453.45.67.08.45.99.912.514.7154.26.98.49.37.211.914.717.350453.96.58.
36、39.76.811.514.517.1154.98.09.610.78.413.717.020.056454.57.49.411.27.913.216.619.8155.59.110.912.29.615.519.422.463455.18.610.912.99.015.119.322.5156.310.412.513.911.117.822.125.8注:热轧普通工字钢GB706-65。材质A3.容许弯曲应力170MPa.梁的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400.3.1.6 发生事故时,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37、产损失,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凡构成一般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的,各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总经理,并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六)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及时补报。2 现场应针对突发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确保抢修或救援
38、过程中的行车和人身安全。遇危及行车安全时,施工现场除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外,应采取紧急措施设法修复,并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如不能立即修复时,现场应根据情况需要马上通知车站封锁区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同时按工务安全规则防护办法规定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抢修工作必须抓紧进行,尽可能地减少中断行车时间,缩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必要时现场应立即求助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迅速派员参与现场紧急救援。(2)立即停止事故发生场所及其周边有影响的一切施工作业,并快速转移、疏散危险区域施工作业人员。(3)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指派专人防护,禁止非抢险救援人
39、员进入。(4)遇有人员失踪或受伤时,现场应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工作。现场应根据受害人员受伤程度和事故危险程度,必要时应迅速拨打122、120、110、119报警服务电话,求助于社会机构参与紧急救援。122为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120为医疗专用急救电话;110报警服务台。该服务台除受理刑事、治安案(事)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5)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各单位应迅速、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在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3.2 路基施工作业3.2.1 危险源名称:路基施工作业。3.2.2 危险有害因素
40、类别: 车辆伤害等。3.2.3 危险源存在场所:铁路既有线建筑工程施工。3.2.4导致危险源产生事故的一般原因:1 施工负责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以及作业质量标准不熟悉,违章指挥,冒险作业。2 施工作业人员对路基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不熟悉,违章、冒险作业。3 防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防护方法不符合相关安全规章规定和要求。4 对作业实施活动中的潜在的危险因素缺乏系统的识别、分析和评价,施工中不具备相关安全规章规定要求的作业防护条件。5 施工地段路基不稳定,轨道状态不良,不具备相关安全规章规定要求的放行列车条件。6 施工料具堆放不符合相关安全规章规定要求,产生料具
41、侵入限界。7 来车时,下道避车不及时或避车方法不正确。3.2.5 危险源控制主要措施:一、组织与管理措施1 凡影响既有线路基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桥涵基坑开挖等路基施工作业,各单位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室)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2 根据路基施工作业内容和影响行车安全的程度,公司按下列要求指派专人担任现场施工负责人:(1)影响路基稳定的桥涵建筑物基坑开挖、铺设便线(桥)和临时结构物等复杂的大型施工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由不低于公司经理级别的领导担任。(2) 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
42、列车速度的施工,由不低于工程队长(或项目经理)职务的人员担任。(3)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不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不低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4)需办理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施工,由不低于工程队长(或项目经理)职务的人员担任。(5)设置作业标防护的作业和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由不低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6)在区间装、卸轨料及砂石料的作业,由职务不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7) 邻近既有线施工,由不低于项目施工员职务的人员担任。3 进行路基施工各项作业,施工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开工前,应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施工人员
43、(含劳务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以及作业活动中存在危险源的控制和预防措施的交底和教育。(2)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3)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4) 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5)线路开通前,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做好记录。(6)列车通过后,应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
44、桥隧等设备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4 路基施工作业,各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涉及行车设备(含路基、线路、桥梁;接触网及其供电设备;栅栏;通信、信号及其缆线等)范围,分别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完施工安全协议或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监控,不得进行路基、管线等开挖施工作业。5 凡可能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路基各项施工作业,各单位均必须将其纳入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对不影响行车设备和行车安全的各项临近施工作业,应按规定要求纳入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和扩大作业
45、范围等。禁止无计划施工。6 凡可能因意外影响行车设备和行车安全的路基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全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依据作业项目防护条件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防护。邻近既有线施工,应设置安全围挡等隔离设施和警示标识。作业时,应设有专人对作业人员、设备等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护,发现来车时,应提前停止一切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并对施工料具堆、停放稳定性和限界情况进行检查。7 限速地段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对线路静态几何尺寸、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态进行检测监护,及时组织维修养护,确保行车安全。二、安全技术措施:1进行下列影响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项目现场应办理慢行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施工地段放行列车速度不应超过工务安全规则相关要求规定。(1)新建明棚洞基础开挖。()铺、拆便桥和临时结构物基础开挖施工。(2)桥涵顶进开挖路基施工。(3)路基回填、加固施工。2 基坑开工前应充分了解、掌握工程所处位置地形、地质、水文以及施工对铁路路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