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反担保合同适用于自然人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证反担保合同适用于自然人 .doc(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保证反担保合同(适用于自然人) (1) 合同编号: 号 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反担保合同(反担保保证人为自然人) 年 月 日保 证 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 系 人:住 所: 电 话: 传 真: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住 址:身份证号码:为了保障甲方保证贷款债权的实现,根据甲方及借款人 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和甲方及 (下称贷款人)签订的 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保证人为 号借款合同约定的 万元(大写金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自愿为甲方的保证提供保证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
2、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的主债权本保证反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基于 号保证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等;第三条 反担保保证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乙方确认,当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了全部债务 时,无 论 甲 方 对 号保证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反担保(包括借款人以自
3、己的财产向甲方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则乙方对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其他反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甲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权利,乙方放弃任何其他反担保的优先抗辩权。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本合同反担保期间为:按主合同约定,甲方每笔代偿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年。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及保证(一)乙方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依法具有完全的代偿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二)乙方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及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三)乙方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反担保完全出于自
4、愿,乙方在保证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四)乙方清楚地知道借款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五)乙方愿意以拥有的全部个人资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的配偶亦同意以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乙方发生离婚,夫妻双方仍在原共有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六)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其全部资产清单,按甲方要求需进行评估的,应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乙方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保证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
5、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等)。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乙方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的抵押协议或质押协议及保证反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保证反担保合同不因乙方的死亡而终止或受到影响,乙方愿以全部遗产承担清偿责任,乙方的遗产代理人完全受保证反担保合同的约束。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日内,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
6、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乙方对甲方之欠款。(二)乙方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乙方无条件代借款人向甲方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乙方对甲方之欠款。(三)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接受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乙方有关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五)对甲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乙方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
7、时书面通知甲方:1、乙方变更工作单位或乙方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2、乙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3、及乙方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4、乙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身体健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5、乙方或乙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乙方或乙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7、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后认为不影响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
8、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在保证反担保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的情况; 乙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乙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乙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乙方转让本保证反担保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其他需要甲方书面同意的事项。8、保证反担保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9、在保证反担保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
9、三人的,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10、在甲方及乙方签订本保证反担保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11、本保证反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是乙方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若乙方违反本保证反担保合同第五条“陈述及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借款合同项
10、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二)若乙方违反本保证反担保合同之规定恶意转移个人及夫妻共有财产 ,该转让行为无效,乙方及其配偶仍应在保证反担保合同第一条所列范围内以乙方拥有的全部个人财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四)若因乙方过错造成本保证反担保合同无效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
11、、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委保合同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乙方过错造成保证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有法律规定不允许乙方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2、其他因乙方过错造成保证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二)如借款人和甲方达成书面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乙方应继续以本合同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但未经乙方同意,主合同变更后导致担保的借款金额增加的,乙方就增加的部分不承担反担保责任。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
12、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至甲方向贷款人提供担保的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借款人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得到清偿并且甲方收回全部代偿债务之日终止。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二) 。第十一条 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副本 份。签约提示合同各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以下无正文)保 证 人(盖章):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反担保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年 月 日签约地点: 乙方配偶声明:作为 (乙方)的配偶,本人同意 (乙方)以夫妻共有财产向甲方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若发生离婚,本人同意仍在原共有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配偶(签字并加盖手印):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结(离)婚证号:电话: 9 / 10