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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合同范本修订版2010最终版前言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联系及纽带,也是产生经济纠纷的根源。为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局制定该合同范本供各单位参照执行。各单位签订合同前,要求分包单位先签订承诺书,再参照范本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坚持谈判、会签、审核、报备程序,重视合同主体的审核,统一合同编号;坚持分包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坚持合同单价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挂钩;结算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最后一期结算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支付时履行相关手续且不超过80%资金拨付的规定。合同范本中争议解决条款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及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
2、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是必不可少且不得更改的条款。本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公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材料、机械合同范本、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货运代理协议范本五项内容。为规范和完善我局合同管理制度,使工程分包合同签订有章可循,经营管理部、物资装备部、法律事务部在2009年2月修订的工程分包合同范本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劳务分包合同、护栏工程承包合同、护坡、护面墙工程承包合同、排水工程承包合同、软基处理工程承包合同、预应力锚索工程承包合同等六项内容,填补了护栏、护坡、护面墙、排水、软基处理、预应力锚索、劳务分包等公路工程合同范本的空白,且增加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3、合同范本和货运代理协议范本,删除了公开招标文件范本。本合同范本从2007年制定实施以来,每年都根据工作中发现的漏洞进行修订,今年已是第三次修订。因水平有限,错误在所难免,广大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或疏漏,望不吝赐教。编委会主任:张冬菊编写人员: 张卫东、陈巧峰、田东元、田华、蒋安和、张德茹、翟贤、牛庆峰、刘金花、陈大力、王炳宸、郭屹 2010年3月注意:本合同范本,供我局工程项目使用,使用时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修改,不可完全照搬,原则性的条款不得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请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内部资料,禁止外传,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 录公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第一
4、篇 劳务分包合同2第二篇 桥梁桩基工程承包合同9第三篇 结构物工程承包合同17第四篇 桥梁上部结构工程承包合同(现浇部分)24第五篇 桥梁上部结构工程承包合同(预制安装部分)31第六篇 桥梁下部结构工程承包合同39第七篇 路基工程承包合同46第八篇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54第九篇 底基层、基层工程承包合同62第十篇 沥青砼路面工程承包合同69第十一篇 护栏工程承包合同77第十二篇 护坡、护面墙工程承包合同84第十三篇 排水工程承包合同91第十四篇 软基处理工程承包合同98第十五篇 预应力锚索工程承包合同105第十六篇112附件一 土场的有关规定112附件二 零用设备租金表113附件三 承诺书114
5、第十七篇 施工合同附件115一 授权委托书116二 拟进场人员一览表117三 拟进场设备一览表118四 合同履约承诺书119五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120六 廉政合同122七 机械设备签认单123八 合同计量事项124九 黑色路面机械进场设备表125十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126十一 民爆器材安全管理专项协议127材料、机械合同范本128材料购销合同129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13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136周转材料租赁合同138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14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42附件一:固定单价明细157附件二:乙方分包工作内容明细:158附件三: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明细:158附件四:安
6、全环保管理协议书159附件五 合同履约承诺书161附件六 授权委托书162承诺书163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164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165施工合同附件172一 授权委托书173二 拟进场人员一览表174三 拟进场设备一览表175四 合同履约承诺书176五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177六 廉政合同179七 机械设备签认单180承诺书181货运代理协议范本182货运代理协议(集装箱)183货运代理协议(散杂货及滚装船)187189 / 193内部资料严格保密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010年3月修订版)二一年三月 合同编号:第一篇 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发包单位):中交
7、四公局*项目经理部乙方(承包单位): 一、总则:1.1、总合同:甲方及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总合同,包括设计图纸、往来文件等),乙方均遵守。1.2、劳务分包合同:为了按期完成 高速公路第 合同段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遵守总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包本工程中部分 工程 劳务部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3、执行本合同所遵循的准则:1.3.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1.3.2、除本合同规定外,甲、乙双方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合同各项条款。1.3.3、本合同要求乙方自备必要的、必需的
8、人员、小型设备、器具及辅助材料等。1.4、甲、乙双方往来文件、补充协议等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具有合同效力。1.5、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 高速公路第 合同段的 工程 2.2、合同形式: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采取固定单价承包形式。2.3、工程范围:2.4、工程内容:2.4.1、参考相应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并进行相应的修改。2.4.2、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
9、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除甲方提供模板、材料及机械设备外的,如有)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2.5、合同单价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设备、器具购买及使用费、辅助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含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以内的各种税费、规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6、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月;缺陷责
10、任期根据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为准。2.7、工程标准及技术要求:2.7.1、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要求以及书面或口头指示、工程师通知等。2.7.2、 *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发的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等。2.7.3、 * 高速公路招标文件、设计图纸。2.7.4、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关规范、标准。2.8、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工程数量确认:3.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3.2中合同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
11、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辅助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单价下调为3.2合同单价的 %,若提前 天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结算单价上调为3.2合同单价的 %。3.2、工程预计数量、工程价款(如下表)名称单位工程预计数量合同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元)以上表中工程预计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表中合同单价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3.3、结算工程数量确认: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3.4、合同单价中未列项目双方均认为已包括在其相关
12、计量项目之内,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四、材料和设备供应及管理:(一) 、材料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2、乙方每次使用甲供材料必须提前15天将材料供应计划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结合工程实际,甲方将按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由于乙方原因超额使用材料,其超额部分材料按规定价格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限价供应材料款在月进度款支付中扣回(如有)。5、乙方自备材料为:6、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才能用于本工程施工。甲方认为乙方采购的材料需要检验时,应允许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7、合同中规定甲供
13、材以外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凡乙方委托甲方采购的,甲方另收取10%采保费。(二)设备1、甲方提供的设备为:2、乙方自备的设备为: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义务:5.1.1、负责及建设单位、监理部门和设计部门、地方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5.1.2、负责提供及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5.1.3、负责工程的施工放样及检查验收;负责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并负责协调施工。5.1.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管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顿,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对其工程进行分割,直至整体收回本工程、解除本合同、清退乙方施工队伍,其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按损失的30扣除违约金。5.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必须及时准确的将有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查。5.1.6、按约定支付工程款。5. 2、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所承担工程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及其它资料),充分考虑了合同单价的各种风险及自然条件因素,在遵守总合同的同时,必须承担下述义务和责任。5.2.1、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和设备等必须满足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要求。对甲方、监理、建设单位为保证
15、质量、加快进度要求增加机械设备时,乙方接受并执行。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相关的小型施工设备、器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确实因有事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允许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执行合同的 8.5 款。5.2.2、乙方对本工程工期负责,应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和关键工序控制点在人力、资金、小型设备、器具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若合同期间建设单位要求工期提前,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和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增添相应的人员、小型设备、器具以保证工期进度和质量;因赶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否则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5000元的违
16、约金。5.2.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派驻的负责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甲方对乙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5.2.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购买相关保险及办理暂住证,否则承担500元/人的违约金,并独立对其雇佣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发生工伤、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视乙方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大小对乙方予以一定的惩罚性扣款。如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甲方还要扣除乙方已完工程价款 作为惩罚
17、外,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方面的监督及管理;所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乙方承担未持证上岗人员每人次500元的违约金,并清退相应施工人员。5.2.5、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及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以及照顾全局情况。5.2.6、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粉尘、震动、噪音污染,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保护现场内
18、外的环境,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文明有序。便道保证晴雨通车,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沾泥。废弃物及时清理,集中倒弃,填埋深沟。5.2.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接受、执行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和决定等,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甲方、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5.2.8、严禁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所造成损失30的违约金,该费用在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5.2.9、乙方应及所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所雇佣的生产工人工资,劳动合同原件于乙方人员进场后10日内报甲方人事部门备案、工
19、资发放签认表原件于每月10日前交甲方人事部门。5.2.10、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机械设备人员进场,乙方人员在到场10天内,将所有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项目部的安保部门,临时增加人员要做到随到随补,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滋事、不扰民,如果及当地村民发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5.2.11、如因乙方管理混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5.2.12、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造物、古树、名树进行有效的保护,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5.2.
20、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如“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或“ 项目经理部”等的名义及第三方签订合同;乙方及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并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退场前,必须处理好及当地的相关事务(必须有当地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5.2.14、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对施工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a、现场的地形、地质、地貌和特征;b、水文和气象条件;c、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d、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
21、范围、性质;e、安全不利因素;f、其他意外风险及资料;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在单价中予以充分考虑。5.2.15、乙方充分认识到履约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在进场前向甲方缴纳 (合同总额的3%-1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若乙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缴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未发生违约情形,则到工程完工且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5.2.16、其他需增加的相应条款。六、工程质量检查、验收:6.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内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
22、检人员和监理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返工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6.2、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6.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工程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合格后,报高级驻地和总监办及建设单位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项工程暂
23、告结束。6.4、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质量事故(案次)零次。七、工程计量支付: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投入足够的资金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7.2、计量方法:每一道工序全部完成、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予以计量支付;工程数量的确认方法见 3.3 款。7.3、工程计量和结算:7.3.1、建设单位为甲方计量支付完毕后,甲方现场负责人核实乙方上报的本期完成工程量,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为乙方验收合格的工程开据工程数量签认单,签认单确认的工程数量不得超过建设单位计量签认量。7.3.2、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
24、行审核,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7.3.3、工程完工后,经工程师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并且竣工资料齐全,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内报送最终结算资料,如乙方逾期不报送视为承认甲方的结算意见。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甲、乙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最终结算协议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方能生效。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否则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7.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报送结算资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单方编制的结算资料,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计量标准,甲方不予计量。7.3.5、乙方进行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如派其
25、他人员进行结算时,需出具乙方授权委托书和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无异议后留甲方经营部,原件留存甲方财务。否则甲方不予结算。7.3.6、未按上述程序进行计量和结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视为无效单据,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依据。7.4、甲方每月结算时将扣除乙方领用的材料费用、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7.5、甲方每月结算时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及当地没有发生各种纠纷,由当地地方村委及以上机关出具债务偿清证明后无息支付予乙方,另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进
26、行无息支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7.6、甲方每月结算时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农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原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无息返还。7.7、甲方每月结算时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将在本工程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7.8、工程款支付方式:7.8.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经营管理、综合事务、财务等部门审核、会签,项目领导会签(具体流程执行甲方的分包工程结算办法),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支付。每期中期支付
27、并不等于工程结算,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最终结算单在经过甲方各部门及项目领导审批、会签后,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能生效。7.8.2、付款时间按照建设单位付款时间执行,由于建设单位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乙方须持结算单、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结算人员身份证件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支取手续,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的工程款后无息支付乙方。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本合同指定的账户, 汇入非本合同指定账户或采用其他支付方式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7.8.3、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计量结算的,甲方有
28、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7.8.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不超过当期结算款的80%,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7.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工程分包结算的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结算工作管理流程、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等)。八、违约责任8.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合同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附表)进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不生效,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甲方不承担因设计变更、地方矛盾、乙方自身原因、天气因素、材料价格上涨和其它方面所造成的停工费、设备停滞费等各项费用。乙方放
29、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费用补偿、调价或索赔的权利。8.3、如因乙方原因,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评比中使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乙方承担所受处罚两倍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乙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清退乙方出场。8.4、对乙方不及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乙方承担不低于50000元的违约金,严重的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8.5、乙方的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附表所列)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地,每次乙方承担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8.6、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
30、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限期内不能改进时,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乙方所承担工程,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0收取,并在结算中一次性扣除。8.7、甲方按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10日内退场完毕,逾期不退场的,视为放弃相关物品、器械所有权,该相关物品、器械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自行处置。8.8、根据合同条款或因乙方原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甲方对乙方已经结算的工程款进行支付,对未结算项目、半成品不予结算支付,扣除保留金,并由乙方承担因合同终止或解除
31、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损失3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时一次性扣除。九、税金本合同涉及到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按合同额的 3.41% 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的结算工程款中代扣代缴,其它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十、设计变更、索赔10.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10.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内容,乙方无条件接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增加的工程内容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无适用于增加工程内容的子目的,由乙方提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10.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32、以便甲方尽快上报建设单位。所有变更索赔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否则不能作为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10.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未经监理、建设单位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及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十二、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合同相应条款。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乙方施工场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
33、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12.3、乙方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12.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2.5、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13.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及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3、本合同权利双方均不得转让。13.4、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以上内容为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充分理解
34、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和格式条款的情形。13.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场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13.6、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包括:(1)拟进场人员表(2)拟进场小型设备、机具表(3)廉政合同(4)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5)履约保证书(6)机械设备确认表(7)乙方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户 名: 账 户 名:帐
35、 号: 帐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第二篇 桥梁桩基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单位):中交四公局*项目经理部乙方(承包单位): 一、总则:1.1、总合同:甲方及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总合同,包括设计图纸、往来文件等),乙方均遵守。1.2、承包合同:为了按期完成 高速公路第 合同段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遵守总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包本工程中部分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3、执行本合同所遵循的准则:1.3.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1.3.2、除
36、本合同规定外,甲、乙双方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合同各项条款。1.3.3、本合同要求乙方自备必要的、必需的人员、设备及器具等。1.4、甲、乙双方往来文件、补充协议等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具有合同效力。1.5、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 高速公路第 合同段的钻孔灌注桩工程 2.2、合同形式: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采取固定单价承包形式。2.3、工程范围: 桥钻孔灌注桩或者 桥 墩至 墩钻孔灌注桩。2.4、工程内容:2.4.1、钻孔灌注桩:开挖表土、钻机调遣和就位、钻孔、清孔、检孔(包括检孔器制作、加工、材料费用)、安装及拆除泥浆循环系统并造
37、浆、泥浆池的维护、处理泥浆(包括蓄浆池摊销费用)、协助钢筋笼子加工队伍进行焊接安装钢筋笼就位,砼浇筑、砼试块制作、脱模、编号及早期养护工作,护筒的制作、安装和拆除(每台钻机要求至少配备1套护筒)、凿桩头、清理现场、桩基的检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电费(甲方只提供电源,其余部分都由乙方自行解决)、所有辅助工作、人员、机具、材料、设备等;包括了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所有工序内容。2.4.2、钻孔桩钢筋加工:钢筋加工场地的平整、硬化,钢筋笼子加工、制作、运输、焊接、绑扎,钢筋的防锈、除锈,钢筋的搭接及损耗,钢筋的试验检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电费(甲方只提供电源,其余部分都由乙方自行解
38、决)、小型机具和耗材(如绑丝、焊条、垫块等)、为完成钻孔灌注桩检测所需的声测管加工等;包括了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所有工序内容。2.5、合同单价含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试验检测费(包括提供人员、辅助材料及工具等)、缺陷修复、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管理、保险、利润、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的维修费等)、临时用地的征地费和复耕费、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费及含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以内的各种规费、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
39、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6、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月;缺陷责任期根据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为准。2.7、工程标准及技术要求:2.7.1、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要求以及书面或口头指示、工程师通知等。2.7.2、 *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发的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等。2.7.3、 * 高速公路招标文件、设计图纸。2.7.4、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关规范、标准。2.8、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承包方式及工程
40、价款、工程数量确认:3.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3.2中合同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单价下调为3.2合同单价的 %,若提前 天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结算单价上调为3.2合同单价的 %。3.2、工程预计数量、工程价款(如下表)名称单位工程预计数量合同单价(元)合价(元)备注D=1.5m陆上钻孔桩mD=1.2m陆上钻孔桩m*m钢筋加工t合计(元)以上表中工程预计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表中合
41、同单价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3.3、结算工程数量确认:3.3.1、桩长的确认:有承台(系梁)的,桩长从设计桩底计算到承台(系梁)底;无承台(系梁)的,桩长按照破完桩头后的桩顶标高及桩底设计标高之差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3.3.2钢筋数量的确认:钢筋以乙方实际加工完成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以建设单位计量的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进行计量。3.4、合同单价中未列项目双方均认为已包括在其相关计量项目之内,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四、材料和设备供应及管理:4.1、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当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
42、根据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使用时间及司机的运转记录,结算时按附表价格予以扣除。4.2、乙方设备在便道等施工场地行驶或停滞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材料、设备受到损坏、质量受到影响(如砼罐车等待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变化引起砼质量问题、灌桩时砼中断造成断桩等)等的损失由乙方赔偿。4.3、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钢筋、砼、钢管、钢板等材料的施工损耗已考虑在本合同相关单价之中,(1)供应的混凝土、钢筋、钢管、钢板等材料的费用,甲方在当月的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其单价为:砼 元/m3;其他材料(包括钢筋)费用:钢筋 元/吨、钢管 元/吨、钢板 元/吨。(2)对超用(供应数量-实际施工数量(含设计变
43、更数量)的混凝土、钢筋、钢管、钢板等材料的费用,甲方在当月的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其单价为:砼 元/m3;其他材料(包括钢筋)费用:甲方采购价+10甲方采购价。砼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乙方现场签字确认;钢筋、钢管、钢板等由乙方到甲方仓库领取,装、卸及倒运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数量确认的原则:级钢筋、钢绞线以进场标牌重量为准;级钢筋以进场标牌标注的定尺尺寸、检查根数、根据五金手册换算确认重量;钢管、钢板等以进场标牌重量为准。4.4、施工所需的其余材料(如制作钢筋笼所需的匝丝、焊条等)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该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44、。4.5、乙方所使用的燃油、润滑油、电力及修理、保养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提供油料,则按领用数量乘以甲方采购价的110计算;机械修理及保养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工程用电及生活用电,乙方买电表经甲方电工安装确认,电费按 元/度计收(如果有水费等其他费用在此增加)。若发现乙方私自用电、漏电等行为,则乙方除承担实际用电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电表数双倍价的违约金。以上所有费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4.6、甲方供应的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否则乙方承担外运材料总价款双倍的违约金。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4.7、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丢失等由乙方赔偿。4.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